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再次成市:搬入新建國市場的生存術
第二節 神明的生存術:重新定著的廟宇──福德祠、聖母宮
(一)共同信仰作為攤商參與公共事務的方式
廟宇和市場的關係一向是密切的。在人車來往的街道、寺廟前空地,通常 會由小販組成市集,因此廟埕往往是市場的發源地40。不僅如此,台灣的傳統 市場裡通常都供奉了特定神祇,為生意人共同祭拜的守護神。建國市場也不例 外,裡頭有大大小小的信仰,空間較寬敞的店舖大都安座了神明廳,或是將神 明請回家侍奉,而最多人參拜的福德正神(土地公)與天上聖母(媽祖),可以 說是市場攤商最主要的共同信仰。當市場遇上搬遷這等龐大轉變,攤商們除了 擔憂各自的攤位,也同樣關注與市場密切相關的神明能否也順利安座。
40 鍾順利(2006, pp.16)中引用日治時期「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1911, pp.177-178)」的資 料,指出清領時期的市場形式主要有露天的市集、沿街店鋪,以及專門買賣牛隻的牛墟,通常 聚集在人車來往的街道、寺廟前空地。
根據台灣民俗文物辭典的解釋,土地公是與一般百姓最為親近的神祇,只
41 取自台灣民俗文物辭典,http://dict.th.gov.tw/term/view/1249 以及 http://dict.th.gov.tw/term/view/1470
42 取自台灣民俗文物辭典,http://dict.th.gov.tw/term/view/1192
43 第十五屆建國市場本部(不含原臨時市場自治會)的自治會幹部有會長、副會長兩名、監察 組長、監察副組長、總務組長、總務副組長、財務組長、財務副組長、會務組長、會務副組 長、協調組長、協調副組長、會務人員。其中為女性的是會務副組長、協調副組長、會務人
說是以女性義工為主的代表組織。彩旗隊由十數位執掌彩旗的舉旗手組成,每 逢聖母宮進香、媽祖生日、迎接樂成宮媽祖三進三退之際,都會有彩旗隊進行 列隊儀式以及扶鑾(見圖 4-13)。這群彩旗隊的義工不只擔任舉旗手,在節慶後 以聖母宮名義開辦的流水席,也會見到這群女性義工忙著與外燴人員一起擺 桌、盛菜。聖母宮平日的鮮花水果也多由她們打點。特別的是,聖母宮的彩旗 隊在近幾年也會支援福德祠外出進香的儀式。
彩旗隊當中許多義工都是退休攤商,一到節慶活動便會回來市場幫忙。而 事實上市場中「退而不休」的年長攤商相當普遍,有的退休攤商已結束原來的 主業,偶爾回到攤位上幫下一代的忙,少數人轉行經營副業,例如剝撿豆芽 菜。然而這些退而不休的活動仍然是比較單一、零散的,也較無集體性。
比起以上,擔任廟宇義工則是退而不休的攤商可以「共同」參與在同一件 事裡的活動。這些人在退休之前便已是義工,在退休後持續著義工身分。對她 們來說這是在「幫神明做事」,能出一份力是盡心意、回饋的表現。不僅在「人 神關係」上獲得延續,從攤商身份退休後,回去幫忙廟宇事務更是一種「人人 關係」的凝聚。彩旗隊雖然不是廟宇的正式編組,卻發揮了相當的號召力,使 得即使從市場攤商此一身份退出的人,還是能藉由持續投入廟宇事務,維繫著 與建國市場的連結。
有趣的是,廟宇不僅是人與神對話的空間,也助於人與人之間相聚的實質 空間(見圖 4-14)。由於在舊市場二樓可使用的空間較大,聖母宮的廟公(管理 員)將辦公室擴張成了一個攤商小聚會的地點。廟公來值班的時間與攤商工作 時間大致重疊,因此常見攤商來來去去的於此泡茶、聊天,形成了歇業的市場 二樓中一塊熱絡的社交據點。而這樣的空間在新市場重建的聖母宮獲得延續,
常見攤商在休息時間前來小憩,偶爾也見市場老顧客來此歇腿。
圖 4-13:建國市場聖母宮迎接樂成宮媽祖儀式;慶典後的流水席,廟方人員、攤商、消費者、
值勤警察等都可以共襄盛舉。(攝於 2016/4/29)
圖 4-14:左為舊市場二樓聖母宮旁的管委會辦公室(攝於 2016/6/4)。右為新市場聖母宮外的 聚會空間(攝於 2017/12/22)。
(二)搬遷對廟宇的意義──空間上重新定著的契機
廟宇是神明尊象的安座之地,也是人們敬神祭祀之處,因此需要一塊固定 且適合的空間。在舊市場時期,由於市場中並沒有特地為廟宇所預留的空間,
聖母宮和福德祠所在的空間名義上都是「攤位」,實質使用上才是廟宇。
無獨有偶的,兩座廟宇都是由一小群攤商先奉請神明,輪流由爐主置於家 中敬拜,爾後才於建國市場覓得一塊地興建廟宇。在市場啟用的當年(1972 年),數位攤商便發心奉請土地公,直至 1996 年才正式成立地一屆管理委員 會,歷經了七屆主委後,才在 2005 年於蔬菜區取得一格無人承租的攤位,進行 入火安座,此後便在這一坪多的攤格,形成了一座迷你卻齊全的土地公廟,左
鄰右舍便是攤商做生意的攤舖(見圖 4-15)。建國市場媽祖則是從旱溪樂成宮媽 祖分香而來,委員會成立於 1992 年,開始每年農曆三月二十三替媽祖生日舉行 慶典,爾後 1998 年才在建國市場二樓租用轉角攤位做為聖母宮(見圖 4-16),
與福德祠比起來,聖母宮所使用的空間大上許多。
圖 4-15:土地公廟的左鄰右舍便是攤商做生意的攤舖。(攝於 2016/2/5)
圖 4-16:位於二樓聖母宮,平常都有義工幫忙打點。(攝於 2016/2/5 夜間)
面臨市場搬遷此等大事,宮廟委員及攤商們皆認為廟宇必須一同納入搬遷 考量,專屬市場的神明也應與市場同進退。自 2012 年起由市場二樓攤商率先發 起的陳情當中,廟宇事務被列為與停車場地下化、新市場建蔽率以及三四樓出 租住宅等事宜同等重要,可見神明在攤商心中的地位。該次陳情中首次出現
「宗教信仰中心」的建言:「鑒於市場內廟宇分布,而傳統宗教信仰又為安定人 民心靈寄託之所必須。是以建請納入公廟模式之整合,成立『宗教信仰中心』
納入市政府相關單位之管理及輔導。(自治會,2012/5/21)」
然而在新市場的種種設計爭議中,廟宇始終不是市政府關注的核心,也未 為人行道,使用分區不得設置廟宇。(台中市經發局,2016/4/30)」文中所指的 位置,位於市場北側相鄰的樂業路人行道的大榕樹下,空間條件好、又有樂業
辦法透過有力人士和市政府溝通。第五、六號大門外亦有一塊原本預定作為資 源回收區的空地,雖然方位不夠正確,但聖母宮廟方相信媽祖無形的保佑會勝 過有形的空間限制,因此選定了現址。聖母宮主委表示:「有這個地方我們就盡 量配合,地也不好找,有這個地方就很高興了,聖母娘娘發威才找到這個地。
(受訪者 HG,2017/12/22)」除此之外,這塊地緊鄰原本規劃的十格停車格卸 貨區,還可以作為聖母宮辦活動時的腹地。 的附屬設施。(受訪者 Z,2017/10/13)」雖然土地權屬上,聖母宮和福德祠廟方 連承租人的名義都沒有,等於未被市政府完全承認其使用權,但兩座廟宇的入
圖 4-17:左為福德祠尚未入火安座前的樣子,在約莫三公尺高、五公尺深的類似大型壁龕的空 間內,興建了一座小巧精緻的土地公廟(攝於 2016/12/29)。右為聖母宮使用將近一年後的樣 子,擴增的棚架搭至人行道使得可使用的空間大得許多(攝於 2017/12/22)。
圖 4-18:建國市場福德祠入火安座,市長林佳龍參與剪綵儀式。取自大台中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mP14WtXxS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