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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三節 背景變項對於廉潔之差異分析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表 4- 7 受試者之職等統計分析摘要表

個人屬性 項目 樣本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5 職等以下 54 11.4 11.4 6-9 職等 255 53.9 65.3 10 職等以上 40 8.5 73.8 職等

其他 124 26.2 100.0 N=473

捌、 職務

如下表 4-8 資料顯示,在職務進行分析,主管受試者有 48 人,佔有效樣本 10.1%;非主管受試者有 425 人,佔有效樣本 89.9%;本研究參與填寫問卷者以非主 管較多。

表 4- 8 受試者之職務統計分析摘要表

個人屬性 項目 樣本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主管 48 10.1 10.1

職務 非主管 425 89.9 100.0

N=473

玖、 個人年所得

如下表 4-9 資料顯示,在個人年所得進行分析,60 萬以下受試者有 197 人,佔 有效樣本 41.6%;61-100 萬受試者有 236 人,佔有效樣本 49.9%;101 萬以上受試 者有 40 人,佔有效樣本 8.5%。

表 4- 9 受試者之個人年所得統計分析摘要表

個人屬性 項目 樣本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60 萬以下 197 41.6 41.6 61-100 萬 236 49.9 91.5 個人年所得

101 萬以上 40 8.5 100.0 N=473

第三節 背景變項對於廉潔之差異分析

假設一:背景變項不同對廉潔無顯著差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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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性別

一、 研究假設

假設 1-1:不同性別對廉潔無顯著差異。

二、 t檢定結果分析

(一) 依據下表 4-10 所示t檢定結果,不同性別變項在行政倫理規範、廉潔價值 觀等 2 構面的p值均大於α值(α=.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H0。因此,

研究分析顯示不同性別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受試者對廉潔及其行政倫理 規範、廉潔價值觀等 2 構面無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二) 廉潔及其資訊透明、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等 4 構面中,不同性 別之成人對於資訊透明、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之 t 值分別為 2.30、

2.30、2.49、2.47、3.13,達到.05 的顯著水準。男生組別的平均值(117.15)

顯著高於女生(112.43),顯示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受試者男性對資訊透明、

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的廉潔認知顯著高於女性。

三、 分析結果

表 4- 10 不同性別之廉潔t檢定分析摘要表

因素構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男生 165 22.68 5.42

行政倫理規範

女生 308 23.16 4.37 -1.05 .293 男生 165 11.33 2.71

廉潔價值觀

女生 308 11.00 2.66 1.28 .202 男生 165 31.84 7.90

資訊透明

女生 308 30.20 7.09 2.30 .022*

男生 165 22.19 6.15 行政效率

女生 308 20.79 5.68 2.49 .013*

男生 165 20.03 5.43 服務品質

女生 308 18.82 4.89 2.47 .014*

男生 165 9.07 2.07 貪腐控制

女生 308 8.45 2.03 3.13 .002**

男生 165 117.15 22.95

廉潔 女生 308 112.43 20.27 2.30 .022*

*p≦.05 ** p≦.01 ***p≦.001 N=473

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 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年齡組別在廉潔及其因素構面的顯著差異情形。 驗之LSD進行分析,結果如下:41-55 歲(M=35.01)>56 歲以上(M=34.66)

>26-40 歲(M=33.47)>25 歲以下(M=31.32),即 3>4>2>1。

三、 分析結果

一步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教育程度組別在廉潔及其因素構面的顯著差異情

一步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婚姻狀況組別在廉潔及其因素構面的顯著差異情

一步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人員屬性組別在廉潔及其因素構面的顯著差異情

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

z 廉潔:6-15 年(M=116.93)>5 年以下(M=111.39)>16-25 年(M=113.75)

>26-35 年(M=115.47)>36 年以上(M=94.50),即 2>4>3>1>5。

z 行政倫理規範:26-35 年(M=115.47)>6-15 年(M=116.93)>36 年 以上(M=94.50)>16-25 年(M=113.75)>5 年以下(M=111.39),即 4>2>5>3>1。

z 資訊透明:6-15 年(M=116.93)>26-35 年(M=115.47)>16-25 年

(M=113.75)>5 年以下(M=111.39)>36 年以上(M=94.50),即 2>4>3>1>5。

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 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職等組別對廉潔及其因素構面的顯著差異情形。

(一) 依據下表 4-16 所示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職等變項在行政倫理規範、資

>5 職等以下(M=11.31)>6-9 職等(M=10.80),即 3>4>1>2。

三、 分析結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因素構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主管 46 20.41 5.38

服務品質

非主管 427 19.11 5.07 1.64 .102 主管 46 8.76 7.82

貪腐控制

非主管 427 8.65 2.09 .33 .738 主管 46 119.17 18.45

廉潔 非主管 427 113.52 21.57 1.70 .088

*p≦.05 ** p≦.01 ***p≦.001 N=473

玖、 個人年所得

一、 研究假設

假設 1-9 不同個人年所得對廉潔無顯著差異。

二、 單因子變異數(one way ANOVA)檢定結果分析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驗不同個人年所得的受試者,探討是否會因為個 人年所得不同,而造成其對廉潔及其因素構面有顯著差異。若達顯著差異,則 再進一步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t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簡稱 LSD)進行檢定,以分析個人年所得組別對廉潔及其因素構面 的顯著差異情形。

(一) 依據下表 4-18 所示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個人年所得變項在行政倫理規 範、資訊透明、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等 5 構面的p值均大於α 值(α=.05),F值未達顯著水準,故應接受虛無假設H0。因此,研究分 析顯示不同個人年所得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受試者對廉潔及其行政倫理 規範、資訊透明、行政效率、服務品質、貪腐控制等 5 構面無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

(二) 不同個人年所得變項在廉潔價值觀構面,p值小於α值(α=.05),F值 達顯著水準,故應拒絕虛無假設H0。因此,研究分析顯示不同個人年所得 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受試者對行政倫理規範構面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再經事後比較考驗之LSD進行分析,結果如下:

z 行政倫理規範:60-100 萬(M=24.85)>60 萬以下(M=22.88)>60-

100 萬(M=22.76),即 3>1>2。

z 廉潔價值觀:60-100 萬(M=12.60)>60 萬以下(M=11.26)>60-100 萬(M=10.74),即 3>1>2。

三、 分析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