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研究架構
壹、實驗研究設計
實驗研究是唯一能真正考驗有關因—果關係之假設的方法,也是解決教育上 理論與實際的問題,以及推動教育成為一門科學的最有效途徑(王文科、王智弘,
2009)。本研究採準實驗研究法,於研究者服務學校選取七年級的四個班級,兩 班為實驗組,另兩班為控制組,以相同的歌唱教案內容但其中實驗組增加運用手 號唱名教學,兩組均在接受第一階段的預備課程後,進行前測,並在實施第二階 段的實驗課程後,再接受後測,探討手號策略的運用對於七年級學生歌唱音準的 影響。實驗設計如表 3-1 所示:
表 3-1 準實驗設計
雙組 前測—後測 設計
組別 預備課程 a 前測 實驗課程 b 後測
實驗組 X1a O1 X1b O2
控制組 X2a O3 X2b O4
X1a:有介紹手號策略的第一階段預備課程(第一節~第五節課程)。 X2a:未介紹手號策略的第一階段預備課程(第一節~第五節課程)。 X1b:有運用手號策略的第二階段實驗課程(第六節~第九節課程)。 X2b:未運用手號策略的第二階段實驗課程(第六節~第九節課程)。
O1、O3:表示前測的實施,即在第一階段預備課程實施後,對兩組受試者實施「歌唱音準測驗」。 O2、O4:表示後測的實施,即在第二階段實驗課程實施後,對兩組受試者實施「歌唱音準測驗」。
貳、研究架構
位置、柯大宜手號,一週一節課,每節課僅運用 20 分鐘的課程(只有第一次課 程實驗組 30 分鐘、控制組 20 分鐘不同,其餘皆相同),總計為九週的課程,在 九節課的教學中,實驗組與控制組的差異僅在於實驗組有運用手號策略,此外所 有課程規劃均一致。
二、 控制變項
(一) 教學對象:均為研究者任教的國中七年級學生。兩組學生年紀相當 且均為常態編班之普通班,智力相當,音樂能力也相當。該兩組的音樂 任課教師均為研究者,故其舊有音樂學習經驗亦相當。
(二) 教學時段:本研究實驗組與對照組均接受九次的教學課程,且上課 時段均雷同,實施時間自民國 101 年 2 月初至 4 月中旬。
(三) 教學環境:均在音樂教室進行教學。本研究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教學 環境均為研究者使用之音樂教室,教室設備包括鋼琴、電腦、單槍投影 機、音響、DVD 等設備,教學環境保持恆定常態。
(四) 教學者:均由研究者擔任。本研究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教學均由研究 者本人擔任,故可保持教學狀態的穩定性。
三、 個體與背景變項
本研究設定的個體變項為性別;背景變項包括:樂器學習經驗、學校音樂性 社團經驗、歌唱喜好與心理狀況,以及對於考試歌曲「菊花台」的熟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