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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與倫理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者⾓⾊與倫理

對於質性研究而言,研究者與受訪者的互動過程將是影響研究的重要因素之 一。研究者於訪談過程中需仔細觀察受訪者的感受與反應,隨時自行檢視與調整,

並強調研究者角色與倫理的相關議題。

壹、研究者⾓⾊

研究者本身為此質性研究的主要工具,並以對於研究個案以半結構式訪談法 進行之。在進行訪談之前,研究者本身對於研究對象與研究議題的基本理解,對 於研究過程中蒐集資料與事後整理的完整與客觀,也是需要加以探討的議題。

⼀、研究者⾃⾝條件

研究者本身自中學時代開始學習音樂,在就讀社會學系之前也曾畢業於聖經 學院教會音樂系,曾參與過樂團組訓、排練與演出。目前也負責一家音樂藝術工 作坊的工作事務,因此本研究者對於樂團的運作具有著相當高的興趣,加上本研 究者自身的兩個孩子於中學就讀時期,也均學習管樂器,並加入學校樂團。身為 樂團團員的家長,也親身體會與觀察到參加樂團對於團員的諸多正面影響,例如 參與正當休閒活動,學習團隊合作精神、音樂能力與人文素養的提昇……等。研 究者在研究所就讀其間,修習「質性研究法」、「量化研究法」、「社會科學研 究法」……等課程,藉由教授的教導、同儕的討論與自身的學習,均幫助研究者 更有信心進行本研究。

⼆、研究者於研究過程的⾓⾊

在質性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是主要的訪問者、參與者與行動者,於閱讀文

貳、研究倫理

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互動對於質性研究結果有著明顯的影響,因而研究 倫理自然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在本研究中所牽涉到的研究倫理議題包含了自願、

公開與保密原則、尊重誠信原則及公平客觀原則等三項,分別說明如下:

⼀、⾃願、公開與保密原則

個案樂團在此研究中於事前被充分告知研究的方向與訪談大綱,經徵詢獲得 同意之後,研究者方能開始進行訪談等研究具體作為。研究者同時也於事前告知 所有被訪談者,相關研究資料的呈現是以匿名方式處理,並以編號代碼呈現,以 保障個人資料與隱私。本研究所獲得之所有資料,包含錄音檔案僅作為本研究分 析整理用途,不得作為他用。訪談過程當中,受訪者若認為內容有不妥之處,亦 可要求終止訪談並刪除相關訪談內容。本研究完成之後,研究者則需銷毀所有錄 音檔案,以保障個案樂團與所有受訪者相關權益。

⼆、尊重誠信原則

本研究進行過程中,尊重與誠信的原則必須充分被執行,研究者對於研究資 料保持開放,不欺騙與造假的精神與作為。面對受訪者訪談時,研究者在徵得對 方完全同意,並且充分揭露研究方法與內容的前提之下,以確保尊重的原則。

三、公平客觀原則

公正與客觀的研究精神,不得有任何個人好惡或基於經驗的預設立場,保持 開放的心態,客觀務實地蒐集資料並加以合理分析,不得任意刪除或自行添加任 何資料,以求資料呈現的完備。

與受訪者對談的錄音檔案將轉換成為完整的逐字稿,整理過程中若有音質含 糊不清的部分,則需與受訪者再次詢問確認,以求內容完整正確,方可作為研究 分析之資料來源之一。經過嚴謹的文獻探討、個案樂團相關人員訪談、資料整理

之後,研究者提出結論,呼應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並提出建議以供其他社區樂 團經營者以及後續研究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