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Mosston 練習式教學相關研究

練習式教學是 Mosston 體育教學光譜中的第 B 式,而 Mosston 體育教學光譜 的理論發展始於 1966 年的第一本書 Teaching Physical Education,其教學形式共有 11 式(A 式~K 式),依教師絕對的主導權到學習者最大的決定權做教學形式的分 類。本節就針對練習式教學形式的理論及相關研究提出探討與評析。

一、 練習式教學形式的理論

以 下 就 練 習 式 教 學 形 式 的 意 義 及 目 的 、 時 敘 的 描 述 、 作 業 表 的 設 計 和 C.S.W.O.T.分析,分述如下:

(一)意義及目的

練習式是教師依過去的經驗和標準,分析動作的難度與正確性,事先設計、

選擇活動項目以及設計作業表(task sheets),經由示範或說明提供給學習者。學 習者依據指定的作業練習,在練習中學習者可視個人的能力和活動的時間來決定 活動項目的順序、練習的次數或活動的地點等,如果遇有問題亦可向教師請教。

學習者在活動時,教師巡視全場,觀察學習者的表現,提供個別或私下的回饋給 每位學習者。所以周宏室(2005)指出練習式教師、目標與學習者三者間的關係,

如圖2-1所示,並就練習式教學歸納出四項主要目的,說明如下:

T 示範 O 標準 S 問題 決定

觀察 回饋

圖 2-1 練習式教師、目標與學習者三者間之關係圖 歸納言之,練習式教學具有四項主要目的:

1.提供學習者有較多的時間個別或私下練習。

2.提供與教師較多的時間可以自由的給予學習者個別、私下的回饋。

3.提供新的學習情境,達到不同設定之目標。

4.能有效促進動作技巧的熟練。

(二)時敘的描述

練習式教學的學習者根據教師的說明或示範來活動,教師必須在每一動作或 作業上不給予命令,讓學習者有機會照著自己的決定,在課後教師觀察學習者的 表現並給予回饋。而陳垣翰(2006)指出就教師與學習者分別在課前、課中及課 後等三個時段的時敘內容,如表2-1:

表2-1 練習式教學形式時敘表

教師 學習者

課前 教師扮演所有決定,並設計作業表。 無

課中

1.觀察學習者表現,給予個別或私下 的回饋。

2.隨時回答學習者的問題。

3.若學習者提早在指定時間內完成 作業表,則必須做臨時決定。

根據作業表做九項決定(姿勢、位 置、作業順序、開始每一作業的時 間、步調與節奏、停止每一動作時 間、間隔時間、服裝與儀容和問題 的澄清)來練習運動技能。

課後 1.收集有關表現的情報。

2.依標準評量情報並給予回饋。

接受回饋並修正練習自己的運動 技能。

(三)作業表的設計

在練習式教學前,周宏室(2005)指出教師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設計作業 表,其目的是在增加作業時間的效率和教師與學習者間的溝通,並具有五項主要

教 師

決 定 作業表

學 生 練 習

的功能(Mosston & Ashworth,1986):

1.幫助學習者記憶作業的項目,包括如何做和做些什麼。

2.減少教師反覆解說的次數。

3.指導學習者能於最初的解說時集中精神。

4.指導學習者透過特別註明的介紹來活動,以提高動作精確性。

5.能紀錄學習者學習的進度。

(四)練習式教學形式之C.S.W.O.T.分析

每一種教學形式都有其主要目的,教師應根據教學目標及學生的需求,選擇 適當的教學形式,因此,進一步瞭解每一種教學形式的優缺點,也較能提升學生 的有效學習,以下為練習式教學形式的特質、優點、缺點、運用時機和危機分析

(方慈惠,1998)。如表2-2:

表 2-2 練習式教學形式之 C.S.W.O.T.分析表

Characteristic

(特質)

1. 有大量的時間投入特定的任務。

2. 回饋頻率高、多元化、特定、個別化。

3. 課中由學習者在鳥籠政策下決定,讓學生有個別化空 間,培養責任感。

4. 教師最重要的行為-教案設計、監管、組織。

5. 發生新的師生關係-學生有部分的自主權,教師也可以 解放出師間來觀察與回饋。

6. 屬於四段式教師。

Strength

(優點)

1. 教師較省力、有時間做個別指導。

2. 可培養學生較具責任感。

3. 技巧學習成功率較高。

4. 身體活動時間較高。

5. 回饋為個別化回饋。

6. 教學活動自由活潑。

表 2-2 練習式教學形式之 C.S.W.O.T.分析表(續)

Weakness

(缺點)

1. 教師本身需具設計分析能力並做課前準備。

2. 教師的尊嚴、專業能力受到挑戰。

3. 秩序管理較難。

4. 安全維護和停頓作業較高。

5. 場地器材需大或多。

6. 時間較不經濟。

Opportunity

(適用時機)

1. 教師-專業素質高的。

2. 學生-自我控制能力高的。

3. 教材-具固定有組織的。

4. 目標-技能的學習或習慣化。

5. 環境-較大場地。

6. 人數-較小班級。

Treated

(危機)

1. 運動技能的學習目標停留在受動器的學習與基本動作 的反覆練習,而在判斷的學習及知覺的學習方面較忽 略,故是否有效,需加深思。

2. 作業表設計困難,且不當或不良設計之作業表會影響學 生的學習成效。

3. 需主動積極監管、組織,否則教學流程會大受影響。

綜合上述,練習式教學是教師根據學習者的需求在有計畫的設計下,搭配著 作業表的練習,且將部份的決定轉移,信任學習者獨立決定的能力,給予學習者 有較多的時間來練習所要學的動作技能,並透過教師的回饋與指導,進而達成學 習者對動作技能的精熟和正確。

二、 練習式教學相關研究

1966年,美國著名體育教學專家Muska Mosston博士創造體育教學光譜理論,

發展出十一種教學形式後,其理論一再受到其他學者所支持與肯定,相關的研究 不斷在全世界各地被發表。而國內學者周宏室則在1994年將此一教學理論引進國 內,也為國內體育教學形式帶來更多元的發展。以下針對國內、外有關Mosston教 學形式中的練習式教學,茲參考周冠玲(2004)及研究者彙整,整理出實證性的 相關研究,其中國內研究有十四篇、國外研究有六篇,並就研究內容做進一步的

探討,分別如下,國內研究(表2-3)、國外研究(表2-4)。

表2-3 國內練習式教學相關文獻摘略表(續)

表2-3 國內練習式教學相關文獻摘略表(續)

教學為主要研究,並探討認知、技能、情意等學習效果。其中,又以命令式、練

Mariani

(1970)

Gerney

(1982)

Gerney

(1986)

Beckett

(1990)

表2-4 國外練習式教學相關文獻摘略表(續)

研究者

(年代)

研究 對象

教學

項目 教學形式 研究變項 主要研究結果

Moore

(1996)

體育系 五年級 學生

排球

高手傳 球及低 手傳球

以 練 習 式 及 互 惠 式 進 行 九天教學

比 較 兩 種 教 學 對 於 技 能 的 學 習效果

1.兩種教學在技能學習上 均有效果。

就上述有關國外練習式教學實證性文獻進行整理後,分別從教學項目、研究 對象、研究變項及結果來進行探討陳述如下:

1.教學項目

從國外文獻中得知,教學項目以侵入性運動為最多有三篇,其教學內容有曲 棍球及足球;其次為網/牆性運動有兩篇及非球類運動有一篇,其中網/牆性運動項 目則為網球及排球,另外,非球類運動則為射箭項目。

2.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多以國小五年級生有兩篇及大學生有四篇為主要。

3.研究變項及結果

在自變項上未發現純探討練習式教學的文獻,多以練習式教學搭配其它形式 教學為主要研究,多探討技能的學習效果。其中,又以命令式、練習式、互惠式 及包含式四種教學混合搭配比較,而在技能等依變項的結果上,發現練習式教學 有助於技能的提升。

三、 本節小結

綜合上述有關國內、外練習式教學形式的相關文獻中,可以發現:

(一)研究方法上大多採實驗研究法,國內大多針對運動項目中的一種技能 設計三週六節課的實驗時間,國外實驗時間則大不相同。

(二)研究項目上大多以球類項目為主,且以網/牆性運動有八篇及侵入性運 動有七篇兩者居多。

(三)研究對象從國小到大學都有,而多以國小高年級生有八篇及大學生有 七篇為最多。之所以研究對象大多為國小高年級以上學生,推其原因,可能因練 習式教學法的過程中是教師做大部分決定,學生需根據教師的示範動作並配合作 業表去做正確技能練習,教師再從中個別指導練習技能有誤的學生,因此,學生 在上課練習中要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

(四)教學形式上,多以命令式、練習式、互惠式及包含式相互比較為最多,

在依變項上則探討教學之間的學習效果,而學習效果大多以認知、技能及情意為 主,部分則加入社會能力發展作為探討。

(五)研究結果中發現實施 Mosston 體育教學光譜的教學形式在教學效果上 大多有顯著差異,而在技能發展上,練習式教學大多優於其他教學形式。

第二節 理解式教學相關研究

以下就理解式教學的起源、理解式教學模式、理解式課程模式、理解式教學 形式之 C.S.W.O.T.分析、理解式教學相關研究與本節小結,分述如下:

一、理解式教學的起源

「理解式教學」源自英國,原稱Teaching for Understanding或Tactical Approach 或Tactical Awareness,有別與傳統的Skill Development或Technique Approach或 Traditional Motor Skill Apporach,是一種以學生為中心,強調在遊戲中學習「如何 做?何時做?」的教學法。Bunker與Thorpe(1986)在觀察傳統以技能為主的體育教 學中,發現以下幾項現象:

(一)學生們在以技能為主的教學方法下,進步卻十分有限。

(二)大部分的學生在技能的練習中得到極少的成功經驗。

(三)技能好的學生雖擁有技能,卻不知變通,又缺乏做決定的能力,常依賴教 師或教練。

(四)大多數的青少年在離開學校以後,對運動的認識非常有限。

基於上述現象,Rod Thorpe在教學上便將以技能為主的體育教學,修改為以戰 術理解為出發點的體育教學,並透過規則的修改及器材場地的變化,進行體育教 學,結果發現對於學生的學習有相當不錯的效果,這樣的一個教學策略逐漸的獲 得認同並產生重大的影響,於是David Bunker與Rod Thorpe在1982年正式提出了

「理解式教學」的概念(郭世德,2000)。

二、理解式教學模式

王愛麟(2006)參考Bunker與Thorpe(1986)提出之理解式教學是以比賽戰術為 基礎,指導學生開始運動並理解每一項運動的本質,教學是從一個簡單的遊戲或

王愛麟(2006)參考Bunker與Thorpe(1986)提出之理解式教學是以比賽戰術為 基礎,指導學生開始運動並理解每一項運動的本質,教學是從一個簡單的遊戲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