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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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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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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博士學位論文. 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研究. 研 究 生:鍾怡純 指導教授:闕月清.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中華民國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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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研究 2009 年 1 月. 研 究 生:鍾怡純 指導教授:闕月清. 摘. 要. 為了探尋一般民眾在我國全民運動政策下之休閒性身體活動契機,本研究從新移民 女性之身體活動經驗出發,藉其特殊的階級、性別、族群與流移處境,思索現行全民運 動政策與民眾現實生活的連結。據此,研究者從建制民族誌(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 方法論著手,一方面對受訪者之身體活動經驗進行深度訪談,另方面則針對政府體育政 策作修辭分析,並進而探討個人經驗與宰制階層論述間的關係。研究結果的呈現從個別 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經驗展開,在個別受訪者走路、爬山、游泳與仰臥起坐以及騎單 車的活動情境脈絡中,研究者察覺雖然受者的原住國經驗影響其休閒觀念、健康促進觀 念以及身體活動之意義,但在跨國遷徙的環境適應歷程中,受訪者的身體活動實踐與現 居地生活條件緊密連結,融合在地生活條件而發展出特有的身體活動形式,原住國經驗 之影響逐漸消退。此外,政府全民運動政策之施政作為對於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參與 決策則幾乎沒有影響。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結論處從「多元認同與休閒性身體活動」 以及「全民運動與休閒性身體活動」兩方面展開討論,最後分別就實務操作與未來研究 兩方面提供意見,並提供個人研究省思。. 關鍵詞:新移民女性、休閒性身體活動、全民運動、建制民族誌.

(5) A Research on Marriage Immigrants’ Participation in 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January 2009. Graduate Student: Yi-Chun Chung Advisor: Keh Nyit Chin, Ph.D.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aiwan citizens’ accessibility to government’s implementation plans of sport for all. To this end, 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 was conducted to reveal marriage immigrants’ everyday experiences in physical activities in relation to the policy discourses and implementation. For data collection, on one hand, in-depth interview was used to collect their lived experience in physical activities, while on the other hand discourse analysis was applied to examine the policy statements regarding sport for all. The research findings showed that walking, mountain-hiking, swimming and sit-ups as well as bike-riding were the physical activities that informants participated in most often. As for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ir participation decisions, although past cultural experiences had in some way affected informants’ attitudes toward leisure, health promotion, and physical activities, however, as time moved on, the influences of past cultural experiences declined, and the living condition at current stage became the most critical factor influencing informants’ participation in physical activities. On top of this, the government’s implementation plans of sport for all almost had nothing to do with marriage immigrants’ 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Based on afore-mentioned findings, the researcher brought up the conclusion with “multiple identities and 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and “sport-for-all and 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Also, suggestions for practical implications and future studies as well as researcher’s reflection on this study were provided.. Keywords: marriage immigrants, 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sport for all, 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

(6) 謝. 誌. 本篇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最要感謝的是我的父親鍾肇碧先生與母親何麗卿女士, 謝謝他們在精神上與經濟上的全力支持,讓我能夠無牽掛的完成論文書寫並取得博士學 位,這是本篇論文能夠完成的最大關鍵,也是我最為感激之處。 完成這篇論文時,2004 年入學的景象浮現在腦海。當時我剛從花蓮來到台北求學, 許多生活適應與課業學習的問題受到指導老師闕月清教授以及卓俊伶教授的關心與指 引,讓我能夠順利的融入師大體育系的學習環境並展開研究。特別在論文書寫的過程中, 闕老師總是給我毫無保留的支持,幫助我將抽象的概念落實於書面寫作之上,在修改過 程給予許多具體意見,這是我特別感激的。 在論文口試過程中,特別感謝國立體育大學的校長周宏室教授、國立東華大學多元 文化教育研究所的王采薇教授、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的張樹倫教授以及師大體 育系的程瑞福教授分享許多寶貴的經驗與知識,也給我諸多的改進意見與鼓勵,對於後 期的論文修改幫助很大。此外,最要感謝的是我的受訪者,若非她們慷慨的與我分享生 活經驗與個人觀感,這篇研究不可能順利完成。 另外,還要感謝的是運動教育學門的師長們-林靜萍老師、曾明生老師、掌慶維老 師、施登堯老師,以及系上的鄭志富老師、施致平老師、張少熙老師在學習過程的提攜 與教導,還有玉珊總是適時提醒我最後的繳件時間與申請截止日期,讓我能夠好好趕上 畢業的進度。最後,我還要由衷感謝運動教育學門的全體室友,尤其是凱暘學長、布魯、 彥伶、品瑞、勇安、亦芳、郁婷、念慈以及小明與 David 二人組,他們總是在我苦惱的 時候帶來歡樂,提供我持續寫作的動力。 這篇論文完成的同時,感到如釋重負、但同時也萌生任重道遠之感,期盼未來我國 的全民運動政策能夠為廣大的民眾服務,讓民眾能在休閒性身體活動的過程中,感受運 動中揮灑汗水的愉悅。 終於可以開始咖啡勒戒的潔西卡‧鍾 於充滿溫情的運動教育學研究室. 2009/1/15.

(7)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9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9 第四節 名詞概念釋義 ............................................................................. 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12 第一節 身體活動研究 ........................................................................... 12 第二節 活動方案之推廣與限制 ............................................................. 20 第三節 婦女、家庭與休閒 .................................................................... 25 第四節 跨國遷徙與休閒參與................................................................. 30 第五節 歸納與整理............................................................................... 3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9 第一節 研究方法論............................................................................... 39 第二節 研究架構 .................................................................................. 42 第三節 研究流程 .................................................................................. 43 第四節 研究參與者............................................................................... 45.

(8) 第五節 資料蒐集 .................................................................................. 49 第六節 資料分析 .................................................................................. 54 第七節 研究者角色定位........................................................................ 56.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58 第一節 身體活動型態 ........................................................................... 58 第二節 身體活動與現居地生活條件 ...................................................... 68 第三節 身體活動與原住國文化經驗 ...................................................... 84 第四節 身體活動與政府政策................................................................. 94 第五節 小結 ....................................................................................... 10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0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105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108 第三節 研究者的省思 ......................................................................... 109. 參考文獻 .......................................................................................... 112 附錄一 訪談大綱 ............................................................................ 127.

(9) 表 次 表 1 研究參與者年齡分布表 ............................................................................46 表 2 受訪者社經背景表 ....................................................................................48 表 3 受訪者家庭成員表 .....................................................................................76 表 4 行政院體委會 2000 年-2008 年全民運動執行計畫 .................................97 表 5 臺北市、新竹縣、臺中市、南投縣及雲林縣體育活動推展表 ...........101.

(10) 圖 次 圖 1 研究概念架構圖 ........................................................................................43 圖 2 研究流程圖 ................................................................................................44 圖 3 研究參與者招募流程圖 ............................................................................46 圖 4 研究資料分析圖 ........................................................................................56 圖 5 體委會 2007 年各項工作計劃占總預算比例圖 ......................................96 圖 6 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決策概念圖 ..................................104.

(11) 1   . 第一章 緒論 本章第一節「研究背景」說明本研究之發想背景與問題意識;第二節「研 究目的」闡述本研究之執行目的;第三節「研究問題」呈現本研究待答之 問題;第四節「名詞概念釋義」針對研究中重要名詞作概念解釋與說明。.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一、體育政策歷史脈絡 回顧臺灣歷史,體育運動的發展一向與國族主義密不可分。日據時代 殖民政府的軍國主義透過體育課程之身體操演,將臺灣男性規訓為合格的 日本軍人,也將臺灣女性鍛鍊為身體健康的勞動者與生育者 (游鑑明,2000; 蔡禎雄,1994)。即便在國民政府 1949 年撤退來臺初期,當時的體育政策 也同樣以鍛鍊國民尚武精神與強健體魄作為目標,在「反攻大陸」的政治 理想下,藉著學校中國防體育的施行,推展「軍事化」的體育政策(曾瑞 成,2000)。 1973 年教育部體育司成立,持續將前述軍事體育視為施政主軸。直到 1978 年中美斷交之後,我國在國際外交局勢的挫敗與「中華臺北」奧運參 與模式的產生,促使此時期的體育政策轉而重視運動競技之發展,期盼國 際運動賽會的優異表現能帶來國家能見度、促進實質外交。然而前述外交 策略卻使中共在國際賽會中頻頻打壓,更加確立了我國競技導向之體育政.

(12) 2   . 策立場(曾瑞成,2000)。但是,當運動成為爭取國際能見度的外交工具, 在「國族主義」(nationalism)與「菁英主義」 (elitism)的意識形態交互作 用下,我國政府的體育政策特別重視菁英運動選手的選拔、培訓與參賽 (Tännsjö & Tamburrini, 2000),相形之下排擠掉一般民眾的運動參與資源 及機會。 1979 年,體育司頒布〈加強推展社區全民運動實施要點〉 ,首次帶出推 展全民運動的重要性。1982 年體育司則提出「人人運動、時時運動、處處 運動」的全民運動口號,當時政府印製大量且多樣的運動指導手冊,使民 眾主動從事健身操、太極拳、土風舞等活動,一時蔚為風潮。到了 1986 年 時, 「推展全民運動」與「提升競技運動水準」儼然成為施政兩大主軸,但 此時期全民運動的推展,其用意是藉著運動人口的擴大,培育出更優秀的 運動選手與教練,並非為了社會福利或是健康促進作設想。1987 年臺灣解 嚴後,雖然海峽兩岸的政治對立仍在延續,唯此時期教育改革呼聲四起, 體育運動的身體教育功能受到教育改革者的重視,自此我國體育政策轉趨 「教育化」,並且與先前的「競技化」相結合(曾瑞成,2000) ,學校體育 不僅具備教育理想的實踐意涵,同時成為績優運動選手的培育基地。 1998 年行政院體育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體委會)掛牌成立,成為我 國政府體制下最高層級的體育運動行政機關。在體委會與體育司的功能分 工下,體育司聚焦於體育的教育面向,2001 年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特別將.

(13) 3   . 「健康教育」與「體育」合併成「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並且提出「健 康促進學校」之理想,希望從學校義務教育著手,養成民眾未來的健康決 策習慣(洪嘉文,2005)。在另一方面,國家體育政策則由體委會所統籌, 透過綜合計畫處、全民運動處、競技運動處、國際體育處與運動設施處的 分工與合作,負責國家體育政策之制定與執行。 二、競技運動的輿論氛圍 雖然根據體委會〈中華民國體育白皮書〉之政策宣示,我國現階段體 育政策以「競技運動」與「全民體育」雙軸並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999), 然而 2007 年的經費決算書卻顯示,該年度體委會用於競技運動推廣之經費 為全民運動的 4.75 倍之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8a) ,顯見其重競技而 輕全民之政策導向。在此施政脈絡下,我國民眾的身體活動參與率也普遍 偏低,僅 18.8%民眾有規律運動習慣,35.1%的民眾偶爾運動,其餘 46.1% 的民眾皆為不運動、極少運動、或低度運動的族群(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2007) ,這種一般民眾與體育運動疏離的社會現象一直是研究者長期所關注 的焦點所在。 個人過去的碩士論文從女性休閒研究的視角出發,追隨西方第二波女性 主義的論述,從男女有別的休閒經驗視角切入(Green, Hebron, & Woodward, 1990),探索現今臺灣社會女性之運動休閒經驗(鍾怡純,2004)。我在這 篇論文中針對女性業餘排球運動之休閒阻礙與協商機制進行研討,也配合.

(14) 4   . 文獻於書寫過程重申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與休閒權益(Henderson, 1994) ,以 及困境中的協商能夠獲得增能經驗(empowerment)之論述(Shaw, 1994; Shogan, 2002) 。然而,雖然這篇論文企圖處理臺灣女性的運動休閒困境, 但當時我並未全然理解北美與臺灣的區別,特別是兩地的歷史文化淵源與 政策方針差異,斷然從西方休閒視角探索臺灣體育運動議題的結果,使我 的論文研究建議沒有對話窗口,而女性的運動休閒阻礙只能落得個人層次 的掙扎與調適。但是,女性的身體活動經驗確實是以一種特定方式被機制 化(institutionalized)運作而成,只是方式經常是不為人知的(Campbell & Gregor, 2002) 。 在前述論文完成後,我持續思考政府福利政策與民眾運動休閒需求之間 的供需關係。近年臺灣運動休閒相關系所紛紛成立,引進許多西方國家的 休閒研究論述,其中不少研究針對國家公園管理局(park and recreation association)或社區活動中心(community center)等機構進行對話,希望藉 學術研究提升人民的休閒經驗品質。然而,在休閒未被視作基本人權的臺 灣,西方論述中所謂休閒「政策制定者」 (policy-maker)或是「服務提供者」 (service-provider)到底指涉何種官方組織或非官方機構?為了對此議題有 更深入的理解,我帶著全民運動的社會理想進入體育系就讀,才逐漸認識 到現行體育運動組織的編制與運作(陳金盈,2004) ,以及體育政策與國族 主義不可切割的依存關係。.

(15) 5   . 在體育系的學術氛圍中,我個人的研究興趣從一般婦女族群轉移到菁英 女性運動員(鍾怡純、闕月清,2008) ,思考的焦點從媒體再現(Fuller, 2006)、 政策制定(Carpenter & Acosta, 2005)、到個人經驗(Levy, 2002)等議題, 都圍繞在女性運動員每日生活中的性別經驗作檢視。前述研究興趣的轉向 其實隱含一種覺而不察的態度—體育界我族中心的(ethnocentric)研究典 範與思考邏輯—認為只要從「代表性的」女性運動員著手,將起上行下偃 的效果達到社會影響,進而使其他婦女族群起而效尤地參與運動。 事實上,在臺灣的體育運動學術領域中,學者依據競技層次與功能取向, 將人們的身體活動經驗用「運動」 (sport) 、 「體育」 (physical education)與 「身體活動」 (physical activity)等不同詞彙所指稱。其中「運動」是指制 度化的競爭(Coakley, 2001) ,屬於競技運動的範疇; 「體育」則意旨身體的 教育,屬於學校體育教學的探討;而「身體活動」則泛指個體透過身體的 大肌肉動作產生能量消耗,這包括「工作性身體活動」 (work-related physical activity)與「家務性身體活動」 (household physical activity)以及「休閒性 身體活動」(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y)在內(Casperson, Powell, & Christenson, 1985) 。 然而,儘管研究者經歷名詞區辨的過程,選擇以新移民女性的休閒性 身體活動作為研究命題時,我的週遭還是出現這樣的詢問: 「外籍配偶連家內 事都顧不完了,還管甚麼休閒活動?」 、「女性運動員的相關議題那麼多,外籍配偶的.

(16) 6   . 社會問題也不少,為何做這個研究?」這樣的說法不僅提示了休閒的階級差異,. 認為社會底層的新移民女性應該優先顧及家庭生計,暫時不必考慮休閒需 求;於此同時也反應出體育運動學科論述的關注焦點,似乎研究者不應駐 足於新移民女性的身體經驗作探究。此外,這些問題更凸顯提問者企圖以 「女性運動員的運動經驗」借代全體女性經驗、或以「外籍配偶的社會問 題」涵蓋新移民女性生命經驗,卻未深入思索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 活動的情境與意義。 事實上,正是此種「新移民女性」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斷裂現況激 發本研究之構想。我在加拿大進修期間,受到第三波女性主義思潮(Mitchell & Karaian, 2005)的影響對自身位置進行反思,才察覺自己的中產階級身分 與運動技能取向的價值思維其實挾帶著特權,而過去我所堅持的社會理想 -運動中的性別平等,某種程度與第二波女性主義中西方中產白人婦女訴 求的平權極為相似(Scraton & Flintoff, 2002) ,這樣一種立場與主張在後結 構、後殖民的情境中已顯露了它的侷限性。當臺灣民眾的運動比例偏低, 而多數體育方案資源又多為運動選手所寡佔,雖然女性運動員的訓練資源 與生涯發展空間不及於男性選手(鍾怡純、闕月清,2008) ,但她們參與運 動方案的機會卻比多數臺灣婦女還要多,此時再去談菁英女性運動員的經 驗與權利,並無助於提昇一般婦女的身體活動權益―因為「婦女」並非同 質的群體(homogenous group),特別在思考臺灣民眾的身體活動議題時,.

(17) 7   . 運動員與一般民眾的經驗差異遠大過男女之間的差異。 三、國族論述下的新移民女性 根據內政部 96 年底的統計資料顯示,在國內的新婚人口當中,平均每 5.5 對就有 1 對是跨國婚姻,現階段臺灣的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已達到 39.9 萬人,占總人口數的 1.7%,而這樣的比例還在持續攀升當中(內政部入出 國及移民署,2008a),顯見跨國婚姻在臺灣是成長中的社會趨勢,而新移 民女性的相關議題也相當受到研究學者的關注。 過去夏曉鵑(2000)曾經從國際政治經濟架構去探討 1970 年代印尼 新娘遷入臺灣的社會現象,說明在臺灣社會的內部分工下,低社經地位 的男性不僅生存困難,在婚姻市場上的價值也相對低落,此時國內政經 局勢相對臺灣困頓的印尼華僑女性透過國際婚姻謀求出路,藉此改善原 生家庭的生計問題,促成了資本國際化下的跨國婚姻,這是臺灣「外籍 新娘」引進的開端。 之後,在 1987 年臺灣解嚴後,許多返回大陸探親的老榮民在大陸結 婚生子,間接帶動了大陸配偶的遷入;而在 1990 年之後,臺灣的婚姻仲 介產業日益成熟,也引進大量越南籍婚姻移民進入臺灣(王宏仁、張書 銘,2003) 。目前在臺灣的外籍配偶人數以大陸籍配偶的 26.2 萬人最多, 越南籍配偶 7.8 萬人次之,印尼籍配偶 2.6 萬人位居第三(內政部入出國 及移民署,2008b)。嫁入臺灣的新移民女性一般從事低階勞動工作,補.

(18) 8   . 足了國內經濟勞動的需求;在另方面她們也擔負起傳宗接代的責任,可 謂具備了雙重的「生產力」 ,這包括工作的生產力(productivity)以及家 庭的生產力(fertility) (王宏仁,2001)。 在「體力」等於「國力」的思維下,各國政府總是在不同時空脈絡發 展出國民身體的控制措施(游鑑明,2000;Kirk, 2004) ,近年臺灣政府也 在西方論述的影響下,提倡以「健康促進」健康政策取代傳統「疾病治 療」與「疾病預防」觀念,鼓勵民眾藉由身體活動維持身體健康(行政 院體育委員會,2008b;國民健康局,2008) 。但是,在現行移民政策規 範下,臺灣新移民女性的健康身體卻是藉健康檢查篩選而來,她們嫁到 臺灣前後必須接受反覆的健康檢查與篩選,唯有被證實健康的身體,才 能取得來臺通行證並且居留,而身體檢查不合格的外國人與外籍配偶將 駁回居留申請,並且驅逐出國(范婕瀅,2006;陳雪慧,2007) 。 令人質疑的是,當國家的健康政策對於不同族群持有不同的策略主張, 臺灣的新移民女性是否如同「血統純正」的臺灣民眾一樣,將身體活動視 為健康促進的作為與休閒概念的實踐,這是本研究亟欲深入探究的。.

(19) 9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為了探尋一般民眾在我國全民運動政策下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契機, 本研究從新移民女性的立場出發,藉其特殊的性別、族群與流移處境,思 索現行全民運動政策與民眾現實生活的連結。其中新移民女性的多元身分 所帶來的身體活動契機,及其面對社會結構限制下之個人能動意涵也是本 研究亟欲了解的。.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承接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分述如下: 一、新移民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從事哪些休閒性身體活動? 二、新移民女性之休閒性身體活動行為受到哪些現居地生活條件的影響? 三、新移民女性之休閒性身體活動行為受到哪些原住國文化經驗的影響? 四、新移民女性之休閒性身體活動行為與政府全民運動政策之關聯為何?. 第四節 名詞概念釋義 一、 休閒性身體活動(leisure-time physical activities) 「身體活動」一詞泛指個體透過身體的大肌肉動作產生能量消耗,包 括職場工作、家務勞動以及休閒性質的身體活動在內(Casperson et al., 1985)。 在本研究當中,除非研究者特別作例外解釋, 「身體活動」一詞主要指稱「休 閒性身體活動」 ,亦即日常生活中非屬於工作或家務性質的身體活動,並且.

(20) 10   . 傾向自發性、遊憩性質的身體活動狀態。 二、建制民族誌(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 有別於傳統社會學以抽象的知識理論作論述,加拿大的女性主義社會學 者 Smith(2005)認為社會學研究應該符合一般人的生活情境(sociology for people),因而提出「建制民族誌」的方法論,強調以研究參與者的日常生 活作為問題意識(problematic)的起點,由於此問題意識將引導研究者往宰 制階層之常識論述作探尋,並且引導研究者重新理解社會運作方式,而非 只作抽象的知識思考。此一研究方法論旨在重組知識的社會關係,使學術 知識與生活現實相連結,像地圖一樣的連結各概念與場址間的關係,呈現 受訪對象的生活如何與外在社會的宰制階層與經濟體相互連結(Campbell & Gregor, 2002)。 三、新移民女性(marriage immigrants) 在臺灣,行政院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的官方用語以「大陸配偶」一 詞指稱來自大陸地區的婚姻移民,並且以「外籍配偶」一詞指涉來自其 他國家的婚姻移民。但是,一般的臺灣民眾多以「外籍新娘」或「外籍 配偶」指稱來自東南亞的女性婚姻移民,由於這樣的稱謂帶有歧視的意 涵,暗指她們是一群沒有生活能力、沒有經濟生產力、佔用臺灣資源的 移民「她者」 (others) ,為了改善此現象,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提 出「新移民女性」的正名,希望消弭她們因外來身分所遭遇的歧視與偏.

(21) 11   . 見,同時肯定她們對臺灣這片土地的貢獻、並落實其應享有之基本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2008) 。在本研究當中,研究者為避免語言上的歧視, 因此以「新移民女性」一詞總稱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

(22) 12   .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第一節「身體活動研究」首先闡述身體活動與健康促進的關係,並 說明性別角色與族群背景對於個體身體活動決策之影響;第二節「活動方 案之推廣與限制」帶出身體活動方案之推廣與限制議題,以及促進民眾參 與身體活動之各種研究建議;第三節「婦女、家庭與休閒」說明婦女休閒 決策與家務勞動及照顧倫理的關係,並且帶出不同樣態婦女之家庭休閒經 驗;第四節「跨國遷徙與休閒參與」探討休閒觀的文化差異、跨國遷徙對 於休閒活動參與的影響。最後第五節針對上述文獻作歸納與整理。. 第一節 身體活動研究 一、身體活動與健康促進 2007 年 12 月,當「健康王國」亞歷山大健身集團無預警宣布暫停營業 的消息,一時之間輿論譁然,各大媒體無不深入報導健身俱樂部之會員權 益、員工生計與經營管理等議題,以及該公司的法律訴訟責任。這起震驚 一時的消費糾紛,不但反映國人對於健康體適能的追求與「購買健康」的 社會風氣,於此同時,所費不貲的健身會費更襯托出貧富不均的社會現實 與身體活動的階級差異。 研究指出,規律的身體活動能夠預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過 度肥胖、骨質疏鬆等慢性疾病(Warburton, Nicol, & Bredin, 2006),適度的.

(23) 13   . 身體活動也可減緩沮喪、焦慮等心理症狀(Saxena, van Ommeren, Tang, & Armstrong, 2005)。透過身體活動,個體能夠維持身心健康、保持良好體適 能,進而降低整體社會醫療成本,因此全民運動在許多先進國家都是重要 的施政環節,而規律的身體活動更被視為積極的健康促進策略(Edwards, 2006;Slack, 2006)。 近年臺灣受到北美健康促進思潮的影響,各界紛紛提倡以「健康促進」 取代傳統的「疾病治療」與「疾病預防」觀念,期許民眾以身體活動與健 康飲食的方式積極經營自己的健康,藉以降低國家的社會醫療成本。這樣 的「健康促進」的口號除了可見於國民健康局「提高民眾自發性健康行為」 的主張外(國民健康局,2008) ;在體委會的施政計畫中,亦強調「透過運 動休閒提升國民的健康體能」的重要性(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8b) 。在 前述政策與論的宣導下, 「健康」從國家照顧責任轉化為個人道德責任,個 體必須作生活中的健康決策(healthy decisions)-吃正確飲食、做適度運 動,為自己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這樣的現象被學者稱之為「健康主義」, 意旨一種價值信念系統,將健康促進活動視為個體的義務,而未善盡健康 義務的個體則被視為「不負責任」的人(Crawford, 1980;White, Young, & Gillett, 1995) 。 但是,人們琅琅上口的「健康」並非垂手可得,它關乎多種社會條件, 可以分別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心理、環境等面向進行觀察,更與.

(24) 14   . 個人的職業、所得、飲食、教育等條件息息相關(Raphael, 2004) 。在臺灣, 一般民眾為了透過身體活動獲得健康與休閒,有些人購買健身俱樂部的會 員證(魏春娥、吳俊賢、王宏義,2005) ;有些人參加使用者付費的運動盃 賽(鍾怡純,2004) ;有些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士掏腰包參加社區的晨間或夜 間運動社群(洪國祥,2007) ;有些學校機關則設有教職員的運動健身方案 (王昭卿、陳金海、侯淑玲,2006) ;有些大型企業提供運動場館與運動社 團作為員工福利的策略(黃鈺芸,2005) ;更有些學生將學校體育課或運動 社團視為免費的健身方案(林章榜,2006)。 前述現象若從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視角作觀察,都是奠基於社 會網絡(social network)之上。個體必須座落於特定社會位置、坐擁一定的 社會資源,才能享有參與身體活動的機會,繼而蒙受身體活動帶來的健康 效益(Glover & Heminway, 2005) 。因此,一般中小企業的雇員並無公司內 部的健身方案可供參與;不隸屬於教育體系的人也無法享用各級學校的教 職員或學生方案;人際網絡有限的一般大眾視個人財力意願參與可行的運 動方案;而握有最少資源的低社經族群(例如低收入戶或失業民眾)則很 可能被排除於健身方案之外。 因此,身體活動的不足(physical inactivity)是整體社會、文化、政治 與經濟的共同產物,牽涉到貧窮、歧視或文化價值差異等議題(Freund, McGuire, & Podhurst, 2003) ,但是現階段臺灣主流的研究論述卻在健康主義.

(25) 15   . 思維下,過度重視個人運動及飲食習慣的檢討,較少檢視政策環境之於個 人健康與身體活動之作用。事實上,若從健身方案之可及性(accessibility) 與參與成本(cost)作考量,對於低社經地位族群而言,當生活中的多數時 間與資源都必須用來應付民生需求,根本無暇再擔負起「管理身體的社會 責任」 ,也因此「身體活動有益健康」的實踐層面有階級差異存在,這樣的 論述並無法在每個人的身上獲得驗證(White et al., 1995)。 二、身體活動與性別角色 在臺灣,每當談到女性的運動參與議題時,「性別二分的社會化歷程」 總是被用以解釋女性身體活動量偏低的現象(黃泰豪,2005;程峻、趙大 志,2006;鍾曉雲,2001) 。這項說法指出女性在成長歷程中,社會透過性 別刻板印象對男女產生不同的要求與標準,促使個體表現合於性別規範的 言行舉止,由於運動被視為是陽剛的活動,但社會期待女性有陰柔的性別 氣質,因此女性的運動參與通常不受社會支持。 Whitson(2002)認為,當男孩被鼓勵以積極方式體驗他們的身體、而 女孩被引導消極的發展身體動作同時,男女在性別二分論述的實踐中學習 不同的身體活動方式,其差異的身體經驗也在成長歷程中不斷被重新塑造。 前述社會化歷程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女性在體育課程中的身體經驗。例如, 過去滕德政(2000)曾經從國小體育課的躲避球活動著手瞭解學生互動分 工情形,發現多數女生在活動中僅為旁觀者,因此體育課程中感受人與運.

(26) 16   . 動疏離的現象,也同時對於自我身體能力失去信心。 在另一篇研究中,Scraton(1992)針對美國早期體育課程進行剖析,指 出體育課程之內容設計挾帶男女「分離」(separate)且「差異」(different) 的設想,因此以男女分班與性別分化的運動項目進行教學,其中運動項目 的分配符合社會性別刻板印象,而女性的體育課程更奠基於「女性化」的 想像之上,尤其針對身體能力(physical competence) 、母職(motherhood) 、 以及性向(sexuality)等面向進行「賢妻良母」之性別角色建構。於是,女 性在體育課程的身體經驗透過教育政策中的體育目標與實踐,達到傳統性 別意識型態強化與再製的效用。在過去,臺灣在日據時期的殖民政府也曾 透過體育課程的身體操演,使女學生接受殖民政府的身體塑造(游鑑明, 2000) 。女性的體育課程內容初期以遊戲、體操、遠足與登山為主,之後逐 漸發展田徑、球類等競賽項目,最後則轉化為國防操演之性質。在當時體 力等同於(日本)國力的概念下,女性身體被賦予「國家化」之意識形態, 透過循序漸進的體能鍛鍊陶冶日本國民性格,於此同時臺灣女性也被鍛鍊 為身體健康合格的勞動者與生育者(游鑑明,2000;張素珠,2001;張素 珠,2002)。 關於婦女身體活動量偏低的影響因素,除了前述文化中性別意識形態的 作用,也有研究從性別角色的觀點作立論,說明「照顧倫理」 (ethic of care) 的社會規範使女性在健身方案的選擇上受到限制。例如,在 Brown、Brown、.

(27) 17   . Miller 與 Hansen(2001)的研究中,研究者發現雖然許多有小孩的母親都 認為身體活動對健康很好,也希望自己能夠積極參與身體活動,但卻經常 礙於時間、金錢與體力等考量,以及照顧他人的承諾(sense of commitment to others)而擱置自身休閒需求,在生活中努力扮演「好母親」的角色。 雖然前述研究從婦女與身體活動疏離的現象作觀察,但也有研究探索婦 女感知身體活動的正面意義。例如,在 Miller 與 Brown(2005)的研究中, 受訪婦女將身體活動的過程視為她們育兒任務的中場休息時段(time-out), 藉此獲得身心舒解的機會;而在 Henderson 與 Bialeschki(1994)的研究也 指出身體活動為婦女帶來輕鬆、減壓、健康、健美、身體感覺完好(feelings of well-being connected to bodily experience)等作用。在 Levy(2002)對登 山車女騎士的研究中,受訪女性談到運動競賽使她們感知到成就感、自我 實踐、認知競爭力、社會支持與友誼、健康與體適能以及愉快的身體經驗, 正是上述多樣的身體活動意涵,使得受訪婦女得以克服社會的性別角色期 待,持續不斷的從事運動或身體活動。 三、身體活動與族群背景 除了性別角色與社經地位之外,族群文化差異也對身體活動參與造成一 定程度影響。在一篇關於美國黑人的身體活動研究中,受訪者認為他們平 日的工作型態已屬於勞力密集活動,因此在閒暇時應該讓身體稍事休息, 並不想再從事體能活動。另外,有些年老的美國黑人其實很期待退休後就.

(28) 18   . 可以不再辛苦工作;也有些人因為身體出了毛病才退休,這些人當然也不 想從事身體活動。研究中的受訪者指出,他們覺得白人是因為怕死所以才 藉身體活動促進健康,他們才不想用健身運動的方式來延緩自己的死亡 (Airhihenbuwa, Kumanyika, Agurs, & Lowe, 1995)。 Henderson 與 Ainsworth(2001)關於少數族群婦女(美國黑人與美國印 地安人)的研究中發現,雖然多數受訪者都認為身體活動對健康很好,但 卻很少有規律身體活動的習慣。歸納她們不從事身體活動的理由,除了一 般想像的時間因素之外,還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工作需求與經濟考量,有時 身體勞累或生病會影響她們的活動意願,有時她們得要幫忙親友帶小孩。 另外,在她們的生活環境中,想從事身體活動還要考慮安全、氣候、方案、 設施等層面,這些都是促成她們無法參與的原因。 在 Ainsworth、Irwin、Addy、Whitt 與 Stolarczyk(1999)的研究中,少 數族群婦女(美國黑人與美國印地安人)最常從事的身體活動分別為:做 家事、走路健身(walk for exercise)、工作中的勞動、帶小孩、以及修剪花 草樹木。由於上述身體活動多與職場工作或家務勞動相關,唯有「走路」 (walking)屬於休閒性身體活動的範疇,因此研究者認為未來學者可拓展 走路健身的研究,而政府更應努力改善走路健身的設施環境,藉以提升少 數族群的休閒參與。據此,過去 Henderson 與 Ainworth(2000a)的研究曾 針對美國境內的少數族群(美國黑人與美國印地安人)婦女的走路情境進.

(29) 19   . 行調查,這項研究結果指出,除了工作與家務過程的走路之外,受訪者還 會為了健康、遛狗、帶小孩散步或者個人喜好而走路。尤其對於印地安籍 的受訪者而言,走路屬於文化的一部分,一位受訪者曾經提及走路是她每 日清晨祈禱前的必要程序,而另一位受訪者則談到當她帶領年輕女性到山 中認識藥草的療效時,走路是必經的過程。 在 Skowron、Stodolska 與 Shinew(2008)關於拉丁裔美國婦女的研究 中,多數受訪者理解身體活動對於健康的助益,也在受訪時表明她們想參 與身體活動的意願,但卻沒有真正付諸實踐。歸咎受訪者沒有參與身體活 動的理由,是因為拉丁文化要求女性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但該文化中卻 沒有兒童托育的概念,且受訪者對於鄰居也不夠信任,因此教養小孩的工 作沒有人可以為受訪者代勞,使得她們不可能有機會去運動。研究中有部 分受訪者表示,她們平常帶小孩與做家事就已經有足夠的身體活動量,並 不需要從事額外的運動以維持健康。此外,研究中有一位受訪者在使用非 拉丁語溝通時感覺很不自在,偏偏多數參與身體活動的人又都講英語,她 認為如果拉丁語的身體活動人口多一點,將會提升自己活動意願。 從上述研究中,我們察覺「身體活動」在不同族群間的多樣意涵。雖然 它一般被解釋為個體透過身體的大肌肉動作產生能量消耗(Casperson et al., 1985) ,涵蓋了休閒、工作以及家務等範疇,而本研究關注的是「休閒性身 體活動」 ,但是在多數人的生活經驗中,三種身體活動的時間分配卻是相互.

(30) 20   . 競合的。事實上,若從 Airhihenbuwa 等(1995)以及 Skowron 等(2008) 的研究看來,當工作與家務中的體能勞動過於疲乏時,將排擠掉個體的休 閒性身體活動需求,而過去 Day(2006)的研究也批評有不少研究將通勤 與勞務工作視作身體活動進行研究調查,但在分析時又直接將「身體活動」 等同於「休閒活動」 ,使得人們真正的休閒性身體活動量被高估了。因此在 探索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經驗時,必須理解其生活中身體活動的全貌, 才能對其休閒性身體活動經驗有較為正確的理解。. 第二節 活動方案之推廣與限制 一、活動方案之進用門檻 北美早期的休閒研究著重在休閒活動的正面效益作探討。在 1980 年左 右,研究者發現特定弱勢族群(如低收入戶、年長者、或是單親家庭的父 母)容易受到阻撓而無法參與休閒活動(Searle & Jackson, 1985) ,這說明 社會條件對休閒參與有重大影響,若不去探究個體不參與活動的真正理由, 便無法有效改善休閒方案的執行效益,因此學者積極從事「休閒阻礙」 (leisure constraints)相關研究,探索妨礙人們休閒參與、或是降低活動經 驗品質的各種因素(Crawford, Jackson, & Godbey,1991;Henderson, Bialeschki, Shaw, & Frysinger, 1999;Henderson, Stalnaker, & Taylor, 1988; Nadirova & Jackson, 2000) 。.

(31) 21   . 過去 Markovic、Manderson 與 Kelaher(2002)曾針對流亡女性(refugee women)作研究,指出流亡女性自前南斯拉夫(Former Yugoslavia)移居到 澳洲之後,其健康狀況並無相對改善,雖然有不少官方與民間團體試圖提 供輔導措施、養成流亡女性的健康飲食與身體活動習慣,但她們從事健康 危害行為(health risk behavior)的比率仍舊居高不下,研究者發現這是她 們在澳洲的低社經地位與失業處境使然,因此扶助就業才是改善她們健康 的第一要務。這項研究說明僵固的政策方案有其侷限,因此除非從使用者 立場作設想,立意良善的政策未必能達到規劃中的效益。 為了探知身體活動方案如何阻卻民眾參與,Frisby、Crawford 與 Dorer (1997)以參與行動研究幫助社區活動中心的企劃人員理解低收入婦女之 生活處境,由於身體活動方案的門檻(例如報名費用或裝備成本)過高, 低收入婦女選擇擱置其休閒需求而不從事身體活動,即便活動企劃者提出 優惠方案構想,但低收入婦女仍因為作業過程的自尊考量而放棄申請,因 此她們還是被排除在身體活動方案之外,且處於身體活動不足、龐大生活 壓力以及社會隔離的處境。經由該研究案的涉入,社區活動中心發展出企 劃者與使用者共同決策之運作模式,規劃出低收入婦女能夠負擔的健身方 案,如此一來,她們才能受惠於政府的體育政策(Frisby & Hoeber, 2002) 。 據此,Frisby(2005)曾在自身所處的體育界提出「批判運動管理學」 (critical sport management)的概念,認為運動管理學的知識應該從批判角.

(32) 22   . 度作反省,理解體育運動組織是在文化、經濟、政治的不對稱權力關係下 運作的。Frisby 提出政府體育運動組織的營運方式必須要深刻檢討,因為從 一般民眾的立場來說,社區活動中心(在北美)是全民運動政策的末梢執 行單位、也是政府與社區居民的銜接點,唯有在此處發生變革,才能真正 改善活動方案的執行效益。在 Frisby 提出上述觀點後,由於參與行動研究 解決現場問題的特性,這項研究案不斷衍生出新的研究問題與解決之道, 例如提升貧窮社區休閒參與之研究(Frisby, Blair, Dorer, Hill, Fenton, & Kopelow, 2001;Frisby, Fenton & Kopelow, 1998)以及移民者之身體活動研 究(Donnelly & Nakamura, 2006) ,其中移民女性因為語言隔閡與謀職不易 等適應問題成為身體活動量較低的族群,成為該研究案之新焦點所在。 二、身體活動之促進策略 (一)物質環境與活動參與 除了前述休閒方案的進用門檻之外,生活環境的物質條件也是影響休閒 決策的主因。由於低收入戶必須審慎考量如何將有限的資源做最大的利用, 因此其活動參與更容易受到物質環境之限制。 在 Churchill、Plano Clark、Prochaska-Cue、Creswell 與 Ontai-Grzebik(2007) 關於鄉間低收入家庭的研究指出中,受訪者平時在家內從事聊天、跳舞、 玩牌、閱讀、烹飪或是看電影等休閒活動;有時他們會到後院與臨近公園 玩,或者是在社區走路散步。另外,受訪者外出的休閒型態則包括露營、.

(33) 23   . 戶外運動、水上活動、或者全家一起觀賞小孩參與的運動賽事,上述休閒 活動均以免費的、離家近的活動型態為主,受訪者偶而才會從事用餐、度 假、購物等消費性休閒活動。針對研究發現,Churchill 等(2007)認為鄉 間低收入家庭的休閒決策受到經濟情況、婚姻狀況、身體健康情形或是延 伸家庭等「內部家庭脈絡」 (internal family contexts)的影響;此外,外部 家庭脈絡(external family contexts)例如住處附近的遊憩設施、公共運輸的 可及性、氣候以及工作時數等條件,也是決定休閒活動參與之關鍵所在。 另一篇 Day(2006)的研究則指出,城市內低收入黑人與拉丁社區居民 身體活動不足的理由,是由於活動成本(如運動器材、會員證、托育服務)、 時間不足、缺乏健康知識、語言障礙以及社區犯罪所使然,因此在這篇研 究中,研究者認為必須營造安全且交通便利的都市生活環境,使人們易於 透過走路、騎單車或遊戲達到休閒性的身體活動,而公園遊憩設施更應考 量使用者的可及性議題,因為遊憩設施的區域分配一定會影響到使用者的 參與。 據此,Henderson、Neff、Sharpe、Greaney、Royce 與 Ainsworth(2001) 特別從公園遊憩部門的立足點作思考,提出他們能夠促進民眾身體活動參 與的營運建議。這些建議包括:(1)公園遊憩部門或社區組織應該幫助營造 活力社區(active community) ,其目的並不僅要讓人們知道身體活動的益處, 也要讓人們知道實踐身體活動的方法;(2)提供不同族群所能參與之身體活.

(34) 24   . 動場域、方案及設施等資訊;(3)理解身體活動並非在真空狀態下發生,交 通與參與者的可及性必須在方案設計時列入考量;(4)活力社區的規劃必須 考量安全性議題,這包括實質安全(physical safety)以及感覺安全(perceived safety);(5)借重合夥關係(partnership),不同機構間需要有共同的願景, 活力社區的理想才可能發生。 (二)社會支持與活動參與 在 Wendel-Vos、Droomers、Kremers、Brug 與 van Lenthe(2007)對於 成人身體活動之潛在環境因素的文獻探討中,研究者認為人們在參與激烈 身體活動(或運動)時,確實會受到設施可及性的影響,但是在一般性身 體活動(例如散步、騎單車、走路通勤)中,社會支持與友人陪伴才是促 進個體參與的主因。而在 Brown 等(2001)的研究中,受訪婦女也表示若 有來自伴侶、家人與朋友的社會支持,將會提高她們從事身體活動的意願。 在 Henderson 與 Ainsworth(2000a)的研究中,研究者探究年長少數族 群婦女(美國黑人與美國印地安人)所感知到社會支持與身體活動的意涵。 對於受訪者而言,由於家人、朋友與社群對她們的重要性遠大過個人認同, 因此社會支持體系(social support system)對於她們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有 最大的影響力,其中社會支持的實踐涵蓋了情感表達、互相陪伴、協助他 人以及問題解決等形式。 不過,雖然社會支持對於身體活動參與有重大影響,但對於不同社經背.

(35) 25   . 景的個體而言,社會支持的作用方式並不一樣。例如,Sharma、Sargent 與 Stacy(2005)認為要提升黑人婦女的身體活動參與,除了自我效能的建立 外,透過社會支持網絡是必要措施,因此研究者提出「夥伴系統」(buddy system)的建議,將身體活動量高的個體跟身體活動量低的同伴編為一組, 透過長期經營改變黑人婦女的身體活動模式。在 Henderson 與 Ainsworth (2002)關於美國印地安婦女的研究中,研究者則認為要提升部落內的身 體活動參與,其推廣策略不應該著重在個人樂趣的追求,而應該強調印地 安婦女的個體參與將促進其家庭、部落或社區的樂趣與健康,如此才能有 效提升身體活動參與。. 第三節 婦女、家庭與休閒 一、婦女休閒研究 在北美早期的休閒研究當中,休閒被視為人們可以從辛苦工作中得到休 養生息的機會,因此有酬的「工作」與無酬的「休閒」被當作兩個對立的 概念(康箏、田松譯,2000) ,從事無酬家務勞動的家庭主婦曾被誤以為整 天都在家休閒(劉耳、季斌、馬嵐譯,1999) 。自 1980 年代開始,受到第 二波女性主義的影響,休閒學者注意到傳統家庭意識形態下,婦女被期待 擔負起照顧倫理與家務勞動的責任(Henderson, 1990) ,這使得女性與男性 的休閒體驗大不相同。.

(36) 26   . 為了瞭解婦女在家庭休閒所扮演的角色,Shaw(1992)曾經以時間預 算法(time budget)調查家庭中女性與男性的時間分配使用,發現男性在家 中從事靜態休閒或親子互動時,女性通常一邊作家事、一邊共享天倫之樂, 該研究指出婦女為了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所選擇的休閒場域經常以家庭 為主,而在看似「休閒」的家庭時光中,女性其實是在從事服務性質的「工 作」 。據此,學者認為女性與男性的休閒機會並不對等,尤其在傳統家庭意 識形態下,婦女根本沒有時間、或者僅有零碎時間從事休閒(Green et al., 1990;Henderson, 1990;Henderson & Shaw, 2006)。 Shaw 與 Dawson(2001)更發現許多婦女將家庭休閒視為個人義務,就 算自己沒有時間或者職場工作繁忙,她們還是將先生與小孩的休閒需求擺 置於個人的休閒意願之前,因此家庭休閒並不是單純的休閒體驗(pure leisure)而是一種「目的性休閒」 (purposive leisure) ,而個別婦女重視家庭 休閒的程度,甚至會阻礙個人的休閒契機。 二、婦女角色的動態變化 過去 Iso-Ahola、Jackson 與 Dunn(1994)等曾對不同生命階段的男女受 訪者進行休閒活動調查,該研究發現男性在退休後休閒參與增加了,但女 性的休閒參與卻隨著年齡增長而遞減,研究者認為這或許是因為女性的性 別角色根本沒有「退休」一事。的確,由於女性的性別角色與家庭緊密結 合,女性的休閒活動因而受到自身年齡、婚姻狀況、小孩個數及其年紀的.

(37) 27   . 影響,每一次生命週期中的轉變,不僅會影響女性時間的分配、也會影響 時間的類型與質量,進而改變休閒的機會、意義、與價值,尤其男女在休 閒的時間配置與場址選擇上都有所差異(劉耳等譯,1999) 。 在 Henderson 與 Ainsworth(2000b)的研究中,研究者察覺少數族群婦 女(美國黑人與美國印地安人)相當看重生活中對親友提供協助與幫忙, 她們比白人更重視人際間的交往情誼,而這樣的人際互動使她們從中獲得 社會情感支持。此外,研究者也發現受訪婦女跟親友的互動關係有階段性 的變化。一開始受訪婦女是教養自己孩子,後來變成隔代教養孫子,等孫 子大了才漸漸注意到自己的身心健康狀態。研究者認為受訪女性重視社會 支持的特性對其休閒參與有正反兩面的影響,一方面這些婦女喜歡跟家人 一起從事身體活動,但她們又容易為了照顧他人而忽視自己的休閒需求。 Thomsson(1999)的研究曾針對五十名瑞典婦女作深度訪談,許多受訪 者在生活中均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因為不想被當作自私自利的人, 她們總是將自己的身體活動計畫一延再延,雖然多數受訪者認為「總有一 天我會有時間去參與的」 ,然而新的生命週期總是帶來新的責任義務,最後 就形成她們不參與身體活動的行為模式。 三、不同樣態的家庭休閒 在不同時期,婦女與家庭休閒的關係一直都是休閒研究的重要課題。在 過去研究中,學者發現「家庭休閒」經常被賦予高度價值,尤其在假日與.

(38) 28   . 傳統節日時,家庭休閒更成為不可或缺的要素,這是因為家庭成員能在休 閒活動中達到價值溝通、表達感情與凝聚向心力,因此成為家庭生活不可 或缺的環節(Shaw, 1997) 。 然而,前述研究中所提及的「婦女」與「家庭」概念,卻將西方白人中 產階級的異性戀家庭經驗概化為所有家庭的經驗,並未呈現其他家庭中婦 女的樣態(Mandell, 2005) 。隨著第三波女性主義的興起,休閒學者察覺到 女性處境的多樣性,因此後續研究的主體從白人中產階級婦女轉折到殘疾 者、年長者或少數族群,而原先異性戀的「家庭」研究也拓展到同志家庭、 移民家庭或是其他低社經地位的家庭(Henderson, 1996;Henderson, Hodges, & Kivel, 2002;Shaw, 1997;Shaw & Dawson, 2001) 。 一篇關於女同志家庭的休閒研究指出,由於同志家庭的家務分工並沒有 「傳統」可循,因此各種家庭角色責任通常透過協商機制共同承擔,在此 脈絡下,家庭休閒不再是同志媽媽們的工作負擔,反而成為她們挑戰異性 戀家庭分工的場域(Bialeschki & Pearce, 1997) 。另一篇印度裔加拿大移民 婦女的休閒研究則顯示,受訪婦女的傳統文化中並沒有「休閒」這件事, 類似的概念只能用「滿意」 (satisfaction) 、「成就」 (fulfillment)、 「放鬆」 (relaxation)與「享受」 (enjoyment)等西方詞彙作描述與溝通。此外,由 於家庭是印度婦女生活的重心,她們認為西方婦女所追求的個人隱私或休 閒體驗是自私的觀念,研究中受訪婦女很少規劃個人休閒活動,而她們生.

(39) 29   . 活中的快樂與滿足多來自於家人團聚(Tirone & Shaw, 1997) 。 在 Trussell 與 Shaw(2007)一篇關於鄉間農場的家庭休閒研究中,由於 農場密集於三月到十月間工作的特性,使得鄉間家庭的性別分工非常極端, 雖然一家人住在同一屋簷下,但終日農忙的父親卻很少有機會與家人團聚 吃飯或交談、更遑論參與家庭休閒,而母親必須擔負起農場以外的責任, 包括小孩接送與教養以及所有的家務勞動工作,因此研究中的受訪婦女以 「婚姻脈絡下的單親家庭」 (single parenthood within the marital context)指 稱丈夫總是缺席的家庭狀態。這項研究發現除了交通與資源設施的可及性 之外,家庭成員的職業屬性以及家庭內部的性別分工也對婦女的現實生活 有極大影響。 從上述同志家庭、印度家庭、以及鄉村農家的休閒經驗作思考 (Bialeschki & Pearce, 1997;Tirone & Shaw, 1997;Trussell & Shaw, 2007), 我們發現單以「性別角色」去解釋婦女的休閒活動經驗是不足的,由於家 庭型態與分工、生命週期、族群差異及城鄉差距等因素都會影響到家庭成 員的休閒型態與體驗,因此在探索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經驗時,應特別 考量其家庭組成的個別差異,理解個別婦女的角色是多元而非單一的、是 情境的而非固定的,才能對其休閒經驗有更全面的認識(Henderson & Hickerson, 2007;Lorber, 1994)。.

(40) 30   . 第四節 跨國遷徙與休閒參與 一、休閒觀的文化差異 近年臺灣休閒相關系所林立,引進許多西方的休閒研究新知作為授課內 涵。一般而言,西方學者相信「休閒」具有非義務性的特質、包含著自由 的本質、具有自我抉擇的意味,而個體在休閒體驗的過程中,創造出休閒 對自身的意義(葉智魁,2006;Kelly, 1996) 。 雖然上述西方的休閒定義被廣為學界所接受,但不同文化對於「休閒」 的理解並不相同,因此近年國際間一直有新近研究探究休閒觀點的族群差 異。例如在 Tirone 與 Shaw(1997)的研究中發現,由於印度不像西方社會 那麼強調個人主義,因此印度文化中不僅沒有對等於西方休閒的觀念,印 度婦女還認為追求個人休閒體驗是一種自私的生活態度。此外,Walker 與 Deng(2003/2004)則試圖對中文的「入迷」現象作探討,認為西方休閒中 的主觀經驗(subjective experience)與中文的「入迷」有相近的意義;另一 位國內學者葉智魁(2006)也曾針對莊子的逍遙遊與西方休閒作深入研討, 發現「逍遙」與「休閒」具有共通的意涵―「閒適安逸的生活以及自由自 在、無所羈絆的生命」 。 從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異文化之間的休閒觀具有差異存在。但是,近 年國內卻有兩篇關於新移民女性休閒經驗的碩士論文,從西方觀點對「大 陸新娘」與「外籍配偶」進行休閒態度、休閒參與生活適應情形進行探勘.

(41) 31   . 與瞭解。其中張婉縈(2007)的研究指出外籍配偶所參與的文化活動缺乏 菁英文化內涵,需要被提供更多休閒教育以及扶助與支持,才能提高其文 化休閒參與。黃妙芬(2003)的研究則呈現大陸新娘來臺前後的休閒生活 型態差異,指出受訪者在移民後面臨兩地消費水準的落差、語言的障礙與 社會孤立等生活困境,因此休閒參與機會少,研究者呼籲社會大眾應抱持 同理心支持其休閒行為,再佐以政府適度的工作輔導措施,將可改善大陸 新娘的生計問題,進而提升休閒參與。 特別值得反省的是,當研究者以西方的休閒態度與行為作標準, 「檢視」 臺灣新移民女性的休閒現狀並尋求改進的同時,這樣的論述不但忽略新移 民女性所處的社會情境脈絡,更未認清研究者所處的權力高位。首先,不 少新移民女性來臺之前,夫妻雙方對於性別分工、家務勞動與兒女生育等 問題早有共識,因此來臺之後的生活形貌本來就會跟婚前有所差異。忽略 這層討論而直接主張新移民女性需要被教育或扶助的說法,使她們以文化 落後的姿態存於臺灣社會,這凸顯了研究視角的歧視。再者,當研究者指 出新移民女性「缺乏」休閒意識時,儼然從西方視角俯視發展中國家 (Mohanty, 1991) ,無視於臺灣相對於第一世界與第三世界國家的定位。 在過去,國內的學者蔡瓊姿曾經為文論述儒家思想對於婦女「三從四德」 之規範,對於臺灣婦女的休閒決策有一定程度的影響(Tsai, 2006) 。事實上, 若從西方定義的休閒觀點來檢視臺灣女性的休閒參與,恐怕也會得到「缺.

(42) 32   . 乏休閒意識」的結果,但是對於生長在不同國家、處於不同文化脈絡與社 會進程的個體而言,從主流的西方休閒觀點去檢視個體行為的比較邏輯是 有欠公允的。因而學者 Wearing(1998)從後殖民主義的觀點主張,不同文 化有其定義休閒的不同方式,西方社會的休閒意涵並非放諸四海皆準,而 不同情境脈絡的休閒經驗應交由個體去陳述。 二、跨國遷徙與休閒參與 Kivel(2000)曾經在其〈差別能造成多少差異?〉 (What difference does difference make?)一文中指出,過去許多休閒研究多從特殊族群的個人經 驗出發,披露女性、有色人種、殘疾者或同志等邊緣族群受到阻礙的休閒 經驗,但這樣的見解流於本質化的認定,將性別、族群等範疇視為既定的、 同質的、穩定的概念(Donnelly & Nakamura, 2006) 。事實上,若從移民者 的生活經驗作觀察,當移民者離開原住國到了新的生活環境,他們過去的 休閒習慣未必能夠延續,因為跨國遷徙勢必造成生活圈的改變,此時休閒 參與不僅能發揮適應新環境的功能,也可於活動中彰顯移民者的文化認同, 因此移民者的休閒研究在近年相當受到重視(Heinonen, Harvey, & Fox, 2005; Stodolska, 2002) 。 在一篇澳洲華人婦女生命史的研究中,Bai(2005)說明移民者的流移 (diaspora)處境通常是外在推力與內部拉力共同組成。特別當移居國政策 未積極接納移民者的融入,使其總是以「旅居者」 (sojourner)而非「公民」.

(43) 33   . (citizen)身分自處時,移民者更容易顯露出「旅居者態度」,藉著原住國 文化傳統的展現,區隔自己與移居國的關係。前述說法在 Tirone 與 Pedlar (2000)關於南亞青少年的休閒經驗研究中可以略見端倪:由於受訪者的 膚色、穿著、信仰與主流(白人)社會明顯不相同,他們的休閒決策總是 在家庭社群與主流社會的價值中拉扯,而他們的休閒參與也不容易為主流 社會所接受。 在 Heinonen 等(2005)的研究中,移民者從芬蘭遷徙到加拿大之後, 由於芬蘭與加拿大的自然環境迥異,他們無法從事過去熟悉的越野滑雪活 動。儘管受訪者能找到相仿的滑雪、溜冰活動,但加拿大的地勢較為平坦, 也因此休閒感受大不相同,這使得此類運動逐漸退化成移民者的故鄉回憶 而非休閒實踐。而芬蘭移民為了保持文化認同,還在住處附近搭蓋傳統的 蒸氣浴(sauna)與夏日農舍,藉此重塑芬蘭假日活動的場景,研究者認為 休閒活動充分展現移民者的文化保存意圖。 在 Yang、Laffrey、Stuifbergen、Im、May 與 Kouzekanani(2007)關於 移民美國之中年韓國婦女的身體活動研究中,受訪者的身體活動與其同化 (acculturation)程度沒有關聯,反而與受訪者的教育程度較為相關。研究 中高學歷的受訪者從事低勞力密集的工作型態,並且有較高的收入,因此 身體活動的參與較為頻繁。雖然這項研究發現與過去研究提及移民者總是 在移居地從事低於學歷所能勝任的工作不一樣,但研究者認為至少收入跟.

(44) 34   . 身體活動的正向關係還是確定的,因此實務工作者應該重視低收入移民家 庭的資源配置與身體活動參與情形。此外,由於健康促進觀念與社會支持 對於身體活動參與有正向的效益,這也是未來研究應該持續探索的。 在 Stodolska(2002)關於波蘭移民的休閒研究中,指出移民者在新環 境的休閒活動除了受到財力與時間等一般因素的影響外,移民後的人際網 絡有限、環境適應不良、語言障礙以及資訊不足等因素,都會阻卻移民者 不再參與過去熟悉的休閒活動。但是,Misra、Patel、Davies 與 Russo(2000) 的研究則認為移民者的休閒阻礙經驗並非恆久不變的。當印度移民者遷徙 到美國之後,他們的身體活動量曾經一度大幅滑落。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 當移民者逐漸建立起自己的交友網絡,他們漸漸從媒體或其他資訊管道獲 知健康促進行為,此後印度移民者的身體活動參與變得比過往積極,逐漸 擺脫初到美國時的困境。 在 Stodolska 與 Santos(2006)關於墨西哥外籍勞工的休閒行為研究中, 研究者發現個別受訪者在美國之家庭脈絡、工作配置以及經濟、社會、文 化網絡與法律關係有其個別差異存在。不同受訪者間的經驗同質性並不高, 其中不僅短期勞工與中長期勞工的休閒參與並不相同;為了經濟理由或政 治理由到美國工作的受訪者,其休閒參與也不一樣。因此研究者提示未來 休閒研究應該更小心推論,不應將少數經驗概化為全體經驗。 綜上所述,雖然移民者的休閒態度會受到原住國文化經驗的影響,但由.

(45) 35   . 於移民後的工作收入、生活環境以及人際網絡與原住國生活型態可能有所 差距,因此其休閒參與情形可能往主流文化靠攏、也可能強化移民者的旅 居者態度。此外,移民者的休閒參與並非同質且恆久不變的狀態,個別移 民者的生活脈絡都有其獨特之處,而她們的休閒參與又可能隨著時空轉換 而有所異動,這都是探討移民者的休閒參與時應該顧及的。 三、休閒、身體活動與動態認同 雖然「認同」的概念一般被視為本質化的標籤,意旨個體透過品味、信 仰、態度、與生活風格,對某種主體位置作表達。但在另方面,認同也是 持續不斷建構與發展的動態過程。在不同歷史文化脈絡下,個體由片段的 多元認同所構成,其各種身分的交替使用則處於「流動的」 (fluid)的狀態 (許夢芸譯,2007)。 在過去 Scraton 與 Watson(1998)的研究中,曾經對居住在英國列茲 (Leeds)不同社經背景女性使用城市休閒空間的運用情形進行研究。當某 些受訪者在低薪兼職的俱樂部或餐廳工作的同時,其他受訪者卻將這些場 域視為休閒場所,研究者在此研究場址察覺「某人的休閒是他人的工作」 之對比,更加彰顯女性並非同質群體的現象。 在上述研究中,Scraton 與 Watson(1998)發現年長的受訪婦女通常能 夠講出公共休閒空間與自身休閒參與的變動歷程,如何跟著周遭的結構性 因素所改變,這包括個人的財務能力、健康、流動性(mobility)以及家庭.

(46) 36   . 性別分工等因素。研究者在這篇研究的結論處認為每位婦女都有多種認同, 有時她們跟其他人共享「女性」經驗,但有的人則經歷「老女人」或是「母 親」等認同,但這些差異並無法決定生活經驗的全部,因此研究者認為應 該檢視個別場址的權力關係如何生產與再生產排除機制,休閒空間可以是 結構關係再製的場所,但它也可以是發展反向論述的場域。 在 Carroll、Adkins、Foth、Parker 與 Jamali(2008)的研究中,研究者 藉社會建構途徑(social constructionist approach)探究澳洲都市內的貧窮社 區住戶身體活動意義之建構過程。首先,受訪者在童年時經歷過家暴或虐 童的經驗因而對家庭有所恐懼;在第二階段青少年期即離家出走,經歷居 無定所、懷孕、藥物濫用的過程;接著第三階段受訪者開始住在危險的社 區、與鄰居發生暴力衝突、擔心被攻擊而儘量留在室內;第四階段受訪者 開始變胖、受到公眾批評、也缺乏健康專業諮詢;因此在第五個階段,受 訪者認為身體活動是有錢人、纖瘦的模特兒、代言人才做的事,後來他們 對於媒體促銷身體活動的訊息感覺到不信任。最後,即便健康專業人員再 如何疾呼身體活動的重要性,對於低社經脈絡的受訪者而言,提供資源並 不表示可以/想要立即參與活動。 針對上述研究發現,Carroll 等(2008)認為受訪者與他人持續互動的過 程中,建構了自我身體活動與身體意象的認同,而這樣的認同更混雜著他 們的居住環境、同居人、以及她們對生活脈絡環境的觀感,這種社會中地.

(47) 37   . 方感的自我(self-in-place-in-society)發展影響受訪者看待自己身體的方式, 而這樣的觀感又反向的形塑自我認同,因此研究者與實務工作者不應隨便 假設在進用權(access)與使用權(use)之間存在著線性關係。. 第五節 歸納與整理 當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移民婦女,透過異國婚姻機制與臺灣男性共組家庭, 她們在臺灣總是以「外籍新娘」 、「大陸新娘」、「越南新娘」或是「印尼 新娘」的身分被識別,然而,此一文化雜揉(cultural hybridity)的社會標 籤化約了新移民女性之間的多樣性,蘊含著婚姻交易的想像,影射其原住 國政治經濟落後,夫家則在臺灣處於社經弱勢地位。 事實上,當新移民女性們隨著婚姻關係離開原住國而嫁入臺灣,她們 不僅處於跨國家、跨族群流移處境;並且在性別認同、族群認同、原住國 與移居國的公民身分之間穿梭來回;她們在原生家庭可能是經濟支柱,而 在自組家庭則擔負家務勞動與照顧倫理的責任,以及合法或非法的職場勞 動以維持經濟開銷。在上述多樣認同的交互影響下,僅以階級、性別或是 族群認同去理解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恐怕是不足的,因為新移民女性的 生活遭遇不僅受到這些本質認同影響,其他如流移處境、原住國健康促進 觀或是休閒觀、以及時間空間的更迭都會對新移民女性的身體活動經驗造 成影響,而這些多元認同的連鎖作用是研究者必須時時警覺的。 Henderson 與 Ainsworth(2001)認為,即使面對同樣身體活動方案設.

(48) 38   . 施,由於不同社經背景與文化脈絡的個體會有不同的參與動機與能力,因 此方案提供者必須理解人們的生活情境,特別是社會網絡、組織運作、社 區機會以及公共政策對於個體參與身體活動之作用,思考身體活動方案之 限制與推廣議題,這些面向都是未來探索新移民女性身體活動時應該考量 在內的。.

(49) 39   .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的第一節「研究方法論」闡述本研究當中建制民族誌方法論的使 用;第二節「研究架構」說明本研究概念架構之發展過程;第三節「研究 流程」的部分解釋本研究的實施步驟與操作流程;第四節「研究參與者」 說明研究訪談對象之招募與受訪者之背景概況;第五節「資料蒐集」闡述 研究資料蒐集的方法,包括深度訪談與文本分析兩種方式;第六節「資料 分析」說明研究資料分析與驗證的處理程序;第七節「研究者角色定位」 說明研究者在研究中所處的角色定位。. 第一節 研究方法論 本研究從新移民女性之主體位置出發,特別著重對其生活周遭之物質環 境與社會網絡作探查,希望藉新移民女性之休閒性身體活動經驗,思考民 眾生活與政府全民運動政策之銜接現況。據此,研究者在體育運動與休閒 領域的知識基礎之上,從女性主義觀點對研究議題進行瞭解,並援引 Smith (2005)倡議之建制民族誌(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方法論,由下而上 的釐清各種機制對於新移民女性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作用。 本研究所採取之建制民族誌方法論是由 Smith(2005)的個人經驗發展 而來。在提出這個方法論以前,Smith 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社會學者」與「單 親媽媽」的雙重角色,但社會學的學術訓練卻與她的家庭生活分裂為二,.

(50) 40   . 不僅未能解決她每日生活中所遭遇的問題,還讓她覺得自己是不盡責的母 親。幾經思考,她認為社會學研究應該為一般人作研究,因此提出建制民 族誌的研究方法論主張,這個方法有別於傳統社會學以抽象的知識理論作 論述,企圖重組知識的社會關係,使學術知識論述與個體的生活現實相互 連結。 建制民族誌強調以研究參與者的日常生活作為問題意識(problematic) 的起點,其日常生活困境將引導研究者往宰制階層(the ruling)之常識論述 作探尋,並且引導研究者重新理解社會運作方式,而非只作抽象的知識思 考。值得注意的是,Smith(2005)在建制民族誌當中所提出的「問題意識」 是一特有的概念,它不是受訪對象所能察覺到的問題狀態,也不是社運行 動者所訴求的社會議題,更不是指正式的論文研究問題,它是一種概念範 疇,此概念範疇將引導研究者於調查過程聚焦在受訪對象生活中一些潛在 (latent)未明的相關問題上。在本研究當中, 「問題意識」指涉新移民女性 參與休閒性身體活動之種種考量及其經驗內涵。 建制民族誌的作用就像人們生活經驗的索引,它像地圖一樣的連結各概 念與場址間的關係,呈現受訪對象的生活如何與外在社會的宰制階層與經 濟體相互連結。由於宰制階層的內部論述逐漸形成體系的一部分,當特定 意識型態被合理化,將透過其對外決策或作為對個體生活造成影響。因此, 建制民族誌主張應該先對研究參與者之每日生活現況作提問(首要順序),.

(51) 41   . 之後才由下而上的探尋各種宰制階層之論述與機制作用(次要順序) ,進而 了解研究參與者生活經驗之所以然(Campbell & Gregor, 2002;Smith, 2005) 。 關於建制民族誌的實作方式,Campbell 與 Gregor(2002)曾在《標示 社會關係:建制民族誌入門讀本》 (Mapping social relations: A primer in doing institutional ethnography)一書中,提出初學者的三個準備步驟。首先是「發 展問題意識」 ,研究者應以受訪對象的日常生活作為問題意識與研究調查的 起點,釐清自己在研究中的定位(positionality) ,並且透過前導性訪談或觀 察,進一步瞭解研究對象的生活經驗並加以檢視分析,之後對其日常生活 中習以為常的事物提出質疑,藉以發展問題意識。 建制民族誌的第二個準備步驟是「發展研究概念架構」 。雖然這個步驟 非常相近於一般研究方法中的文獻探討,但在建制民族誌方法論之下,研 究者必須以不同的角度看待既有的文獻研究或是理論主張,也就是對 Smith 所謂的「文本媒介」 (mediation)作更深層的閱讀與反省。據此,研究者必 須區別「知者」(knower)與「被知者」 (the known)的知識論述,從文獻 間的立場差異辨別出知識論述所隱含的意識型態以及社會組織(social organization)關係(Campbell & Gregor, 2002)。 建制民族誌的第三個準備步驟是「撰寫探究方法論」,藉由方法論書寫 的歷程,研究者得以進一步思考研究中待答的問題,增加後續資料蒐集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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