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擬透過實證分析,探討新北市 99 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學 程學生學習滿意度,並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本章將從研究背景與動 機、研究目的與問題、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範圍與限制、名詞釋義 等提出說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是希望能為技藝教育找到些許證據,提供教 育行政單位之參考,俾利未來在辦理技藝教育,讓學生有更多元的選 擇,以幫助技藝教育的學生,了解技藝教育對個人生涯發展之價值與 重要性。
研究者曾經躬逢其盛的迎接技藝教育之誕生,也看著技藝教育由 盛而衰的過程。然而,因應生涯發展之理念,技藝教育似乎又有新的 面貌與生機。作為一個國中老師,若從生涯發展的角度,仔細思考技 藝教育的價值與角色,確實有許多的感觸與期待,也更想了解該如何 辦理技藝教育,才能對國中階段的學生有更大的助益。
多元社會的價值觀,教育政策亦不斷跟著變動,作為一個基層老 師,不知道政策改變背後的教育哲學內涵為何?卻常因為政策改變之 不確定因素,以至於在執行各項教育政策,有些許的疑惑與困擾,疑 惑的是為什麼教育政策要常常改變,這樣的改變有比較好嗎?困擾的 是老師究竟要如何做,對學生才會比較好,而辦理技藝教育課程也是 面臨相同之問題!
因此,在研究背景方面,研究者想要從教育政策方面加以說明;
在研究動機方面,想要從實務工作和相關論文研究二方面加以說明。
壹、研究背景
技藝教育自民國 82 年開始實施至今,已經超過 15 個年頭,從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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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之實施目 標,技藝教育主要在重建學生的學習信心,導引學生適性發展,以充 分發展學生潛能;並輔導學生習得行(職)業基礎知能,作為繼續升 學實用技能班的基礎;此外,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涵養其勤奮、耐 勞、敬業樂群的職業道德;最後是減少國中學生中途離校比例,降低 國中階段學生之青少年犯罪比例(教育部,1994)。
根據教育部 83 學年度推動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班實施計畫草案第 九項國民中學應配合事項:國民中學為實施技藝教育,得報請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對選讀技藝課程學生,予以專案或其他適當方式 編班(教育部,1994)。
在 83 學年度實施的技藝教育課程,不管是合作式技藝教育班或 自辦式技藝教育班,國中學校為了因應班級經營、成績評量與換算、
上課時數、普通課程之教學進度等相關因素之考量,國中學校多以申 請專案編班模式辦理,並可以減修或免修英、數、理化的授課時數,
俾利增加技藝教育課程之時數,因此,技藝教育班有自己專屬的課 表、教學進度和成績評量方式。
教育部在 85 學年度試辦综合高中,職業學校數逐年減少,90 學 年度提出的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因為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原先為技 藝訓練或職業教育而服務的技藝教育,因而回歸主流教育(2006,徐 明珠)。
教育部在 86 學年度實施多元入學方案,並於 90 學年度起實施國 中基本學力測驗。由於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成國文、英語、數學、自 然、社會五個考科,技藝教育課程,係以減修或免修英、數、理化的 上課時數,相對的影響到學生的學科學習,基於公平競爭的考試原 則,技藝教育上課時數,不得再利用減修或免修英、數、理化上課時 數,學生只能以彈性時數,選讀技藝教育課程;然而,減少技藝教育 上課時數,相對的影響到技藝教育學生,在選讀技藝教育的職群數 目,以及學生在加深、加廣的技術能力。
依據 1999 年教育部國教司頒訂之《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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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點:國民中學為加強國中三年級學生之技藝教育,得依加強《國 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實施編班,其中第四條規定:國中技藝教育班 得實施分班教學,而此辦法在 90 學年度廢止後,是否專案編班,宜 依《地方制度法》及《教育基本法》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由地方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本於權責自行核處(教育部,1999)。
另外,國中技藝教育班得以減修或免修英、數、理化課程之時數,
係根據國教司所訂頒《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第四條,但在 2001 年 1 月 1 日《行政程序法》因應施行後,該辦法因涉及學生受 教權益,並且無法律授權,因此,從 90 學年度開始,國中技藝教育 班學生,不得再減修或免修英、數、理化課程時數,因此,合作式技 藝教育班每週上課 14 節,只得被迫縮減上課時數(教育部,1999)。
教育政策之更迭,致使國三技藝教育班之編班方式、課程名稱隨 之改變,技藝教育課程專案編班方式,因為失去法源依據,使得技藝 教育編班方式,再度回歸主流教育。
2001 年教育部公布「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從 93 學年度開始國 中技藝教育班更名為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不再以專案編班方式實施,
而是以分散在各班的方式辦理,技藝教育學生,平常分散在三年級各 班級上學科課程,等到上技藝教育課程時,再將學生集中一起上課。
教育部在 2008 年 1 月 18 日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宣布:97 學年 度要花一億多元,補助縣市開辦 100 個國中技藝教育班,這項新政 策,將使得現在念國二、學業低成就的學生,暑假結束升國三時,有 機會選讀技藝教育專班,提早培養職業專長(謝惠蓮,2008)。
96 學年度下學期教育部再度發函縣市教育局:將於 97 學年度辦 理技藝教育專班。新北市教育局在 2008 年 5 月召開新北市高、國中 學校技藝教育承辦人員說明會,讓有意願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專班之學 校提出申請,並要求必須符合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之相關要點,才能被 核准辦理。
同年,2008 年 4 月 9 日教育部公布修訂之《加強國民中學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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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辦法》第三條規訂:技藝教育上課方式分為抽離式上課與專案編 班(簡稱專班),而專班以合作式辦理技藝教育為限,但偏遠及離島 地區經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則不在此限。因此,技藝教 育課程除了抽離式辦理方式,也可以專案編班方式辦理。
由於教育政策不斷的改變,不同時期的國中技藝教育,從上課時 數、技藝教育名稱、辦理方式、辦理目的也不斷的修正,為了因應社 會變遷,技藝教育的辦理目的,從邁向十年國教,實施二年的技藝教 育以銜接高職實用技能班,學生以學得一技之長及適應社會的能力,
進入社會可以就業。
在「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中,技藝教育變成生涯發展教育的一部 份,課程不再以增進學生就業能力為導向,而是以延續國一和國二的 生涯發展教育為主;在實用技能班改為實用技能學程後,三年段課程 的規劃和免學費政策的實施,使得技藝教育學程向上延伸,成為高職 教育的一部分。
技藝教育經過多年實施,從民國 82 學年度,開始辦理申請專案 編班方式的合作式技藝教育班和自辦式技藝教育班;接著,90 學年 度技藝教育以回歸主流教育方式,並以分散在國三各班的合作式技藝 教育班與自辦式技藝教育班呈現;93 學年度開始並將技藝教育班改 成技藝教育學程;97 學年度又回到可以實施技藝教育專班。如今的 技藝教育是以分散在各班的合作式技藝教育學程、自辦式技藝教育學 程以及專案成班的技藝教育專班,三者並存的方式繼續辦理之。
教育單位必須要因應各種不同的變化,因此,技藝教育辦理的方 式,也跟著不斷的調整,然而,對於國中老師而言,合作式技藝教育 學程、自辦式技藝教育學程、技藝教育專班,到底哪一種技藝教育模 式,最適合學生呢?每週要上多少時數的技藝教育課程,學生會最喜 歡,效果也會最好?國中學校到底要和什麼樣的單位合作,對學生在 技藝教育的學習最有效益?每位學生在有限的上課時數內,應該要選 擇幾個職群數目,對學生學習技藝教育才是最恰當?這些都值得探 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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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動機
研究者從實務經驗發現:技藝教育課程對國中階段學業低成就、
缺乏學習動機、具有技藝傾向的學生而言,的確多開了一扇學習之 門,有了技藝教育課程,讓這些學生的學校生活,有了新的學習目標,
若是參加技藝教育課程的學生,再獲得技藝競賽得獎的肯定,這些學 生在學習上則更具信心,甚至,開啟另一個技職人生舞臺。
辦理多年技藝教育發現不少成功的案例:學生因為參加技藝教育 課程,從技藝教育課程發現自己的能力,變得更有信心;部分學生因 為參加技藝競賽獲獎,合作學校的老師鼓勵他們繼續就讀合作學校,
雖然是私立學校,但因為有基礎的技藝能力,進入高職後,很快進入 學習狀況,在高職老師指導下,開始朝向高職的技藝競賽邁進;因為 技藝教育課程,學生相信自己是有能力的,學習變得很有成就感,對 未來也不再缺乏目標,並且對高職教育充滿信心;有些學生因為參加 技藝教育,在升學方面一路從高職、大學,升上自己心目中的學校,
在社會上貢獻自己一技之長。
學生對技藝教育學程滿意與否,影響技藝教育學程是否可以成 功,因此,了解學生對技藝教育學程的學習滿意程度,對於學校推動 技藝教育非常重要。
學生對技藝教育學程滿意與否,影響技藝教育學程是否可以成 功,因此,了解學生對技藝教育學程的學習滿意程度,對於學校推動 技藝教育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