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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動覺認知理論與手號的運用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視覺、動覺認知理論與手號的運用

期(sensorimotor stage)、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stage)、具體運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以及形式運思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這四個時期在連 續中呈現一種階段的現象,並且雖然每個人的認知發展速度不一,但每個時期的 前後順序是不會改變的(張春興,2006)。

(一) Piaget 認知發展的四個階段

Piaget 將兒童自出生到青少年成長期間分成四個時期。以下根據王文科

(1994)與陳李綢(1996)的論述,簡要歸納 Piaget 四個認知發展的階段:

表 2-3 Piaget 認知發展的四個階段

階段 兒童的認知發展論

第一階段 感覺動作期

(sensorimotor period)

0-2 歲

(peroperational period)

2-7 歲

表 2-3 (續)

第三階段 具體運思期

(concrete operations period)

7-11 歲

(formal operations period)

11 歲以上

(symbolic play);有關學後保留的觀念在第三階段-具體運思期,也就是音樂保 留(music conservation)的概念,國中七年級雖為第四階段形式運思期,但前兩 期更是第四期的一個基本發展,第四期為前兩期認知發展的一個延伸與推演,因 從於外界環境提供的模式,經由調適中學習(Hargreaves,1986)。

美國教育家 Dewey(1859 ~ 1952)主張「教育本質應從實際生活中引導,

其方法是不斷的累積經驗,其原則是『邊做邊學』,從遊戲與演練中獲得教育的 成效。」此種強調學習與經驗相結合,「做中學」的教育觀念也深深影響柯大宜 與奧福音樂教學法(林朝陽,1994)。徐天輝(1988)提到柯大宜認為「歌唱遊 戲是使兒童喜愛音樂的重要橋梁,從歌唱遊戲中可以增進兒童的音樂感覺,從歌

曲的教唱中,可讓兒童感受身體的律動,進而發展兒童節奏感。」因此,從遊戲 中學習音樂,可以讓兒童由實際的參與來培養音樂的感受力(引自陳穎靚,

2005)。

2. 音樂的保留概念(music conservation)

伊利諾大學的 Zimmerman 在 1964 年設計一套保留概念應用在音樂上的實驗

(引自 Hargreaves,1986),例如:關於「音符時值變化之下的曲調保留概念」,

他讓兒童所聽的四小節樂句是從 Bela Bartok 在 1964 年的作品「for children」中 所選出來的,第一次播放原來的曲調,第二次則將每個音符的時值加倍,並以小 女孩和酒醉的老祖父跳舞的故事來比喻這兩次所聽到的樂句,然後提出兩個問 題:(1)哪個是小女孩跳舞的音樂?哪個是老祖父跳舞的音樂?(2)這兩個樂 句的音高相同或不同?兒童可以聽四次再作答,由其回答可推斷兒童是否具備

「曲調保留」的概念。這類研究的變因包括音符時值、音型、音高、音域、調性 和音色。整體來說,研究結果符合皮亞傑所提出保留概念的理論。Zimmerman 發現,音樂保留概念會隨年紀而增進,九歲左右是高原期,而音型方面比節奏要 早發展,配器、速度、和聲的變化比調式、曲式早被辨認出來(引自吳世玲,2000)。 音樂概念的形成與兒童對音樂的辨別能力有一定程度的關係,能聽出前後兩 個樂句的差異(例如:速度、調性、音符時值、和聲等)即是概念形成的其中一 個歷程,至於兒童會辨別其差異後,確立其音樂概念的方式也是重點所在,因此,

教師必須在呈現音樂概念及教學方式方面來引導及幫助兒童(吳世玲,2000)。

二、 Bruner 的認知發展論

美國教育心裡學家 Bruner(1915~)在「教育的歷程」(The Process of Education)中提出四個中心思想,並提及學習任何學科,主要是使學生掌控其基 本結構;只要做好學習的準備,任何學科的基本原理都可以用某種形式教給任何 年齡的學生;重視發展學生的直覺思為能力;學習的最好動機是學生本身的學習

慾望,對所學材料發生興趣,而不宜過分重視獎勵、競爭之類的外在刺激(引自

(enactive representation stage)

三歲以下的幼兒以動作了解周圍世界,手摸口嚐,靠

(iconic representation stage)

兒童逐漸成長大約 10 歲左右,透過圖案或心像代替解

(symbolic representation stage)

兒童約 14、15 歲進入此時期,思想較成熟,能做抽象

(3) 藉由姿勢或舞蹈動作來描述所聽到的音樂。

(4) 利用樂器即興來組織在音樂上的意念。

2. 圖像表徵方面

(1) 在心靈的意象與真實的意象之間的想像能力逐漸成長,如

「||||」表示穩定的拍;「 」表示音高。

(2) 在看到音樂內容所呈現出來的圖形後,將圖形轉化為聲音。

(3) 經由自己創作的圖形去組織其音樂的意念。

(4) 選擇適合的圖形、自己發展出的圖形,或借助想像來描述所聽到 的音樂。

3. 符號表徵方面

(1) 聽覺上的概念與符號的連結能力會逐漸成長。

(2) 會運用符號與音樂的名詞來描述聲音。

(3) 將音樂的符號轉化為聲音。

(4) 用符號將其組織音樂的意念以記譜法記錄下來。

貳、視動覺認知

一、 視覺認知

很多人早就發現,可以利用眼睛來學習許多東西,即使是空間概念和藝術能 力不太好的人,也可以輕鬆的用視覺來學習。所以我們可以說,「視覺」是學習 第一步。在學習音樂時,由於音樂是時間的藝術,他會流動與消逝,聽者無法控 制聲音的速度,在這有限的時間中,學習者需要同時分析聲音的變化與意義,而 且必須立刻吸收資訊。教師若在音樂教學時能將抽象的音樂轉換為具象的圖形或

其他視覺幫助,必定能幫助音樂的學習。學者 Mixon(2004)表示,讓學生看與 聲音相連結的圖片或畫圖能幫助學生學習新的音樂概念。而在聽音樂時,手跟著 音樂指著音圖會增加聽覺、視覺、和觸覺的經驗。學生可以聽到、看到、和感覺 到在音樂上這些存在的比例的關係,也可以幫助他們往後在傳統音樂符號上的理 解(引自謝瑩蓉,2009)。

二、 動覺認知

二十世紀以來,學者陸續注意到身體與認知之間的關聯性;而二十世紀末,

實踐音樂教育強調:行動(action)與行動認知(knowing-through-action)在音 樂學習與認知的重要性(Bowman,1998, 2000;Elliott,1995;Regelski,1996,

1998)。身體動作扮演了預備反應認知(pre-reflective knowing),而且可以理解 它被當成從具體行動到抽象概念之音樂了解過程的身體象徵(physical metaphor)

(Juntunen & Hyvönene,2004;引自李宛倫,2006)。

參、藝術感通

一、 視覺與音樂之間的藝術感通(art correspondence)

錢鍾書(1990)曾將「通感」一詞定義為「五官的感覺、感受相互挪移,使

各感官感受到其他感官的感覺」。藝術感通以共感覺(synesthesia)為基礎,也就 是個體在接收刺激後,能在不同的感覺系統中產生共鳴,可以使人有心理的,甚 至是生理的反應(許天治,1987)。藝術感通是由於人腦的運作與心理因素而產 生(康雲山,2001)。人類大腦中各個感覺區域雖各司其職,但又會互相聯繫、

共同參與刺激反應,因此產生了聯覺(邱明正,1993)。在心理方面,刺激造成 情感上的激盪、並與過去經驗與記憶中的事物相聯繫、所產生的聯想、想像等活 動,而產生藝術通感(康雲山,2001)。例如︰音樂刺激了聽覺,聽覺接受了音 響,知覺到他的強弱,這特質引發了情緒的高昂與柔情,經由聯想或共感覺,感 覺到強音如同繪畫媒材的折角線,弱音如同繪畫媒材的曲線,於是用折角線和曲

線來表達音樂的強弱,這就是音樂與繪畫「媒材感通性」的簡單例子(李亦園,

1990)。

感通的美學基礎在於心理上的共感覺與審美上的移情作用。共感覺可以把原

本毫不相關的兩個個體、兩個事件、兩個理念、...聯結在一起(許天治,1987)。

張前與王次炤(1992)在「音樂美學基礎」一書中也提到︰「聽覺所知覺到的運 動形式會由視覺保持下來。運動的因素把聽覺的音響世界與視覺的現實世界聯繫 起來,因為運動是無所不在的。」

Aldrich(1987)在《藝術哲學》一書中說︰「我主張音樂中『聽覺』內容的 動態型式,可以等同於審美的『視覺』中領會的形式。例如︰巴哈 E 大調小提 琴協奏曲的緩板旋律所表現的悲哀情緒,正如同垂喪模樣的哭泣楊柳。...我們可 以在藝術的聽覺與視覺作品中領會到相同的感情形式。...所以一件音樂作品的內 容正如他視聽覺的,同時也是視覺的。」

二、 音樂概念與視覺圖像的結合

事實上樂曲中的符號就是一種特殊的圖像,從兒童心理發展而言,圖像表現 是兒童傳達思想、情感的工具之一。無論是具象或抽象的圖像,在視覺上都會帶 給兒童無限的想像空間和創造力的啟發。Kandinsky 認為聲音或音樂和繪畫是相 通的,只要透過適當的「翻譯」,可以將音樂形象化,而形象音樂化,他以此方 式來解釋繪畫元素與元素間的關係(引自郭美女,1999)。

Mursell(1937)從音樂心理學的角度認為︰除了心情、氣氛及過去經驗的 聯想,是影響音樂的外在因素外,各種的視覺經驗也會影響聆賞音樂的效果,及 視覺與聽覺相結合的音樂欣賞,將能更清晰的體驗音樂,這是為什麼我們喜歡去 音樂廳或歌劇院欣賞音樂的緣故。Karma(1979)在「音樂、空間、語言能力」

(Musical, Spatial, and Verbal Abilities)文章中提到「空間感與音樂感在大腦的同 一邊,語言能力則在另一邊,聽力與空間能力的關係比語言能力的關係更為密

切。」他的實驗結果認為,音樂教學方法應包含與語言與視覺的媒材,音樂訓練 有助於具有空間感傾向的人之成就。Lang 與 Ryba(1976)在「創造性思考與藝 術及音樂性格(傾向)的相同性」文章中提到「雖然要客觀的評估出一個人的創 造力並不容易,但透過各種客觀的測驗方式,仍可顯示出藝術家與音樂家具有相 似的認知屬性,而且一個有創造力的人,對於美術與音樂均有敏銳的感受力」。

三、 音樂概念與動覺的結合

Dalcroze(1921)說音樂是由聲音和運動創作而成的,而聲音本身也是一種 運動的形式。如果人的身體是樂器的一種,則音樂的學習首先必須以肢體動作來 感受音樂,學習用整個身心來聆聽音;而人類表現自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靠 身體的姿態來表現,會善用肢體的人能將內在延伸於外,以表達其意念並增進其

Dalcroze(1921)說音樂是由聲音和運動創作而成的,而聲音本身也是一種 運動的形式。如果人的身體是樂器的一種,則音樂的學習首先必須以肢體動作來 感受音樂,學習用整個身心來聆聽音;而人類表現自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靠 身體的姿態來表現,會善用肢體的人能將內在延伸於外,以表達其意念並增進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