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碳揭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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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碳揭露計畫
一、「碳揭露計畫」概述
「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於西元2000年創立,初期 由全球35個機構投資者發起,目前是由722個管理資產總額達87兆美元的投資機構與 60個採購組織,如百事可樂集團(Pepsi)、吉百利(Cadbury)、沃瑪特集團
(Walmart)等共同發起。總部設於倫敦,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組織。其設立宗旨乃 在於針對與氣候變遷相關的股東價值與商業營運之議題,來協助股東與企業間建立 長遠之關係。同時在目標上,則是要以優質資訊來支援與促進和投資機構與企業之 間的溝通交流,從而促進對氣候變遷的合理回應。為達成此一目標,「碳揭露計 畫」機構長期以來不斷為全球各大投資機構提供協調的行政服務,代表投資機構向 世界各地大型企業要求關於氣候變遷與碳排放的資訊,藉以評估氣候變遷所帶來的 商業風險和機會。透過多年發展與資料蒐集,目前已累積大量企業與氣候變遷的相 關資料,並擁有全世界與氣候變遷相關的最大資料庫。「碳揭露計畫」自2003年開 始,每年請各大企業填寫其設計之問卷,要求企業揭露有關因應氣候變遷之投資風 險與機會的策略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碳管理制度等資訊,並整理回收問卷、
進行資料分析、撰寫報告並公開發表調查結果,供投資人做為參考。2003年到2005 年只針對全球前500大企業發放問卷,2006年之後則以全球各地之大型企業為問卷發 放之對象。2009年邀請3500家企業填寫問卷,僅有1231間公司回覆,回覆率
35.17%,2010年邀請4700家企業填寫,有1505份問卷回收,回覆率為32.02%,美國 地區兩年之回覆家數各為296家與397家。這些問卷提供了企業有關減碳投資金額、
氣候變遷相關治理政策與行動等資訊,這些資訊也構成本研究最重要的數據。
「碳揭露計畫」促使企業開始衡量環境風險,策略性管理並控制、揭露、提 供可靠性的數據與資訊,幫助決策者確立方向並採取行動,此計畫不但試圖影響企 業行動以達到永續目標,也讓企業發現此為一新藍海,提供企業一個未來發展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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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在2010年「碳揭露計畫」宣佈正式啟動城市計畫碳資訊揭露,即「CDP城市專 案(CDP’s Cities Program)」,將為全球各大城市提供一套完整的系統來報告溫室 氣體排放資訊與氣候變化策略。並呼籲城市主動監測並向「碳揭露計畫」報告碳排 放量,以確保城市未來發展。
除此之外,碳揭露計畫在2007年10月發起「供應鏈領袖聯盟(Supply Chain Leadership Collaboration, SCLC)」,擴大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的揭露範圍,將溫室氣 體管理系統延伸至其供應鏈廠商,以蒐集私人公司及中小企業的氣候變化相關資 訊,目前已有60家企業參與SCLC。因此,「碳揭露計畫」資訊在採購領域中的應用 增加,如今採購員已經瞭解其供應鏈如何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因而開始要求供應 商在環境保護上的積極應對,防患未然。2009年「碳揭露計畫」啟動了「水揭露計 畫」,旨在通過持續提供高品質與水相關之商業資訊,幫助全球機構投資者更容易 理解,因水資源短缺及其他與水相關的問題所引起的風險與機會,並於2010年首度 發行水揭露計畫專案報告書,展示了水資源對企業帶來的影響和限制,並清楚的指 出水資源問題的重要性,而使企業重視水資源議題。
「碳揭露計畫」與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UN PRI)合作,以提高意識推動氣候資訊揭露。也與金融資 訊服務公司Markit合作,以建立基於碳揭露領袖企業指數的指數系列,並授權給交 易所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提供結構化金融產品。部份「碳揭露計 畫」的聯署機構(如CalSTRS)運用股東決議機制,鼓勵上市公司透過「碳揭露計 畫」揭露碳資訊,並實施氣候變化管理策略。隨著數據量和品質的顯著提升,資訊 得到越來越廣泛的使用,對商業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碳資訊也越來越多被整 合到主流的財務分析中,可透過蓬勃資訊獲取,為碳揭露聯署機構成員提供行業分 析。此計畫讓市場投資者、決策者和採購主管,清楚的瞭解企業在低碳經濟發展浪 潮中所處的位置,確保企業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能夠提供透明資訊,並維持或提高企 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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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揭露計畫」問卷
「碳揭露計畫」最初的問卷僅是一般性的問題,隨著後來逐漸提及歐盟排放 權交易制(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EU ETS)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CCX),至2006和2007年,問卷問題也包括《京都議定 書》中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行(JI),以及越來越多的細節、策略、
治理和管理面,還有測量及審計,問卷頁次也從2003年的1頁,到2009年的11頁,問 卷內容逐年增加的程度相當明顯。從2007年起,問卷改分為四大類:氣候變化風 險、機會和策略、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氣候變化治理。整體 而言,從問卷內容頁數增加及分類更加細緻,其顯示於實際排放量及測量方法及氣 候變遷治理等需投入更多精力,透過問卷不斷推陳出新,可逐步達成可比較之程 度。
「碳揭露計畫」迄今為止仍鼓勵各大企業依據世界資源研究院(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與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共同制定的「企業溫室效應氣體會計與報告標 準(修訂版)」的五大原則來進行碳排放資訊的揭露。以「碳揭露計畫」的運作目 的和目標而言,五大原則中的「相關性(Relevance)」原則特別重要,此處指的
「相關性」即「攸關性(Materiality)」,要求報導方在決定資訊揭露與否時,能以 該資訊是否含有企業利害關係人進行決策時所需的資料為判斷基準,如為利害關係 人所需的資料,即屬於相關資訊。例如企業在進行碳資訊揭露時,此揭露之資訊是 否為法人投資機構在評估投資對象的商業營運所涉及的氣候變遷風險之必要資訊,
是影響碳資訊揭露品質的首要因素,也是法人投資機構衡量報導方碳管理與碳策略 成熟度的基本門檻。
三、碳揭露計畫之評分機制
「碳揭露計畫」以量化方式對參與碳揭露的企業做出比較及排名,評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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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揭露程度,而有碳揭露分數(Carbon Disclosure Score)。是100分標準化制,主要 針對公司揭露的品質與完整度進行評估,考慮因素包含:深入思考公司與氣候變化
2010年新增加碳績效分數(Carbon Performance Score),做為碳揭露分數的補 充,並對企業目前正進行的氣候變遷行動給予認可。碳揭露分數高於50分的企業才 有資格得到碳績效分數,碳揭露分數低於50分的企業並不是績效差,而是無法給予 充分資訊以供評估。碳績效評分能夠更廣泛瞭解公司在氣候變遷行動中的績效,有 助對企業整體績效更為瞭解。企業若在揭露品質上得到高分,就可以進入碳揭露領 導指數(Carbon Disclosure Leadership Index, CDLI);若在績效品質上得到高分,可 進入碳績效領導指數(Carbon Performance Leadership Index, CPLI),想成為碳績效 領袖需具備如表2-4-2中所列之條件:
表 2-4-2 2010 年成為碳績效領袖之條件 策略 1.將氣候變化風險與機會整合至公司策略之中。
2.建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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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n Disclosure Score)
HSBC Holdings Wal-Mart Stores Chevron
Spectra Energy Cisco Systems PG&E
Public Service Enterprise Group Carnival
Bank of Montreal Bo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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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e Post BASFBayer
Samsung Electronics Lafarge
News Corporation Philips Electronics National Australia Bank
Praxair
Reckitt Benckiser 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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