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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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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重點彙整工作,資料來源仍以(一)期刊、國家圖書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 訊網或相關文獻等。(二)學術刊物或相關之研究報告。(三)相關書籍、文章、

報刊雜誌。(四)網路資料等為主要參考資料。

二、 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method)

本研究根據研究目的,依文獻探討後所提出研究架構,另參酌相關量表、

專家意見及個人工作經驗,編製本研究適用之「廉潔知覺」問卷初稿 10 題、「廉 潔指標的構面」問卷初稿 35 題與「高薪與廉潔的關係」問卷初稿 10 題,計 55 題經內容效度及預試(信度分析與效度分析)等程序後,形成「廉潔知覺」問 卷定稿 9 題、「廉潔指標的構面」問卷定稿 29 題與「高薪與廉潔的關係」問卷 定稿 7 題,計 45 題正式研究問卷。

貳 研究限制

撰寫本文,茲因非屬研究本國文官制度,故在資料蒐集上多以二手資料為 主,非以新加坡在地人的觀點去分析其高階文官薪資制度之設計,恐有解讀上 的限制,乃為本研究限制之一。

囿於國內研究有關新加坡政府相關論文並不多見,誠屬溫喜富於 1998 年撰 寫新加坡文官制度之研究較屬完整,惟該文歷時已逾 13 年,有關新加坡高階官 員薪資制度文獻多有更迭,吾人雖致力於透過新加坡公共服務委員會(PSC)12、 公共服務署(PSD)13、貪污調查局(CPIB)14、新加坡長期研究貪腐問題之教 授Jon S.T.Quah15、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 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16及新加坡薪資評論委員會(Committee to Review Ministerial Salaries Review)檢討新加坡政府部長薪資報告17等外國網站 更新近期相關資料內容以充實本文,惟文獻浩瀚無涯,資料篩選的標準存有拿 捏未臻周妥之顧慮,恐有掛一漏萬的遺憾,為本研究限制之二。

考量對於新加坡文化背景熟稔程度會直接影響研究結果,如何才能保持文 化中立又免於深度不足的困境,亦是研究者應努力克服的課題,此為本研究限 制之三。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流程

壹 研究範圍

本研究在討論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對新加坡高階官員高薪資制度與廉潔的議

12 資料來源:http://www.psc.gov.sg,查閱日期:2010 年 6 月 1 日。

13 資料來源:http://www.psd.gov.sg/,查閱日期:2010 年 6 月 1 日。

14 資料來源:http://app.cpib.gov.sg/cpib_new/user/default.aspx?pgID=21,查閱日期:2010 年 6 月 1 日。

15 資料來源:http://www.jonstquah.com/index.htm,查閱日期:2010 年 6 月 1 日。

16 資料來源:http://www.jsscs.gov.hk/,查閱日期:2012年 3 月 15 日。

17 資料來源:http://reviewcommittee2011.sg/report/#execsummary,查閱日期:2012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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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要是建構在完全排除政府體制究為極權統治或自由民主、政府組織層級 是中央統一或中央與地方關係、適用該政策的政府高階官員數額、政治因素是 穩定或動盪不安、有無防貪相關法令制定、有無設置肅貪機構、該國消費者物 價指數、平均國民所得、物價指數波動情形等各種前提下進行,將廉潔產生的 變化程度,純粹歸因於提昇薪資待遇所得出的結果;且研究調查施測對象僅限 於考試院暨所屬機關,並不及於全台各中央或地方機關。

貳 研究流程

文獻探討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設計

發展研究假設

實證結果分析

驗證研究假設

結論與發現

圖 1- 1 研究流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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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重要名詞釋義

壹 高薪資所得

高薪資所得,本研究係參照新加坡政府對於釐訂高階官員薪資待遇時,參 考其金融業、服務業、製造業、民營企業、公營事業、外資企業等 6 大專業領 域之高階管理人,應課稅繳納者的收入平均值而言。換言之,指公私部門的高 階管理人員薪資待遇相當,均保持在較其他受薪階級來得高的薪資所得。其內 涵一方面為鼓勵高階官員專心公務,為國家創造高經濟成長;二方面係為留住 優秀人才,避免公部門高階優秀官員因私人企業薪資優渥萌生離職跳糟的想法。

綜上,本研究將高薪資所得構成面向,定義為:高薪資所得效益及經濟壓 力等 2 面向。

貳 廉潔

廉政,狹義而言,指如何使公務員擁有廉潔的品性操守;廣義而言,除上 述意旨外,還指勇於任事、效率效能的展現,亦即「廉能政治」的簡稱(陳康 生,2006)。廉潔(integrity):廉潔被視為貪腐的反義詞,意即「反貪」即為「倡 廉」。在公共行政的概念中,廉潔指的是在執行公務時所展現出的誠實、正直、

公平與值得信賴(葉一璋,2012)。

公務倫理是指,要求政府人員不能有「不當使用公務職權、角色或資源,

圖謀私人的直接或間接利益」的行為(張哲琛,2009)。許多人均將俸給不足以 養廉列為貪污的主因,按一個人如基本上溫飽條件都無法維持時,則難保其清 白、廉潔。我國公務人員之待遇福利,政府多次調整,比較其他各行各業,雖 說比上不足,比下卻有餘,大體上都能維持基本生活上之需求。若再言其不足 以養廉則必有其他因素之影響。而且人之慾望無窮,單以固定之薪資,欲滿足 無窮之慾望,實為不可能之事,意志薄弱者不克自制,受不了貪念而玩法冒險

(陳順煌,2002)。

綜上,本研究將廉潔構成面向,定義為:行政倫理規範、廉潔價值觀、資 訊透明、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等 6 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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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考試院暨所屬機關組織簡介

壹、 考試院組織簡介 一、 前言

獨立的考試權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特色,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規定,考試院 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及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依我國憲法五權分立、

平等相維之精神,與行政、立法、司法、監察等四院立於平等地位而獨立行使 職權。除職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衡鑑外,更為公部門人事法制之 最高主管機關,肩負著健全文官法制,激勵公務人員士氣,強化行政中立與落 實倫理價值的責任。

面對全球化、知識經濟的時代,為順應國際情勢,體察社會需要,回應民 眾希望,考試院更應本於職責,因應國家政策,積極推動各項考銓改革,健全 文官體制,強化公務員素質與能力,提升國家競爭力。考試院除院本部外,還 包括四個所屬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監理會)。

二、 組織職掌與重要業務

考試院置院長、副院長各 1 人、考試委員 19 人,均特任,由總統提名,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 6 年。另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一人。考試院的政策 及有關重大事項,都需經過考試院會議決定。至於所屬的二部二會,考選部主 管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種國家考試;銓敘部負責公務 人員之銓敘、撫卹、退休及其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等法制事項;保 訓會負責有關公務人員權利保障與訓練進修政策、法制事項,並執行各項保障 業務暨規劃辦理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及行政中立等項訓 練;基金監理會則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審議、監督及考核事項。另依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規定,該局有關考銓業務,應受考試院監督。

三、 考試院會議

考試院會議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銓敘兩部部長及保訓會主 任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院長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副院長亦 不能出席時,則由出席人員中公推一人為主席。考試院會議每星期舉行一次,

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議,決定考銓政策及其有關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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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採合議制,須有應出席人過半數出席,方得開會;其議決以出席人過 半數之同意始為通過;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另除應出席人員外,考試院秘 書長、副秘書長、所屬部會副首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均應列席考試 院會議。必要時,院長並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如考試院首席參事、秘書處處 長、各業務組組長等。

院會討論之議案得視其性質,交付小組審查會或全院審查會審查。全院審 查會以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訓會主任委 員組織之,由副院長召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交由考試委員召集。小組審查 會以應出席人 7 人至 11 人組織之;其召集人及審查委員,分別輪流擔任。議案 交付審查時,應指定有關列席人員參加,並由考試院相關單位及關係部會準備 必要之參考資料。審查會召集人認為必要時,得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審查 會於議案審查完畢後,由召集人作成審查報告,提院會討論。

針對考試院所職掌的業務,考試院院會成員一向以主動積極的態度,研究 規劃考試院所掌理的業務,除依業務需要赴國外考察研究各國文官制度,以作 為院會策劃與改進考銓業務之參考外,另為強化與各界聯繫溝通,擴大考銓保 訓行政之參與層面,並經常實地參訪各機關,以走動式政策行銷方式,主動與 參訪對象近距離對話,聽取心聲與寶貴建言,瞭解各級機關(構)人事業務實 況及檢討改進各項考銓政策施行上的問題,以健全我國文官體制,讓合議制形 成之政策能貼近民意,確實可行,落實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

面對全球化、資訊化及知識經濟時代的快速發展,以及政經社會環境變遷 的嚴峻衝擊,各國政府莫不致力於提昇施政能力及文官素質與效能。為了展現 改革動能,恢宏考試院憲政功能,打造優質文官團隊,考試院於第 11 屆第 39 次會議、第 11 屆第 114 次會議分別通過「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與「強化文 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共訂定 10 項建議案,分短程、近程、中程規劃推動時

面對全球化、資訊化及知識經濟時代的快速發展,以及政經社會環境變遷 的嚴峻衝擊,各國政府莫不致力於提昇施政能力及文官素質與效能。為了展現 改革動能,恢宏考試院憲政功能,打造優質文官團隊,考試院於第 11 屆第 39 次會議、第 11 屆第 114 次會議分別通過「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與「強化文 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共訂定 10 項建議案,分短程、近程、中程規劃推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