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shen 提倡的自由自主閱讀(free voluntary reading),簡稱 FVR。主要是提 倡學齡兒童不需要讀寫報告,不必回答每個章節後的問題。FVR 就是放棄閱讀自 己不喜歡的書,而尋找自己喜歡的來讀。通過研究的結果,他認為當兒童或識字 能力較低的成人因為樂趣而開始閱讀時,他們會發現自己的理解能力逐漸增加,
原本難懂的學術性文章也變得比較容易。進而改善他們的寫作風格、字彙增加、
拼字和語法也會得到改善。
第⼆二節 培利.諾德曼《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的市場⾯面向
閱讀對兒童的生活會起怎樣的作用呢?究竟如何可以培育兒童閱讀呢?這些 都是教育工作者和家長老生常談和關注的課題。特別是對於現代的兒童,『書』,
或特別是『文學書』給他們的感覺又會是怎樣的呢?對現代兒童而言,閱讀興趣 常常受到其它外來的事物影響,特別是一些視覺媒體。影像視覺讓兒童的感官刺 激提升,因此也比較受到歡迎。
文學對絕大多數的現代兒童來說,並不是他們認識敘事(narrative)的第 一步或唯一的一步。他們在接觸文學文本之前,早已浸淫在有玩具、電 視節目、及電影所再現的世界裡,這個再現的世界對他們理解與欣賞文 學的能力,有著深遠影響。現代玩具和電視對於生活與理解敘事的策略,
也有一套的訊息知識庫,不同於欣賞書籍文本所需。(培利‧.諾德曼,
2000:177)
在這個部分,筆者主要想論述關於培利.諾德曼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一書 中第 6 章節內的中談到的〈市場上的兒童文學〉。
培利.諾德曼在文中有提到,來自民主社會的讀者,其中心思想是:每個人 都有獨特品味與興趣的獨立個體,享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意識型態的理論或許會 質疑這份獨特性,認為個體皆受其文化所形塑,一符合已存在的主體立場,或從 種種強勢文化差異項──例如性別、階級、種族、宗教、個人魅力、體型、智力
──等挑選其中符合個別獨立條件來建立獨特性。
因此,他認為大多數的成人會覺得,在學習認識自己的過程中,兒童需要至 少和大人一樣多的選擇自由,並需要學習與相信這個自由對自己及他人的重要性。
所以很多的童書或作品才會不斷的強調何謂尊重、珍惜彼此之間的差異。
話雖如此,往往很多出版的作品也是會受到成人的把關,而且還是非常主要 的關卡。培利.諾德曼表示,兒童能夠接觸的書或電影,正是或只是成人允許。
如同大人也阻擋兒童接觸提供另類觀點的作品。許多理論上相信兒童有選擇權利 的大人,其行為和理念並不一致,形成了意識形態互相矛盾。這表示,小孩可以 自由選擇,但只限於我們大人核可的有限書單。
培利.諾德曼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中討論到,兒童文學除了是文學生 產領域的一部分,亦與教育領域相關,受教育體制負責購書的老師與圖書館員強 烈左右。同時它也是權利場域主要的商業活動,包括出版社和書商。有的時候出 版品和其流通量也會受到特殊的經濟或政治情況影響。
這個也印證了流通在現今社會的童書,基本上都已一些成人為孩童準備的書 籍,成人認為孩童可以閱讀或應該閱讀的書籍。通過這次的訪談和田調,筆者發 現現代馬來西亞學生可以接觸的書籍主要有 4 種,第一,有教育性的。第二師長 喜歡和認識的。第三學校推薦的(基本上多數都是參考書和課本)、第四,教育 部允許的(因為教育部不太鼓勵作家到學校宣傳,學生對作家了解不多)。從這 些書籍很容易就看出都是由成人在把關。因為這些都是本研究內發現的問題與重
點,所以筆者有意通過培利.諾德曼的論述來看檢視本論文對於出版社、書商和 老師們為兒童準備的閱讀硬體和軟體設施的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