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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瞭解我國公立高中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之角色期望與角 色實踐之現況,並進一步瞭解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之差距情形。本章共分 三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第 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特殊教育的發展,不但是國家文明發展、經濟成長及科技進步的象徵,

也是體現人道關懷、尊重人權的重要指標,更是普通教育精緻化的具體實 踐。隨著回歸主流(mainstreaming)及融合教育(inclusion education)理念的推 展、家長與社福團體之倡導,且政府單位之關注與重視,我國特殊教育之 發展,歷經起蒙植基期(1962 年以前)、實驗推廣期(1962-1983 年)、法制建 置期(1984-1996 年)、蓬勃發展期(1997-2008 年)之發展,至今已有一百二 十餘年的歷史(教育部,2011a)。

我國特殊教育在普通教育環境中的發展,始自實驗推廣期(1962-1983 年)。1962 年臺北市立中山國小試辦啟智班(中山班),為普通學校設立之第 一班特殊教育班。1966 年開始實施盲生就讀國民小學混合教育計畫,即為 盲生走讀計畫,使視障學生亦能在普通學校中接受教育。而在各種不同的 特殊教育安置措施中,「資源教室方案」(resource room program)意即「資 源班」的安置型態在普通學校中扮演最主要且關鍵的角色。我國資源教室 方案之實施,始自臺北市立新興國中於 1975 年首度設立啟聰資源教室,

至今在我國已有長達近四十年的歷史。回顧我國特殊教育在普通教育環境 中之推動,起初多半是以實驗方式在國民中小學推動各類身心障礙教育,

將身心障礙教育的辦理場所擴及至普通學校。日後隨著融合教育理念的推 展,實施重點則逐漸由「集中式特殊班」轉為日益重視「資源班」的設置,

逐步以「融合」的理念取代「隔離」,為我國特殊教育發展之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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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特殊教育之發展,在法制建置期(1984-1996 年)階段,發展特色 主要在建立相關法規作為推動特殊教育之依據,以保障特殊教育學生之學 習權益。我國之「特殊教育法」於 1984 年訂定後,教育部隨即陸續修訂 相關子法,使得我國特殊教育之發展日益茁壯。蓬勃發展期(1997-2008 年) 階段,各項法規制度亦不斷增修,以落實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精神。如:

1997 年修訂之「特殊教育法」,將身心障礙學生類別擴增為 12 類,並強 調應重視特殊教育行政人員之專業、保障特殊教育經費、彈性學制、課程 與教學彈性化、落實最少限制原則及提供相關專業服務。2000 年為向上延 伸十二年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機會,修正「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 輔導辦法」,新增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者,其國 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 25%優待。2001 年更推動「身心障礙 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協助完成國民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自願、免 試、就近升學高中職,開啟了特殊教育之新頁。2007 年為因應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政策,訂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 方案」,提供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順利以彈性多元安置方試升學就讀高 中職,以期達到免試升學及入學普及化之理想(教育部,2011a)。各項法規 之訂定與增修,使得我國特殊教育之發展基礎更為穩固,亦是現今特殊教 育能在普通教育環境中發展的基石。

近年來,我國政府致力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國民教育延伸 至高中職教育階段,並預計於民國 103 年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教。審視我國 目前教育現況所面對的困境,包括了城鄉差距、良莠不齊、資源不均、過 度升學競爭壓力、少子化帶來學生數下降的隱憂,以及近半數高中職校是 私立,學費高出公立 4 倍以上,且就讀私校的學生多數來自中下階層的家 庭等問題(教育部,2012a)。為了全面解決現階段教育困境,並加強國家人 力素質的提升,確有延長國民基本教育的需要。而十二年國教的推動實施,

不只為了解決目前教育現況所面臨的問題,同時也象徵著國家發展的進步,

為我國教育制度發展之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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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配合《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黃金十年百 年樹人》之政策規劃,自民國 100 年 1 月至 103 年 7 月,為啟動準備階段;

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7 月,為全面實施階段(教育部,2012a)。並 於全面實施後,將達成以下預期效益:(一)八成五以上應屆國中畢業生 免試入學,實質降低升學壓力。(三)九成五以上高中職達優質水準,且 九成以上學生適性就近入學。(四)持續推動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機制,

學生基本素質獲得確保。(五)啟動課程修訂作業(教育部,2012a)。由此 可知,十二年國教的全面實施,不但使得學生完成國民教育後升學進入高 中職就讀之大門廣開,對於在國民教育階段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特殊需求 學生而言,亦可預期其進入高中職就學之機會將更為充足、入學管道更為 多元。

特殊教育之基本精神即在於維護教育機會均等、保障弱勢且有特殊需 求學生的受教權益、提供適當的安置措施與教育方案以協助學生獲得適性 的教育,因此早在十二年國教開始規畫試辦前,政府早已於 2001 年起實 施「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為身心障礙學生開闢國中畢業 之後的升學管道,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保障進入後義 務教育階段的教育機會。並自 100 學年度起,就讀國民中學接受特殊教育 服務之學生,除了參加一般生之升學管道及「十二年就學安置」外,亦可 透過「身心障礙學生免試入學」方案升學進入高中職就讀,以減輕身心障 礙學生及其家長準備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之各種限制與困難,並及早因應十 二年國教政策(教育部,2010a)。

近年來,受到少子女化趨勢的影響,我國各教育階段學生人數銳減,

惟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身心障礙學生人數卻逆勢成長。依據教育部之統計 資料可知,95 至 99 學年度(2006—2010 年)期間,不論學前、國小、國中 或高中職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之人數皆有逐年增加之趨勢(教育部,

2011a)。由此可知,未來十二年國教全面實施後,升學高中職繼續接受教 育之特殊教育學生人數勢必將持續增加。因此,為因應十二年國教政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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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除了提升高中職階段學校教育人員的特教知能外,更應積極落實高 中職資源教室方案之運作、核給受過特殊教育專業訓練的師資員額,以提 供就讀高中職之特殊教育學生適當的之資源及支持網絡。否則若僅有廣開 升學機會的大門,卻缺乏適當的特殊教育服務措施與受過專業訓練的師資,

對於升學進入高中職就讀的特殊教育學生而言,勢必會面臨許多適應上的 困難與挑戰。

由於國中小與高中職階段在教育目標、學習內容的專精、行政與課程 之編制和學生差異等層面之殊異,高中職資源服務的內容更需著重於「間 接服務」的提供,資源教師之角色更應致力於協調與整合相關服 務內容,

以符應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需求(江明曄,2000;林怡慧,2005;

林素貞,2006;卓曉園,2010)。許多國內外的研究皆指出資源教師是學 校中負責推動資源教室方案的核心人物(王天苗,1983;王振德,1986;

張蓓莉,1988;黃武鎮,1983;Davis,1977),資源教室方案在校內實施的 成功與否,關鍵在於是否由受過專業的特殊教育訓練,且富有熱忱、善於 溝通協調與人際互動的資源教師經營。因此可知「資源教師」可說是資源 教室方案的靈魂人物,也是融合教育推展成功與否的關鍵,若缺乏具有資 源教室方案之運作與經營理念的資源教師,落實資源教室方案的運作及提 供適性的特殊教育服務則難免淪為有名無實。然而,回顧我國特殊教育在 過去四十多年來的發展,主要較致力於國民教育階段,目前一般學校內設 置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之情形,亦以國民教育階段佔的比例最高

(82.79%)(教育部,2011b)。以資源班之設置為例,國民教育階段資源班之 設置始自 1975 年臺北市立新興國中成立聽障資源班,而高中職的資源班 則遲至 1993 年國立板橋高中首度設立資源教室後,才逐漸開始在部分高 中職學校實施(徐佩筠,2007)。相較於國民教育階段,可知高中職階段資 源教室之設立足足落後國中小近二十年之久(蔡瑞美,2000)。

根據 2012 年教育部之「100 學年度高中職概況」統計資料及特殊教 育通報網之統計資料,目前設有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之公私立高中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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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共計 132 所,佔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共 491 所約 26.9%,可知目前設 有資源班之高中職學校比例仍偏低。至於已設置資源班之高中職學校部分,

儘管目前各公立高中職資源班每班有三名教師之編制,根據 2012 年 3 月 自特殊教育通報網查詢 100 學年度各高中職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之設班 及現有實際教師員額情形,可知大部分設有資源班之高中職學校也僅聘有 1 至 2 名資源班教師綜理資源班之業務。且資源班教師不但需兼負教學、

輔導及各項行政業務、溝通協調等工作,因各校服務學生之障礙類別眾多、

學生人數往往動輒四、五十名甚至高達六、七十名之多,因此可知高中職 資源班教師之角色不但相當複雜多元,且工作內容亦具有相當程度之挑 戰。

未來若國民教育階段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學生進入高中職就讀的人 數因十二年國教全面實施而大量增加,不但更突顯高中職資源教室方案之 重要性,扮演校內融合教育推手的資源班教師更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故

未來若國民教育階段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學生進入高中職就讀的人 數因十二年國教全面實施而大量增加,不但更突顯高中職資源教室方案之 重要性,扮演校內融合教育推手的資源班教師更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