夲研究乃以質性研究為主,輔以量的分析,對國民小學四年級學生實施以篆書為
主的書法創意教學行動研究,旨在根據行動研究法的精神與內涵,探討以篆書為主的 國民小學書法創意教學,可行的課程規劃與教學模式。
為避免研究者的主觀詮釋,除了採用文件分析法、觀察法、訪談法以及問卷調查 法進行資料的蒐集,同時,採用採用Patton, M. Q. (1990)所提出的三角檢定進行資料 分析,增加研究的信度及效度,以期具體呈現課程的實施歷程、課程實施的成效,以 及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所面臨的難題與解決的方法。
基於人力、時間、主客觀條件的因素,本研究的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是以研究者任教的臺中縣某國民小學四年級某班學生為研究對象,每週安 排一個單元的書法課程,進行以篆書為主的書法創意教學相關研究。大部分的書法教 學活動在語文學習領域課程實施,惟部份單元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進行課程統 整,並於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實施教學,研究期間自 97 年 9 月至 98 年 1 月止,為期 一學期。
夲研究的課程設計乃是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統整的理念,運用「先欣賞、再練習、
多創作」的教學模式,使篆書課程結合生活實用與創作,設計多樣化的書法創作教材,
讓學生學習。不僅運用資訊多媒體輔助教學,同時也透過舉辦學生書法作品展,以期 提昇學生學習書法的興趣與學習成效。本研究課程共規劃六大主題,分別為:「篆書 概念篇」、「篆書線條鍛鍊篇」、「校園碑林篇」、「篆書技法練字篇」、「篆書作品實作 篇」及「展覽篇」,合計二十二堂課,分成十八週進行。六大主題課程中,「陶版之 美」、「紙扇創作」及「書法饗宴」三個單元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進行統整教學,
而「陶版之美」及「校園碑林之旅」則分別商請學有專精的李老師及王老師,擔任協 同教學的教師。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在研究時間、研究教材、研究結果方面,基於人力、時間、主客觀條件 的因素而受到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研究時間的限制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授課時數佔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教 育部國教司,2006),而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包含本國語、鄉土語及英語課程,因 此本國語文每週實際授課時數所剩無幾。就研究者服務學校而言,每週語文學習領域 授課時數為七節,扣除一節鄉土語及二節英語課程,本國語文授課時數僅剩四節,雖 安排二節彈性時間進行本國語文的補救教學,但本國語包含閱讀、聆聽、說話、作文、
識字與寫字等課程,在實施教學上有時間的壓力。
基於上述原因,本研究課程實施教學的時間大部份於語文學習領域課程進行,每 週教一個單元,惟考慮語文學習領域教學進度的壓力,因此在校慶以及段考當週將不 安排新進度,由學生自行找時間練習。同時,本研究六大主題課程中,「陶版之美」、
「紙扇創作」及「書法饗宴」三個單元與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進行統整教學,並利用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的上課時間進行教學,故本研究並非每單元均於語文學習領 域課程中實施。
(二)研究教材的限制
識字乃是文字學習的基礎部份,而書法教學則是文字學習的藝術表現。本研究旨 在透過識字與書法教學的統整,同時結合生活化的書法作品實作,以期使學生能夠在 本國語文學習中,不僅能識字,更能對文字的造字原則、書寫技法、藝術的表現有所 了解,進而提昇學生人文氣息與文化素養。基於上述理由,本研究採課程統整理念,
結合識字、書法教學以及藝術與人文領域等課程,進行文字的源流、說文解字、篆書 的技法、篆書作品欣賞、篆書創作等層面的課程統整,並與生活結合,將課程分成六 大主題課程進行教學,期使學生能夠經由做中學,瞭解書法的多樣性與趣味性。
本研究的課程設計乃是以適合國民小學學生為考量,所設計的篆書為主的書法創 意教學課程,內容涵蓋:篆書概念篇、篆書技法篇、校園碑林篇、篆書作品實作篇以 及展覽篇等。惟本研究並非所有的教學主題單元活動設計都經過試探性的教學,因此 各單元課程是否適於本研究所需,須在教學的行動中檢證其適切性。對於其他不同書 體或不同性質的課程設計,是否會獲得不同的結果,尚待進一步研究。
(三)研究結果的限制
本研究旨在根據行動研究的精神與內涵,探討以篆書為主的國民小學書法創意教 學,可行的課程規劃與教學模式、課程的實施歷程、課程實施的成效,以及教師在教 學的過程中面臨的難題與解決的方法。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為主,輔以量的分析,進行以篆書為主的國民小學書法創意 教學探究,研究對象為研究者所任教的班級--臺中縣某國民小學四年級某班。為避免 研究者的主觀詮釋,除了採用文件分析法、觀察法、訪談法以及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 的蒐集,同時,採用Patton, M. Q. (1990)所提出的方法、來源、分析者以及理論-觀 點三角檢定,進行資料分析與校正,藉由多元化的角度,取得較客觀的資料分析,增 強資料間的相互效度檢驗,以呈現研究報告的可信度。本研究實施的結果僅供參考使 用,並不宜做概括性的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