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項目
本計畫依據計畫執行年期,將研究對象與內涵進行切割分為二部分:
第一部分:文獻理論建立、專利量化分析 (1) 文獻回顧與學理整理
(2) 專利分析構面統整
國家:歐美先進國家與亞洲新興國家。
產業:依據產業技術分類
組織:國內產、官、學、研等機構組織 表 3.1 本計畫量化分析部分 第一部分專利量化分析
A. 國際專利分析(第一年期計畫內容)
(1). 三邊專利資料蒐集彙整 (USPTO、JPO、EPO):至少將我國近5 年在 美國、歐洲、日本核准發明專利資料,依專利分類(Patent
Classification)進行統計分析,與國際比較。
(2). 三邊專利技術申請與核准趨勢分析:三邊專利(Triadic Patent Families) 分析:分析我國三邊專利件數偏低的原因。
國家專利品質分析:包含科學技術關連指標、專利引用數指標、專利 家族指標等
國家專利技術領域分析:分析各產業及產業以外各類機構之專利申請 與核准情形,以瞭解各產業與機構技術發展概況。
引用(Citation)分析:透過分析專利引用資料,瞭解各產業技術間的相 關程度,以及專利與學術研究的聯結程度。
國家專利權人合作分析
B. ICT技術領域US Patent分析(第二年期計畫內容)
專利指標各國比較
專利引用論文分析
藉由第一年期次級資料彙整與分析,第一年期之研究成果彙整如附件一所示,
並提供第二年期研究議題之個案訪談之參考。
1、 第二部分:質性研究:個案訪談與政策建議 (1) 研究方法
國外學者Yin(1994)根據三個條件:研究問題的類型、是否需要 在行為事件上操控、是否著重在當時的事件上,提出社會科學的五個 主要研究策略,包括實驗法(Experiments)、調查研究法(Survey)、檔
案記錄分析法(Archival Analysis)、歷史研究法(History)、以及個案研
(Experiments)
How/Why Yes Yes 調查研究法
(Survey)
Who/What/Where How Many/How Much
No Yes 檔案記錄分析
(Archival Analysis)
Who/What/Where How Many/How Much
No Yes/No
歷史研究法 (History)
How/Why No No
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How/Why No Yes
資料來源: Yin, Robert K. (1994),尚榮安譯(民 90),個案研究(Case Study Research:
Design and Methods,(台北市 弘智文化),p.29.
一般而言,在提出「如何」和「為什麼」的問題、研究者對於事件只有少數 的操控權、或研究的重點是當時在真實生活背景中所發生的現象時,個案研究是 較常採用的策略。
個案研究法又可分為多重個案與單一個案,依據Yin(1994),適合單一個案 的情形,包括用來推翻先前眾所皆知理論的關鍵個案(Critical Case)、罕見或無法 找出夠多案例者(Extreme Case or Unique Case)、一些前人無機會觀察到的展示型 個案(Revelatory Case)等。多重個案則是被選來取得兩種結果,一種是相似結果 (Similar Results),另一個是在可預期的原因之下取得相反結果(Contrary Results for Predictable Reasons)。這些結果是要能夠有其推廣至其他個案或整理產業的適 用性。
本研究採用Yin(1994)提出之個案研究的方法,如圖3.1所示。所設計的研 究,由發展理論開始,然後說明個案的選擇、以及定義特定的衡量方法、設計資 料蒐集、執行個案研究、撰寫個別的個案報告、引出跨個案的結論、修改理論、
發展政策上的涵義、然後撰寫跨個案報告最為總結。
圖 3.1 個案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資料來源
1. 量化研究資料
(1) 國際專利分析(第一年期計畫內容)
本研究依據兩個國際組織所公布之專利活動數據作為全球佈局比較分析。一 為 WIPO 所公布之 184 會員國專利申請、核准之交叉專利數量。
A. The Trilateral Offices 所公布之 EPO、JPO、USPTO 之三地申請與核准量。
本研究採用 WIPO 於 2009 年底最新公布之 1996 年至 2008 年十二年間全球 專利申請與核准趨勢數據,觀察我國與其他比較國家之專利申請/核准趨勢。
(註:由於我國並非 WIPO 會員,因此,WIPO 所公布之專利數據並不包 含我國資料)。
B. Trilateral Offices 所公布之 EPO、JPO、USPTO 之三地申請與核准量。The Trilateral Offices 為美國、歐盟、日本三國家的專利局所聯合成立之辦公室,
主要負責專利申請合作、專利資訊之交流、專利制度協調及聯合促進專利 事務等業務。在 2008 年前主要成員為 USPTO、EPO、JPO,並出版三方專 利申請與流動統計報告,然而,至 2009 年之後,加入韓國 KIPO、中國 SIPO,
成為五方辦公室,並聯合公布四國之專利交流資訊。(註:至 2009 年已公 布含韓國之四方專利統計報告),顯見南韓在專利申請量以足以影響主要 三邊專利局。本研究計畫第一年內容所採用之四方專利統計數據,依該聯 合辦公室所公布之時間 2003-2007 年為準。此部分研究結果已於第一年報 告繳交,並收錄於附錄一。
(2) ICT技術領域US Patent分析(第二年期計畫內容)
A. ICT 標的專利
本研究研究範圍經調整後,已與原核定計畫內容有相當大之調整3,原先針 對台灣生物科技領域進行專利分析,後調整為ICT領域專利分析,並針對專利文 獻引用科學論文數之落差因素進行研究焦點調整,此研究範圍調整使得預期台灣 核准美國專利資料處理量、廠商數量及文獻引用與被引用文獻資料量增加數倍。
因此,原先預期以細緻的微觀資料處理以聚焦深入研究,轉變成為大量專利文獻 資料的處理、整理,以進行巨觀層級研究。
本量化研究設計為嘗試研究兩個議題,一為瞭解我國ICT專利引用非專利文 獻數(以下簡稱NPRs)之情況;一為瞭解我國ICT專利引用NPRs落後之可能原 因。為瞭解我國ICT專利引用NPRs的情形,本研究設計經由不同層級的研究以進 行觀察,如圖3.2所示,一為國家層級分析,瞭解國家與語言差異;一為產業層 級分析,以瞭解產業差異,本研究選用半導體領域與生物科技領域,作為產業差 異比較;一為技術層級分析,以瞭解技術特質之差異;一為企業層級分析,以了 企業研發型態對於引用NPR之差異。
圖 3.2 本計畫量化研究之概念
為配合此方向調整,本計畫第二年起密集進行研究資料處理,其流程如下圖 3.3所示,主要包含下列資料處理流程:
3經 2010 年 8 月國科會召集研究團隊針對第二年期研究計劃範圍進行協商會議,確定就方向調整
探討我國ICT專 利NPR引用之情
形 國家層級分析 (國家/語言差異)
產業層級分析 (產業差異) 企業層級分析
(研發型態差異)
技術層級分析 (技術特質差異)
圖 3.3 第二年期專利分析資料處理流程
A. ICT領域之美國專利選定:擷取USPTO核准專利之USPC分類碼歸類於ICT領 域之美國專利(其USPC分類碼與技術領域對照表請參見附表一。)
B. 研究範圍期間:為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之美國核准發明專利。
C. 國家別判定:以專利權人國家作為選取依據。
D. 專利家族數(Patent Family, PF):為獲得我國與其他比較標竿國家之專利家族 數,至EPO與INPADOC資料庫,蒐集我國專利與比較國家專利之專利家族 數。
E. 引用先前專利數(Backward Citation, BC):計算每一筆ICT標的專利引用先前 專利的數目 以視為本標的專利累積的技術含量。
F. 專利被引用數(Forward Citation, FC):計算每一筆ICT標的專利公告後五年內 被後續專利引用的數目,以視為本標的專利對後續技術之影響力。
G. 專利引用非專利文獻(NPR,或稱SL值):計算每一筆ICT標的專利引用先前 非專利文獻的數目,以視為本標的專利累積的科學含量與基礎。非專利文獻
下載ICT領域之美 國專利
USPC分類碼 <->
ICT技術領域
可以是期刊論文、技術報告、研討會論文、網頁資料、或是協會報告等。就 專利引用非專利文獻的部分,由於本計畫需涉及大量專利與引用文獻比對,
涉及專利資料庫輿論文資料庫的連結與操作,因此,本部分委由國家實驗研 究院科技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團隊代為處理與提供資料。
關於專利所屬國的計算定義,美國USPTO官方公佈之國家專利統計數據,
乃依據專利之第一發明人之國籍計算,然而,此種計算將產生許多爭議,亦難以 實際瞭解我國企業進行專利活動之情形,本研究乃依據專利權人之國籍進行計算,
然而,依據專利權人國家進行計算亦會因企業登記地而產生誤差,因而兩者數據 有差距,舉例如台灣與南韓之專利數量差異,如下表3.3所示。
表 3.3 專利統計數量比較
專利統計數據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韓國 (依據第一發明人國籍) 4428 4352 5908 6295 7549 韓國 (本研究依據專利權人國籍) 4240 4174 5716 6216 7480 台灣 (依據第一發明人國籍) 5938 5118 6361 6128 6339 台灣 (本研究依據專利權人國籍) 4466 3968 5264 5253 5947
*USPTO 乃依據第一發明人國籍計算
南韓在兩種計算方式顯見差異不大,而台灣在兩種比較上差異相當大之原因,
經驗上推測可能之原因如下所述,未來則可針對兩種計算方式及其背後因素進行 差異比較:
台灣企業於海外第三地註冊登記,如英屬維京群島所成立的境外公司(離 岸公司)只要不涉及當地營利所得全部免稅,因此幾乎沒有租稅方面的負 擔。因而造成企業國籍之變動。
台灣企業於中國市場之開拓,造成專利技術跟隨企業所再度之移動而變 更。
專利權轉讓後的專利權人國家變更。
(3) 專利資料分類
本研究所採用之技術領域分類,基於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NBER)之分類架構,依據美國現行採用之美國專利分類 碼(US patent classification code),將數百個專利分類碼對應至技術領域以利後續 分析。美國專利分類碼可藉由專利與技術領域分類對照表,將數百個專利技術分 類對照成六大個主技術領域,其中包含 36 個次技術領域(附表一)。於第二大技 術領域即為電腦通訊類,包含通訊、電腦軟體及硬體、電腦周邊設備、資訊儲存 等子領域。
(4) 創新體系成員分類:產官學研
為觀察 ICT 專利創新系統成員之專利活動趨勢,本研究將專利權人依其組 織類別與屬性進行本國與外國產、官、學、研、個人定義與分類。以韓國為例,
韓國創新系統成員分類架構如下圖 3.4 所示,並依據此分類架構進行後續的研究 分析。
此研究在分類上首先依照專利權人的國籍分為「韓國國內組織/個人」、「外
此研究在分類上首先依照專利權人的國籍分為「韓國國內組織/個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