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動 植物 遺傳 資源 在人 類 發 展 的歷史 上 ,一 直以 來扮演 著不 可或缺 的 角 色。 尤 其 在 維持 生 存 最重要 的 農業與 醫藥 方面, 遺傳資源 不 但提 供了生存所必需 的食物 ,同時也 是人類所 需醫療藥物的來源。1植物育 種 家 及 農 民 利 用 遺 傳 資 源 育 種 技 術 , 培 育 出 更 能 適 應 不 同 環 境 的 作 物 ;生 技 公司 運 用基因 改 造技術 , 使 農作物 具備抗蟲害 、抗農 藥等 特 性 , 藉以 提 高產 量 ;許多 製 藥公司 所 生產的藥 物,也 是由 植物中 所含 之 各 種成 分 開發 而成 。即 使 在 近代實 證 醫學興起 後,藥 用植 物退居 為 另類醫學,但不論中西 方,草藥 仍在民間傳布的驗方 中活躍。2由此可 知,人類日常生活仰 賴遺傳資源的 程度,其實遠超過一般人的認知。

人類 仰賴 各種遺 傳 資源而 得 以 生存、 發展 ,然 而在 近代以 來快速 的 發 展 過 程 中 , 卻 忽 略 了 對 環 境 的 保 護 , 導 致 全 球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biodiversity)以驚人的速度滅失,連帶也使得人類所仰賴的遺傳資源 的種類與數量一 併減少3。生物多 樣性 喪失主要肇因於 自然資源(如土 地、水、空氣、海洋… 等)的濫用與移用,其中包含棲地的破壞、縮

1 參見徐源泰、曾文聖,〈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與生物產業〉,《智慧財產權月刊》,75 期,頁 8-12)(2005)。

2 參見〈概說植物基因資源與智慧財產權──當「生物多樣性公約」遇見「貿易有關之

智慧財產權協定」(上) 〉,http://www.taie.com.tw/1332.htm (on file with author)。

3 生物多樣性乃是由生物體內所含有之遺傳資源發揮其功能,經過了無數世代的繁衍所

造就,又可分為遺傳多樣性(genetic diversity)、物種多樣性(species diversity)及生態系多 樣性(ecosystem diversity)等三個層面。參照趙榮台,〈基因工程與生物多樣性〉,頁 1,

http://elsi.issp.sinica.edu.tw/speech/ffseries/fact_finding/12-28-2002-09.pdf (on file with author);吳珮瑛、蘇明達,〈生物多樣性資源價值之哲學觀與總價值之內涵─抽象的規範 或行動的基石〉,《經社法制論叢》,頁 213(2003);江冠賢,〈植物遺傳資源與生物技術 智慧財產權保護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6、10-11(2004);

翁雅欣,〈生物多樣性公約發展與臺灣因應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 文,頁 10(1996)。

減 、 污 染 、與 地 景 破碎等 。 而此種 破 壞 則起因於 人口增 加、自然資 源 利 用不 當 、社會消 費 與 生 產型 態 轉變、 市 場機制失 靈、政 府或制度未 能 整合 等。 其 次, 野 生物種 之 採 伐捕殺 與 外 來物種之 引進,會造 成某 些 物種 族群 變小 或危 害 原 生物種 的 生 存,導 致基因流失 、物種 滅絕 、 乃 至 生態 系統功 能 喪失。 另 外,農 業 生產系 統 同質化 、人工培育 經濟 禽 畜與 作 物, 亦導 致基 因窄 化 與流 失 。最後 ,地球環境 因人類之 活 動 而 持續 變 遷,如全 球 暖 化、 臭 氧 層破壞 、 氣候不穩 定等, 均對生物多 樣性造成長期的威脅 。4

在 直 接 或 間 接 造 成 生 物 多 樣 性 喪 失 的 原 因 當 中 ,「 生 物 剽 竊 」

(biopiracy)亦為一個不可忽視的間接因素。生物剽竊指的是未經同意 而 取 得遺 傳資源 加以 利 用 , 藉 此獲 取 商業上 利 益,卻 未對遺傳資 源 提 供 者 給予 合理補 償 之 行為 。此 種現象 之 出現主要 是由於 生物技術 的 進 步 ,使 得 科學家得 以利 用 存在 於 自然環 境 的遺傳資 源,在 各種用 途上 做廣泛的應用, 甚至加以商 品化 ,賺取豐 厚的利潤。5相較於在實驗室 中 經由 化 學合成 的 方式 尋找 可資利 用 的 化合成分 ,科學 家逐漸發現 , 發 掘 自然 環境 中 現成 的 各種 遺 傳資源 , 更 容易找到 可行的 研發 方向 及 對象。6故遺傳資源的重要性,並 未隨 著人類科技 的進步而減低,反而 顯得更 加重 要。7然而, 對遺傳資 源進 行上 述開發 與利用,通常需 要先 進 技 術與 大量資金, 而 這 些技 術 與 資金泰 半 掌握在歐 、美、 日等 已開

4 參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灣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草案)》,頁 4(2000),at http://bc.zo.ntu.edu.tw/PDF/臺灣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2000 年 02 月 13 日版.pdf (on file with author);Andrew P. Dobson 著,陳立人譯,《生物多樣性》,頁 213-29(2000);VANDANA

SHIVA,BIOPIRACY:THE PLUNDER OF NATURE AND KNOWLEDGE 65-66 (1997) [hereinafter BIOPIRACY]。

5 見廖文孜,〈生物遺傳資源之智慧財產權保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頁 6(2000);江冠賢,前揭註 3,頁 15-21。

6 See supra note 2.

7 See generally Columbia University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nd Public Affairs,

Environmental Policy Studies, Working Paper #4 (1999),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 Eval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cent Regulation and Access Agreements, at 3-4, http://www.biodiv.org/doc/case-studies/abs/cs-abs-agr-rpt.pdf (on file with author) [hereinafter Columbia Paper].

發國家 (所 謂的「北方國家」8)手中 ,而其利用遺傳 資源 所獲得 的利 益 也由 其所 獨享 ,因 而 產 生了不 公 平 的現象。 蓋目前 地球上的生 物多 樣 性 與遺 傳資 源, 多 位於經 濟 發 展與生 物 技術 較為落 後的發 展中國家

(所謂的「南方 國家」9)境內, 而真 正利用這些資源而獲 利的,卻是 北 方國 家 的 私人企 業 與研究 機 構,反 觀 長久以 來保存這些 重要資 源的 南方國家─無論是其政府或人民,則沒有得到任何實質的補償。因此南 方國家指控北方國家的生物剽竊行為,爭議便由此產生。10

另一方 面 ,隨 著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簡稱 WTO) 的 成 立 以 及 「 與 貿 易 有 關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協 定 」(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 TRIPS 協定)

的 通 過, 使得 生物 剽竊 的 問 題 更加複 雜 化。蓋遺 傳資源 長久 以來被 視 為「全人類共同遺產」,任何人都可以自由 使用,不必支付額外的報償。

11但由於 TRIPS 協定所奉行並推廣的專利制度,原則上允許遺傳資源相 關 發明 取得 專利 , 形同 使 生物 剽 竊 者不但 可以合法地 將遺傳 資源 轉變 為 其 私 有 財 產 , 甚 至 可 藉 由 專 利 權 所 賦 予 的 獨 佔 地 位 更 形 鞏 固 其 利 益,故造成南北雙方 的歧見。

為弭平 生物剽 竊 的 問題與 爭 議 ,建立 一 套 合理規 範遺傳 資源取得 及衍生利益之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的法律機制實有必要,

而 這也 是近 年來 各重 要國 際 論壇與 各 國 政府積極 努力的 目標。然而 目 前 在 國 際 法 的 層 次 , 雖然 生 物 多樣 性 公 約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簡 稱 CBD)對 於生 物剽 竊問 題之解決與 生物 多樣 性之 永續 利 用已 經 做 出了回 應, 但 距離 一 個具體 可行並同時 為爭執 的雙方所接 受 的解 決 方 案之產 生 , 仍 有許 多 困難需 要 克服。 相形之下, 在國 內法

8 See, e.g., 趙榮台,〈生物多樣性的發展與現況〉,收錄於蔡中涵編著,《生物多樣性與台 灣原住民族發展》,頁 38(2000)。

9 Id.

10 See, e.g., 趙榮台,〈基因工程與生物多樣性〉,前揭註 3,頁 2。

11 見江冠賢,前揭註 3,頁 27。

的 層 次尋求 問 題之 解決 , 對 於 擁有豐 富 遺 傳資源 的國 家而 言,毋 寧為 既 可操 之 在我而 又立竿 見 影的便 捷 作法, 目 前有許 多遺傳資源 豐富的 國家已經實施或正在 研擬管制遺傳資源取用的法律規範,即為 例證。

我 國地 處熱 帶與 亞 熱 帶 地區, 氣 候高 溫 多 濕,海 拔差距大, 這種 種 因素 使 得台灣 面 積雖 小 , 卻擁有 相 當 豐富的 生 物多樣性與 遺傳資 源

12,概估台灣全島的生物約十五萬種,佔 全球 物種數的 1.5%,其中許多 是台灣特有種13,是全球生物資 源的重鎮,也是持續我國經濟發展、追 求 全民 優 質生活環 境 與 長遠 利 益 的基礎 保 障。為免 我國富 饒又獨特的 各 種遺 傳 資源遭到 不 當的濫 用 , 損及我 國 之權益 ,我國自然 也不能 自 外 於國 際 趨勢 ,必 須趕 緊 加快 腳 步研擬 立 法對策。 目前我 國行政院農 委 會已 委 託學者 專 家進 行我 國 遺 傳 資源 法的 草 擬工作,可 說是跨 出了 積 極 管理 的第 一 步, 此 時更 加 需 要對相 關 問題進 行研 究探討 ,以 供立 法者參考。

第二節 文獻回顧

生物 剽竊的 問 題涉及 生 物多樣 性 、遺 傳 資 源取得 法制、 遺傳資源 之保護、傳統知識、專利法、CBD 與 TRIPS 協定等許多不同面向卻互 有 關連 的 議題,並 兼 及 於國際 法 及國內 法 兩個層次 ,在法 律之外更牽 涉 到國 際 政治、經 濟 、 社會 等 層 面,使 得 問題進 一步 複雜化 ,探討此 等問題之有關文獻也 相當豐富。

12 見徐源泰、曾文聖,前揭註 1,頁 19-20;李培芬,〈台灣生物多樣性之保育與資源永 續利用〉,收錄於蔡中涵編著,《生物多樣性與台灣原住民族發展》,頁 45-46(2000);

鄭安怡、沈聖峰,〈台灣生物多樣性現況—台灣擁有什麼?〉,at http://bc.zo.ntu.edu.tw/article/008.htm (last visited Oct. 31, 2005)。

13 例如在鳥類中,在台灣繁殖的鳥類約在 150 種以上,其中有 15 種為特有種。見李培 芬,id. at 46。

其中 屬 於法 律層 面的 文獻 , 有許多 是 聚焦 於國 際法的 層次 來探討 相關問題,這些文 獻多半在探討 CBD 與 TRIPS 協定間之關係、傳統知 識之保護及相關問題對現有專利制度之影 響,例如 Charles R. McManis 的 “The Interface Between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iodiversity and Biotechnology”便 在探討 CBD 與 TRIPS 協定之關 係, 並 認為 二 者間 並 無根 本上 的 衝突14;Dominic Keating 的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Equitable Benefit Sharing Through a New Disclosure Requirement in the Patent System: An Issue in Search of a Forum”討論專利制度是否 應修改 以防止生物剽竊的氾 濫,其 結 論 認 為 遺傳 資 源 取得 之 問 題 應 與 專 利制度 脫 鉤 , 而非 混 為 一談15; Ikechi Mgbeoji 的 “Patents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of the Uses Of Plants: Is a Communal Patent Regime Part of the Solution to the Scourge of Bio Piracy?”探討 以「社群專利 」保護原 住民傳統知識之可行 性,並 做成肯定之結論16

國內相關文獻亦以這方面的討論為主,例如 郭華仁教授所著之〈原 住民的植物遺傳資源權與傳統知識 權〉、周欣宜所著之〈傳統知識法律 保 護之 研究 〉 碩 士 論文 以 傳 統知識 之 保護為 中 心 ;陳文吟所 著之〈 由 美 國楝 樹 發 明專利 探討 新穎性 相 關規定 之合理性〉 則是探 討生物剽竊 案 件 所衍 生之 專利 要 件 問 題;倪 貴 榮教授 所著 之〈與 貿易有關之 智慧 財 產權 協定 與生 物多 樣性 公 約之衝 突 與調和 :以生物遺 傳資源 之取得 與利益分享為探討中心〉主要在探討 CBD 與 TRIPS 協定間之關係。此

14 Charles R. McManis, The Interface Between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iodiversity and Biotechnology, 76 WASH.U. L.Q. 255, 279 (1998).

15 Dominic Keating,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Equitable Benefit Sharing Through a New Disclosure Requirement in the Patent System: An Issue in Search of a Forum, 87 J. PAT.

15 Dominic Keating,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Equitable Benefit Sharing Through a New Disclosure Requirement in the Patent System: An Issue in Search of a Forum, 87 J. P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