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研究方法
3.3 研究設計
3.3.1 病患納入條件
本研究之族群為自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1 日止,台大醫院總院 腫瘤科病房住院病人中,有申報健保「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用者,且於實際家庭 會議日期時年滿20 歲者。
在召開家庭會議時,尚未決定是否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者。
3.3.2 病患排除條件
本研究之排除條件如下:
1. 於台大醫院電子病歷資料庫中無法搜尋到緩和醫療家庭諮詢申報資料者 2. 該次緩和醫療家庭諮詢發生時間在住院日期以外者
3. 召開家庭會議當日患者年紀未滿20 歲者
4. 調閱紙本病歷紀錄,無該次緩和醫療家庭會議紀錄者 5. 在召開家庭會議時,已決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者
3.3.3 研究步驟
本研究之病人族群系委託台大醫院資訊室搜尋電子病歷資料庫,過濾自 2014 年12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申報健保申報碼 02020Bー緩和醫療家庭諮詢之 患者,並透過上述納入及排除條件篩選之。
篩選出目標族群後,將透過電子與紙本病歷回顧收集下列變項:患者之性別、
召開會議時之年齡、婚姻狀態、宗教信仰、電子病歷內家族圖譜中同住親屬之總數 (不含看護、外傭)、該次住院負責之主治醫師姓名、住院診斷、ADL、住院日期、
出院日期、出院動向、出院狀態、出院時之床位等級、電子病歷內有記載的死亡日 期、善終準備紀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決定之狀態及日期、家庭會議召開日期、
召開時之ECOG、血液及生化學檢驗資料、是否使用抗生素或抗癌藥物、參與人員 及人數、出席之親友中是否有男性、家庭會議討論內容是否包括施行心肺復甦術相 關議題、是否照會安寧團隊、病人存活狀態等變數。由於本研究之目標族群為末期 患者,一般而言預期存活期在半年以內,因此患者之存活狀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之醫囑的收集時間在收案結束後持續進行半年,即自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為止。詳細之變數收集如表 3.3.1。
收集變數 內容描述
年齡 召開家庭會議時之年齡
性別 0=女 1=男
婚姻狀態 0=已婚且未喪偶 1=其它
宗教信仰 0=佛教、道教或一般民間信仰 1=基督教或天主教 3=其它 4=無信仰
同住家屬數 電子病歷記載該次入院時之同住家屬數。看護、外傭不納入。
出院時之床位等級 1=單人自費差額床 0=健保床
原發腫瘤診斷 視原發腫瘤分類編號為 1~32;
33=原發部位不明 34=同時有兩個以上嚴重程度相當的腫瘤 0=其它
是否遠端轉移 0=無轉移、不明或該疾病本身無遠端轉移之定義 1=有遠端轉移
ADL 分數 入院時護理評估 ADL 分數
ECOG 分數 召開家庭會議前之 ECOG 分數
做用抗癌藥物 0=無使用抗癌療法 1=當次住院有使用抗癌療法(含所有口服注射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