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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目的在介紹本研究的內容,包括: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研 究問題、名詞釋義、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近年來,由於中國大陸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競相前往大陸投資,以致 學習華語在全球形成了一股熱潮,用華語溝通成了潮流趨勢。依據國際夏日 語言學院的調查,在全世界6,809 種語言中,華語已成為全球第一大語言(李 威熊,2008)。隨著華語在世界上的影響力日益增強,外國人學習華語的人 數增多,因而也增加了對外華語教師的需求。根據2005 年的研究統計顯示,

世界上已有超過3,000 萬人學習華語,大約有 100 個國家超過 2,500 所大學 開設華語課程(引自林慧玲,2006)。而臺灣從 1956 年發展華語文教學至今 雖已有50 年歷史,但直到最近幾年才受到政府的重視,根據統計至 2006 年 底,教育部立案的華語中心共有24 所(含公私立大學),在台學習華語的外 籍生人數平均每年七千餘人,從事華語教學的在職教師,據統計約有七百餘 位(葉德明,2006)。由此可知,華語文教學在臺灣已漸形成一項專業的教 學領域。

隨著全球的華語熱,臺灣教育部為提升對外華語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

確立其專業地位,特於2006 年制定「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華語教 學是針對以中文為第二語言的教學,對象是以中文為第二語言的外籍人士,

此一能力認證制度,是臺灣華語文教學領域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象徵著 對於華語教師專業職能的肯定,也表現出對於其教學品質及專業能力的重視

(信世昌,2006),而取得認證的華語教師也能獲得專業的肯定,並讓國內 外學校在選聘臺灣的華語教師時有一個選擇的標準。

反觀中國大陸,其教育部為促進當前世界漢語教學的發展和滿足國內外 對漢語教師的需求,早在1990 年 6 月 23 日即公布《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訂 辦法》,經過考試頒發《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但為建立更科學、適用、

分層次的能力認定制度來樹立漢語作為外語教學教師的標準和在國際上的 權威性,2004 年 8 月 23 日又頒布了《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認定辦法》,

該辦法在同年的10 月 1 日起開始實行。此一認定辦法的實施,規範了國內 院校的對外漢語教學,也為了提高國內對外漢語教師的素質,保障對外漢語 教學品質,以求在國際上鞏固和提高對外漢語教學的地位。根據認定辦法的 規定,將能力證書分為三個等級︰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對申請考試 者的知識結構、教學能力與測試能力都有不同的要求;此外,其審核對象也 從過去主要以國內專兼職對外漢語教師擴大為大專(含)以上畢業的中國公 民和外國公民,使得更多在海外工作的漢語教師有機會可以申請考試。不論 是審定辦法或認定辦法,都反映出中國大陸對於對外漢語教學工作的重視與 對外漢語教師隊伍的建設。

兩岸對外華語教師教學能力認證制度的制定,都顯示了對華語教師專業 能力及教學品質的重視,以確保對外華語教學的成效。儘管兩岸的考試科目 及內容不盡相同,然而對於華語的語音及口語表達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與測 試,以確保教學者都具備語言的準確發音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語音是語言 的物質外殼,不同的語音系統對學習外語者而言,其母語的發音不可避免的 會產生滲透、移用、摻入的影響(黃聲儀,2008)。外國學習者在學習華語 時,不論是聽說模仿、提問練習、或問答,在課堂中最直接學習的方式即是 由華語教師的語音及口語表達示範得來;為了提升學習成效,避免含混音的 干擾,教師正確的語音示範就益顯重要,語音的示範教授得當,可以減少外 國學習者學習華語時的難度。因此,在兩岸對外華語教師認證考試中,除了 原有的筆試科目之外,也相當重視華語教師的語音及口語表達能力,並將口 試納入為考試科目之一。

以臺灣的認證考試而言,將「華語口語及表達」列為五科的術科口試科 目,採用口語錄音的方式行之;而中國大陸的認證考試中,也考慮到漢語教 師的普通話水準,以確保語言教學品質,在《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認定辦 法》中將「普通話水平測試」放至初級證書的考試科目中進行,而申請中級 和高級等級證書者,則須達到中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所規定的普通話 水平測試二級甲等以上(含)的水準。兩岸口試科目的制定都是為了測試華 語教師在教學口語時的整體呈現情形,亦即為了測試教師在教學時的口語習 慣與表現。所謂的「教學口語」是指教師在課堂教學時所使用的語言,是教 師傳遞信息給學生的主要媒介,更是學習語言的典範,它應是在一般口語基 礎之上經過認真加工的語言形式,是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向學生展示的口語示 範(黃聲儀,2008)。正確標準的「教學口語」包含了發音的清晰度、聲調 及語調的悅耳度、以及說話表達的流暢度等要點,而正確的教學口語示範將 有助於外國學習者的學習成效。

由上述得知,兩岸對外華語教師的認證考試都將「華語口語與表達」視 為華語教師所必備的能力,在全球興起的華語熱中,未來若有意從事華語教 學工作,首先應從華語口語與表達能力開始做起,除了對語音理論的認知之 外,更應重視口語的實際演練、聆聽與仿說交替練習,才能有效掌握華語教 學。

二、研究動機

本研究的研究動機始於2006 年首次認證考試的成績結果,因該年的「華 語口語與表達」一科通過率僅達28.3%,遠較其他四科及格的比例為低(其 餘各科通過率分別為:國文59.13%、漢語語言學 26.39%、華語文教學 28.71%、華人社會與文化 37.49%)(引自黃聲儀,2008)。許多考生的認知 均以為此項考試只要文字不讀錯、能流暢地表達口語即可通過,但結果卻顯 示了考生的考試表現與其預期有差距、華語口語與表達離標準華語的要求尚 有很大的差距、以及命題難易度和標準是否高於考生的預期等等的問題(葉

德明,2006)。因此,就此結果的省思,也讓研究者聯想到應試者對華語口 語與表達的訓練是否不足,而或試題內容、評分標準影響了考試結果,這是 研究者最初想進行此研究的研究動機。

不論是臺灣「華語口語與表達」考試或中國大陸「普通話水平測試」,

兩岸的考試雖然都強調了對華語教師的語音口語及表達能力,但也存在了差 異性,舉例來說,以考試方式而言,臺灣「華語口語與表達」是採錄音方式 進行,而中國大陸「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採考生進入指定的考場按指定試卷 的內容進行測試,每個測試室中有2 到 3 位測試員負責對應試者的普通話水 平進行判定。兩者口語考試方式的差異,對於應試者的臨場口語表達或評分 委員的評分標準有何影響,這是值得去思考的。

再者,就其測試對象而言,臺灣「華語口語與表達」是針對參加華語認 證考試的考生而言,自2006 年實施至今只有 4 年的時間,正值起步階段,

而中國大陸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並不只適用於對外漢語教師能力證書,播 音員、中小學教師、公務人員等也都需要具備一定的普通話能力,它是由國 家三部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

於1994 年 10 月發布的一項語言考試制度,實施以來至今已有 16 年的歷史,

雖然兩者都強調了對華語教學者的語音準確和表達能力,但其兩者考試的現 況發展為何,例如:設置及通過目的、試題內容及通過標準、評分標準、兩 者的差異性及優缺點等等問題,是否可透過兩岸考試的比較,探討出臺灣「華 語口語及表達」考試科目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這是研究者想要進行此研究 的另一動機。

綜上所述,研究者希望透過兩岸的口語項目考試進行比較研究,探討教 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的「華語口語與表達」科目是否有不足或需 改進的要點,以期能為未來想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的應試者、試 題命題者及評分委員提供研究結果及建議做為參考,以求讓此考試科目建立 更為理想、精進及完善的目標,並提升臺灣對外華語教學的國際市場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