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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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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在臺灣社會變遷之下,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逐漸複雜與低齡化,校園中的 問題越來越多元,甚至有嚴重化的趨勢,也突顯出學生問題需要由更多的專業一 同來解決,因此「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辦法」在如此的期待之下開始推展,建置新的輔導工作團隊。從過去的跨專業合 作方案計畫中,可以看到學者積極推動政府單位,想要推展跨專業合作,但是因 各縣市政策的規劃而有不同的發展,經過社會事件的推波助瀾,演變到目前的「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已經有穩固 的法源基礎,跨專業合作已成為目前政策主要的走向,但接下來衍伸出的問題是 跨專業合作的現況為何?跨專業合作在學校中是如何進行?在跨專業合作的過 程中對學校輔導工作的影響是什麼?輔導教師對於跨專業合作有何期待?

本研究以質性研究的方式,針對在國民中學服務的輔導教師進行深度訪談,

欲從曾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合作的輔導教師合作經驗中,了解跨專業合作的現況,

並了解其合作的方式內容,進而瞭解跨專業合作對輔導工作的影響與期待,以做 為未來實務建議及制度發展上的參考。因此,本節以本研究的發現為主軸,先呈 現輔導教師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合作的現況,並探究跨專業合作對學校輔導工作 的影響,最後是對跨專業合作的期待。

壹、 跨專業合作現況

一、 輔導教師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合作內容包含直接服務與間接 服務

學校心理師及學校社工師皆會以直接服務的方式,協助輔導教師處理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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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個案,透過諮商或是資源提供幫助學生。除了直接服務的外,專任專業輔導人 員也會以督導或是諮詢的方式提供間接服務,協助輔導教師處理學生問題,專任 專業輔導人員差別在於學校心理師可提供心理衡鑑,社工師可提供豐富社會資 源。

二、 輔導教師與不同專業合作有不同的合作方式

在合作時間上學校心理師有固定服務時間,在固定時間內提供服務;學校社 工師則是以彈性的方式與輔導教師合作,輔導教師有需要時會與學校社工師聯絡,

學校社工師在安排時間到校服務。輔導教師在資源運用上可依照學生需求及專任 專業輔導人員特性做安排。

三、 各專業在合作中有不同角色

在合作中輔導教師隸屬於學校,對學生的相關事務相對比較能夠掌握,因此 輔導教師在合作中仍須清楚瞭解個案目前狀況,適時提供學生日常與課堂資訊給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且在合作中為各方的聯絡窗口,整合各專業的協助,並扮演 主要工作者的角色,透過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合作,能夠更長久與穩定的提供 學生幫助。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扮演著學校輔導教師之督導的角色,可幫助輔導教師處理 學生問題。其差別在於學校心理師在合作中可以看到個案內在議題及更深層的問 題,對於心理層面有更多了解,也能使其他專業對個案有更多了解;學校社工師 在合作中的角色是引進更多的資源協助個案與家庭,補足學校資源不足的部分,

讓合作不僅是在學校之內,也將更多的資源引入合作中,多方看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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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輔導教師、學校心理師及學校社工師三方共同合作機會少

目前輔導教師與學校心理師、學校社工師三方一起合作的機會比較少,以目 前人力來說,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能夠駐校的時間不多,且社工師沒有固定的駐校 時間,且輔導教師有時必須授課,心理師駐校的時間多以個別晤談為主,因此三 方可以合作的時間交集少,且依個案的需求調整,需要三者一起提供的協助的機 會不多。

貳、 跨專業合作對學校輔導工作的幫助 一、 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合作帶來的幫助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加入,對學校輔導工作來說不僅在直接服務上可以加快 處遇,也能夠更深入與個案晤談,更促進了與家長的合作,同時也減輕輔導教師 的負擔,為學校輔導工作帶來不同的觀點,可以更全面的看顧學生、深入學生家 庭工作,並協助輔導教師處理工作上遇到的困境。

二、 與學校心理師合作帶來的幫助

學校心理師的加入,對學校輔導工作來說可以提升其他老師、行政人員與家 長對輔導專業的信任,與其他系統工作時能夠更順利,且心理師的角色有別於學 校教師,因此心理師能夠跳脫學校教育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與個案工作,讓個 案能更放心的暢所欲言,輔導教師也能去檢視學校規範對他們工作有何影響。

三、 與學校社工師合作帶來的幫助

學校社工師加入學校輔導工作團隊後,將資源整合,帶入更多資源進入學校 中,讓學校輔導工作可以更加完整,在法規上也能夠更清楚法律的規範和通報準 則,透過法律的協助,照顧需要幫助的學生,在法源依據下學校輔導工作也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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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的執行。

參、 對跨專業合作的期待

一、 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期待

輔導教師期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可以更清楚學校的需求,在合作時能夠針對 所需提供協助,也期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能更穩定的提供校內督導,對學校的狀 況能有更深入的了解,相關人員可以共同合作,建立系統合作,減少合作上的落 差。除此之外也期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能共增加初級預防的工作,從源頭著手,

協助導師與輔導教師執行初級預防工作,落實初級預防,幫助強化學校輔導工 作。

二、 對制度的期待

輔導教師對制度上的期待主要為人力上的期待,期待能夠補足現在規劃中應 有的人力,補足的過程中仍要兼顧品質,寧缺勿濫。更長遠的來看,輔導教師期 待有更多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進駐,且是服務單一學校,屬於校內專職。雖期待有 專職專業人員,還是期待學校心理師與學校社工師兩者可以並存,提供不同面向 的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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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根據研究結果與發現,提出四項建議,分別為輔導人員訓練的建議、跨專業 合作實務的建議、跨專業合作制度的建議以及未來研究的建議,分別敘述如下:

壹、 輔導人員訓練的建議

一、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輔導工作的訓練

從訪談中發現,許多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進入校園後,面臨到的問題是適應學 校輔導工作的工作方式以及了解青少年及學校文化,在適應的階段需要不斷的磨 合,輔導教師也反映出若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對於國中學校文化與青少年諮商工作 有初步了解,加深對學校輔導工作的訓練,可以減少進入國中場域的適應時間,

也更容易提供合適的處遇建議,讓跨專業合作發揮功用。因此建議在聘任專任專 業輔導人員時能夠建立篩選制度,建立認證課程的審核制度,確保學校心理師或 學校社工師對於學校輔導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是心理師及社工師成為國中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時進行相關職前訓練,幫助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熟悉青少年問題 及學校文化,縮短磨合時間與歷程。

二、 各專業跨專業合作的訓練

在專業的訓練過程中,著重各自專長領域的培養,鮮少針對跨專業合作的訓 練,在此狀況之下,對其他專業的角色與能力及如何與其他專業合作的瞭解較少,

多半是進入學校體系中才慢慢適應與磨合,若能在學習與訓練的階段就對跨專業 合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可減少適應與磨合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對學校輔導工作 及跨專業合作能有更多掌握。因此建議在專業的養成中,學校可多規劃跨專業合 作相關課程,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規則法規中,修訂相關法條,

增加跨專業合作領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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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跨專業合作實務的建議

一、 建置跨專業合作與溝通的平台

研究結果發現,學校輔導教師與學校心理師和學校社工師同時合作的時間礙 於難以找到共同時間面對面討論,以分別討論為主,缺乏專業間溝通的平台,在 資訊的流通上不夠順暢,若能建置跨專業合作與溝通的平台,不僅能增進彼此工 作上的了解,也能對個案的狀況有更多的了解,並透過合作與溝通的平台,如:

個案會議與定期召開輔導教師、學校心理師及學校社工師的工作會議,展開專業 間的對話,解決專業差異可能帶來的歧異,找到一起合作的方向。

二、 增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間接服務

輔導教師在輔導知能上不如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專業,因此透過專任專業輔導 人員在合作上的協助,提供間接服務,以諮詢或督導的方式提供輔導教師協助,

間接處理學生問題,提升輔導教師知能,且輔導教師才是學校輔導工作執行的主 體,增進輔導教師在處理個案的能力是必要的,不能只單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 直接服務。

三、 增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初級預防工作比例

符合王麗斐等人(2013)提出之 WISER 概念中的輔導工作架構,初級發展 性輔導佔學校三級輔導體制中大部分,可服務大部分的學生,因此可看見初級預 防的重要性。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與輔導教師的合作上,若能增加出及預防工作的 比例,不僅可服務更多學生,也可提升全校師生的輔導知能,增加輔導教師與導 師在學校場域處理個案的能力,強化三級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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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提升輔導教師專業知能

研究中發現輔導教師對於自身的專業知能感到不足,但目前的研習也多著重 課程,無法彌補專業上的不足,而依賴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協助並非長遠之計,

因此輔導教師必須提升自我的專業知能,才能在對學校輔導工作有更多的幫助。

參、 跨專業合作制度的建議 一、 補足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缺額

從受訪者經驗中發現,目前人力尚有不足,需要以外聘的方式填補對專業人 員的需求,因此補足目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缺額是目前的需要,且補足缺額後,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工作壓力得以減少,可減少到校服務的時間被瓜分的可能,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工作壓力得以減少,可減少到校服務的時間被瓜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