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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要在描述本論文的研究背景,以及針對研究主題的背景與動機進行介 紹。另外,說明為何以《勞動合同法》為研究目標,並且依據研究動機推論出欲 達成的研究目的。最後,將規劃研究流程並簡略概述本研究之架構。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本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的資 料對中國勞動現況做概括的介紹。根據圖 1-1 顯示,國有企業所擁有的在崗職工 人數佔大多數。但隨著時間的推進,國有企業與城鎮集體企業的職工人口逐年減 少,相對於其他單位,例如:股份合作單位、聯營單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港澳臺商、外商投資單位等所擁有的職工人數比例卻從 2001 年的 19.8%

,成長至 2005 年的 35.5%,成長相當快速。若依照此趨勢分析,未來將有更多 的職工投入改革開放後所新設立的眾多其他單位。這樣的現象也是吻合中國在改 革開放後的趨勢,越來越多的私人企業與跨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在此種經濟發 展的態勢下,勞動關係的對象也慢慢地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不再只是國有企業的 經營者,私有企業的經營者也將慢慢成為主要的用人單位。因此,如何在維持經 濟發展的前提下,又能確保勞動關係的和諧與穩定,乃是未來中國政府努力的重 點。此外,改革開放後引進許多的外資企業,也同時引進許多不同的用工形式,

如何有效規範新的用工形式,也將考驗著中國政府在面臨挑戰時的處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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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崗職工就職單位分佈圖

除此之外,從圖 1-2 可以觀察到中國每年的就業人口總數呈現不斷攀升的趨 勢,截至 2005 年底為止,中國的就業人口數已達七億五千萬人以上。在這些的 就業人口當中還是以第一級產業為主要的經濟活動,從圖 1-3 的直方圖中可以看 出,雖然第一級產業的就業人口佔總就業人口的主要份額,但隨著中國經濟發展 的腳步,就業人口分佈逐漸移往第二、第三級產業,尤其第三級產業就業人口增 加的幅度最快。由此可知,未來有關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勞資關係將漸漸地成為政 府當局密切關注的重點。

其次,深入探討中國的經濟發展政策下,城鎮就業人口與鄉村就業人口比例 的趨勢,從圖 1-4 中可以發現,在所有的就業人口當中,鄉村的就業人口從 2001 年以來都超過六成,但若依逐年比較城鎮就業人口與鄉村就業人口的分佈,城鎮 的就業人口從 2001 年的 32.8%逐漸成長至 2005 年的 36.0%。因此,可以發現鄉 村人口逐漸地往城鎮都會發展乃是一大趨勢。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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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人口總數趨勢圖

圖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人口構成比例分佈圖

圖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就業人口比例分佈圖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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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開放後為數如此龐大的勞動階級無一明確的法令可以依循,一直到《

勞動法》的實施,企業與勞動者開始有了可以遵循的法則,而落實勞動合同制度 乃是《勞動法》所強調的用人規則。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係,

應該書面訂立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做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勞動關係雙方必須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4)。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 會副主任信春鷹 (青島財經日報)指出,勞動合同簽訂率非常低,而且短期化現 象嚴重。2005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一項執法檢查發現,中小型企業和非公 企業勞動合同的簽約率不到 20%,個體經濟組織的簽約率更低。勞動合同短期化 是目前一個非常普遍的問題,現在很多合同都是一年一簽,甚至一年四簽。簽訂 勞動合同已成為建立勞動關係不可缺少的重點,雖然政府強力要求企業與勞工簽 署勞動合同,但其成效仍有限,仍有企業未能有效落實,使得產生勞動爭議時缺 乏證據做為強而有力的依據。因此,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將是《勞動合同法》執 法後的加強重點。

然而,能有效處理勞動爭議乃是建構穩定勞動關係的一大關鍵。勞動爭議是 指勞動關係雙方因實現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而產生的糾紛。就其本質而言,

這種糾紛是勞動關係雙方固有的利益差別和矛盾發展到一定程度,在其內部又得 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而表現出的一種公開的利益衝突。 (常凱, 1995)隨著 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非公有制經濟重要地位的確立,形成了以公有制經濟為主 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在此同時,企業勞動關係出現了複雜 化、多樣化的局面。近十餘年來,尤其是近七、八年來,勞動爭議的數量急遽增 加。因此,因勞資爭議所衍生的社會問題將是未來值得關注的重點之一。

從 1993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公佈後,截至 2001 年底,全中國已建立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3192 個,專職和 兼職勞動仲裁員近 2 萬人。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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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萬件,涉及勞動者 236.8 萬人。此外,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還以非立 案方式處理勞動爭議 50.3 萬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4)

爾後數年,勞動爭議事件呈現逐年增加,根據統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 年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數為 31.4 萬件(不包括 非立案受理進行調解的 9.4 萬件),涉及勞動者超過 74.4 萬人。比起 2004 年增 加了 5.3 萬件,增幅為 20.3%,此外,2005 年的受理案件量是 2000 年的 2.3 倍

,是 1995 年的 9.5 倍。到了 2006 年,與 2005 年相比,總件數增長 4 萬件(中國 勞動保障報),增幅為 12.7%,由圖 1-5 可發現有立案勞動爭議的成長趨勢。

圖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仲裁機構立案勞動爭議件數統計圖

但以上的案件數只是勞動仲裁受理的數據,有許多的勞動爭議案並沒有經過 仲裁程序。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後主要有以下的處理方式:自己找單位處理、

透過仲裁委員會、透過勞動監察大隊、尋找調解委員會、到政府進行上訪、提起 訴訟、不做處理、離職等等方式。其比率分佈如圖 1-6 所示。因此,若依據勞動 者提出仲裁的比率推估,以 2005 年為例,總共發生了約 166.5 萬件的勞動爭議 ( 張剛強),其所牽涉到的勞工人數更多。因此,為了能有效解決如此龐大勞動爭 議,重新建構和諧的勞動社會,乃是政府刻不容緩的施政重點。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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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6:勞動者處理勞動爭議方式統計圖

然而,若透過觀察勞動仲裁的類型可以發現因勞動合同而產生爭議的案件不 再少數。以 2005 年為例,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產生爭議的件數有 5.5 萬件,占全 部立案受理案件總數的 17.5%,到了 2006 年增加至 5.6 萬件,佔當年立案案件 數的 17.7%。除此之外,近年來因解除勞動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有不斷上升的趨勢

,在 2002 年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產生爭議的案件占全部勞動合同爭議案件的 65.9%

,2003 年占全部勞動合同爭議案件的 68.9%,2004 年占全部勞動合同爭議案件 的 70.5%,2005 年占全部勞動合同爭議案件的 71.8%。

由上述的資料可知,解決因勞動合同所產生的爭議乃是一迫切的課題,尤其 是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所發生的爭議,追溯其爭議的發生,乃是由於在勞動關係建 立之初,勞資雙方在勞動合同上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明才衍生的爭議。有鑑於 此,中國政府有意透過立法解決上述問題。

資料來源:http://www.tt1818.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63&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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