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方法與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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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正如同前面研究範圍所提的,都市阿美社群的複雜劃分造成學術研究中 豐年祭範圍的界定上相當大的困擾。因此本研究只能以溪洲觀點來詮釋豐年祭,
未來若欲更全面地了解安康區豐年祭,勢必針對安康路散戶族人做更多、更周全 的訪談。
第二節 研究背景
一、都市原住民
(一)遷移背景
1950~1960 年代台灣的經濟結構逐漸由農業轉為工商業,政府先實施土地改 革進而掌控農地,並使大量農村所得由地主手中轉移至政府手中,並將大量鄉村 農業剩餘轉到都市工業投資上以促進工業化,因而有許多地主因破產而不得不轉 為農民或城市勞動階級(柯志明,1988)。1960 年代起政府實施出口導向政策,
大都會的製造業、礦業、加工出口區內的輕工業等勞力密集行業蓬勃發展,「以 農養工」的手段吸引了大量農村地區乃至山地社會原住民人口流入都市。
這樣的移動趨勢大抵持續至今日,非原鄉地區原住民人口早已超過山地鄉與 平地鄉原住民。根據民國九十五年原民會所做的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報告,民國 九十一~九十五年山地鄉與平地鄉原住民家戶數持續遞減,而非原住民鄉鎮市和 台北高雄的家戶數則持續遞增,見(表2-1)。該報告並指出,除了可能由於 通婚因素造成非原民鄉鎮市與原民鄉鎮市的原住民人口持續消長,此現象反映了 原鄉的謀生不易。即便近四成原住民勞動力希望留在原鄉工作,但因原鄉交通不 便、基礎建設不足、工商活動不活絡、工作機會不足等因素,使原住民家庭依然 大量遷往非原住民鄉鎮市。
近幾年的原住民家庭總收入分析顯示,非原住民區鄉鎮市的平均家戶收入最 高,其次是山地鄉,平地鄉再次。民國九十一至九十五年的家戶收入成長率排序 抑是如此,分別為+12.1%、+7.3%、-1.1%,且貧窮線之下的農家原住民比例遠高 於非農家原住民。由此可知,即便多屬於第二級產業底層的勞動階級,都市原住 民相較於多從事第一級產業的山地和平地原住民仍擁有較好的生活。並可看出,
沒有原住民保留地的平地鄉在經濟上可能面臨較其他山地原住民更大的困境,這 解釋了身為平地原住民的阿美族大量移居都市的原因,同時印證了林金泡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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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年的研究中所提出的,早期移居都市從事勞力工作者以平地原住民的阿美 族為大宗:
阿美族遷移現象除了個人因素之外,最主要原因是受到客觀生存環境的 壓力所致。因為阿美族的世居地都在未受山地政策保護區的平地鄉鎮裡 ,與一般平地漢族同胞混居而與漢文化有較早的接觸……不善理財的人 即常遭高利貸買賣的衝擊,貧病交迫之餘,就拋售祖傳甪產或借債維生 ,造成山胞房地水甪因救急而淪落寄人籬下的悲慘際遇,為半斗米心甘 作地主的佃農維生,或作傭工到處掙錢持家。(林金泡,1983)
(表2-1)原住民家庭居住地區歷 年比較-按行政區域分
年份
行政區域 91 年 92 年 93 年 94 年 95 年 91-95 增減幅度 原住民家庭總計(戶) 133,805 151,739 158,394 164,858 169,062 +35,257 戶
+26.5%
各地區原住民戶占比
山地鄉 32.2% 29.7% 28.9% 28.2% 27.5% -4.7 百分點 平地原住民鄉鎮市 28.6% 28.0% 27.7% 27.5% 27.4% -1.2 百分點 非原住民鄉鎮市 33.8% 36.5% 37.5% 38.3% 39.1% +5.3 百分點 臺北市 3.1% 3.3% 3.3% 3.3% 3.3% +0.2 百分點 高雄市 2.3% 2.5% 2.5% 2.5% 2.6% +0.3 百分點 金馬地區 0.1% 0.1% 0.1% 0.1% 0.1% 無變化 總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全體家庭總計(戶) 6,925,019 7,047,168 7,179,943 7,292,879 7,394,758 +469,739 戶 +6.8%
資料來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工作樣貌
過去許多研究均顯示,都市原住民多從事勞力密集、低技術高危險、流動性 大的勞動工作。據黃美英(1987)整理 1980 年代各大都會區原住民移民概況,
從事漁撈業者多分布在基隆和高雄兩大海港都市,而移居台北縣者則有礦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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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建築工、工廠作業員等。楊士範(2005)研究台北縣都市原住民的底層勞動 史,文中指出:1950 年代起遠洋漁業與煤礦採集興起、1970 年代起台北、桃園 都會區建築營造業發達,造成以阿美族為大宗的原住民集體連鎖遷移(chain migration)。
早有學者(林金泡,1983;傅仰止,1985、1993)提出都市原住民集中從事 某些特定行業的現象與他們的連鎖遷移模式(chain migration)之相關性。傳統 原住民社會重視集體甚於個人,這樣的價值觀表現在「共享、共有、共同負責的 社會制度」(胡效群,1978),因而當原鄉族人在都市找到好工作會回原鄉介紹其 鄉親。透過地緣、血緣錯綜複雜的關係網絡,如此連帶關係往往引導同村族人進 入少數特定行業,形成職業隔離的現象。
與職業型態緊密關聯的是都市原住民的居住型態,有些人住在工廠宿舍,有 些人逐工地棲居,也有寄居親友住所或集體搭建違建聚落(楊士範,2005)。參 酌過去針對都市原住民的研究,針對其居住型態大致可分為聚居、散居兩種,前 者指的是同族裔者來到都市後聚集形成的原住民社區,後者則是原住民社區之 外,與漢人混居者。而過文獻多著眼於聚居型態的原住民社區,主要是因為目標 明顯易引起外界注意,並使得政府、教會、傳媒、民間機構等以這些社區作為輔 導、補助、報導、研究之對象(張素莉,2006)。以下即探討聚居型的都市原住 民聚落,並特別陳述違建聚落的背景成因。
(三)都市違建聚落
楊士範(2006)研究都市阿美族社區,並將其分為三類:(1)共同集資打造 的都市阿美新家園;(2)河川地違建部落;(3)受政府「合法收編」安置的國宅 住戶。本研究關心的田野溪洲部落屬於上述第二種類別,因此以下僅對阿美族違 建部落進行概述。
都市原住民的違建問題數十年以來一直存在著。例如,台北市內湖的都原違 建部落「快樂村」歷經多次淹水,並在 1998 年發生一場火災後,居民接受市政 府的安置遷到東湖國宅。汐止花東新村也是阿美族居民在國有地上違法搭建的聚 落,規模一度高達三百多戶居民,內有商店、基督教堂、天主教堂、傳統聚會所,
部落生活機能完整,但居民卻因遭政府斷水斷電之故,或因火災失去住所,之後 接受安置而遷入國宅。
其他諸如台中、桃園、新竹、高雄等各大都會的邊緣地區,皆有類似的違建 聚落存在,而政府的處置模式不外乎強制拆除、提供國宅安置居民、或暫時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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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斷水斷電。違建聚落卻沒有因為政府的強制拆遷與安置而消失,國宅相對低的 房租或貸款對勞動底層的原住民而言仍是沉重的負擔,同時也基於阿美族集體生 活與傍水而居的文化,讓擁有建築蓋屋技能的都原們重新回到遭剷平的家園,或 另覓他處東山再起。於是諸如三鶯部落般蓋了被拆,拆了再蓋的戲碼反覆上演。
從過去的媒體報導可以看出此現象的特殊背景:
平地阿美族人在原鄉謀生不易,大量外出到都市工作,甫於無力負擔較 高的居住費用,加上對於族群團聚支持的需求,逐漸在水邊形成違建部 落。之所以在水邊,是祖先的生活習慣使然。(聯合報,1997)
另外,族群接觸的經驗也是促使原住民形成都市邊緣隔離聚落的動力之一。
原權會曾對新店溪畔違建聚落居民進行訪問,一位婦女曾言:
即使我們有錢租房子住,有的房東也不太願意把房子租給我們,說我們 是番仔,即使租到了,也會有人指指點點,說我們是番仔。……我們自 己苦一點沒關係,但不喜歡我們的孩子也被人家這樣指指點點。因此,
我們寧可在都市的邊緣,找到這樣的地方來,使我們的孩子可以自甫自 在的成長。
根據過往文獻,大致可以將阿美族都市違建部落的成因歸納如下:
‧經濟因素:薪資微薄且都市消費高,付不起房租。
‧社會文化因素:
(1)集體生活的傳統文化;
(2)傍水而居的習性;
(3)早期漢人的歧視與汙名化(楊士範,2008:142);
‧環境因素:都市邊緣的依山傍水環境與花東臨近大自然的部落環境相仿,族人 試圖將原鄉部落複製到都市。
(四)小結
上述簡略交代都市原住民的形成背景,先談到鉅觀的政治、經濟、社會條件 如何促使原住民從原鄉遷移流入都市,接著提及這些人就業情形的圖像,最後再 聚焦到都市違建聚落的形成背景。至於這些聚落的形成歷史,每個部落有其各自 豐富且複雜的特殊過程,難以當作一個同質的整體來探討,因此接著本文將針對 溪洲部落做一更為詳細的田野背景介紹。
二、田野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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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店市阿美族社群
近三十年內在新店的阿美族人逐漸發展而形成五個分區(而非行政劃分,如 鄰、里等概念),分別為安康區、小碧潭部落、青潭部落、寶僑區、中正國宅等 五個分區,且各自設有頭目、青年會、婦女會等部落組織。其中小碧潭跟青潭都 是聚居的部落,寶橋區由散戶組成,中正區則是國宅大樓,而安康區包括溪洲部 落以及新店通往三峽的安康路附近的散戶。
根據過去縣府官員以及安康區耆老的陳述,最早在新店市發展起來的阿美族
集居聚落是溪洲部落對岸的小碧潭部落,大約在民國六十年左右開始聚集。隨後 又有秀朗橋下部落(溪園路部落)、溪洲部落、青潭部落等聚落形成,這些部落 各自發展,但共同選出一名新店市總頭目。
現今的社群範圍如(圖2-1)(因地圖畫面容納不下而僅缺青潭部落)所 示,可見當中的安康區內,溪洲部落所占腹地遠小於安康路散戶,事實上人數也 少得多。兩個區域的族人彼此互動非常密切,很多部落族人原本就有親戚住在安 康路散戶,有些是從部落內分家到外面居住,有許多是一起工作、參與同樣的工 程,平時部落內也常見到安康路的族人前來喝酒、烤肉、串門子。
現今的社群範圍如(圖2-1)(因地圖畫面容納不下而僅缺青潭部落)所 示,可見當中的安康區內,溪洲部落所占腹地遠小於安康路散戶,事實上人數也 少得多。兩個區域的族人彼此互動非常密切,很多部落族人原本就有親戚住在安 康路散戶,有些是從部落內分家到外面居住,有許多是一起工作、參與同樣的工 程,平時部落內也常見到安康路的族人前來喝酒、烤肉、串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