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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群媒體

一、 社群媒體定義

社群媒體的起源與網際網路的出現息息相關,社群媒體是以先進 的運算技術(Web 2.0)為基礎下,一群網路使用者可以跨越地理、時間 的限制與其他使用者互動,創造並分享其原創內容。(吳國豪,1999;

Haenlein , Kaplan , 2010)。

浩騰媒體(2009)認為社群媒體有別於傳統媒體都是一對多(one to many)的型態,轉變成多對多(many to many)的社群對話,一般消費者 從原本只是被動接收訊息的角色,也漸漸成為內容產出者。Blackshaw 與 Nazzaro (2004)定義社群媒體是一個消費者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教 育其他使用者他的產品、品牌與服務、個性以及討論各式議題的一種 網路資源。Safko 與 Brake (2009)定義社群媒體為人們在網絡上形成 聚集,分享文字、圖片、 影片等內容的對話性媒介來交流的行為。

Boyd 與 Ellison (2007)則定義社群網站為: 使用者使用網路來連結 服務,服務的內容為社群網站使用者能建構個人公眾形象,同時,也 可以藉此觀看其他使用者的活動,或整合鏈結其他有關聯之使用者,

並在網絡上延展關係。

本研究對於社群媒體的定義為:「一個網路使用者可以不受時空 限制下,自由分享文字、影音、圖片等資訊的平台與空間。」

二、 社群媒體之重要性

由於社群媒體的問世,人與人之間更容易形成社交網絡,社交網 絡是由一群又一群的人們所建立起的(Iacobucci and Hopkins, 1992),

然而,社群媒體改變了人們溝通的方式,也改變了消費者與品牌行銷 人員之間的溝通模式,社群媒體提供行銷人員一個直接交流的網路空 間,在這網路空間,行銷人員可以打造專屬於品牌的社群

(Community) ,只要對於該品牌有興趣的社群媒體使用者,都可以加 入品牌社群,行銷人員不只可以輕易掌握對於品牌有興趣的消費者的 人口統計資訊,也可以藉此空間強化與這些消費者的關係

(Hennig-Thurau et al., 2010; Kozinets , 2002 ; Scarpi, 2010)。

事實上,社群媒體不只是改變品牌行銷人員與消費者的互動模式,

也影響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方式,例如消費者在蒐集資訊、做 購買決策等行為,都會受社群媒體上其他使用者所影響(Flynn,

Goldsmith, and Eastman, 1996),

三、 常見的社群媒體

社群媒體的形式有許多種,根據 Kotler 與 Keller(2012)的分類,

主要可以分成三類:

1. 網路社群與論壇:未必是商業用途,一般人們也可以基於共同興 趣、嗜好組成網路社群。如果是廠商成立的網路社群,廠商往往 會透過貼文(posting)、即時訊息與討論的方式與使用者或是消費者 溝通。根據資策會情報研究所於 2011 年所做的調查顯示,台灣網 友的網路娛樂行為顯示,網友較常使用的網路娛樂活動排序為「網 路影音(60.1%)、網路遊戲(58.1%)、社交網站(51.8%)、部落格(39.6%) 及線上論壇/討論區(39.3%)」。資策會(2011)研究更進一步分析網友 使用網路社群的活動,發現 83.8%的網友曾經進行網路社群活動,

吸引網友使用的原因為「同好交流、與朋友聯絡感情」(69.3%)、「獲 得有興趣的資訊」(57.5%)與「喜歡分享想法或生活」(36.3%)。

2. 部落格:通常是日誌或是日記的形式撰文。觀察台灣近幾年實際 現象,除了個人分享的部落格之外,也開始有以撰寫部落格文章 為職業的部落客出現,專門替品牌商撰寫產品試用文,可見部落 格也成為口碑行銷重要的溝通管道。當然,品牌廠商也會成立自 己的部落格,消費者可以透過品牌商的部落格了解最新產品或是 其他品牌資訊;當消費者對於企業有所不滿,也可能會在企業之 部落格上攻擊與謾罵。

3. 社交網路:社交網路不論是消費者市場或是企業市場都越來越重 要(Van Den Bulte and Wults , 2007),不同的社交網路有不同的主題,

例如:一般人最常使用的社交平台 Facebook,據資策會情報研究 所 2011 年的資料顯示,全台七成的民眾,幾乎每天都會使用 Facebook,也因此行銷人員可以藉由 Facebook 彙整的數據分析消 費者的行為模式(Adamson, 2009)。據蘋果日報於 2013 年的報導,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楊立偉說,Facebook 的流通速 度比起網路討論區、部落格更快,一般部落客可能一周發布 3 至 4 篇文章,但是 Facebook 使用者,可能一天就發布 3 至 4 篇狀態。

逢甲大學通識中心主任翟本瑞也認為 Facebook 是「以我為中心」

擴散的人際關係,會是人際溝通全新介面。

除了 Facebook 之外,提供工作媒介的平台 Linkedin、影音分 享平台 Youtube 等等,都屬於社交網路的範疇。社交網路的誕生,

行銷人員必須掌握消費者使用社交網路的趨勢,以及不斷學習如 何有效地界定其閱聽大眾,以更有效的方式與他們溝通。

第二節 內容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