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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係採用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出版的《民主基礎系列-權威、隱私、責任、

正義》教材中「責任」主題來對國中八年級體育班學生進行教學,並比較學生於教學 實施前及教學實施後責任行為的改變,將教學歷程與教學結果分析,以提供教育工作 者參考。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三節為名詞解釋;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Horne(2004)指出實施法治教育能增進學生的批判思考以及問題解決的能力,

有助於減少違法行為,促使學生具備正向的自我形象(引自林卲昀,2008)。而國內法 治教育推行多年,早期推動法治教育所產生的現象為:目標上較偏於「犯罪防制」與

「守法重紀」面向,內容上著重法條解說與知識記憶。

而近年來,因有「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北律師公會」等等團體的積極投入,使得國內的法治教育有了不同的面貌。法治 教育是為當前教育環境中極需被重視的一環;教育,必須符合社會發展之局勢與需求;

同樣的,法治教育也必須隨時代之變遷,對其目標、內容與方法,進行不斷地檢討與 更新,才能讓學生順利面對未來的挑戰,培養公民應有的素養。

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發展三十餘年的教材「民主基礎系列」裡,將法治教育的核心 概念歸類分別是「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四大核心價值,其中「責任」是 核心概念裡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也為法治教育不可或缺的一個主題,因此研究者選 定責任的主題進行行動研究。

責任教導人們必須承擔各種責任,才能使團體的機能順利運作。個人在家庭、學 校、社會中都有不容推卸的的責任(張澤平,2006)。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的指導手冊 中更清楚的指出:「責任是與民主社會運作息息相關的一個觀念,如果一個人不能盡一 己的責任,又沒有其他替代方法的話,整個社會都會因此受害。」因為人人有責任是 促進社會團結的主要因素,如果沒有了責任,社會秩序就容易演變成自私自利凌駕一 切想法的局面。不過,反過來說,如果個人不必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都推給別人,

這樣也無異於默認一個人沒有、也不必要擁有自由的權利,一旦沒有這個行為自主權,

人身自由將無從深根發展。

對一位國中的學生而言,他們從小接受父母或親人照顧,生活所需也多靠親人供 給,以自己的能力承擔責任,彷彿是遙遠又陌生的經驗。然而,這樣的依附和仰賴關 係無法永遠持續,在國中階段的學生需循序漸進學習成為負責的人,要能夠做好自己 該做的事,瞻前顧後,三思而行,為自己的決定和作為負責,並且進而能夠信守承諾,

答應別人的事能夠完成,將來,離開父母或親人的照顧,才能順利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任。

在這極為複雜、快速變遷的時代,惟有負責任的小孩,才能因應他們即將面對的 真實世界。青少年或更小的孩子,在每個生命轉折處都面臨生死攸關的抉擇。毒品、

婚前性行為、飆車、酗酒等,許多壓力和成人世界的誘惑,每天都在向孩子們招手,

青少年自殺的統計數字更是說明成人的責任多麼重大。當沒有人能在對他們耳提面命 時,他們又該怎麼辦呢?叮嚀他們要有責任感就可以了嗎(洪懿妍譯,2007)?在學 校的教育裡應該有更深刻的責任教學,讓學生在未來能有足夠的能量去承擔自己應負 的責任。Roache 與 Lewis(2011)指出已開發國家對於提升學童的責任感越來越加重 視,而學童責任感的低落的原因除了是學童價值觀的改變外,其二是對於學校的公民 教育的不重視,因此除了價值觀的重整外,也需公民教育的提升。

在東方的教育裡,總是告訴學生「你要負責」,卻不告訴學生什麼叫做責任,因 此,學生總認為責任的承擔,是別人強加上去的。但這套由西方引進的「民主基礎系 列」,透過具體的實例來了解抽象的價值內涵,心中建立這些抽象的價值觀後,才能進 一步處理身邊發生的具體事件。讓學習者的思考活動,在具體的事例與抽象的價值之 間來回思考,能更深化學生對於責任價值的體會與了解,而學生負責任價值觀的養成 也能有所助益,因此,選擇此套教材來進行行動研究,希冀透過責任核心價值的教導,

能讓學生內化責任的概念,進而表現於學校生活的外顯行為上。

二、研究動機

西方哲人庫克說:「為孩子們建立課堂,勝於為成年人建築監獄及首級臺。」

身為一位體育班的教師,了解體育班學生求學過程中須同時需面對課業與球賽的 壓力,除了要有足夠的抗壓性外,也需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才足以擔負起種種的任務。

但是,在研究對象的班級中,物品常遺失、老師交代的事項總是無法順利完成、總是 輕易指責別人的錯誤,總總的事件顯示出學生們是缺乏責任感的,因此,我試著去回 想自己的教學經驗,是否有適當的課程可以改善學生的行為。

從一位法律人,因著許多的機緣步入了教育界,至今已過了十個年頭,猶記得剛 初任教職的前幾年陸續兼任了學校的輔導工作和訓導工作,每天面對著層出不窮的學

生問題,也想要把所學的法律專業落實於自己的國中教學活動中,以期能改善學生在 校的行為表現。於是,我開始進入圖書館及網路中搜尋適合國中生程度的法律教材,

剪剪貼貼法律條文和案例來進行法治教學,但我始終覺得這樣的法治教學,教給學生 的仍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要求學生吸收法律常識及守法,卻教不到法律的核心價值與思 辨能力,想要藉此法治教學來改變學生行為,效果似乎是有限的,無異是空中樓閣,

不切實際。

直到,一位扶輪社的朋友送了我一套教材-《民主基礎系列-權威、隱私、責任、

正義》,這套教材是由國內「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教基金會」所引進,已經在「美國 公民教育中心」的「民主基礎系列課程」中推行數十年,當我拿到這份教材後仔細加 以研讀,雀躍不已,因為這就是我想要教給學生法治核心價值的教材,這套教材在課 程上的實施,除老師單純講述外,更強調藉由書中提出的問題,由老師帶領學生進行 討論,以訓練學生理性思辨及公民參與的能力。教學重點不在於思考問題所得到的答 案,而是訓練學生如何思考,因此,當學生面臨一個事件時,才能有足夠的能力去思 辨是非(張澤平,2006)。不給答案、不斷丟出問題,透過引導讓學生自己找答案,其 實才是讓學生有所收穫。而討論的過程能夠幫助學生晉升到較高的道德推理層次,討 論可刺激學生自然的思考方式(沈六,1994)。然而平心而論,討論、思辨的文化,一 直不是中國儒家文化的中心思想。但真正能讓學生「有所得」的學習,往往必須把學 習主權交還給學生,讓它們親身歷經衝突、碰撞、折衝、妥協(李佩芬,2010)。

這套教材有了實踐的機會,是在 2009 年職棒界爆發一連串簽賭案,社會上輿論 開始對於球員的品德有所質疑,因此,針對這個現象,體育班教練希望我能夠對於學 校體育班的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相關課程,建立基本的法治素養讓他們將來離開校園 環境步入社會時,能夠擁有良好的自律行為,才不至於被現實社會的利益所迷惑,喪 失了自我,自毀自己的美好前程。於是,我開始用運用此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來教體育 班的學生,一開始在 9 年級體育班,實施 2 堂「正義」概論的課程教學,原本想說才 2 堂課程,對學生來說應該不會有什麼改變,但後來有一位學生告訴我說,他原本看 到身心障礙學生跌倒不會想要去扶,因為覺得事不關己,但是上完了課之後,看到身 障生跌倒會主動去扶他們起來,覺得自己應該要將心比心。因此,我體會到了這樣的 課程對於學生而言是具有啟發的功效。

後來,在台師大人權教育教學的發表會上遇到了「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發起人黃 旭田律師,他給了我許多正面積極的肯定。雖然,黃律師是個法律人,但對於教育的 熱愛,卻不輸給一個教育家,因著他的熱忱,更激起了我對這套教材教學的信心。另 外,也因自己是縣內社會領域輔導員的身分,曾經對縣內訓導人員分享過這樣的教學 經驗,會後,大家紛紛表示對這套教材有高度的興趣,也希望我能提供給他們更多《民 主基礎系列-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的教學資源,而這樣的期待一直在我心中迴 盪。而進入研究所就讀後,我想要藉著寫論文的機會逐漸將自己的想法付諸實踐。

於是我思考到身為一位長期擔任體育班任課老師,體育班學生在校最常發生的問 題是甚麼呢?其一,因體育班學生平日上課期間須長期住校,所以身邊常有貴重物品,

但學生們對於所有權概念薄弱,因此常發生物品遺失的問題;其二,對於學科作業常 常無法準時繳交,造成任課老師的困擾與不滿,也間接造成學習成就低落的情形發生,

並常以練球太累為藉口而對學科的學習不感興趣,這種學習態度常容易造成教師教學 意願低落。深究其這些不適當的在校行為表現,常跟「責任」此核心價值有關,例如:

並常以練球太累為藉口而對學科的學習不感興趣,這種學習態度常容易造成教師教學 意願低落。深究其這些不適當的在校行為表現,常跟「責任」此核心價值有關,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