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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共同原生祖先的性徵。159 也因此,德國除了頒佈《紐倫堡種族法》禁止亞利 安人行族外婚之外,尚以生命之泉計劃來維持純血亞利安人的性徵。誠然,亞利 安人有著高大、白膚、金髮碧眼等生物特徵,但若論到體格健壯則非尼格羅人莫 屬。若國社黨人直心想培養體能上特別健壯的超人,為何不以黑人為本,或至少 引進黑人的血統呢?又,希姆萊創立的「祖源研究院」(Ahnenerbe,全名為:先 祖遺跡教學研究組織,Forschungs und Lehrgemeinschaft des Ahnenerbe)在 1938 年 5 月間曾派謝佛(Schäffer)等人前往西藏,160

由此觀之,德國種族計劃並非如其宣稱的,是以體能改良的「超人」為目標,

而僅僅是在於亞利安人種的血統淨化而已。因此,它依然只是種族清洗的一種,

最多和古斯巴達的人工挑選類似,絕非達爾文式的種族改良。

探究亞利安人源流地的氣候、

地理等自然條件,社會階級組織和「純種亞利安人」的性徵。謝佛為當地居民製 作全比例人頭模型,做為亞利安人源流研究之用。若西藏人是亞利安人,為何性 徵類似的中國人不是亞利安人?

4.3 種族滅絕的原因

一國政府對自己的人民下毒手,數以十萬、百萬,甚至千萬計,在歷史上不 是偶發事件了。雖然同樣是人,但是當政府大開殺戒時,往往是有選擇性地先將 人民劃分成不同的種類,而後再加以殺害。這種區別──也就是先將人民做一種 劃分──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例如,用所得或是生產方式劃分者稱為階級;用人 的生理特徵和傳統文化劃分者稱為種族或民族;用政治觀劃分者稱為意識型態等 等……雖然美國南部諸州曾經宣稱這種隔離本身是「隔離,但是平等」(separate, but equal);但當國家面臨選擇時,往往就以此種劃分為基準,對其中某一種人 進行迫害甚至於滅絕。用隨機的方式似乎較少見於人類歷史中。當政府要痛下毒 手時,並不是抽籤決定,而是先選擇某一種人,進而宣稱「那些人的罪行」,然 後才加以滅絕。理由各有不同,或許是「階級鬥爭」(如中共)、「叛國」(如蘇聯 和白色恐怖)、「文化」(赤棉)、「種族」(達福等非洲國家)……但結果卻是相同 的:將人民劃分為不同類別之後,將其中一類或某些類別加以滅絕。

理由不同但是產生了相同的行為,與其說是「萬法歸宗」,不如說它們其實 具有相同的原因,所以導致相同的答案。至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屠殺,有許多

159 同前註:頁 34~35

160 謝佛本人在 1935 年間曾來華擔任德國駐中華民國「軍事」顧問。然而,他本人雖是親衛隊成 員,卻是一名動物學家。由於他在中國關係良好,希姆萊批准了他「經長江上溯西藏」的計畫。

然而,1938 年間,上海、南京皆淪陷,重慶國民政府雖然願意讓他經過四川,日本政府卻不願 意讓他以長江為水路。謝佛不得已,只有改經英屬印度北上。後來他在拉薩、日喀則都停留了相 當時間進行研究,並向達賴、班禪上國書。次年,西藏政府還邀請希特勒赴藏共慶新年。詳見:

Pringle, The Master Plan: Himmler’s Scholars and the Holocaust, (NY, Harper Perennial, 2006)及 Konrad von Rauch, Die Erste Deutsche SS-Tibet-Expedition, (Der Biologe, August 1939) p. 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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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的學者各自提出了他們的看法。安妮.勒維琳.巴斯托(Anne Llewellyn Barstow)認為,當社群面臨危機時──例如,發生冰雹襲擊或是受到瘟疫襲擊──

社群的領導人為了安撫民心,必須尋找一個代罪羔羊。如此就能夠逃開基督式的 命運,不用「犧牲自我」來解決問題。(Barstow, 1999)像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 亦有不少,例如古阿茲提克人大規模地殺俘獻心,獻祭者數以萬計,便是一個公 開的儀式;歐洲諸國中世紀黑死病蔓延的同時,也發生了女巫審判;1976 至 1982 年間的阿根廷軍政府也公開打一場「聖戰」,約一萬兩千名學生及工人受害。然 而,屠殺做為「獻祭儀式」,必須滿足四個條件:第一、被犧牲者必須是邊緣團 體;第二、儀式有公開的活動讓大眾參與;第三、儀式之後會有儀式性的慶典活 動;第四、儀式性的殺戮之後能帶給社群安寧。161 就德國而言,當時的猶太人、

吉普賽人、同性戀者及先天殘疾者的確是邊緣團體,但是集中營的存在本身是一 件秘密,自然和「儀式慶典」毫無干係;一般德國民眾沒有參與或甚至知悉殺人 的行為、更不會有什麼慶典了。就算把凡爾賽和約及經濟危機全部怪罪在「猶太 資本家」的頭上,真正在 1934 年帶給德國人民安寧的是生產回復、失業率下降,

而不是殺人。至於在蘇聯,1932 年的烏克蘭大飢荒也是秘而不宣的。當時蘇聯 的官方不但要求保密,甚至當國外媒體參訪烏克蘭時,還製造欣欣向榮的假象。162 當時或許在古時,每當發生了天災人禍,各種不同的民族各有一種「犧牲」的方 式,將此罪加於某些祭品之上。通常,「獻祭儀式」本身愈殘暴,愈能夠撫平人 們心理的恐懼。例如在中古世界的英國,每遇欠收,即將村子的公牛予以活埋獻 祭。163 至於為什麼非要活埋不可,理由是「比較靈驗」。164

在齊洛特(Daniel Chirot)和麥考利(Clark McCauley)兩位學者在其大作

《為什麼不殺光》中,按古今許多例子歸納出種族滅絕屠殺事件發生的四個理由 和許多心理因素。在兩位學者的大作中,所列出的四個屠殺的理由分別是:為了 方便地排除反對者、為了討回公道、使敵人恐懼,以及除掉異己以維持環境清潔。

至於心理因素,該作品尚列舉了:組織性犯罪、恐懼、憤怒、仇恨、愛、羞恥、

厭惡、將他人簡化為「本質」等等不同的心理因素。但是,儘管有著心理的導火 線跟殺人的動機,還是無法解釋為什麼這樣的現象會一再發生?何時將有發生的 可能?我們隨時都身處於一個組織之中,各式各樣的情緒和政治氛圍也都不斷地 經由媒體散佈在我們四周,我們也很習慣於將人們簡化為刻板印象的群體。可是 為什麼悲劇在某時某地發生了,而不是時常在各處都發生著?再者,物質決定精 但是,在德國和蘇 聯發生的屠殺背後,是否也隱含著「獻祭」的意味呢?如果是找出全民公敵,然 後予以殘忍地「獻祭」,作為災禍之後的撫慰。那麼德蘇兩國應該將這些「儀式」

公開化,而非盡力遮掩。所以,這兩起屠殺並不具有「儀式性」。

161 參見:A. L. Barstow 著,嚴韻譯,《獵殺女巫》,(台北,女書,民 88)頁 221~226

162 詳見:Richard Pipes, Russia Under the Bolshevik Regime,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5), p.

232~236

163 詳見:A. L. Barstow 著,嚴韻譯,《獵殺女巫》,(台北,女書,民 88)頁 223~224

164 參見 Driver, Magic of Ritual, p97~98 及 Hubert, Mauss, Sacrifice: Its Nature and Function (1899;

London: Cohen and West, 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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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若不是有一個適當的環境和條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緒發生?究竟是怎樣 的場景會引發兩位學者所主張的情緒呢?自然是先有了殺人的原因作為背景,然 而才會有殺人的情緒。自然,屠殺發生之時,排除異己、討回公道、威嚇敵人、

保持「清潔」都是一種「理由」。但是,這些屠殺的理由並不能當作是屠殺的「原 因」。理由,作為行為者自身的想法,和旁觀者推論之後得到的結論,這兩者自 然是不同的。

我們知道,隨著政府權力的擴張、行政效力之提高,無論是戰爭或是屠殺,

都因政府能力的提高而擴大了。當現代化國家興起之後,國家整體有能力負擔這 樣的成本,去遂行如此的集體意志──無論是興建國家高速公路或是集中營,都 需要強而有力的政府來指揮。政府必須保有一定的實力、常備的武裝、才能維持 這樣的開支,並且攫取維持政府所需的資源。165

除了儀式說、不合說、心理說之外,尚有學者提出「誤會說」。張清滄在其可貴 的著作《高雄市二二八事件真相探討》中提出,在高雄市政府及雄中發生的軍隊 屠殺事件、以及外省人被圍毆等事,許多都存在著可以避免的誤會。一支在「剿 匪」、抗戰中久經沙場的部隊,僅僅調來台灣一個月,尚不能習慣台灣的處事方 式和「後方」的民主規則。當習於爭戰的軍隊看見市政府踞高點上有「匪軍」的 機關槍瞄準自己、市民向軍方投擲「警告用」手榴彈時,自然以大陸的戰場經驗 辦事,以戰鬥對待,而非處理和平的抗爭。

因此,格林菲爾(Liah Greenfield, 1992)認為,國社黨和史達林的種族滅絕行為都有著民族主義背景。布魯貝克

(Roger Brubaker)將十九世紀中葉起,帝國崩裂、殖民地國家興、共黨裂解等 事件稱為「不合」(unmixing)。這些「不合」跟往日的帝國不同點在於:帝國掌 權者會盡可能地擴張,並統合各民族,以期使帝國版圖更加壯大,屠殺只會在碰 到激烈抵抗時發生。但是在現代,卻往往因為民族自決、要求建立分享同樣的語 言、文化和信仰的國家,因此異己特別容易被排斥(Brubaker, 1996)。然而,種 族滅絕事件不是近世才發生;自古及今,屠殺不僅存在,而且也時常伴隨著戰爭 和儀式:《尚書》中黃帝將蚩允一族製成皮球和旗子即明載於史冊、印加帝國也 沒有饒過它身邊其他國家的戰俘們。我們若是將屠殺歸責於行政效率的提升,那 麼上古時代應當是無法負荷如此大規模的殺戮。然而,尚處於石器時代的人類就 已經知道如何大規模戕害同胞了。

166

165 參見:Daniel Chirot、Clark McCauley 著,薛絢譯,《為什麼不殺光》,(台北:立緒,民 96)

頁 152

我們很難說蘇聯在波羅的海、烏 克蘭和高加索的情況是一起誤會;或許有很多無辜、並未參加德軍的一般民眾也 受到牽連,但是當時的確有當地人參加德軍部隊參戰。而德國加諸猶太人身上的

「背刺說」和「資本家」印象,或許當時的確有許多銀行等產業有著強大的猶太 人勢力,但是愛國甚至為德國戰死的猶太人也不在少數。在極度緊張的情況下,

人類的確會採取非理性的緊急措施以自衛;但是德國和蘇聯在第二、三章所引用

人類的確會採取非理性的緊急措施以自衛;但是德國和蘇聯在第二、三章所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