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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方案之推廣與限制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活動方案之推廣與限制

一、活動方案之進用門檻

北美早期的休閒研究著重在休閒活動的正面效益作探討。在 1980 年左 右,研究者發現特定弱勢族群(如低收入戶、年長者、或是單親家庭的父 母)容易受到阻撓而無法參與休閒活動(Searle & Jackson, 1985),這說明 社會條件對休閒參與有重大影響,若不去探究個體不參與活動的真正理由,

便無法有效改善休閒方案的執行效益,因此學者積極從事「休閒阻礙」

(leisure constraints)相關研究,探索妨礙人們休閒參與、或是降低活動經 驗品質的各種因素(Crawford, Jackson, & Godbey,1991;Henderson,

Bialeschki, Shaw, & Frysinger, 1999;Henderson, Stalnaker, & Taylor, 1988;

Nadirova & Jackson, 2000)。

過去 Markovic、Manderson 與 Kelaher(2002)曾針對流亡女性(refugee women)作研究,指出流亡女性自前南斯拉夫(Former Yugoslavia)移居到 澳洲之後,其健康狀況並無相對改善,雖然有不少官方與民間團體試圖提 供輔導措施、養成流亡女性的健康飲食與身體活動習慣,但她們從事健康 危害行為(health risk behavior)的比率仍舊居高不下,研究者發現這是她 們在澳洲的低社經地位與失業處境使然,因此扶助就業才是改善她們健康 的第一要務。這項研究說明僵固的政策方案有其侷限,因此除非從使用者 立場作設想,立意良善的政策未必能達到規劃中的效益。

為了探知身體活動方案如何阻卻民眾參與,Frisby、Crawford 與 Dorer

(1997)以參與行動研究幫助社區活動中心的企劃人員理解低收入婦女之 生活處境,由於身體活動方案的門檻(例如報名費用或裝備成本)過高,

低收入婦女選擇擱置其休閒需求而不從事身體活動,即便活動企劃者提出 優惠方案構想,但低收入婦女仍因為作業過程的自尊考量而放棄申請,因 此她們還是被排除在身體活動方案之外,且處於身體活動不足、龐大生活 壓力以及社會隔離的處境。經由該研究案的涉入,社區活動中心發展出企 劃者與使用者共同決策之運作模式,規劃出低收入婦女能夠負擔的健身方 案,如此一來,她們才能受惠於政府的體育政策(Frisby & Hoeber, 2002)。

據此,Frisby(2005)曾在自身所處的體育界提出「批判運動管理學」

(critical sport management)的概念,認為運動管理學的知識應該從批判角

度作反省,理解體育運動組織是在文化、經濟、政治的不對稱權力關係下 運作的。Frisby 提出政府體育運動組織的營運方式必須要深刻檢討,因為從 一般民眾的立場來說,社區活動中心(在北美)是全民運動政策的末梢執 行單位、也是政府與社區居民的銜接點,唯有在此處發生變革,才能真正 改善活動方案的執行效益。在 Frisby 提出上述觀點後,由於參與行動研究 解決現場問題的特性,這項研究案不斷衍生出新的研究問題與解決之道,

例如提升貧窮社區休閒參與之研究(Frisby, Blair, Dorer, Hill, Fenton, &

Kopelow, 2001;Frisby, Fenton & Kopelow, 1998)以及移民者之身體活動研 究(Donnelly & Nakamura, 2006),其中移民女性因為語言隔閡與謀職不易 等適應問題成為身體活動量較低的族群,成為該研究案之新焦點所在。

二、身體活動之促進策略 (一)物質環境與活動參與

除了前述休閒方案的進用門檻之外,生活環境的物質條件也是影響休閒 決策的主因。由於低收入戶必須審慎考量如何將有限的資源做最大的利用,

因此其活動參與更容易受到物質環境之限制。

在 Churchill、Plano Clark、Prochaska-Cue、Creswell 與 Ontai-Grzebik(2007)

關於鄉間低收入家庭的研究指出中,受訪者平時在家內從事聊天、跳舞、

玩牌、閱讀、烹飪或是看電影等休閒活動;有時他們會到後院與臨近公園 玩,或者是在社區走路散步。另外,受訪者外出的休閒型態則包括露營、

戶外運動、水上活動、或者全家一起觀賞小孩參與的運動賽事,上述休閒 活動均以免費的、離家近的活動型態為主,受訪者偶而才會從事用餐、度 假、購物等消費性休閒活動。針對研究發現,Churchill 等(2007)認為鄉 間低收入家庭的休閒決策受到經濟情況、婚姻狀況、身體健康情形或是延 伸家庭等「內部家庭脈絡」(internal family contexts)的影響;此外,外部 家庭脈絡(external family contexts)例如住處附近的遊憩設施、公共運輸的 可及性、氣候以及工作時數等條件,也是決定休閒活動參與之關鍵所在。

另一篇 Day(2006)的研究則指出,城市內低收入黑人與拉丁社區居民 身體活動不足的理由,是由於活動成本(如運動器材、會員證、托育服務)、

時間不足、缺乏健康知識、語言障礙以及社區犯罪所使然,因此在這篇研 究中,研究者認為必須營造安全且交通便利的都市生活環境,使人們易於 透過走路、騎單車或遊戲達到休閒性的身體活動,而公園遊憩設施更應考 量使用者的可及性議題,因為遊憩設施的區域分配一定會影響到使用者的 參與。

據此,Henderson、Neff、Sharpe、Greaney、Royce 與 Ainsworth(2001)

特別從公園遊憩部門的立足點作思考,提出他們能夠促進民眾身體活動參 與的營運建議。這些建議包括:(1)公園遊憩部門或社區組織應該幫助營造 活力社區(active community),其目的並不僅要讓人們知道身體活動的益處,

也要讓人們知道實踐身體活動的方法;(2)提供不同族群所能參與之身體活

動場域、方案及設施等資訊;(3)理解身體活動並非在真空狀態下發生,交 通與參與者的可及性必須在方案設計時列入考量;(4)活力社區的規劃必須 考量安全性議題,這包括實質安全(physical safety)以及感覺安全(perceived safety);(5)借重合夥關係(partnership),不同機構間需要有共同的願景,

活力社區的理想才可能發生。

(二)社會支持與活動參與

在 Wendel-Vos、Droomers、Kremers、Brug 與 van Lenthe(2007)對於 成人身體活動之潛在環境因素的文獻探討中,研究者認為人們在參與激烈 身體活動(或運動)時,確實會受到設施可及性的影響,但是在一般性身 體活動(例如散步、騎單車、走路通勤)中,社會支持與友人陪伴才是促 進個體參與的主因。而在 Brown 等(2001)的研究中,受訪婦女也表示若 有來自伴侶、家人與朋友的社會支持,將會提高她們從事身體活動的意願。

在 Henderson 與 Ainsworth(2000a)的研究中,研究者探究年長少數族 群婦女(美國黑人與美國印地安人)所感知到社會支持與身體活動的意涵。

對於受訪者而言,由於家人、朋友與社群對她們的重要性遠大過個人認同,

因此社會支持體系(social support system)對於她們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有 最大的影響力,其中社會支持的實踐涵蓋了情感表達、互相陪伴、協助他 人以及問題解決等形式。

不過,雖然社會支持對於身體活動參與有重大影響,但對於不同社經背

景的個體而言,社會支持的作用方式並不一樣。例如,Sharma、Sargent 與 Stacy(2005)認為要提升黑人婦女的身體活動參與,除了自我效能的建立 外,透過社會支持網絡是必要措施,因此研究者提出「夥伴系統」(buddy system)的建議,將身體活動量高的個體跟身體活動量低的同伴編為一組,

透過長期經營改變黑人婦女的身體活動模式。在 Henderson 與 Ainsworth

(2002)關於美國印地安婦女的研究中,研究者則認為要提升部落內的身 體活動參與,其推廣策略不應該著重在個人樂趣的追求,而應該強調印地 安婦女的個體參與將促進其家庭、部落或社區的樂趣與健康,如此才能有 效提升身體活動參與。

第三節 婦女、家庭與休閒

一、婦女休閒研究

在北美早期的休閒研究當中,休閒被視為人們可以從辛苦工作中得到休 養生息的機會,因此有酬的「工作」與無酬的「休閒」被當作兩個對立的 概念(康箏、田松譯,2000),從事無酬家務勞動的家庭主婦曾被誤以為整 天都在家休閒(劉耳、季斌、馬嵐譯,1999)。自 1980 年代開始,受到第 二波女性主義的影響,休閒學者注意到傳統家庭意識形態下,婦女被期待 擔負起照顧倫理與家務勞動的責任(Henderson, 1990),這使得女性與男性 的休閒體驗大不相同。

為了瞭解婦女在家庭休閒所扮演的角色,Shaw(1992)曾經以時間預 算法(time budget)調查家庭中女性與男性的時間分配使用,發現男性在家 中從事靜態休閒或親子互動時,女性通常一邊作家事、一邊共享天倫之樂,

該研究指出婦女為了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所選擇的休閒場域經常以家庭 為主,而在看似「休閒」的家庭時光中,女性其實是在從事服務性質的「工 作」。據此,學者認為女性與男性的休閒機會並不對等,尤其在傳統家庭意 識形態下,婦女根本沒有時間、或者僅有零碎時間從事休閒(Green et al., 1990;Henderson, 1990;Henderson & Shaw, 2006)。

Shaw 與 Dawson(2001)更發現許多婦女將家庭休閒視為個人義務,就 算自己沒有時間或者職場工作繁忙,她們還是將先生與小孩的休閒需求擺 置於個人的休閒意願之前,因此家庭休閒並不是單純的休閒體驗(pure leisure)而是一種「目的性休閒」(purposive leisure),而個別婦女重視家庭 休閒的程度,甚至會阻礙個人的休閒契機。

二、婦女角色的動態變化

過去 Iso-Ahola、Jackson 與 Dunn(1994)等曾對不同生命階段的男女受 訪者進行休閒活動調查,該研究發現男性在退休後休閒參與增加了,但女 性的休閒參與卻隨著年齡增長而遞減,研究者認為這或許是因為女性的性 別角色根本沒有「退休」一事。的確,由於女性的性別角色與家庭緊密結 合,女性的休閒活動因而受到自身年齡、婚姻狀況、小孩個數及其年紀的

影響,每一次生命週期中的轉變,不僅會影響女性時間的分配、也會影響 時間的類型與質量,進而改變休閒的機會、意義、與價值,尤其男女在休 閒的時間配置與場址選擇上都有所差異(劉耳等譯,1999)。

影響,每一次生命週期中的轉變,不僅會影響女性時間的分配、也會影響 時間的類型與質量,進而改變休閒的機會、意義、與價值,尤其男女在休 閒的時間配置與場址選擇上都有所差異(劉耳等譯,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