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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一)寫作成為基本學力測驗的正式考科

寫作是一項綜合的能力,寫作者透過書寫來表達心中意念。成功的寫作必須 具備寫作題目的知識、寫作策略的知識,以及有關於文體、句法、文法、標點符 號的概念,且涉及複雜的認知歷程,從基本的文字書寫,到高層次的概念產出,

是極複雜的語文能力。

寫作能力的危機,在世界各國中紛紛出現:英國在1998年時,只有53%的小學 畢業生寫作能力達到規定的標準;加拿大小學四年級學生中,只有37%的寫作能力 達到標準;美國在1998年的四年級、八年級、十二年級的學生中,只有四分之一 的人,寫作能力達到熟練的水準。因此,為了挽救寫作能力,重新加強寫作教育,

成為國際間的教育新課題(吳怡靜,2007)。

反觀台灣,寫作測驗竟一度從升學考試中取消,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但是 有鑑於寫作能力的重要性,從九十六年起,寫作測驗列入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正式 考科,成為影響學生進入高中就讀的重要評判標準,更有部分高中職將寫作測驗 成績列為門檻,成為遴選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寫作課程再度受到社會各界重 視,根據天下雜誌所作的調查,超過九成八的校長教師,同意寫作課程是不限於 國語文課程,是各科課程都應該要培養的「基本能力」(何琦瑜,2007)。

承上所述,寫作成為基本學力測驗的正式考科,也成為受重視的一項「基本 能力」,但研究者在教學過程中,深感寫作教學的推行不易,如何在有限的課程時 間中,提升學生的寫作能力,成為研究者亟欲解決的問題。

(二)寫作教學的侷限 1. 寫作教學時間有限

教育部於民國九十二年頒布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語文學習領域佔領

域學習節數之20%-30%,以國中八年級課程為例,每週學習總節數為 32-34 節,

領域學習節數為28 節,彈性學習節數為 4-6 節,因此國中八年級的語文課程每週 約為10-12 節,其中包括國文與英語課程,致使國文上課節數明顯不足。新的課程 綱要中,對於寫作篇數與教學時數已不做明確規定,僅提出寫作教材與教學原則

(趙建豐,2005)。

根據八十二年〈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總綱〉中所載,國小國語有9-10 堂課,而 八十三年〈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總綱」指出國中國文可有5 堂主修、1-2 堂選修,故 在九年一貫新課程實施之前,國小國文課最少有9 堂課,國中有 5-7 堂課,和九年 一貫課程按比例折算下4-6 堂是有減少的;同時與亞洲各國語文授課時數相比,台 灣的語文授課時數也少了許多(馮永敏,2005)。在中國,小學國語文課每週有十 一節,為顧及大量閱讀及寫作表達,明定課外閱讀量及寫作篇數要求。相較之下,

台灣的國語文教學時數少了許多(林玉珮,2007)。

在教學現場中,國中較國小多了基本學力測驗的壓力,加上國文科課程進度 的考量,時常壓縮到寫作教學的時數。各縣市教育局雖規定每學期至少寫作六篇 寫作,但教師指導寫作的情形卻無法規定。以每週五至六節的國文課而言,每一 次段考的授課時間約為六至七週,教學進度為五課,也就是平均一週要教完一課。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寫作課程往往不能照常進行,甚至是被犧牲。

研究者在實施寫作教學數年來,深感寫作教學實施上有其限制,學生的寫作 基本技能不足,練習時間與廣度受限。每週雖有閱讀寫作一至二節課(依照各校 彈性學習節數安排),但實際上為了課程進度,往往兩週寫一次寫作便很吃緊。若 是不能妥善規劃寫作課程,很容易因為課程進度而犧牲寫作課程。

2. 寫作教學模式多為直線模式、成果導向

受限於教學時間,大多數的寫作教學多是直線進行模式:指導─寫作─閱卷─

講評。最常見的寫作教學過程多是先由教師公布題目,接著說明題旨、引導學生 擬定段落大綱,或提供範文、名言佳句,便要求學生自行寫作。寫作完成後交由 教師批改,教師在評閱完畢後給予一個分數,發還給學生並發表優良作品供學生 欣賞學習,即完成寫作教學。在這樣的教學方式中,學生在寫作時常是孤立無援 的,師生間缺少討論與互動,即使內心存有困惑,也必須在時間內完成寫作;只 重成果的回饋方式,很容易讓學生對寫作產生逃避的心理(蔡雅泰,1994;李恆 惠,2004;蔡銘津,2002;李采蓉,2007)。如果教師不能在評語上給予鼓勵,

或是讓學生清楚自己文章的優點與待改進的地方,學生的寫作能力難以提升。

寫作者在寫作中身兼二職:他是自己文章意義的建構者,也是從文章建構意 義的讀者,在寫作歷程中反覆寫作與閱讀自己的文章(Murray,1985);除此之外,

寫作者若能視自己為讀者,有助於文章特色的覺察,以及使用自我監控策略進行 寫作(Gordon,1990;轉引自陳鳳如,郭生玉,2000)。因此,在寫作教學的過程 中,若能引導學生(寫作者)成為自己文章的讀者,覺察自我文章的意義,就能

進一步使用自我監控策略;並且利用寫作評分量表加以輔助,幫助學生(寫作者)

有系統的檢視自己的文章,達到監控的目的。

3. 寫作評分的限制

在我國的寫作評量上,大多是由教師評定一個整體性的分數,主觀成分重,

容易因偏見而產生評分上的差異。(柯志忠,2000)研究者自省在教學實務上,常 是採取整體性評分,這樣的評分方式容易受到主觀影響,而無法了解學生真正的 寫作優劣。葉靖雲(1999)與盧雪梅(2006)也提到,評分者容易受到與寫作品 質不相關因素的影響,考生所得分數的高低,除了與自己的寫作能力有關,也受 其他因素影響。因此,如何客觀的評定寫作成績,進而了解學生寫作問題,成為 研究者欲研究的方向。

基本學力測驗寫作測驗的評分方式是採用六級分制,依據國民中學學生基本 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所編製的「國民中學學生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進 行評分。在此一評分規準表中,以「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錯 別字、格式及標點符號」四項核心技巧為主軸。閱卷教師運用整體性評分法,閱 讀全文後,再將各核心技巧的級分規準對應至文章,依據文章的綜合表現評分(謝 奇懿,2007)。

因此,研究者認為,如果能利用此一評分規準,將其中的四項核心技巧分項 列出,讓教師評分時能留意學生各方面的寫作技巧呈現,也能讓評分趨於客觀。

而從評量與學習的角度而言,陳如山(1993)研究發現,學習者在學習的過 程中,會經過五種不同評量之決定:是否轉介、篩選、分類、教學計畫、進步程 度等,而在這些評量與決定的過程中,幾乎是由教師主導,而非以學習者為中心。

對於學習者而言,應該是師生共同參與評量,並且應重視自我評量,使學習者達 到有目標、有方向的獨立自學。自我評量可以幫助學習者了解自己對學習所負的 責任,並且認清自己學習表現的優劣,進一步思考如何才能表現得更好,鼓勵學 習者自我反省。因此,若是能在寫作之後,讓學生利用評量表從事自我評量,除 了了解自己文章的優缺點,更可藉由評量表上的項目了解寫作評定的規準,在下 一次的寫作時提醒自己注意是否合乎規準。

綜上所述,若是能依據基測寫作測驗的評分規準,研擬一份適當的評分量表,

作為評定學生寫作表現的工具,不但可讓教師有客觀的評定工具,更可使學生透 過評量表檢視自己的文章,而更了解寫作文章的要點,並能持續監控自己的作品 是否具備規準中的要求,應能在國中有限的課程時數之下,循序漸進的提升學生 寫作認知與能力。

二、研究動機

(一)學生寫作能力的差異

回顧研究者的教學經驗,面對從不同國小而來的學生,總有差異甚大之感,

在執行國文教學或寫作教學時,教學成效會因學生的先備知識而有很大的差異。

而張新仁(1992)調查國小教師寫作教學現況時,26%的老師認為當前的寫作 教學困難在於缺乏有效可循的教學方法,19%的老師認為沒有固定的教學與指引。

童丹萍(2003)的調查更指出,僅有 38.7%的教師有編製或使用固定的寫作教材,

有61.3%的教師未使用任何教材,推論其原因,可能是缺乏固定的教材以及教學指 引。然而,寫作是無法一蹴可幾的能力,影響寫作表現與寫作歷程的因素非常複 雜(張新仁,2004),許多研究報告指出,寫作教學固然能提升部分能力,卻也無 法藉由短時間的訓練,便達到各寫作面向的進步。不過,許多第一線的教師認為,

寫作仍是需要寫作教學方法及步驟的指導(黃昆輝,1979),特別是寫作能力不佳 者(蔡雅泰,1995),需要更多的支持與協助。

坊間的寫作教材琳瑯滿目,但是若要完整教授,學校的課程進度與教學時數 無法配合;而坊間的寫作教材未必能配合學生能力,或是運用學生熟悉的生活素 材來編寫,因此也造成教師授課上的困擾。若是能有客觀的評量表可檢核學生的 學習情形,了解學生的寫作困頓之處,即能運用眾多資源,融合成為最適切的寫 作教材或補充資料,不僅可針對學生學習的需求對症下藥,也能在有限的教學時 間內進行寫作課程,讓寫作教學能在課程時間內落實。而學生利用相同的評分量 表檢視自己的文章,能教導學生認識與運用不同的修改策略;一旦學生養成修改

坊間的寫作教材琳瑯滿目,但是若要完整教授,學校的課程進度與教學時數 無法配合;而坊間的寫作教材未必能配合學生能力,或是運用學生熟悉的生活素 材來編寫,因此也造成教師授課上的困擾。若是能有客觀的評量表可檢核學生的 學習情形,了解學生的寫作困頓之處,即能運用眾多資源,融合成為最適切的寫 作教材或補充資料,不僅可針對學生學習的需求對症下藥,也能在有限的教學時 間內進行寫作課程,讓寫作教學能在課程時間內落實。而學生利用相同的評分量 表檢視自己的文章,能教導學生認識與運用不同的修改策略;一旦學生養成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