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與架構,其研究發現主要可從四個部分進行探討,依序為:
第一,係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之目的及作法;第二,係教育部使用委託研究之應 用情況;第三,則是影響教育部委託研究應用之因素,以下分述之。
壹、 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之目的及作法
一、 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主要以「解決內部需求」為首要目的
促動教育部啟動委託研究案之理由繁多,經由本研究了解,歸納教育部進行 委託研究案之目的,主要以解決內部需求為主,其內部需求之樣態,或有問題解 決導向,其藉由專業性之委託研究案所進行調查及提出之因應策略,有效解決目 前教育現場出現的問題;此外,或有藉由委託研究案以支持某項預設的政策立場,
以尋求決策場域上之勝利;亦有委託研究案是用來補足機關人員專業知能、人力 資源之不足,故需借重委託研究之智慧結晶來助益決策,以上因素,可單獨或同 時存在,皆促使教育部主動地進行研究案委託工作。
二、 「回應外部要求」亦為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之目的,惟多以被動方式為之 教育部身為負責全國教育工作的行政機關,亦有需回應外部要求而啟動委託 研究案,這些外部壓力源或有來自於上級機關(如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
的督導要求,亦有平行機關(如行政院下設部、會)因業務牽連所提出之政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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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也有來自於政治人物或團體之推力,此外,媒體輿論之壓力及學者主動建言 也是促起委託研究案進行之因素,上述這些目的可單獨或同時並存。惟前揭樣態 與上述第一點「解決內部需求」之目的有別,即「回應外部要求」而啟動之委託 研究案,教育部屬被動立場為之;反之,「解決內部需求」之目的,教育部則採 主動立場自行規劃提出。
三、 教育部選擇委託研究單位,主要有四種型態
依據本研究了解,教育部選擇受委託研究單位之方式,主要有「選擇代表性 人士」、「選擇受親賴者」,或由「研究單位/人員毛遂自薦」,或交付「自由 競爭機制」等四種型態,因研究單位/人員是委託研究案能否順利執行之關鍵,
惟上述不同的選擇型態,也反映教育部在進行委託研究目的及動機之複雜性。
四、 教育部與受委託研究單位於執行案件歷程中,受到上述啟動委託研究案之 不同目的,而發展出不同之互動方式
本研究發現,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案是否對其有既定立場和期待,與教育部 進行委託研究之目的有所關聯,通常屬於「解決內部需求」之案件,或屬於「回 應外部要求」之議題較具急迫性且受外界關注程度較高之案件,教育部較有明確 之立場及賦予之期待,同時也較為重視該研究案之執行;反之屬於「回應外部要 求」之學者主動建言而進行之委託研究案,或上級、平行機關要求但非屬亟需改 變現況之委託研究案件,教育部相對地給予較為自由之研究空間,無既定立場或 特殊期待,但也因此影響其重視該案件之程度可能較低。
此外,教育部通常透過委託研究案之期初、期中或期末審查機制,與受委託 研究單位互相溝通研究方向或政策執行建議之釐清與擬訂,多數研究單位認為教 育部係以尊重態度為主來面對委託研究案件之執行,此過程亦著重對話、溝通與 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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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教育部使用委託研究案之應用情況
一、 於影響方式面向
1. 委託研究案對於政策規劃層面之影響方式分為直接影響、間接影響、潛 影響/無影響等三種類型
教育部委託研究案對於後續政策規劃層面之影響方式,本研究試圖以影響程 度來作分析,歸納分為:直接影響、間接影響,以及潛影響/無影響,其中又以 間接影響佔大宗,亦即政策的規劃、設計與轉變係包含複雜成因,研究成果可能 僅是一項輸入,故就何項研究對應何項政策促動難以精確認定。此外,決策單位 也可能藉由轉化研究建議形成不同之思考概念,或是綜合多項研究成果融合採行 於政策方案中;當然也有僅將研究成果做為縣市政府或相關機關參考使用之情形,
而非具體形成一項政策。
2. 尚有超出教育部原先設定研究目的或研究成效外之「非預期」影響 「非預期」影響係指委託研究案出現超出教育部原先設定研究目的或研究成 效外之影響方式,即試圖由時間面向予以分析,本研究發現部分委託研究案於進 行中之階段,就開始發揮影響力,這類現象諸如:啟發教育現場人員對於研究議 題之省思、提供回饋或滋生反彈意見,甚至促使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之間產生權利 拉扯等情形。有的研究成果則是在沉寂了若干年後,因環境時勢的轉變,而重現 重要性而受到使用。
另本研究亦嘗試由影響對象作一分析,發現委託研究案對於行政單位也產生 預設目的之外非預期性的影響,即是藉由研究資料及成果呈現,促使行政人員有 機會跳脫窠臼,對於該研究議題以不同的思考及評估角度切入;再者,受委託研 究人員也在執行研究案過程中,整合理論及實務進而創發新的思考,亦有可能對 於教育現場人員產生啟蒙效果。
此外,有的委託研究案則是完成時未被行政單位採納作為政策規劃之方案之 一,但卻在若干年後在社會環境變遷及文化氛圍轉變等因素之結合下,重現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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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而受到行政單位於決策時有所應用。
二、 於應用模式面向
1. 本研究所擇選之教育部委託研究個案,其應用模式以「過程模式」為大 宗
本研究所選擇之六個研究個案,其中三個個案符合學者Monaghan 所提結合 演化模式和啟蒙模式之「過程模式」,究其原因,係該模式所主張之關注擇選機 制、研究不直接貢獻於政策結果、認定政策的動態性等論點,解釋幅度較有彈性,
且較貼近現實並適合目前教育部進行委託研究案之研究應用情況。
2. 惟解釋研究應用具複雜性,尚需多元探討及型塑新興理論模式來幫助理 解及詮釋
惟上述Monaghan 所提之「過程模式」,實需更豐富之研究資料來檢視此模 式的效度和豐富其架構,本研究所呈現之研究個案,僅是對此模式有更近一層的 認識,仍需多方探究方能更深入建構。故基於解釋研究應用牽涉諸多變因,具備 相當程度之複雜性,是以目前可能沒有辦法定論哪一種模式最佳、最能適配或最 能解釋所有的研究應用情形。未來仍需運用多重模式來解釋現象,或者創發新興 理論模式來幫助理解及詮釋。
3. 本研究認為有必要將「時間性」置入研究應用模式理論模型中探究研究 應用的轉折與複雜性
本研究資料顯示,教育部委託研究的應用通常會在過程中經歷不同轉折,不 管其出發的模式為何,部分研究案隨著時間的遞移,有的轉折為啟蒙模式,有的 轉折為過程模式。這樣的研究發現凸顯了「時間性」在研究應用模式中的重要性,
亦即應對於時間歷程加以重視,這也可能是一般文獻中鮮少探討的,本研究因此 認為有必要將「時間」的因素置入研究應用的模式中探討,將研究應用模式予以 立體化,關注其中(影響)研究應用轉折的政治性,進一步豐富研究應用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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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
參、 影響教育部委託研究應用之因素
一、 影響教育部研究應用之因素趨向「綜合模式」
本研究歸納影響教育部委託研究的因素,包含下列六項,即:大環境成熟度、
社會輿論與潮流、研究社群的因素、教育部機關組織的因素、連結因素,以及研 究品質,係可採國內學者王麗雲(2006)所提之影響教育研究應用的「綜合模式」
(外圍系統、脈絡系統、研究社群、教育組織、連結系統)來作一涵蓋及歸結。
其中,本研究所歸納之大環境成熟度,即接近「綜合模式」所提之「外圍系 統」因素,著重研究能否應用在於大環境成熟度與影響性結構;而社會輿論與潮 流則接近於「脈絡系統」,關注於社會焦點、社會潮流與政治意識形態對於研究 應用之影響;再來是研究社群的因素以及教育部機關組織的因素,則分別對應於
「研究社群」與「教育組織」,分別可解釋組織內能動者之間的特性,及彼此互 動下所激盪而生的能動力;最後的連結因素與研究品質,則可對應於「連結系統」, 即關注研究成果、研究的傳遞方式與機制,並且試圖去了解能動者與脈絡中的組 織機構、外圍結構彼此交互作用下的政治因素。
二、 「研究品質」是影響教育部委託研究應用之關鍵因素
承上述整理之影響教育部研究應用的多項因素,其中「研究品質」是最為關 鍵之因素,此係建立於委託單位有確實參與研究過程並詳讀研究成果而非草率結 案之前提下,意即委託研究成果,其產出內容若是經由嚴謹得當之研究設計而生、
且研究內容可清楚回應政策問題,以及研究建議兼具創新性及可行性,將大幅提 升研究應用之程度,係促進委託研究對於政策決策產生最大效益影響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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