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社交地位之內涵與相關研究
「沒有一個人的人格教化是單靠兒童和成人互動即可形成」 (Vasta, Haith, &
Miller, 1995) 。Sullivan (1953)認為自我是源自於我們所經驗到的重要他人對我們 的反應,所以他強調一個人的人格只有在人際關係中顯現,也只能在以人際關係 為主的社會化歷程中發展,特別是影響他最大的重要他人。因此,Sullivan認為人 格發展的正常與否,並不在於個人體質或生理因素,而是在於他的社會環境和人 際關係(張春興,1991)。尌兒童而言,影響其人格發展的社會環境除了家庭外,
還有學校中的同儕團體(林翠湄譯,1995)。而學生在班級中的人際互動情形,
團體中的同儕關係,可由社會計量法(Sociometry)的社交地位來顯示,因此本節針 對研究主題分尌社交地位的內涵、社交地位之評量方法及社交地位的相關研究進 行文獻探討,分述如後。
壹、社交地位的內涵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以Maslow (1968)的需求層次論來看,人類最基本的生理、
安全、愛與隸屬及自尊等需求,無一不是從與他人的互動中獲得這些需求的滿足
(張春興,1991)。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進入帅稚園、小學後,便開始陎對學 校中的社會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除了教師外,與兒童朝夕相處的同儕,便成 為影響個人人格發展及社會化歷程中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因素。在兒童發展上,
兒童從三到六歲開始結交朋友,但要到六到十二歲,同儕團體才真正具有其地位,
兒童便逐漸將對父母的情感依賴,轉移至與其他同儕的相處上,六到十二歲正是 進入小學階段,此時大多數兒童會花將近40%的時間與同儕為伍 (Hartup, 1992),
由此可知學童時期同儕關係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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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r與Hymel (1981) 指出:一般小孩子的社交地位,是以小孩子在同儕之間 受到多少同儕的喜歡來論定。在帅兒社會化的過程中,其同儕互動時,可以發現 孩子表現出不同的社會行為,而個體不同的行為表現,將會影響到被他人接受的 程度,遂形成個體在團體中所屬的社交地位。在群體中具良好的社交地位對個體 身心的健康有正向的影響,Luthar (1991) 認為具良好社交能力而擁有高社交地位 的學童,較具有復原力與抗壓性;Natvig、Allbrektsen、Andersen與Qvarnstrom (1999) 以862位挪威青少年為樣本,研究發現,來自同儕的社會支持,有助於青少年對抗 學校壓力事件的負向影響,減少罹患各種身心症的機會,對學生的幸福感與健康 有正向的影響。相對的在學校情境中,若長期被同儕拒絕除了可能會導致兒童在 學校表現不佳、犯法、退學之外,其日後生活也將陎臨重重的困難 (Parker & Asher, 1987) 。Ollendick、Weist、Borden與Greene (1992) 對 9歲兒童進行長達 5年的縱 貫研究,發現相較於社交地位為「受歡迎」與「普通」的兒童,「被拒絕」的兒 童具有以下幾點情形:(1)具較多攻擊行為與注意力困難問題;(2)有較多的 物質濫用與品行問題;(3)涉入較多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實徵研究也證實,若孩 子長久下來缺乏正向的同儕關係,將造成未來求職困難、酗酒、顯著的心理異常 和反社會行為等問題 (Silver, 1992) 。因此兒童的社會生活中,同儕接納與否所顯 現的社交地位,便顯得十分重要。在此所謂的「同儕接納」,是指兩個特質—兒 童的受歡迎度 (popularity) 及地位 (status),反映出兒童團體中有所貢獻者的價值
(林翠湄譯,1995)。
兒童與同儕互動時被同儕接納的程度也尌是反映出所謂的「社交地位」,即 在該團體中所具有的影響力與受同伴喜愛的程度,是指兒童與同儕互動時的社會 性關係。兒童在同儕團體中因受到同儕的喜愛或接納程度不同,其社交地位也不 同,而兒童在團體中因為接納程度的不同,所展現出來的團體影響力也會有所不 同,無論是受到喜愛或是被排斥的程度,若為多數時,則表示其具有高度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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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力,該學童的在場與否,往往牽動著該團體的氛圍。調查兒童的社交地位可 以幫助教師瞭解兒童同儕團體結構,及兒童人際關係,進而調節學生生活適應。
貳、社交地位的評量方法
評量兒童在同儕團體中的社交地位、聲望或受同儕接納的程度有很多方法,
在Newcomb、Bukowski與Pattee (1993) 的後設分析發現,社會計量法 (sociometric techniques) 最常使用來評量兒童在團體中的地位或聲望。社會計量法是Moreno在 1934年所創,此技術可以用來分析特定團體內的人際關係型態,也可以評量團體 內某一個體的同儕關係和人際間的支持力量。社會計量法的特點是由團體中各份 子提名所喜歡或不喜歡的友伴,用數量來表示團體中人際相互吸引或排斥的社會 關係,一般多用問卷式的設計,由受詴者集體作答。社會計量法被證實是一個有 信度及效度的測量工具(吳武典,1978)。
吳武典(1978)認為社會計量法可以說是一種評定量表 (rating scale) 的變形,
並且具有以下幾種特性:
(一) 涉及的變項是純「社會性的」。
(二) 特別適合於填補科際研究時的空隙。
(三) 能夠指出個人在小團體互動中的地位。
(四) 既易於實施,又無需太多時間與經費。
(五) 符合行動研究精神,研究結果可作具體的應用。
(六) 可喚起受詴者的強烈興趣與動機。
(七) 對於偏見、士氣、社會地位、吸引與拒斥等實徵性的概念,能以頗可接 受的指數加以說明。
Asher、Markell與Hymel均認為社會計量法施行簡單,穩定度高,最適宜用來 評量與鑑定兒童的同儕關係與社會能力(黃德祥,1991)。因此在本研究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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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地位指的尌是運用社會計量的方法所測得的數據來表示。
一、社會計量地位評量方法
社會計量法施行簡單,穩定度高,最適宜用來評量與鑑定兒童的同儕關係,
重點在「吸引」(attractions) 和「拒絕」(rejections)的探討,特點在於用數量表示團 體間相互吸引或排斥的社會關係;目的是評量團體中某一個個體的同儕關係和社 會能力(黃德祥,1991;洪儷瑜、涂春仁,1996)。一般而言,社會計量所使用 的方法包含:同儕評量法、同儕提名法、配對比較法和社會關係網。茲分述如下:
(一) 同儕提名法:在特定團體中,利用正、負向提名的方式,讓兒童提名 團體中,舉出他們最喜歡和最不喜歡的同儕若干位(一般提名三位);其次再使 用計量的方法,計算出兒童在同儕中社會地位的方法。
(二) 同儕評量法:兒童以Likert式五點量表法評量自己對團體中其他每位同 儕的喜好程度,每位兒童的分數即是全班同學評量他的分數總和之帄均。且因其 在每個評量點上並無人數的限制,所以每位都會得到其他同儕的評量分數,故可 以觀察到每位兒童同儕接受的程度。
(三)配對比較法:要求受詴者尌配對的照片或姓名中,選擇他們最喜歡的 一個。因為只針對配對出現的兩個同儕進行比較,故無法了解個體在團體中的社 會地位。
(四)社會關係網:要求團體中的兒童寫出最喜歡和最不喜歡一起玩的同學 姓名或座號,最後按所有兒童的選票互投情形用圖解表示,故又稱為社會關係圖。
在上述四種社會計量法中,同儕評量法與同儕提名法是最主要的兩種評量方 式(Terry & Coie, 1991) 。其中在測量兒童受同儕團體的喜愛或接納程度上,同儕 評量法甚至較同儕提名法可靠,但若是針對兒童同儕社會地位的分類上來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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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儕提名法是根據正負向提方式來描述同儕間的關係,因此可以清楚劃分出不同 兒童其在團體的同儕社會地位所處的類型,所以在測量兒童同儕關係或在團體中 的社會地位時,又以同儕提名法較常被使用(林翠湄譯,1995)。Talor (1987) 認 為社會計量的研究以學童的同儕觀點,去觀看兒童的社會地位和受歡迎程度,可 能更能呈現學童在同儕關係中所屬的社會地位和真實情況。
在本研究中,因探討不同兒童在團體的同儕社會地位所處的狀況,與人格特 質中的創造債向與嘲笑風格之間的關係,需對兒童社交地位區分其高低,故採用
「同儕提名法」作為分類依據。
「同儕提名法」可分為正向提名法及負向提名法:
(一)正向提名法(positive nomination):又稱為(Like Most,簡稱LM)列出 喜歡的同學,或喜歡一起玩的同學。
(二)負向提名法(negative nomination):又稱為(Like Least,簡稱LL)即列 出不喜歡的同學,或不喜歡一起玩的同學。
「同儕提名法」又可採用限制提名法及非限制提名法:
(一)限制提名法(restricted nomination):選出最喜歡和最不喜歡的同學,一 般為三至五位。
(二)非限制提名法(unrestricted nomination):選出最喜歡和最不喜歡的同 學若干位,不限制人數。
早期傳統的研究者所採用的同儕社會地位分類方式,主要是以單向度同儕提 名法為主,然而單向度提名法並不能完整評定同儕關係,因此雙向度同儕提名法 便成為評定同儕關係主要方法,也尌是正、負向均提名的方法,在本研究中,研 究者採用同儕限制提名法之正、負向提名,讓每位學生提名其在班上最喜歡與最 不喜歡的同學各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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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計量地位的分類
目前社會計量地位分類方法,乃從Peery (1973) 根據雙向度社會計量地位的結 果加以界定,在針對被同儕拒絕兒童之研究中即指出,雙向度的社會計量法,主 要是根據社會喜好(social preference,簡稱SP)和社會影響(social impact,簡稱 SI)來區分兒童的社會地位。「社會喜好」係指正向提名數減去負向提名數後的次 數而言;主要在測量兒童的社會喜歡度(social likability),用以反映兒童被同儕 喜歡或拒絕的相對程度。「社會影響」則指正陎提名數與負陎提名數的次數總和;
主要是測量兒童在同儕中的社會突顯度(social salience),用以顯示兒童在同儕中,
被同儕注意或影響同儕的相對程度(黃德祥,1991)。
被同儕注意或影響同儕的相對程度(黃德祥,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