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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如何透過通用化設計讓所有使用者在交通場站使用過程中,在心理與生理雙方面 均獲得平等對待的機會,是面臨高齡化國家重要的課題。但由於每個人的身心特質狀 態不同,碰到不同的設計環境與社會制度,使用者多少總是會有一些「方便或不方便」、

「順暢或不順暢」的個人感受,並非一定要是肢體或能力受到阻礙的障礙者與高齡者 才會有使用不便的感覺,一般人在身心受創、體力或精神狀況不佳時,都可能面臨行 動障礙的問題。

雖我國已推動在廣義上雖已將所有可能需要受到該法保障的人都予以列入無障礙 設施設規範內進行考量,但這僅是制式的法律制訂,實際上各交通場所現況仍面臨諸 多考驗。且透過相關專家學者座談會之舉辦、各交通場站之現勘調查可知,初步研究 發現:

壹、 旅客動線相關設施常見與應改善課題

一、 交通運輸場所應考量電扶梯、電梯使用者類型眾多,且未來需求只增不減,應尋找 適當地點進行增設改善

不論是臺北火車站、動物園捷運站的現勘經驗,交通運輸場所使用電扶梯、電梯 之使用者類型眾多,不僅是輪椅使用者、嬰兒車、攜帶大件行李者、孕婦、老人或下 肢無力者均有需求。且隨高齡化社會與觀光旅遊市場發展,需求會日益提高。早期捷 運場站並非將每個出口規劃設置電扶梯或電梯,使得許多有使用需求者,需要特別尋 找設有電扶梯或電梯之出口。因此,不僅是早期規劃交通運輸場所早已面臨設施容量 不足問題,未來新設交通運輸場所也應該重視使用需求量、設施容量與距離是否適當 等問題。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二、 交通場站針對視覺障礙旅客,雖均提供專人乘車導引服務,但相關硬體引導之設施 設備的建置與改善仍嫌不足

由於當視障者無法藉由閱覽獲得充分的空間訊息,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無論 臺鐵、捷運或者高鐵站皆已有針對視覺障礙者及行動不便旅客提供專人乘車導引服務,

但是導盲磚、點字系統等導盲設備的破碎化與節點不連續、導引方向錯誤等,皆應再 被逐步檢視與改善。另外大型車站入口眾多,視障者到達車站入口不一,因此規劃引 導視障者時應考量如何在其到達每一個入口,可以透過導盲磚、聲音、光線等方式引 導其到達服務站,或者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提供到站訊息,再提供進一步引導服務。

貳、 指標引導設備常見與應改善課題

一、 同一場站之不同軌道運輸系統之指標引導設備設置標準缺乏整合、統一

從臺北火車站現勘經驗可以明顯比較得知,即便位於同一場站,捷運、高鐵、臺 鐵的指標引導設備設置並無統一標準。捷運與高鐵因設置時間相對較晚,且捷運有多 期路網與新站設置經驗,因此有明顯多次改善與增設相關設施經驗。

二、 指標引導設備之位置、字體大小、顏色應加強考量多型態使用者高度、距離、視力、

動線等條件

適當之引導指標設置之位置、字體大小、顏色等應考量適當之高度、距離、不同 使用者的身高、視力、行進動線等條件,讓使用者可以在自然視力、適當距離就可以 辨識,避免使用者需要非常靠近、抬頭仰望、認真凝視才能夠辨識,甚至是造成錯過 設施、迷路等問題。

三、 車站之燈光、商業服務廣告等應配合指標引導設施,避免燈光昏暗且更須留意商業 廣告遮蔽或搶佔視線等問題

光環境之配合為指標引導設施之重點,特別是針對懸掛式的指標與周圍燈光配合,

需要充分照明,但也不能造成反光或炫光。而商業服務廣告應該與指標引導系統適當 在空間上有所區隔,避免造成商業廣告遮蔽或搶佔視線等問題。

參、 設施設備常見與應改善課題

一、 親子、多功能廁所數量不足、掛勾、置放行李等輔助性功能也有待強化

部分大型車站因使用人潮眾多,因此容易發生親子、多功能廁所數量不足問題,

因考量將部分一般功能改為複合功能廁所,並在男女廁所提供親子廁所或兒童安全座 椅。

攜帶大件行李或雙手提包使用者比例很高,因此在如廁空間應提供適當置物或掛 物空間,特別是男側小便斗上方或左右兩側空間。

二、 置物箱需求置物箱需求逐漸增加,大型轉運站、觀光旅遊點、運動或大型活動據點 車站均有需求

使用大眾運輸出遊經常會有攜帶大件行李、購物等情形,但因轉運等待、在車站 周邊地區觀光、消費、運動時不適合或不願同時攜帶大件行李或包包,因此置物箱空 間需求已在大型轉運站、觀光旅遊點、運動或大型活動據點車站均有明顯需求,未來 應強化針對這類型車站提供服務,同時也應在指標引導設施上給予明確標示。

三、 規劃長距離通道或商店街時,應考量高齡使用者適當休息之座椅或牆靠設施 大型車站設有多處出口或地下商店街,因此常會出現長距離通道或商店街,應考 量高齡使用者在長距離步行時,需要有較多座椅或牆靠作為短暫休息、喘息、喝水等 活動使用設施。

四、 公車、客運等其他轉乘空間之整體步行動線規劃不足

隨著大眾交通運輸方式多元化後,旅客無論是軌道系統的轉乘或公車、客運的轉 乘變得頻繁且密集,除交通場站內整體通用化考量之外,更應加交通場站外,包含公 車、客運,甚至搭乘計程車等空間規劃考量,如:旅客候車月台高度是否與公車齊平、

旅客步行空間是否順暢、無礙,以及是否設置有雨遮、採光罩之設施等都應納入交通 場站整體考量。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