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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參與脊髓損傷輪椅桌球運動的選手背景資料如下:

一、以男性居多。

二、主要年齡層大於40歲。

三、學歷以高中職最多。

四、受傷年齡層在21-30歲居多。

五、受傷部位以胸椎部位為多。

六、 球齡以4年以上者居多。

七、每週花在練習打球的時間為4小時內。

八、鼓勵脊髓損傷者參加輪椅桌球活動的背後推手,以「共同參 與輪椅桌球運的的球友」為最多數。

脊髓損傷輪椅桌球選手和一般脊髓損傷者的生涯自我概念表現 如下:

一、不同性別的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上差 異不顯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則以女性的量表得分比較高。

二、不同年齡的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以

30歲以上的族群得分比30歲以下族群為高。一般脊髓損傷 者則不因年齡而在量表得分有明顯差異。一般脊髓損傷者 在分數表現上則無明顯差異。

三、輪椅桌球選手的受傷時年齡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差 異不顯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差異。

四、不同受傷部位的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 上差異不顯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差 異。

五、不同學歷的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上差 異不顯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差異。

六、自殘經驗的有無對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量表的得 分上差異不顯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 差異。

七、體位分級級數不同在生涯自我概念的分數表現有明顯差 異。TT5的生涯自我概念比較差。

八、不同球齡的輪椅桌球選手在生涯自我概念分數表現有明顯 差異。球齡多者優於球齡低者的表現。

脊髓損傷輪椅桌球選手和一般脊髓損傷者的復原力表現如下:

一、不同性別的輪椅桌球選手和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復原力的得

分上差異不顯著

二、不同年齡的輪椅桌球選手和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復原力的得 分上差異不顯著。

三、輪椅桌球選手和一般脊髓損傷者的受傷時年齡在復原力的 得分上差異不顯著。

四、不同受傷部位的輪椅桌球選手在復原力上差異不顯著。一 般脊髓損傷者在復原力表現上以腰椎個案的分數較低。

五、不同學歷的輪椅桌球選手在復原力的得分上差異不顯著。

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差異。

六、自殘經驗的有無對輪椅桌球選手在復原力得分上差異不顯 著。一般脊髓損傷者在分數表現上也無明顯差異。

七、體位分級級數不同在復原力的分數表現無明顯差異。

八、不同球齡的輪椅桌球選手在復原力分數表現有差異,以球 齡2年內個案的分數較高。

脊髓損傷者參與殘障運動,主要還是取決於個人的動機和日常 生活功能。受傷部位較低的脊髓損傷者有較為良好的復原力,對於參 與桌球運動的有正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