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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限制

壹、範圍界說:針對消費性電子商品的說明→以網通產品為例

電子業具有技術精密、工序繁雜的特性,屬高階技術層面的產業。台灣的消 費性電子業主要以 OEM 代工為主,因此各項發展與生產都會受到品牌大廠的 壓力控制,且產品的規格掌控於這些品牌通路商手中,95%產品要在 5 天(955)

內出貨到客戶手上,這樣緊迫的交貨方式已是消費性電子業的常態,交貨日期被 壓縮之下並能保證準時交貨,擁有這樣的優勢,才能爭取更多訂單。

供應鏈管理所扮演角色更是重要,也是本文主要探討的關鍵要素。電子業如 何在全球分工之下,以最短時間內交貨、同時品質兼顧,又能滿足消費者需求。

研究範圍探討的對象是網通產品,主要從群聚對產品生產效率和研發效率探討,

證明如果群聚使這兩項過程的效率提升時,會使得整個商品的價值鏈在運作時更 加迅速、更有效率,加速新商品銷售到市場上,消費者將會是這些新穎產品的受 惠者,而品牌商也會成為受益者。

過去前人把群聚外溢效果的特性過大解讀,往往忽略群聚本質就是帶來便利 性,主要的目的是提升產品研發效率與出貨速度,更可以降低生產成本與提高生 產品質。

筆者在此會同步說明一項重點:群聚的效益會因每個產業類別不同,所帶出 的特性也會不一樣,例如:同樣是電子產業的致茂電子(高階精密量測儀器製造 商,此為非消費性電子產品)與廣達(筆記型電腦代工大廠,此為消費性電子產品) 來相較,雖然都有群聚概念,但其結構是截然不同的。致茂是高精密量測儀器,

主要銷售的商品屬於非量產性質的商品;廣達主力生產的主機板則是大量生產,

廣泛給消費者使用的消費型商品,因此產品的品質、特性要求就會很不一樣。即 使這兩個企業群聚後,卻不見得是擁有相同特性的群聚。原因在於:量產型商品 是可以被大量生產、具經濟規模的商品,但精密的量測儀器,卻不能完全顧及到 量產的概念,必須以品質為前提去製造,因此在產品的要求本質形成強烈的落 差,故群聚的效果在致茂這種企業,往往僅限於優惠關稅區的優勢而已,無法在 生產製造中突顯群聚的效益。

因此本文研究限制鎖定在消費性電子產業網通產品原因在於,此類產品的產 品生命週期較短且固定,會隨著時間長短與產品功能落後等主要因素,影響產品 的壽命。因此,產品上市的關鍵因素便落在研發和製造階段,群聚便利性將會帶 來研發、製造效率提高,將會使全球商品鏈運作加速,這個問題的佐證就是本文 欲探討的重點。

貳、名詞定義

一、全球商品鏈 (Global Commodity Chain, GCC):

全球商品鏈組成是由各上下游具關連性的企業間合作,構成網絡生產的型態,

圍繞在一種商品或多個商品,從最初生產投入到產出過程,轉化過程中,輸出 結果是位在單一商品鏈或是多個商品鏈上,最終完成一個商品。5轉化就是生產 的意思,一個相同的產品可能透過數種不同的製程,最終成為同類型的商品銷 售到市場,因此,完成生產後的商品銷售到消費者手上的同時,便構成一系列 生產與貿易組織間網絡。

二、群聚 (Cluster):

產業群聚是在某特定領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鄰近、有交互關連企業和相關法人

5 Gary Gereffi , Miguel Korzeniewicz, 1994, Commodity Chains and Global Capitalism, (Westport Conn: Praeger), p.17

機構,並以彼此的共通性和互補性相連結。凡舉集群、集聚、群聚等相關文字 表述,均屬於群聚的範疇,而群聚的距離,不以地理位置作為界線,以企業間 物料運送便利的程度為考量(只要一天之內可以交貨的位置或提供技術支援的 距離都算),因為有些地理位置其實只有一水之隔,可以透過基礎建設克服地理 障礙的距離,因此應該是可以被接受的。

(一) 產業群聚包含最終產品或服務廠商,專業元件、零組件、機器設備以及 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及其相關的廠商。

(二) 產業群聚也包含下游產業成員(如通路、顧客),互補性產品製造商(如前 述的特殊專業製程外包公司),專業化基本架構的供應商 (基本零組件供應 商),政府與其它提供專業化訓練、教育、資訊、研究和技術支援的機構,以 及制定標準機關,即安全規範的認證單位或第三方實驗室和工研院等技術單 位。6

事實上,諸多對於群聚研究的文獻,均針對許多「外溢效果」作出過多的 解讀,往往將群聚最重要的特性「效率」的焦點模糊,本研究則會將此特點做完 整的剖析,呈現群聚對於商品上市的最大優勢與價值。

三、創新 (Innovation):

筆者對創新的定義是以商品銷售為基礎的商品研發創新。簡言之,實用的商 品,即使只是現在市場上銷售的小改款商品,都列在筆者的研究創新中。對市場 反應來說,小改款或是少量變更的商品,大多是價格變低、功能更為強大,對消 費者來說是受益最多的,對我們實質的生活也較具意義。反觀突破式的創新,則 是要打破許多不同的傳統與原理,這樣的創新商業意義大多是差異性較大,且與 生活的連接性太低,因此筆者僅針對消費性的網通商品創新的定義解讀,以利本 研究的說明解釋。

6 Michael E. Porter,2002,李明軒、高登第譯,《競爭論》,天下文化出版社,台北,頁 236。

四、商品化 (Commercialization):

是指一個 Idea 產生,再把構思變為實體化。Vijay K. Jolly 指出商品化可以分 五個階段去建構:

(一) 想像(Imagining):商品化的概念,作為一個價值認同的過程,意味著它開 始在構想階段本身,以技術為基礎的創新。這是一個創新的實踐,得到一個實 際的物品,在具有潛在力、有吸引力的市場,與消費市場結合。

(二)醞釀發展(Incubating):此階段為 Idea 的萌芽期,當 Idea 獲得認可和贊同,

是一個值得追求的新想法時,不過僅是一個開始的階段而已。資源和風險資本 發展的評估,需要採取幾個步驟,才能使進一步的想法契合。換言之,必需被 證明在商品實際應用的方式上,無論在技術上和在需要的方面,它應該履行的 想法。這定義其商品化能力的培養,表示需要實質性的測試與應用確認後才能 決定開發與否,因為當資源投入開始進行專門技術的研究時,正如前一階段的 想法萌芽,也代表了競爭的開始,此時具有申請專利技術的廠商和其他同質性 開發產品廠商之間的競爭會更加劇烈。

(三) 展示(Demonstrating):此階段為採取一項新技術,投入到應用層面最多的 地方,也是談到未來商品化決定要行銷路線的產品。這是與產品開發最息息相 關的階段,產品的設計後,須經過、實驗、測試、應用於在不同其他產品,再 經過試產後,測試市場溫度。從一個新的技術能力,必須設法獲得客戶的認同,

應用到市場上,讓一部分的客戶能以實際購買的行為實現技術在實際面的應用 是可行的。

(四) 宣傳(Promoting):當一個創新出現的時候,不管如何去構思和證明,極少 數的創新會得到現行市場的接受,儘管在銷售商品前執行過廣泛的市場研究,

開發一個產品之前,從來沒有市場保證能夠全盤接受。因此技術創新遇到任何 確實需要的新產品或技術,一個全新的市場將會在推廣後被建立起來。因此,

市場接受程度往往涉及一個複雜的社會經濟過程,必須經過完整的生產和投放

到市場上,做市場開發與認同,才會獲得成功。

(五) 延續(Sustaining):最後一個階段為持久性。任何新技術的實現與它的價值 關鍵,是要確保產品能夠在市場上長期存在,是一個長期的價值,它們所產生 的商品價值依照技術比例、品牌價值不同,攤提到各研發廠商與品牌商身上。

快速的產品汰換和新的競爭者不斷進入,這往往是最具挑戰的部分。7

五、網通產業

(一)定義:廣義的網通產業,顧名思義也就是網路與通訊的領域,網路方面的 產品包含的層面涵蓋了早期企業等級到現今終端用戶的領域,而應用技術的層 面更由有線跨越無線的範疇,耳熟能詳的交換器、集線器以及路由器等的產品 幾乎就是網通產業演進史。

對於電信業和手機相關行業也都在網通產業區域內,也都簡稱網通產業。

不管是廣域網路或是區域網路,技術上都是用網際網路概念和格式傳送資訊,

簡單來說網通產業的價值就是在連結與傳送資料,而這些資料的型態由早期簡 單的數據到整合的檔案,一直到現在影音也包括在內,也就是把所有資訊透過 上述資訊傳輸都透過 IP ( internet protocol )來傳送,IP 就是一種傳輸資料的方 法,無論是家庭與個人或是企業戶的使用者都可以使用此技術去運用於傳送與 擷取資料或聲音的圖像。

(二)網通產品分類:據明泰科技為網通產業界產品線最齊全的網路設備製造 商,以明泰科技網通產品分類為參考。網通產品分類主要分為四大群:8 (1) 區域、都會網路產品主要為交換器 (Switch)和不同規模企業需求之區域 網產品 (Local Area Network, LAN) 至電信運營商需求之城域網產品 (Metropolitan Area Network, MAN)等。

7 Vijay K. Jolly, 1997, “Commercializing New Technologies: Getting from Mind to Market, ” Boston:

Harvard Bossiness School Press,p8-12.

8 明泰科技 http://www.alphanetworks.com/chinese/01_product/00_overview.php?appid=91

(2)寬頻網路產品 (Broadband):數位化家庭的多媒體應用激勵了寬頻網路的

Power line Controller

然而,本文主要研究的範圍限制在網通產品中的數位家庭群,此類產品為消 費性電子商品,最主要的特性在於商品的生命週期短,變化又快又大。一般消費 者會隨著產品功能與價格,作為消費與否的決定性因素,因此鎖定數位家庭群做

然而,本文主要研究的範圍限制在網通產品中的數位家庭群,此類產品為消 費性電子商品,最主要的特性在於商品的生命週期短,變化又快又大。一般消費 者會隨著產品功能與價格,作為消費與否的決定性因素,因此鎖定數位家庭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