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節內容乃依據第四章研究結果,分別就國中階段青少年親子關係的態 度與行為概況、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實驗組在親子關係態度與行為改變的成 效、以及國中生的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親子關係課程的效果等主要發現與結 果歸納出本研究之研究結論,說明如下:
一、國中階段青少年親子關係的態度與行為概況
1.全體受試者之親子關係態度目前狀況為中等的傾向,但仍有待加強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受試學生「親子關係態度量表」的總平均分數為 83.97 分,而量表題平均數為 2.54 分,並未顯著高於理論中點,由此可知受 試者之親子關係態度具有中等的傾向,但仍有待加強。
進一步以親子關係內涵的四個面向做分析,受試學生各項態度的量表題 平均數,分別為:親子界限 2.39 分、訊息交換 2.66 分、情感傳達 2.54 分、
問題解決 2.57 分,除親子界限、情感傳達面向外其他都略高於理論中點。
由此可知,受試學生在訊息交換及問題解決的態度雖具正向傾向,而情感傳 達面向具中等之傾向,但仍有加強的空間。
2.全體受試者之親子關係行為目前的狀況為欠佳傾向,仍有待加強改善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受試學生「親子關係行為量表」的總平均分數為 80.16 分,而量表題平均數為 2.42 分,顯著低於理論中點,由此可知受試者
之親子關係行為的表現是欠佳的傾向,仍有待加強並有其學習的必要性。
進一步以親子關係內涵的四個面向做分析,受試學生各項行為的量表題 平均數,分別為:親子界限 2.47 分、訊息交換 2.42 分、情感傳達 2.42 分、
問題解決 2.41 分,除親子界限與情感傳達未顯著低於理論中點外,訊息交 換及問題解決則顯著低於理論中點。由此可知,受試學生在親子界限及情感 傳達的行為上具有中等的傾向,而訊息交換及問題解決的行為上是欠佳的傾 向,仍有待加強。
二、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實驗組在親子關係態度與行為改變的成效
1.國中親子關係課程能顯著改變實驗組學生之親子關係態度,使其更加正向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國中親子關係課程」介入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學 生之「親子關係態度量表」後測得分有顯著的差異,實驗組學生之後測,顯 著優於前測。結果顯示,國中親子關係課程教學對於國中生整體親子關係態 度有正向的改變。
就親子關係內涵的四個面向而言,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於親子界限、訊 息交換、情感傳達及問題解決之正向態度的建立,皆有顯著的教學成效。
2.國中親子關係課程能顯著改變實驗組學生之親子關係行為,提升親子互動 關係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國中親子關係課程」介入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學 生之「親子關係行為量表」後測得分有顯著的差異,實驗組學生之後測,顯 著優於前測。結果顯示,國中親子關係課程教學對於國中生整體親子關係行 為有正向的改變。
就親子關係內涵的四個面向而言,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於親子界限、訊 息交換、情感傳達及問題解決之積極行為的建立,皆有顯著的教學成效。
三、國中生的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親子關係課程的效果
1.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於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態度改變的教學成效,不會 因為學生性別、家庭結構型態及家庭社經地位不同而有所差異。
(1)性別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態度總量表及親子關係內涵各面向之 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的性別的不同而有 差異,表示此親子關係課程實施成效不會因學生的性別不同而有差異。
(2)家庭結構型態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態度總量表及親子界限、訊息交換、
問題解決面向,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家 庭結構的不同而有差異。而在情感傳達面向,研究結果發現雙親家庭學生態 度的改變成效優於其他家庭型態學生的改變。
(3)家庭社經地位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態度總量表及親子關係內涵各面向之 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家庭社經地位的不 同而有差異,表示此親子關係課程實施成效不會因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不同 而有差異。
2.國中親子關係課程對於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行為改變的教學成效,不會 因為學生性別、家庭結構型態及家庭社經地位不同而有所差異
(1)性別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行為總量表及親子關係內涵各面向之 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的性別的不同而有 差異,表示此親子關係課程實施成效不會因學生的性別不同而有差異。
(2)家庭結構型態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行為總量表及親子關係內涵各面向之
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的家庭結構型態的 不同而有差異,表示此親子關係課程實施成效不會因學生的家庭結構型態不 同而有差異。
(3)家庭社經地位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學生親子關係行為總量表及親子關係內涵各面向之 後測的得分均顯著優於前測,且得分的改變不會因受試者的家庭社經地位的 不同而有差異,表示此親子關係課程實施成效不會因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不 同而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