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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究臺中市長青大學與樂齡大學學員幸福感與活躍老化的關係:藉由 問卷調查彙整及資料分析,期能了解高齡者幸福感與活躍老化之間的關聯,以及了解 不同學習機構的高齡者,其幸福感與活躍老化之差異情形。並根據研究結果,提供具 體建議予相關單位與後續研究者之參考。本章共分四節,首先闡明研究背景與動機,

再敘述研究目的與問題,最後則為研究範圍及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人口老化的浪潮,正襲捲全球,在近幾十年來人口轉變過程中,少子女化和高齡 化是全球最明顯的趨勢,也是最大的挑戰。從 1950 年來,由於生育率與死亡率的下 降,全球多數國家的老化人口,不管是數量或比例,都顯著急遽的增加,這種現象稱 之為「全球老化」(global aging)(邱天助,2009;Phillips et al.,2010)。臺灣也不例外,

臺灣於 1993 年,老年人口比率達 7.1%(內政部,2009),邁入 WHO 訂定全國 65 歲以 上老年人口數在 7%以上之「高齡化社會」指標;依據內政部的統計,臺灣的老化指 數雖較歐美及日本等已開發之國家為低,但高於其他亞洲國家(內政部,2008)。近 十年來老年人口增加幅度愈來愈大,截至 2014 年底,高齡人口的比例已經達 10.99%,

依據 2010 年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布之「2010-2060 臺灣人口推估報告」推計,預估 2018 年我國 65 歲以上人口將達到 344.9 萬人(占總人口數 14.6%)成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2025 年將突破 473.6 萬人(占總人口數 20%)躍居「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屆時每五人中,就有一人為老人。到了 2060 年 65 歲以上人口所占比率更將 高達 42%。

聯合國戮力推動「高齡主流化」(Mainstreaming Ageing)以因應全球老化趨勢的 重要政策,成為各國擬定高齡相關政策方案的重要參考依據(胡小玫,2011)。1971

年美國白宮老化研討會強調高齡者學習需求的重要性;1974 年聯合國發表老年問題專 家會議報告,建議重視老人的差異性,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並建議全球國家應制訂 提高老人生活品質的國家政策。1981 年英國成立「老人教育權力論壇」推動並促進英 國老人教育的發展。1986 年日本提出「長壽社會對策大綱」,1995 年頒布「高齡社會 基本法」。1990 年歐盟執委會指出,促進歐洲統合的前提之一是老人教育與學習,要 發展與保障老人教育。1991 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老人綱領」,1992 年發表「老化宣 言」,1996 年國際老人會議重提「老人人權宣言」強調對老人問題的重視,聯合國並 將 1999 年訂為「國際老人年」,希望各國同心協力共創一個「不分年齡、人人共享的 社會」(教育部,2006)。

2002 年,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提出《活躍老化:

政策架構》(Active Aging:A Policy Framework),呼籲國際組織和公民老化:政策 架構》(Active Aging:A Policy Framework),此為使健康、參與、和安全達到最適 化機會的過程,WHO 對健康的定義為身體、心理、社會三個構面達到幸福的狀態(WHO,

2002)。WHO 呼籲國際組織和公民社會要實施活躍老化政策和方案來加強高齡公民的健 康、參與和安全。催化了全球化的高齡者的學習活動日益普及,而高齡學習逐漸成為 不容忽視的顯學。

面對全球老化(global aging),各國紛紛提出因應對策,臺灣亦不遺餘力積極推 動高齡教育,根據林振春(2012)提出臺灣老人教育政策的理念與目標之演變,大致 分成三個階段:(一)「老人福利期」:此時的老人教育出自於老人福利的思考,1968 年頒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之精神倫理建設的長壽俱樂部、長青俱樂部,即有關老 人的學習休閒活動。繼而 1978 年臺北市基督教女青年會首創「青藤俱樂部」,政府部 門也開始正視老人政策,於 1980 年公佈實施《老人福利法》,1981 年由各縣市政府設 立「長青學苑」;(二)「成人教育期」:1989 年教育部訂定「老人教育實施計畫」、 1990 年公佈《社會教育工作綱要》、1991 年在「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五年計畫」正式將老 人教育納入成人教育體系。此時,民間團體亦積極推廣「松年大學」、「老人社會大學」、

「敬老遐齡大學」,各地方政府於鄉鎮廣設老人文康、休閒及長青學苑等;(三)「終

身學習期」:教育部訂定 1998 年為「中華民國終身學習年」,然而《邁向學習社會白 皮書》中未提及老人教育,2002 年頒布《終身學習法》亦無,此期間老人教育仍是依 據在 1993 年實施的《教育部獎助辦理退休老人教育及家庭婦女教育實施要點》,直至 2005 年,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研訂《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 政策白皮書》草案,並於 2006 年 11 月公佈頒訂,從此臺灣的老人教育正式進入終身 學習期(林振春,2012)。

《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揭示老人教育的五大要素,包括:「四大 願景」:終身學習、健康快樂、自主尊嚴、社會參與。「七大目標」:倡導老人的終身 學習權益、促進老人的身心健康、維護老人的自主與尊嚴、鼓勵老人社會參與、強化 老人的家庭人際關係、營造世代間相融合的社會、提昇老人教育人員之專業素養。亦 明訂「六大推動原則」、「十一項策略」與「十一項行動方案」以利老人教育之執行依 據。自此,轉變了老人教育的觀念,從福利取向轉為權利取向,對老人的價值觀從「負 擔觀點」轉變為「資產觀點」,使得社會與老人的互動關係從「消費導向」轉變為「共 同生產導向」。真正體認到老人的價值與教育需求,老人教育的名稱也改以「高齡教 育」、「樂齡學習」稱呼之(林振春,2012)。

為了因應高齡化現象,實踐大學社會公義責任,並增進高齡者終身學習的機會,

教育部自 2008 年起結合大學校院陸續辦理各種老人教育計畫;目前,高齡政策推動 概況是:1、建構在地化樂齡學習據點-樂齡學習中心;2、結合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 學計畫;3、強化國內高齡教育專業化;4、推動樂齡學習示範中心試辦計畫;5、辦 理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

《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的頒訂,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辦理樂齡 大學之目的乃是因為「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化之社會,學生人數日漸減少,大學校院如 何調整及開放現有教育資源,提供高齡者學習機會,不僅可增進與社會之互動,擴增 服務功能,善盡社會責任,更可提昇國內高齡教育教學品質。」(教育部,2013)由 此可見,面對高齡化的社會,高齡教育已逐漸受重視,並更加多元。

二、研究動機

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來自於目前高齡學習場域多元,想探究不同學習場域對高齡者 的影響,以及高齡學習日益重要,高齡學習者的各項狀況,皆使研究者想一探究竟。

(一)高齡學習場域多元

隨著整個社會正視高齡化現象,透過學習推動高齡教育,讓高齡者積極參與社會 活動已蔚為現代風潮,教育部鼓勵大學校院開放豐富的資源,提供高齡者使用,自 2008 年迄今,推動大學校院辦理「老人短期寄宿學習」、「樂齡學堂」、「樂齡大學」等計畫,

於校內整合適當之相關科系所,規劃高齡者之學習課程(教育部,2010),以促進高 齡學習。高齡者依個人需求選擇,在新知學習與人際互動過程中,促進社會參與,適 應社會變遷,提昇生活各層次的知識與技能,從而擁有樂活老化之高齡生活品質。

黃富順(2004)認為高齡者必須透過教育與學習的管道,才能因應社會的變遷。

研究顯示國內提供高齡者參與學習機構類型,以老人大學的相關機構(長青學苑、老 人大學及松年大學等)最多,佔 24.81%;其次是社會教育機構(文化中心、社教館、

婦幼館、圖書館、救國團等)佔 20.93%,再其次是老人會佔 16.28%(林麗惠,2002)。 探討高齡學習機構學習者的文獻雖然已經不少,但是研究不同高齡學習機構學習者的 文獻並不多,因此研究者希望能藉本研究增益補闕,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二)高齡者需求的重要

隨著經濟和醫療的進步,現代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高齡者的生活品質與身心齡 健康需要家人和社會來共同關懷,從內政部(2014)「老人狀況調查報告」得知:65 歲以上老人日常生活主要活動為「與朋友聚會聊天」、「休閒娛樂活動」及「養生保健 活動」為主。同時調查報告亦發現,高齡者對於老化知能與發展的全面性學習仍嫌不 足。因此了解高齡者幸福感以及活躍老化的現況,是邁入高齡化社會的我們應該關切 的。

教育部於 2006 年頒布《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揭示了四大願景 為「終身學習」、「健康快樂」、「自主尊嚴」、「社會參與」,高齡者不再是社會的負擔,

而是資產。高齡者在終身學習機構中快樂學習,與年齡相近的高齡者交流友誼,分享 生命的體驗,紓解身心,其幸福感與活躍老化的狀況如何,是研究者想要探究的內容,

也是本研究的另一研究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