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倫理
以「人」作為質性研究對象,其言行舉止受到關注時,研究者就必須十分注重研究 倫理,以尊重與保護研究參與者,本研究之研究倫理如下:
一、研究者角色之省思
研究者本身所學習的領域即為心理諮商背景,兼具實習諮商師與研究者之角色時,
帶著一顆好奇的心想了解身為研究參與者以及當事人的感受與經驗,研究者兩種角色很 容易在過程中有所混淆,因此在訪談過程中,自我提醒當下所扮演的是研究者的角色,
而非諮商師角色,對於研究參與者是以一種想探究其經驗的好奇而發想,理解其問題的 好奇,而非試圖協助研究參與者之個人議題。研究者於研究過程中會不斷自我省思、閱 讀相關文獻,並與指導教授討論,以避免本身的主觀意見過度涉入或造成誤解。
二、研究資料的保密
在研究中僅呈現研究參與者針對研究內容之相關對話,關於研究參與者之各項資料 與資訊予以保密,以保護個人隱私,使研究參與者得以在研究過程中以更開放的心分享
56
其經驗。且有關研究參與者之錄音檔、逐字稿及相關資料必妥善保存,與研究團隊及協 同分析者確認保密義務,使本研究資料呈現中無法辨識研究參與者之個人身份。並且將 本研究之逐字稿、研究成果邀請研究參與者檢核,使其確認本研究的資料是研究參與者 願意公開與呈現的。
三、知後同意權
研究者邀請研究參與者進入訪談前,先向研究參與者說明本研究之研究動機、研究 目的、進行方式、結果運用,以及訪談過程中需要錄音,並將錄音檔謄錄成逐字稿資料 的用途,徵得受訪者同意,方可進行研究。且研究者會將逐字稿給予研究參與者核對,
其有權指正和刪除逐字稿中個人所陳述部份;最後,研究者將結果分析後,再邀請研究 參與者檢核與確認,徵得同意後,方能呈現資料分析結果。若研究過程中,研究參與者 對於研究有任何疑問,皆可隨時與研究者討論,研究者將抱著誠懇與尊重的態度向研究 參與者解釋,以表負責。
四、資料取用和所有權
關於研究參與者的權益已詳細載明於研究參與同意書中,尊重研究參與者於訪談中 的所有決定。且訪談錄音檔與逐字稿,除研究者、協同分析者、指導教授外,在未經研 究參與者本人同意前,絕不向其他人公開,或加以移轉。所有錄音資料在研究結束後,
研究者會依研究參與者意願銷毀或交由研究參與者保留。
五、重視研究參與者之感受,謹慎確認研究參與者之狀態
由於本研究之主題易勾起研究參與者過去經驗之負向情緒,因此在訪談過程中以及 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再三確認研究參與者之情緒狀態與想法,給予研究參與者支持及陪 伴,使其不會因為本研究之訪談過程而有二次傷害的感受。
57
六、資料分析與撰寫之客觀與嚴謹
撰寫研究結果時,研究者秉持客觀嚴謹的角度,不因某些意識形態或理由而扭曲事 實,謹慎與指導教授、研究團隊討論相關議題,以達研究成果之信效度。
七、尊重與感謝研究參與者的分享與協助
十分感謝研究參與者能不吝分享其經驗,尤其此研究主題所探究之內在經驗不易琢 磨,研究參與者能在過程中開放其經驗分享,實屬不易,因此研究者抱著感謝與尊重的 態度感謝研究參與者的分享與協助。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