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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童軍團長舉辦露營活動的風險管理,以提出國中童軍團 長未來增能方向,在專業不足之部分加以精進。本文章主要分成以下內容,第一 節描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提出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名詞解釋,第四 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一、十二年國教政策促進童軍教育的發展

國家的永續發展仰賴優秀人才,教育是培育優秀人才的方式,因此,教育為 國家的根基。而隨著時代的推移,教育改革浪潮湧現,1997 年 4 月 11 日教育部 長吳京研擬「教育改革行動方案」,成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發展專案小 組」,於是臺灣的教育開始出現轉折。2002 年廢除了歷史悠久的聯考制度,2008 年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於 100 學年度開始實施,九年一 貫是一場重大的教育變革,課程不再千篇一律,從「標準」轉為「綱要」,強調

「鬆綁」與「自主」的理念。而教師成為一種專業,重視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 科從獨立走向了領域合作,透過能力指標引導學習目標,強調要給學生帶得走的 能力(李坤崇,2011)。教師對於課程的省思,改變了過往教室的角色位置,讓 學生成為教室的主角,翻轉教育成為新一代教師的教學方向,為的就是要讓學生 能夠面對快速變遷的未來。

建立在九年一貫的基礎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童軍課程呼應了十 二年國教的理念,多元的探索與學習,讓學生身心得以均衡發展。以往因學業第 一的舊觀念,導致過往多為配課的童軍科目回歸專業,進而需要更高專業的童軍 教師。2014 年教育部啟動「童軍振興元年」,提出「校校有童軍」的目標,鼓勵 學校成立童軍團,辦理相關童軍活動。2015 年推動「教育創新行動年」,積極落

實童軍教育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發展,因為童軍教育是一個可以融合戶外教育 及體驗教育的多元教育,藉由教師的引導與反思,讓學生的學習方式動態化、獲 得的經驗意義化。

因應教育部政策方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相繼提出童軍發展計畫,以補助及 獎勵各校對童軍教育的推展,其中又以新北市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童軍教育 的推動更為積極,提出長程計畫。新北市政府於 101 年八月以「樂活童軍、行善 第一」為核心價值,以「校校有童軍、班班懂童軍、人人會技能」為計畫之主軸,

落實推動「卓越公民素養」的預期目標,期望能結合學校與社會資源,建構培養 品德與實踐能力的優質教育環境(新北市推動童軍教育發展計畫,2012)。在 103 年 5 月新北市政府繼續以「品德、健康、技能、服務」為核心價值,以「校校有 童軍.體驗樂學習.走向全世界」為主軸,以「品德教育的典範.探索教育的推 手.生活教育的實踐」為推動策略,以「人人會生活」為教育終極目標,期望能 結合學校與社會資源,協助學生奔向戶外,實踐世界公民(新北市推動童軍教育 發展計畫,201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則於 103 年 11 月提出以「校校童軍‧服務 共好;男女童軍‧實踐創新」為核心,以「校校皆有童軍、男女充分參與」為原 則,訂定各項童軍教育發展策略,精進童軍教育發展,以期能結合學校與社會資 源,建構優質教育環境,培育具備未來領導才能的新世紀優質公民(臺北市精進 童軍教育發展計畫,2014)。

二、露營活動盛行伴隨意外的發生

為實踐童軍教育目的,透過童軍的三大制度,發揮做中學的精神,露營活動 成為最好的媒介,各校除辦理隔宿露營外,亦藉由露營活動的舉辦,融入童軍進 程及入團等儀典,讓學生在戶外活動中,學習各項野外技能及生活能力,讓學生 能擁有足以面對未來變化的適應能力。如同貝登堡所言:「野外活動是童子軍的 白天,露營是野外活動的正午,營火是露營的脈搏」,彰顯了露營活動在童軍運 動中的重要性,不會露營的童軍不能算是真正的童軍,而不會舉辦露營的團長,

就無法讓童軍活動好好地進行。

然而我國童軍運動發展與各國不同,童軍教育從「黨化」經「軍事化」後趨

「教育化」(呂建政,2005),過去童軍在學校的教育目的,是以訓練整肅其愛國 精神,直至今日,露營活動已經成為家庭假日的休閒活動,在另一方面,舉辦露 營活動的單位也由救國團開放至各學校或其他社會私人機構。在學校方面童軍團 長則是最有機會舉辦露營活動的角色之一,包含協助學校隔宿露營活動或是統籌 規劃社團的露營考驗,因此,童軍團長必須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讓學生擁有安 全、快樂、豐富的露營經驗。

在露營活動中,充滿許多未知數,不論是人為或自然風險,小至器材缺漏,

大至天氣驟變,都有可能產生突發事件。因此,舉辦露營活動必須做好妥善的計 畫,以下列舉幾件在露營活動中發生的意外事件:一、2013 年 6 月新竹有 30 多 人到尖石鄉的美樹營區遊玩看瀑布,疑似是有小朋友被虎頭蜂咬到,拿石頭回擊,

結果引出整群的虎頭蜂,導致有 15 人遭到叮咬,其中兩人傷勢較重,另外六名 大人及四名學童,則是輕傷,所幸送醫後都沒有生命危險(華視新聞,2013 年 6 月 23 日);二、2013 年 10 月南投縣鹿谷鄉呂姓男子一家 4 口前往北勢溪露營,

呂男 12 歲的兒子不幸溺水,送醫急救後仍未脫離險境(中央社,2013 年 10 月 10 日);三、2014 年 12 月三名男子凌晨到福壽山農場露營觀星,三人為了取暖,

睡覺時竟在帳篷裡燒炭,造成其中兩名男子一氧化碳中毒,所幸送醫後保住一命

(三立新聞網,2014 年 12 月 8 日);四、2014 年 12 月二十四人前往南橫的野溪 溫泉露營泡湯,但因在夜間路況不熟,其中一名外籍學生不慎滑倒,前額撞擊到 地面石頭,造成撕裂傷意識模糊、暈眩等症狀,經向警方求援,在警方及警義消 的協助下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更生日報,2014 年 12 月 17 日);五、2015 年 1 月苗栗明德水庫上游露營場地客人一多,場地不足,嚴重超收!帳篷間距小的 只有一個人可以走動,滿地都是固定繩交錯,有民眾全家大小帶去,結果小朋友 被繩子絆倒,摔倒流血(TVBS,2015 年 1 月 8 日);六、2015 年 6 月桃園拉拉山 露營區有業者原本開墾的山坡營區太小,不夠容納大量遊客,竟然就自搭鐵架向

外延伸拓寬營地,民眾在上面搭帳篷,底下懸空就是山崖,如果土石鬆軟鐵架崩 塌,遊客很可能就會墜落谷底,相當危險,但全臺有 1200 多處的露營區目前無 法可管,公家單位也沒辦法強制要業者拆除(TVBS,2015 年 6 月 12 日)。 這些意外事件的發生,都一再提醒我們看似平常的活動,都存在著風險。而 今日露營活動在臺灣蔚為風潮,坊間相關書籍更是陳列在架上顯眼之處,是以往 看不見的情景。當大家覺得露營是輕鬆簡單的休閒活動時,露營活動的暴增,伴 隨而來的是大量風險,風險就有可能帶來意外,倘若無法給大眾安全的觀感,那 露營活動又將再次被蒙上陰影。

三、童軍團長養成缺少風險管理的專業

露營活動雖為戶外一環,但風險管理在露營活動中易被忽略,可能是因為露 營普遍被大眾認為是一個平易近人的活動,與泛舟、溯溪、高空繩索、攀岩等冒 險性較高的活動相比,較無危險性的感受,然而沒有發生風險問題,不代表未來 不會發生,每個人對風險管理均有相對的責任。

不可否認的是如果露營只是以待在一個營區,睡在帳篷裡,沒有從事任何其 他活動時,危險性是較低的,且大多是簡單可自行處理的傷害,但就像謝智謀教 授說過:「若一個人帶活動常發生 600 件小事,就必須『再教育』。」尤其身為一 個教育者,童軍團長兼負的責任更重大,因為童軍團長籌備的露營,不只是為了 樂趣,是有教育性的目的,與家庭露營不同,童軍團長要放手讓學生自行操作,

加上每次露營的內容不只是單純的露營,多了考驗、旅行等活動設計,因此風險 也隨之提高,在有風險的情況下,「管理」就顯得重要。

陳麗妃(2012)指出童軍訓練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能在自身經驗中,除熟知童 軍運動的知能與技巧外,尚應具備衝突管理、情緒管理、多元思考、體驗探索、

公關能力、人際關係、國際語言的基本能力、角色扮演、盡本分與時間管理等十 一項基本概念,然而培訓課程中,仍偏向木章基本訓練或木章訓練為主之教導,

缺乏其領導、管理等實際運用之訓練。童軍團長雖不等同於童軍訓練員,但其角

色近似,只是對象的不同,童軍團長除推展童軍運動外,需負起對學生的教育責 任,因此,童軍團長的養成過程,除原有的童軍相關訓練外,也需包括戶外活動 的教育訓練,以跳脫童軍運動之框架。

如同近日發生的新聞事件,新北市新店童軍團今日上午前往金瓜石地區進行 爬山活動時,卻因為路況不熟找不到下山的路。搜救過程中,因為童軍團未按照 步道行走,另闢捷徑反而受困山中,搜救人員只好持開山刀開路救人(自由時報,

2015 年 11 月 1 日)。從事件當中可以發現,活動事前的準備是否確實,會影響活 動進行的風險高低,童軍團長帶學生到戶外活動,可能一次就是好幾十位學生參 與,在風險管理上更需小心。

總結來說,風險是無法避免的,倘若童軍團長的專業知能沒有涵蓋風險管理,

就算每次的露營活動都只有輕微的受傷,對於重大意外那也只是機率問題,畢竟 在活動中,總是充滿各種變因,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如果欠缺對活動的風

就算每次的露營活動都只有輕微的受傷,對於重大意外那也只是機率問題,畢竟 在活動中,總是充滿各種變因,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如果欠缺對活動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