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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係提供本章研究設計之基本架構,給予本章節蒐集誰的資料、為何蒐集、

在哪裡蒐集資料等概念,本章研究設計將實際轉化文獻回顧之結果,設計如何蒐集「師 傅級外勞」政策於實務面上得否落實與影響之分析。

第一節 研究場域

根據「師傅級外勞」政策內涵,目標在外籍勞工部分,針對在臺工作滿9年,並 通過後續配套之評點制度者,可申請轉為技術人才。欲著手建立外籍勞工評點制度,

可由具備較完整勞動權益與工作環境之事業單位工作場域切入研究;爰此,本研究自 產業與社福外勞工作場域中擇取社福外勞從業之社會福利機構為研究場域,乃考量社 會福利機構不僅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類型,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與老人 福利機構兩類適用引進外籍勞工機構的經營理念上,可區分為前者法定收費以服務提 供為目的、後者以市場競爭為基準,在研究面上可做為不同組織目標的對照。爰此,

本研究欲以臺北市內社會福利機構做為研究場域。臺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現有45 處,其中有進用外籍勞工者計有10家,均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

第二章所稱住宿生活照顧型機構,並多以服務心智障礙類身心障礙者以及多數為政府 提供場地由民間經營之機構。

表 3- 1 臺北市進用外籍勞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家數暨經營模式統計

單位:家數

公辦民營 民營 公營 小計 經營

模式 8 2 0 10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目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布的老人福利機構計有105處(不含安養型機構),其中 經營模式多以私人民營為主,多數服務對象與營運設計乃針對養護需求為大宗,具有 長期照護功能或兼辦者較少。

表 3- 2 臺北市老人福利機構家數暨經營模式統計

單位:家數

公辦民營 民營 公營 小計 經營

模式 3 100 2 105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表 3- 3 臺北市老人福利機構營運服務對象統計

單位:家數

養護型 長期照護型 養護兼辦

長期照護 小計 服務

對象 99 4 2 105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為求研究場域之周延與互斥,並考量質化研究重視其樣本的代表性,無論是研究 一群體文化或某個個案,都必須蒐集到具有代表性的資料,才能據以提出具類推性的 結論(張芬芬,2003:134)。因此將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與老人福利機構中,自不同 經營模式、服務對象中各取二家機構作為研究場域,以期滿足具代表性之深度訪談樣 本。

表 3- 4 本研究選定機構樣本類型

機構類型 經營模式 服務對象 1.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公辦民營 智能障礙及合併智能

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2.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公辦民營 智能障礙及合併智能

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3. 老人福利機構 公辦民營 長期照護型

4. 老人福利機構 私立 養護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第6、12條與《老人福利機構設置標 準》第8、11、16條針對兩類福利機構在收容不同服務對象時應配置之工作人員相關

規範,可整理出兩類福利機構法定需配置之工作人員與業務職掌之關聯性。

為夜間、假日等時段,恐造成受訪機構諸多不便,尚難納社會福利機構內之外籍勞工

策 對 外 籍 勞 工 的 實質誘因

工繼續留臺工作,抑或實質上對外籍勞工 並無吸引力。

驗,推估本政策是否 能有效留用外籍勞 工 為我國勞動力市 場所用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製。

本研究將就訪談大綱內容,對機構主管進行深度訪談,經由其實務經驗理解「師 傅級外勞」政策能否有效推行於社會福利機構中,抑或有其窒礙難行之處,藉此提供 相關外籍勞工政策推動建議,作為此政策可行性評估之評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