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以下就研究範圍及研究限制加以說明界定:

一、研究範圍

(一) 研究內容:本研究以Mosston教學光譜的練習式教學(周宏室,2005)為 基礎,做為練習式教學法之教學設計並進行教學;而理解式教學法則以Bunker 與 Thorpe(1982)提出的理論為基礎,做為教學設計並進行教學。學習效果以認知、客 觀技能及比賽表現等三個面向進行評量,並比較在教學前後其兩種教學之差異及 客觀技能是否具有保留效果。

(二) 研究項目:本研究以國小五年級體育課程中之籃球單元為教學項目,並 進行學習效果之評量。

(三) 研究對象:本研究之授課教師為研究者本人,實驗對象為台東縣某國小

兩班五年級學生,有男生24位、女生30位,共計54位。

(四) 研究時間:本研究時間各為15節課,國小每節課為40分鐘,其中教學為 10節,其餘5節課做為認知、客觀技能與比賽表現各項目學習前、後測及保留效果 測驗。

二、研究限制

(一)Bunker與Thorpe(1982)提出的理解式教學,只有呈現六個教學階段,但並 未具體闡述理解式教學的特色及編製教案的方法,所以本研究僅能以所蒐集之文 獻彙整其特色,並參照理解式教學理論之特性與精神,設計本研究的教學教案。

(二)本研究使用之評量工具,採前、後測及保留測共三次相同測驗,所以實驗 期前測的學習經驗均可能對後測成績造成影響,另外,研究參與對象於課中的學 習態度及課後的自主練習行為亦可能產生影響。

(三)本研究以侵入性運動中的籃球為研究項目,且參與對象為班級人數接近三 十人的五年級學生,故無法將研究結果推論至其他不同性質運動項目、對象及學 校型態。

第六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以下就練習式教學、理解式教學、學習效果及保留效果等名詞加以解釋:

一、練習式教學

教師依過去的經驗和標準,分析動作的難度與正確性,事先設計、選擇活動 項目以及設計作業表(task sheets),經由示範或說明提供給學習者。學習者依據指 定的作業練習,在練習中學習者可視個人的能力和活動的時間來決定活動項目的 順序、練習的次數或活動的地點等,如果遇有問題亦可向教師請教。在學習者於 活動時,教師巡視全場,觀察學習者的表現,提供個別或私下的回饋給每位學習 者(周宏室,2005)。本研究係指教師課前設計教案及作業卡,於課中示範動作 並提供作業卡,學習者依作業卡內容進行練習,教師給予個別回饋。

二、理解式教學

理解式教學是英人Bunker與Thorpe(1982)提出的一種體育教學方法,將教學透 過修正、簡化的遊戲或比賽的方式,使學生理解比賽戰術及培養在比賽的情境中 做適當決定的能力為教學重點。理解式球類教學有六個過程階段:(一)遊戲或比 賽。(二)認識運動。(三)戰術理解。(四)做決定。(五)技能執行。(六)比賽表現。本 研究之理解式球類教學係指,運用理解式球類教學法的理論及特色來進行籃球課 程教案設計。

三、學習效果

本研究之學習效果係指以練習式、理解式兩種教學法對國小五年級學生實施 10節籃球教學後,在認知發展、客觀技能及比賽表現的學習發展情形。以下就認 知發展、客觀技能及比賽表現的學習效果分述如下:

(一)認知發展

認知發展是體育教師根據平時教學講授體育知識之內容,以筆試、口試測驗 之評量結果,也可利用資料授課整理、剪貼有關體育運動文章及書寫體育筆記方 式來做評量(教育部,1997)。在本研究中是指參與學生對於籃球運動的規則、

知識、運動禮儀與安全戰術策略及基本動作的認知與理解,在「國小籃球認知測 驗正式試卷」(如附錄七)上所得的分數。

(二)客觀技能

技能評量是運動技能學習成果評量,涵蓋客觀技能評量(指學習結果,可用 距離、時間、次數予以客觀基準評量)及主觀技能評量(指姿勢表現的優劣與正 誤)兩部分(教育部,1997)。在本研究中之技能表現是指參與學生在籃球運動 的客觀技能評量表(如附錄八),其技能測驗所得的結果,其中包含「定點投籃」

及「定點彈地一次胸前傳球」兩個項目。

(三)比賽表現

比賽表現是指學生在參與球類運動比賽時的各項能力表現。本研究的比賽表 現是指學生進行3對3籃球比賽時,透過球類運動比賽表現評量工具(Gam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Instrument, GPAI)進行做決定、技能執行和支援接應的評 量,測得的結果做為比賽表現的學習效果依據。

四、球類運動比賽表現評量工具(GPAI)

GPAI為一套用以評量各項球類運動比賽表現之系統觀察工具。由Griffin, Mitchel1, 與Oslin(1997)邀集專家彙整觀察類目七項,項目有「回位還原」、「移 位判斷」、「做決定」、「技能執行」、「支援接應」、「掩護補位」及「盯人 防守」。其中涵蓋了認知與技能領域,亦兼顧控球與未控球的動作表現,可以較 為完整觀察球員的比賽表現。本研究僅針對籃球的比賽特性選取三個類目,以「做 決定」、「技能執行」及「支援接應」進行觀察、紀錄與評量。

五、保留效果

保留效果是指經過一段時間不再練習,習得的成績就會產生遺忘的現象,通 常是時間越久,遺忘的量也越多,保留下來的也就越少(張春興,1977)。本研 究保留效果是指學習者在接受為期五週10節課的實驗教學後,將客觀技能和比賽 表現做一次測驗,且經過一週休息再實施客觀技能和比賽表現(做決定、技能執 行和支援接應)的保留測驗,而仍保有的學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