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問卷採立意取樣,以台東縣兩所公立學校普通班之所有學生家長為 調查研究的對象。其中一所為傳統之明星學校,另一所為新設立的明星學校,學 校班級有限,新生入學學生的學籍也提早到出生就得在籍,否則將無法入學。此 兩所學校簡介如下,會選擇越區到該校的就讀,其家長對學校的看法以及學生在 校的所有表現,則是本研究的重點。
1.甲校
(1)地理位置:該校位於醫院旁,鄰近大學、高中之文教區,交通便利。
(2)校地面積:2 公頃
(3)校史:首批教職員工 86.8.1 到校服務之新設立學校,辦學績效優良。
(4)班級數:25(含特教班 1 班)
(5)教師平均年齡:32 歲
(6)教師學歷:
z 師院(大專院校): 4 位;
z 研究所: 32 位
1.乙校
(1)地理位置:該校位於傳統社區內,為傳統文教區,交通便利。
(2)校地面積:1 公頃
(3)校史:民國五十六年八月創立,是一所歷史悠久,優良校風的學校
(4)班級數:37(含音樂班 4 班、資源班 2 班)
(5)教師平均年齡: 41 歲
(6)教師學歷:
z 師院(大專院校):41 位 z 研究所:17 位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僅就讀此兩所學校之所有學生家長施以問卷調查,藉以了解越區就讀 的現況,以及越區就讀學生適應情形和越區就讀之家長選擇學校的看法。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以兩所學校為調查對象,無法遍及全縣,只考慮學校越區就讀狀況嚴 重與否,並未考量學校所在區域的差異及學校的規模,目的僅在了解越區就讀學 生的現況及家長選擇學校的看法。
第六節 名詞釋義
一、越區就讀:
依《國民教育法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及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學區劃 分學區內國小學生依其戶籍所在地,應在學區內國小就學。若僅將戶籍遷出至學 區外其他國小就讀,均稱之為「越區就讀」,本研究係指台東縣民未依戶籍所在地,
就讀政府指定戶籍所在地的學區學校,而選擇指定學區以外的學校就讀。
二、學校教育選擇權:
係指國民教育階段學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基於孩子的需求及保障孩子 的受教權益,擁有為子女教育自由選擇符合其性向、興趣的學區、學校及教育內 容,且不受居住地區或學區劃分限制,而自由選擇學校就讀的權利。基於研究對 象屬性及研究需要,本研究將家長教育選擇權,界定在縣立國民小學範圍內,但 不包括私立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公辦民營型態之教育機構。
三、學區制:
指國民教育階段招收學齡兒童的居住區域範圍,即所謂「入學學區」,其目的 在便利學童就近入學及幫助學校有效掌控班級數與學生數,以作為政府設置學校 分佈的參考,本研究係指台東市公所所訂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