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區健康營造的意義
「社區健康營造」這個名詞,在行政院衛生署推動「社區健康營 造三年計畫」至今,廣泛的被討論與運用,但是卻很少被定義清楚,
缺乏用文字及概念架構來說明它( Walter.C.,1999),以下本研究試著 綜合幾位學者提出「社區健康營造」相關名詞的定義。
一 、 社 區
WHO(1974)提出社區是指一固定地理區域範圍內的社會團體,
其成員有共同利益,彼此互相認識往來,行使社會功能,創造社會規 範,形成特有的價值體系和福利,每個成員均由家庭、近鄰、社區而 融入更大的社區。季瑋珠(民 82)認為社區是指一群人因為有共同 的利益、共同的問題及共同的需要,於是產生一種共同的意識,為了 達到其共同目標,這群人必須組織起來,互相合作採取集體行動,以 求共同發展。十九世紀德國社會學家 Tonnies 主張社區是指具有根 源、道德一致、親密及友誼的聯結,成員對團體認同,以生存、生活 和生涯發展為目標,以友誼、互助和感情為特性,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組織(Tonnies, F.,1887; Loomis,C. P., 1957)。
綜合以上,社區是指居住在同一地區的人,因為具有共同需求,
發展出共同目標,大家群力完成,最後培養出社區共識。
二 、 社 區 健 康
「社區健康」是在多層次中不斷進行的過程,視個人與社區為一 整體,使所有的次系統均以健康為主要的價值觀,使社區朝向健康的 方向永續經營(葉金川,民 89)。Hancock 和 Duhl 將「健康城市」
作一定義為持續地創造並增進城市之物理及社會環境,同時強化其社 區資源,使人們能夠相互支持,實行其所有的生活功能,並達到最大 的潛能(Hancock et al.,1986)。Norris 和 Pittman 認為健康的社區應包括 社區價值觀的分享、居民生活品質的改善、各種公民的參與及平等的 社區所有權(Norris et al.,2000)。「社區健康」所指的不單是整個社 區的健康狀況,也包含由個人、政府機構或民間組織所致力推行的各 種措施和活動,而這些行動最終目標是為了促進、保護及維持該社區 民眾的身體、心理及社會三方面的完全健康(管敏秀,民 91)。
三 、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社區健康營造」的定義是指透過社區民眾的主動參與,結合社 區中不同專業之力量,實踐健康的生活,來共同營造健康的社區,以 達到全民健康的目標(行政院衛生署,民 88)。文建會對「社區健康營 造」所下的定義是藉由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地方事務,凝聚社區共識,
經由社區的自主能力,配合「社區健康營造」理念的推動,社區民眾 的自主與參與使生活空間獲得美化或生活品質得以提升,全面性及整 體性來規劃參與「社區健康營造」的過程(陳其南,民 84)。
劉潔心(民 88)認為「社區健康營造」是運用社區營造(Community building)的理念,將社區人的健康狀態(Health status),朝向健康 促進(Health promotion)的目標邁進,使社區逐漸變成健康城市
(Health city)的理想世界。Flynn(1996)則提出「社區健康營造」
的概念主要在強調社區之充能,開發、結合社區資源,如政治、經濟 等來提升社區之健康,一個健康社區其社區成員有能力開發社區資 源,相互支持提升環境品質。Green(1979)也提出「社區健康營造」
綜合了健康教育、組織、政治、經濟、法律和環境等多項因素之設計,
以增加民眾對健康的控制,發揮最大的健康效能,達到提升健康品質 之目的。
綜合以上,社區健康營造是結合政府、專家及民眾的力量,找出 符合社區需求之議題,以由下而上的方式,使社區議題獲得解決,促 進社區民眾健康提升。而本研究所欲衡量的「社區健康營造」,是指 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 88 年推動「社區健康營造三年計畫」至今,民 眾參與「社區健康營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