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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個案訪談 A (一)個案背景

1.簡介

2000年成立技術移轉與服務中心(簡稱技轉中心),結合技術、專利、法務、

投資、管理等專長,組成專業服務團隊,從事有關智權加值、知識服務及新事業 的推動業務。

技轉中心的主要職掌,對內為加速技術商業化,創造更高的價值;對外則提 供智權的專業服務,創造新事業的契機,包括:工研院的智權管理,包括策略、

作業及權利維護、協助院內各單位的智權加值與技術商業化、提供專業的智權服 務、提供專業的智權服務、推動智權國際合作。

2.技轉中心核心能力

做為工研院技術衍生加值策略的推手,技轉中心以獨特的機制運作,致力於

「專利品質/價值的提升」、「智財權發展與商業化的推動」、「權利主張」、

「智財運用模式的創新」及「智財交易平台」。對內加速技術商業化,創造更高 的價值;對外則提供智財專業服務,創造新事業的契機。

圖 4.1 工研院技轉中心核心能力

(二)探究專利技術引用NPR低落之原因

受訪者在討論引用與非專利文獻時提到,一般來說專利越有原創性,前人的 研究就會相對較少,但還須看領域而定,例如ICT領域(趨於成熟領域),越有原 創性先前專利也是越少,但ICT領域相對於生物科技領域就相對多,因此越前端 的科技,認為應該是會找不到前案。

當然除了考慮專利以外,受訪者也補充說明智慧財產有兩種,一個是商業機 密,一個是公開,所謂文獻就是公開的資料,而非專利文獻(對外公開、公認的 網站、全世界都可以看得到)也就是不可專利,如生醫領域有很多技術不可專利,

所以就會進行公開;如資通領域也不容易專利,多公開的文獻及發表paper。若 屬於企業內部的技術報告和文獻則屬不會放,因為此為商業機密,會放在專利引 用的非專利文獻上一定是屬已經公開期刊。

由於從受訪者的經驗中,專利主要引用時會從兩方面來看,第一是依據過去 的技術或產品改善,第二是與過去的技術或產品進行比較,所以在這兩個不同的 觀點,專利在進行引用過去非專利文獻或專利時就會有不一樣,由於非專利文獻 還會牽涉到領域性,例如生醫技術方面引用非專利文獻相對較高,而ICT領域則 因為技術生命週期較短,所以猜測非專利文獻相對較少,也就不具有影響性。因 此除了ICT領域技術生命週期較短外,生醫技術領域在非專利文獻比較多的原因 臆測可能為法規規定,造成的情況。再來是產業成熟度,可能造成申請專利和非 專利文獻有這麼大的落差,假設一個為成熟領域,另一個不成熟的領域,而生醫 領域大部分都還未商品化,主要為先發表論文,但ICT領域相對為成熟領域,可 能原因很容易商品化,用先申請專利來保護,再進行論文發表,因此會造成有比 較多的專利產出。

受訪者進一步指出先前專利(BC)與引用非專利文獻(NPR)沒有太大的關連 性,有可能是屬於比較熱門的(市場商品化,比較成熟的領域)情形時,開始會有 比較多人投入,專利中引用先前專利(BC)數越少(多)或引用文獻(NPR)數越少(多) 時,該專利被引用(FC)的情況也越高(少),與專利品質有關(如:專利引用文獻多,

則被引用次數較多)。還是有少數的例子,將認為之前不好的專利放入當作前案,

造成進步性的錯覺,因此在揭露先前專利和非專利文獻時還是需要看審查官的判 決。非專利文獻主要是看科學連結度(Science linkage),而不是專利的品質,因為 距離商品化還有一段距離,像ICT領域導致後來引用非專利文獻越來越少。

對於受訪者而言,過去專利早期較沒有佈局,只要有就會進行申請,現在則 是有進行專利佈局,以及掌控撰寫的品質,包含現在申請專利主要是一個組合為 出發點,及增加多個國家數,以前申請專利的情況最多只有台灣和美國,現在則 會去不同的國家申請專利,進行專利佈局。申請專利其實不困難,困難的是在進 行訴訟的時候,被對方舉發的過程,就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有前後不一致的地方等,

而現在申請的時候也會想後續如何應用,並盡量都會完整寫在專利中,與過去申

請專利以前不一樣的部分,因此過去與現在最大的部分包含:第一,早期著重在 技術,第二,從商業價值的角度,第三,可專利性(法律角度)。

從受訪者經驗來看,絕大部分是引用專利較多,檢索時自然就會著重專利,

現況是引用專利較多,若學術單位則不一定是檢索資料庫的部分(工具),但若以 廠商的角度可能就有不一樣的情況。範圍搜尋越多在申請的取得上,會比較容易 通過,專利引用先前專利(BC)次數,及引用文獻(NPR)次數無法判斷在申請專利 成功性有無直接的關係影響,通常很多個案發生在進行訴訟的過程,競爭對手會 進行搜尋非專利文獻將你的專利無效。我們也會鼓勵研發人員研讀非專利文獻,

最大的目的是去讀技術的文獻,做先前的檢索包含引用先前專利(BC)及引用文獻 (NPR),來提升專利品質與專利的有效性。另外一個考量是會再申請另外一個專 利,大部分訴訟的案子都是在訴訟NPR的部分,因為全世界絕大部分都是使用絕 對吸引性來判別,如唐老鴨和淺水艇的案子。最後,我們通常專利再進行授權的 時候,會先將專利先進行分級,而被引用(FC)較可以代表品質,把它列為比較高 的等級,非專利文獻主要是已在進行訴訟的時候才會考慮。

第二節 個案訪談 B (一)個案背景

於1989年創立於台灣新竹科學園區,矢志成為具備IC設計、生產製造及銷售 能力的世界級半導體整合元件製造(IDM;Integrated Design and Manufacture)公司。

基於立業目標,二十多年來,始終堅持兩大發展主軸:一為建立自主研發技術,

有別於國內半導體大多仰賴國外技術移轉授權;二為打造自有產品品牌,有別於 是國內半導體業者大多為他人品牌產品代工服務。

因此,專利系保護企業創新成果、捍衛產銷營運最重要之策略工具,B公司 持續重視創新研發及專利保護。尤其,今日國際產業競爭,已邁向以專利智權為 武器之戰略性技術競爭時代,有別於代工業者,IDM公司必須站在專利戰場最前 線捍衛自有品牌產品,因此,規劃、佈署、產出、累積質量並重的專利戰略版圖 (Patent Portfolio),保護研發技術創新成果,護駕高附加價值的優質產品,以確保 公司產銷營運自由(Freedom of Action)及智權競爭優勢,為旺宏永續經營之主軸 目標。

(二)探究專利技術引用NPR低落之原因

早期時,受訪者B公司專利數比較少,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 是B公司鼓勵大家申請,不管專利品質好不好(主要增加專利的量),第二階段為B 公司的專利量達到一定程度時(4000多件,包含美國、大陸、歐美),開始朝向專 利的品質發展,第三階段開始進行專利佈局,B公司的核心技術(記憶體)與專利 佈局(哪些專利是有價值)要怎麼發揮最大的效益,為過去早期與現在最大的差異。

(此三階段從開始階段到目前主要將創意或概念寫下來,其他搜尋就交由B公司的 法務部門)。

受訪者從過去的經驗到目前專利主要引用是文獻的部份(大部分是研討會的,

利後續在擴大(申請下一個專利)不確定是否有繼續參考文獻,公司主要在申請專 利的部分專業分工劃分的很詳細。

從受訪者的經驗,提到當技術來源與功能性要取信於人時,你必須要言之有 物,因此就要引用足夠過去的文獻佐證,所以發展新的專利跟你原本的領域在引 用的非專利文獻量的多少在於你佐證的程度,技術上的創新程度與過去背景領域 (延伸性、改進型專利),在引用文獻上相對比較多,而創新、突破型專利相對引 用文獻比較少,但是不可能是第一個發明(或是有相似的),所以你還是必須要將 引用的文獻列出,但相對改進型的專利有很多技術習知的,可以不用寫出來,但 創新型專利可能比較會引用文獻比較多,因此認為可以分為理論(theoretical)成熟 與不成熟,如果理論不成熟的情況,而要引用時就是要讓其他人了解不是完全沒 有根據,引用是有類似的想法,我可以藉此提出不同的想法,而不是憑空捏造。

B公司目前所做的是學術性接近量產型這個過程當中,所表現行為與成熟的技術 的方法上是不太一樣。而專利引用先前專利次數及引用非專利文獻次數對於在申 請專利成功性方面則是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專利的獲准率中間有時間延遲 (time delay),通常要兩年之後才會獲准。

過去受訪者公司的總經理加入公司以前專利是少之又少,但後來總經理加入 之後,鼓勵的方式核准就有獎金,申請也有獎金,而縱使離開B公司也會是專利 的第一作者或是第二作者,假設你申請完之後離開公司,爾後獲准也會回逤將獎 金給原本的作者來照顧發明人。發明人背景多元性對於專利引用非專利文獻的多 寡也沒有太大的關係,如發明人龍翔瀾做相片化記憶體(IBM與B公司合作),目 前也在美國IBM,跟技術的新穎性有關,做這方面的成果都可專利,很少有前案 可循,目前跟大學合作的困境,假如我們出錢給老師做專案,合約中清楚的給公 司專利,但這個案子假設是國科會出錢,從政府觀點來看,專利要屬於國科會和 學校,但如果共有的話,學校有權可以授權給其他人,這樣B公司就無法可管,

智財會有漏洞,因此B公司與其他公司合作的話,就必須在合約上清楚的標明專 利屬於B公司所有。

第三節 個案訪談 C (一)個案背景

第三節 個案訪談 C (一)個案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