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變項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3
人,家長樣本數為 19,779 人,第二波國三學生樣本數為 18,905 人,然因 TEPS 限制版只釋出 95%學生樣本,因此本研究使用之樣本數,國一學生為 18,977 人,
國三學生為 17,959 人,家長樣本數同樣為 19,779 人。依據本研究目的主要關注 於公立國中學生,因此在使用三種資料時,先將私立學校學生剔除,再以學生代 碼合併,以區分不同學校。再者,因 Coleman 認為代間封閉性網絡會因為搬家 等因素而破壞,因此本研究也假定公立國中學生從國一至國三都必須在同一間學 校就學,否則代間封閉性網絡會因為轉學的關係而消散,故國一與國三分別在不 同學校就讀者也將一併刪除。最後在排除遺漏值後,可得分析樣本數為 16035。
本研究將研究對象關注於公立國中學生,除了因為在 Coleman 的研究脈絡 下是以針對功能性社區形式做為研究區隔,然於台灣教育制度之下,與 Coleman 脈絡較相近之概念為公立屬性的國中學區制度。在相同學區之下,學生的國中同 學有較大的機會為早已經認識的國小同學,所以家長間彼此的聯繫、交往關係將 有很大機會由國小延續至國中,彼此認識基礎相當深厚(盧科位,2006),有利於 測得封代間封閉性網絡與學習成效的關係之外,還包含私立學校樣本數過少,與 其包含之社會經濟地位不隨機、自我選擇、政策效益等因素10。
第三節 研究變項
本研究的應變項為「學習成效」,主要測量變項為「代間封閉性網絡」、「校 外家長連帶」與「社會經濟地位」。其中,「學習成效」由 TEPS 兩波所蒐集之國 一及國三學生「irt 3-p 模式估算綜合分析能力測驗」分數來測量,「家長網絡」
由家長問卷裡的相關題組提供,「社會經濟地位」則是指家庭收入與父母教育程 度,最後加入性別、族群、家庭結構、鄉村、城鎮等因素一同分析。
10 詳細的原因論述寫於本研究第一章第二節之研究目的與問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4
另外,本研究將針對「代間封閉性網絡」、「校外家長連帶」、「家庭月收入」
與「家長教育程度」四個變項進行組平減。主要目的在於避免共線性問題,也可 以用來偵測脈絡效果與跨層次交互作用(Raudenbush & Bryk, 2002;溫福星、邱浩 政,2011)。且因為本研究之學校層次變項(平均代間封閉性網絡、平均校外家長 連帶、平均家庭月收入、平均家長教育程度),是以各校各自的平均數所組成,
對 Kreft & Leeuw(2006)來說,此種組平均數置回方式可以得到控制組間差異後的 估計效果。
變項的定義與操作方法如下:
壹、學習成效
本研究對於學生學習成效之判定,是取 TEPS 測量得到之國一至國三兩個綜 合分析能力測驗的差異為依據。此二測驗分數來自於 TEPS 國一學生問卷與國三 學生問卷中「利用 irt 3-p 模式估算綜合分析能力測驗」的變項。因為 TEPS 是貫 時性資料採樣因素,因此這兩波學生問卷樣本中的學生是為同一人,取此差異可 以消除其他未能測量到或未控制,但會影響本研究所關心之主要變項與應變項間 關係的因素,以減少估計時的偏誤。綜合分析能力測驗主要為確定學習測量指標 能反映學生的學習成就及學習成長情形,因此重視的是解決問題的非學科能力,
測試學生透過分析、推理來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可以背誦的「知識」,測驗 題材包括一般推理、科學、數學、語文(台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調查結果報告,
2009)。而以 irt 3-p 模式估算,則可以減少因為題目變化而影響估計值,簡言之,
即可較精確的估計學生的學習成就。
貳、家長網絡
從 Coleman 的理論來看,家庭社會資本似乎著重在「父母」主體上(康瀚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5
2005),並將社會資本分成家庭內社會資本與家庭外社會資本,究其定義,家庭 外社會資本的主要測量變項是以父母在社區中與小孩朋友父母親的關係為主。又 有鑑於封閉性、開放性之爭,因此本研究主要測量家長網絡的題目,取自於家長 問卷中 2-24 至 2-32 號題目11:
2-24 第一位朋友的名字或小名是__________;
2-25 與他是否同校? ○1 否 ○2 是 2-26 您是否認識他這位朋友的家長?
○1 我們常見面聊天 ○2 談過幾次話 ○3 對他們的印象全憑孩子轉述 ○4 完全不認識他們
本研究將仿效 Morgan & Søresen(1999)、盧科位(2006)與 Chang(2008)測量家 長網絡的方法。Morgan & Søresen(1999)透過 NELS 資料庫中與 TEPS 國一學生問 卷 2-24 至 2-32 相似之題目,利用相乘再開平方根的方式得到家長網絡分數,因 NELS 為一次詢問五人之題組,因此平均分數由 0 至 5 分。盧科位(2006)則是利 用 TEPS 國一學生問卷 2-24 至 2-32 號題目,以相同方式得到家長網絡平均分數 為 0 至 3 分,分數越高,代間封閉性網絡程度越高。
於詢問孩子朋友是否同校的題目,在成績的給予上,將分成封閉性網絡與開 放性連帶,因此針對代間封閉性網絡會將勾選「是」者給予 1 分,「否」者給予 0 分,而校外家長連帶則反之給予 0 分和 1 分。之後,將三組題目分數相加,最 多 3 分,最少 0 分。接著,於詢問家長是否認識這位孩子朋友家長的題目,將勾 選「我們常見面聊天」者給予 2 分,「談過幾次話」給予 1 分,而勾選「對他們 的印象全憑孩子轉述」與「完全不認識他們」則給予 0 分,之後,將三組題目分 數相加,最多 6 分,最少 0 分。最後,將此二個分數相乘再開根號,分數即為「代 間封閉性網絡」與「校外家長連帶」之分數,平均值從 0 分至 4.242641 分。
11 原始問卷中以相同題組詢問家長三次,即詢問家長其孩子第一位、第二位與第三位朋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6
計算範例:(以代間封閉性網絡為例12)
假設情況一:A 家長孩子的三位朋友皆同校,且 A 家長與孩子這三位朋友之家 長的見面頻率分別為:我們常見面、談過幾次話、對他們印象全憑孩子轉述。
首先,在 2-25 號題目部分,因為三位朋友皆同校,因此各得 1 分,相加後 共計 3 分。接下來於 2-26 號題目依據家長見面頻率給予不同分數,分別獲得 2 分、1 分與 0 分,共計 3 分。最後,將 2-25 與 2-26 號題目之分數相乘開根號:
√3*3=3。此即為 A 家長之代間封閉性網絡分數。
假設情況二:B 家長孩子的三位朋友皆不同校,且 B 家長與孩子這三位朋友之家 長的見面頻率分別為:我們常見面、談過幾次話、談過幾次話。
首先,在 2-25 號題目部分,因為三位朋友皆不同校,因此皆得 0 分,共計 0 分。接下來於 2-26 號題目依據家長見面頻率給予不同分數,分別獲得 2 分、1 分與 1 分,共計 4 分。最後,將 2-25 與 2-26 號題目之分數相乘開根號:√0*4=0。
此即為 B 家長之代間封閉性網絡分數,也意味著在計算代間封閉性網絡時,不 同校朋友產生之校外網絡分數不會被計算至代間封閉性網絡分數中。
情況假設三:C 家長孩子的朋友有兩位同校、一位不同校,且 C 家長與孩子這三 位朋友之家長的見面頻率分別為:我們常見面、談過幾次話、我們常見面。
首先,在 2-25 號題目部分依據是否同校,分別給予 1 分、1 分與、0 分,共 計 2 分。接下來於 2-26 號題目依據家長見面頻率給予不同分數,分別獲得 2 分、
1 分與 2 分,共計 5 分。最後,將 2-25 與 2-26 號題目之分數相乘開根號:√2*5=
12 校外家長連帶分數則是在 2-25 號題目部分,將校外給與 1 分,校內給予 0 分。接下來的計算 步驟則與代間封閉性網絡相同。假設三位朋友皆不同校,因此會各得一分,相加後共計三分。而 在 2-26 家長見面頻率部分,分數的給予與代間封閉性網絡相同,假設家長彼此間見面的頻率為:
我們常見面、談過幾次話、對他們印象全憑孩子轉述。則分別會獲得 2 分、1 分與 0 分,共計三 分。最後一樣將 2-25 與 2-26 號題目之分數相乘開根號,最後得到的 3 分,便是此位家長校外家 長連帶的分數。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7
3.1623。此即為 C 家長之代間封閉性網絡分數。
參、社會經濟地位
本研究社會經濟地位變項由「家庭收入」與「父母教育程度」題目表示,其 中,本研究將以父母親兩人中,學歷較高者做為「父母教育程度」的數據來源。
於 TEPS 家長問卷中,「教育程度」可分為「國中或以下」、「高中、高職」、
「專科(二、三、五專)、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一般大學」、「研究所」、「其他」
等六種分類。本研究就教育年數長短,依序給予 9、12、14、16、18 等相應數值,
而「其他」選項則給予 0。
惟建構此樣本之過程中,在取以較高學歷者做為資料來源中,仍有 519 個樣 本是為遺漏值,因此本研究透過「取眾數」之方式填補遺漏值,以求利於分析,
眾數為「高中、高職」。
同樣於家長問卷中,「家庭月收入」可分為「不到 2 萬元」、「2 萬元~5 萬元(不 含 5 萬元)」、「5 萬元~10 萬元(不含 10 萬元)」、「10 萬元~15 萬元(不含 15 萬元)」、
「15 萬元~20 萬元(不含 20 萬元)」、「20 萬元以上」等六種分類。就月收入高低,
取其中位數依序給予 1、2.5、7.5、12.5、17.5、22.5 等相應數值,單位為萬。未 填答者共計 84 位,本研究同樣透過「取眾數」之方式填補,以利於分析,眾數 為「2 萬元~5 萬元(不含 5 萬元)」。
肆、其他變項
「性別」變項中以男生為 1,女生為 2。虛擬變項操作時,轉換為男生為 1,
女生為 0,以女生為對照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8
藉由家長問卷中詢問家長父親哪裡人的問題,做為判定「籍貫」之根據,本 研究將以學生父親的籍貫為依據,除非遺漏才由母親籍貫代替之。題目選項分為
「本省閩南人」、「本省客家人」、「大陸各省市」、「原住民」、「其他」等五種族群,
其中,本研究將 517 位未填答者,歸類於「其他」選項,以避免減少家長網絡分 析之有效性。本研究以其他為對照組。
依據 TEPS 國一學生問卷詢問學生家裡與哪些家人同住,可以複選,本研究 以之作為「家庭類型」的判別方式。題目選項分成「爸爸」、「媽媽」、「繼(養)父 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因此本研究將家庭結構區 分為原生家庭與非原生家庭,檢視為原生家庭與非原生家庭之間的差異。以非原 生家庭為對照組。
關於「地區」題目,則於下載的資料庫內容中可以得知。TEPS 將居住地分 成「鄉村」、「城鎮」與「都市」,以都市為對照組。其中於原始問卷中,雖然學
關於「地區」題目,則於下載的資料庫內容中可以得知。TEPS 將居住地分 成「鄉村」、「城鎮」與「都市」,以都市為對照組。其中於原始問卷中,雖然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