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前述之租稅歸宿分析將稅賦區分為 14 種不同稅目,本模型沿用相同定義,
並參考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產業關聯表之資料架構,將之歸納對應至四大類別:間接 稅、直接稅、其他成本、移轉性收支。據此將上述的租稅課徵數據資料整合於本模型的 資料庫當中,以便進行租稅分析,並觀察租稅政策對於整體經濟與產業結構之影響,以 及對所得分配的效果。其整合分析架構整理如圖 4-5。14 種不同稅目的類別歸屬如表 4-1。
圖 4-5:整合分析架構 中間投入(M)
能源投入(E)
最終需求(F)
資本投入(K) 勞動投入(L)
勞動所得 資本所得
地租 政府間接稅稅收
其他稅捐收入 移轉性收入 政府直接稅稅收
產品消費支出 公、私部門投資支出
企業直接稅支出 家戶直接稅支出
移轉性支出 產業關聯資料庫
所得收支資料庫
收入面連結 支出面連結
間接稅 其他成本
直接稅 移轉性收支
經由市場面導入
經由所得面導入
表 4-1:稅目類別歸屬 型,處理各年度各部門的經濟流量關係(economic inflows and outflows among sectors),
並未考量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交易與移轉,因此我們把財產稅以及與財產移轉相關的稅 負納入「移轉性支出」,表達出該類別的稅負係財產擁有者與政府間的移轉關係,對現
有的生產與消費體系沒有直接的影響效果。亦即本模型目前尚無法捕捉因財產課稅制度 的變遷,所產生對特定產品(如汽機車)購買意願的影響,或因對不動產課稅制度改變,
對營建業景氣的影響。
將上述各項稅目資料依據所屬類別,配置到不同產品與各所得階層後,將擴充後的 資料庫重新調整達成均衡後,即可進行可計算一般均衡的稅負分析。
第伍章 有效稅率及所得重分配效果之實證結果
本章共分為三節,首先是根據第三章 PO-AJL 模型設定的我國租稅轉嫁歸宿假設 下,估計各個樣本家庭之租稅負擔率(對各個別稅目攤計稅負與調整後家庭所得之比)。
第二節是第四章所建立的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的實證結果。模型中假設整個經濟體 系由五個代表性家戶來說明家計單位的經濟行為,因此主要以所得分配吉尼係數的變動 來衡量租稅的重分配效果。
第三節是比較第一節 PO-AJL 分析與第二節 CGE 模型兩種工具所得到重分配效果 的異同。由於兩種不同工具所使用的資料庫不同,研究時期有差別,PO-AJL 跨越 2001-2011 十一年度,而 CGE 則因資料限制,以最近發布的 2006 年投入產出表為基礎,
只針對一年的情形進行估計。再加上家庭所得的定義也不盡相同,因此,比較兩種方法 的實證結果時,並不強調重分配效果大小的絕對值相近,但要求重分配結果的方向須一 致。如果某一稅目或稅類在兩種方法下分別得到有利於所得平等化和不利於所得平等化 的不同結論,研究人員將重新檢視此一項目或租稅種類的轉嫁和歸宿假設,再重新計算 PO-AJL 的有效稅率和重分配效果,並檢視假設調整後,兩種方法能否得到收斂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