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關於 關於 關於 關於視聽服務承諾 視聽服務承諾 視聽服務承諾之談判 視聽服務承諾 之談判 之談判 之談判
會員依據 GATS 條文之授權,於 WTO 場域續行包括服務貿易市場開 放和服務貿易規則制訂之談判,同時,以美國為首的會員亦訴諸雙邊或 複邊機制。本節主要呈現杜哈回合後視聽服務多邊談判進展,並附帶論 及 WTO 體制外視聽服務雙邊談判成果。
第一項 第一項 第一項
第一項 WTO 途徑下 途徑下 途徑下多邊 途徑下 多邊 多邊談判 多邊 談判 談判 談判進展 進展 進展 進展
第一 第一 第一
第一款款款款 杜哈回合服務貿易杜哈回合服務貿易杜哈回合服務貿易杜哈回合服務貿易總總總發展總發展發展發展
2000 年 1 月會員展開服務談判新回合,並於同年 3 月通過「服務貿 易 談 判 程 序 規 則 與 指 導 方 針 」( Guidelin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Negotiations on Trade in Services)308,2001 年 11 月通過「杜哈回合發展 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其中規定時程表,預計 200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初始請求(initial request),2003 年 3 月前完成初始 回應(initial offer),談判預計全部在 2005 年 1 月結束。
「服務貿易談判程序規則與指導方針」揭示服務談判以尊重 GATS 既有框架與原則為主309,意即維持 GATS「從下至上方式」(bottom-up approach)與服務貿易四模式等架構,不事先排除任何部門或服務模式
310。談判範圍區分為兩方面,一方面致力於消除既有貿易障礙、促進市
308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Guidelin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Negotiations on Trade in Services, S/L/93 (Mar. 29, 2001).
309 Id., ¶ 4.
310 Id., ¶ 5.
場開放與平等待遇,一方面進行第 VI:4 條、第 X 條、第 XIII 條與第 XV 條分別授權的國內規章、緊急防衛措施、政府採購與補貼等立法311。談 判將自現有承諾表而非實際市場情況為起始點312,利用包括雙邊、複邊 或多邊談判方式進行,但主要仍以雙邊「請求-回應」(request-offer)
方 式 為 主313。 會 員 並 建 立 共 識 , 於 自 願 性 自 由 化 ( autonomous liberalization)談判中使用客觀標準加以記點,對服務貿易情形持續進行 評估314。根據此授權,服務貿易理事會通過「自願性自由化處理模式」
(Modalities for the Treatment of Autonomous Liberalization)315作為便捷服 務貿易談判之工具。
2003 年 9 月坎昆部長會議失敗,請求與回應程序不如預期般地有所 進展。2004 年會員通過「七月套案」(July Package)重新設定 2005 年 5 月為「修正回應」(revised offers)的截止日。2005 年 7 月,初始回應(initial offer)共計 68 件,由 92 個會員提出(其中歐體計為 25 個會員),儘管 數量增加,這些回應的品質不佳,大多未提出大範圍與顯著的開放;僅 有 15 個回應願意消除 MFN 豁免,但仍存在 400 個受到豁免的限制措施
316。至同年 11 月底香港部長會議召開前,仍只有 69 件初始回應,由 93 個會員提出317。除市場開放談判外,在 GATS 規則制訂談判方面,亦無 長足進展。針對補貼規範,會員倡議資訊交換,以及賦予補貼一暫行工 作定義,惟未就資訊交換之範圍與內容,以及暫行之定義有進一步討論
311 Id., ¶¶ 6-7.
312 Id., ¶ 10.
313 Id., ¶ 11.
314 Id., ¶ 13.
315 Special Session of the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Modalities for the Treatment of Autonomous Liberalization, TN/S/6 (Mar. 10, 2003).
316 Special Session of the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Report by the Chairman to the 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 2-3, TN/S/20 (July 11, 2005) [hereinafter TN/S/20].
317 Special Session of the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Report by the Chairman to the 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 2, TN/S/23 (Nov. 28, 2005).
318。會員同時強調分類議題之重要性,俾便會員準確填寫承諾表319。
由是,香港部長會議重建服務談判重要原則。由於雙邊「請求-回 應」模式最為會員詬病的是,會員之請求根本不公開,難以窺知談判對 手主要關切為何,回應的公開度雖較高,但仍不足320。鑑於雙邊「請求
-回應」模式相當耗損資源和時間,促使許多會員轉而尋求其他談判方 法,也就是採取雙邊、複邊與多邊併行之方式321。根據香港部長會議宣 言附件 C 第 7 段,除雙邊談判外,「請求-回應」模式亦可用於複邊談 判。複邊係指任何會員得提出請求、或會員間提出共同請求予其他會員,
指明在特定部門或特定服務模式的談判目標,而請求會員、被請求會員 與其他利害關係會員進行複邊協商,討論該等談判目標,談判成果再以 MFN 基礎擴張至其他會員。依此重建之談判原則,會員須於 2006 年 7 月 31 日之前提出回應。然而,2006 年 7 月,服務談判因農業部門與 NAMA 談判停滯而中止。
2007 年 1 月杜哈回合談判復談,會員依照新的複邊談判模式共提出 21 份共同請求(collective requests),其中包括針對視聽服務的共同請求,
21 個複邊小組共舉行四回合會議,此外,自香港部長會議至 2008 年 7 月 亦進行了六回合的雙邊談判322。2008 年 7 月,停滯許久的服務貿易談判 有兩項進展,首先,服務貿易理事會主席提出報告,明列完成談判所須 的要素,並重申不應事先排除任何服務部門或服務提供模式323;同時,
舉行「小型部長級宣示會議」(Services Signalling Conference),供部長
318 TN/S/20, supra note 316, ¶ 68.
319 See TN/S/20, supra note 316, ¶ 71.
320 See Des Freedman, GATS and the Audiovisual Sector: An Update, 1(1) GLOBAL MEDIA
&COMM. 124, 125-26 (2005).
321 TN/S/20, supra note 316 ¶ 5.
322 Elements Required for the Completion of the Services Negotiations, Report by the Chairman, Annex, ¶ 2, TN/S/34 (July 28, 2008).
323 Id., ¶ 4.
級代表交換訊息,促使會員互相明瞭「修正回應」中即將呈現的內容,
俾便判定後續磋商將釋出何等利多。
會員接續協商,然而,會員對「2008 年七月套案」中的農業與 NAMA 談判模式仍無法達成共識,受此牽連,服務貿易談判再度終止。2010 年 3 月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簡稱 TNC)試圖對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的談判成果進行盤點:在市場開放承諾方面,
幾近不存在重要的進展,TNC 分析認為 2008 年 7 月舉辦的小型部長級宣 示會議僅具澄清技術疑點之功能,並未促成真正實質貢獻,而談判能否 續行,取決於會員是否產生決定性的政治意願,以作出實質減讓324;關 於 GATS 規則制訂方面,進展也普遍不多,許多會員支持「資訊交換工 作計畫」(Word Programme for the Exchange of Information),有助於瞭解 並特定相關困難點,協助補貼規範之談判325。這份盤點報告係為重啟談 判而設,希冀能早日完成杜哈回合發展議程。
一年後,2011 年 4 月 TNC 再度對談判現狀作出報告,表示市場開放 承諾自 2010 年盤點報告後,並無任何進展可言,事實上自 2008 年小型 部長級宣示會議以來,幾乎沒有任何發展326。美歐等積極會員(尤其是 美國)認為中國大陸、印度、巴西等新興市場承諾不足,中國大陸等則 歸咎已開發國家會員未能回應開發中國家會員之要求,尤其是模式四方 面之開放。美國最先提出「整合相關服務業別」(clustering)談判構想,
嗣由澳洲於 2010 年 11 月 2 日提出正式文件327,我國等積極會員均表開
324 Negotiations on Trade in Service, Report by the Chairman, Ambassador Fernando de Mateo, to the 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for the purpose of the TNC stocktaking exercise, ¶¶ 4, 6, TN/S/35 (Mar. 22, 2010).
325 Id., ¶ 11.
326 Negotiations on Trade in Services, Report by the Chairman, Ambassador Fernando de Mateo, to the 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 5, TN/S/36 (Apr. 21, 2011) [hereinafter TN/S/36].
327 JOB/SERV/33.
放或肯定,巴西、阿根廷及南非等則未予支持,印度強調關鍵在於政治 意願而非創新談判方式,美國則將視 2011 年談判情勢變化彈性運用此一 構想328。
關於 MFN 豁免方面,2008 年小型部長級宣示會議後,6 個會員確實 將其宣示轉化成行動,對 11 項經要求的 MFN 豁免進一步自由化,然而,
就整體觀之,此成果非常微渺,自 2010 年盤點工作以來情形並無改變,
2010 年 11 月與 2011 年 3 月分別舉行的 MFN 豁免檢討亦無消除或降低豁 免程度329。
關於 GATS 規則制訂方面,會員仍停留於質疑新規範之必要性,針 對補貼規範,GATS 規則工作小組歸納之前關於補貼定義之提案330,以便 推動「資訊交換工作計畫」331,要求會員自由選擇數個存在補貼的服務 部門,於 2010 年 3 月至 7 月提供書面說明,最後共有包括我國 44 個 WTO 會員(歐盟以 27 個會員計)回覆 18 份補貼問卷332。可惜的是,其中具 體程度不一,且尚待更多會員加入333。2010 年 11 月 24 日工作小組曾就 這些書面說明深入討論一回,有助會員瞭解補貼措施實行方式及其可能 貿易效果334。瑞士提案討論出口服務補貼之概念與潛在扭曲效果,並提
328 常駐 WTO 代表團,《WTO 服務貿易最新談判進展》,頁 2,2011 年 1 月,available at http://www.moea.gov.tw/Mns/otn/content/wHandMenuFile.ashx?menu_id=4505 (last visited July 12, 2011).
329 TN/S/36, supra note 326, ¶ 68.
330 Working Party on GATS Rules, Informal Note by the Chairman, Towards a Provisional Definition on Subsidies, JOB(09)/96 (Sept. 9, 2009).
331 Work Programme on Information Exchange on Subsidies pursuant to GATS Article, JOB/SERV/1.
332 提出問卷的國家包括澳洲、巴西、加拿大、中國、歐盟、智利、哥倫比亞、中國香
港、印度、日本、韓國、墨西哥、紐西蘭、挪威、秘魯、土耳其、中華台北與美國。
這些問卷可於 JOB/SERV/1 文件的附件 1 至 12 找到。
333 Report by the Chairperson of the Working Party on GATS Rules, ¶ 9, S/WPGR/21 (Apr.
14, 2011) [hereinafter S/WPGR/21].
334 See Working Party on GATS Rules, Report of the Meeting Held on 24 November 2010, S/WPGR/M/71 (Feb. 11, 2011).
出如何逐步消除出口補貼之準則草案335,美國則要求會員指認服務補貼 措施可能致生之貿易扭曲效果,特別需將實際商業因素納入考量336,印 度、智利與墨西哥針對未來討論提出檢核工作之路徑圖,係一未附載時 程表相當寬鬆的計畫337。目前,會員仍對是否有必要訂定補貼規範存有 爭議,但就「需要更多關於補貼扭曲效果之資訊」則有相當共識338。
服務貿易、農業和 NAMA 通稱為市場開放談判三大支柱,故在農業 及 NAMA 談判無法突破前,服務業恐亦難有突破性之發展339。表 5.5 簡 要呈現自 2000 年以降的服務貿易談判發展。
時間 事件
2000.1 展開服務貿易談判
2001.3 通過「服務貿易談判指導方針與程序規則」
2000.11 通過「杜哈回合發展議程」
20003.3 「初始回應」(initial offers)截止日
2004.7 2004 年「七月套案」(July Package)重新設定 2005 年 5 月 為「修正回應」(revised offers)截止日
2005.12 香港部長會議重申服務談判重要原則 2006.7 杜哈回合談判中止
2007.1 杜哈回合談判復談
2008.7 根據「2008 年七月套案」(“July 2008” package)舉行服務小 型部長級宣示會議
2009 對於「2008 年七月套案」中的農業與 NAMA 談判模式無法 達成共識,致整體談判遲滯
2010.3 貿易談判委員會進行盤點,並作出報告,以利重啟談判 2011.4 服務貿易理事會主席就談判現況提出報告
表 5.5 服務貿易談判大世紀340
335 See JOB/SERV/36.
336 Communication from the United States, GATS Article XV (Subsidies): Questions for Members by the United States, S/WPGR/W/59 (May 28, 2010).
337 See JOB/SERV/37.
338 S/WPGR/21, supra note 333, ¶ 11.
339 常駐 WTO 代表團,同前註 328,頁 1。
340 改 編 自 WTO – Services Negotiation,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serv_e/
s_negs _e.htm (last visied June 23, 2011).
第二 第二 第二
第二款款款款 杜哈回合視聽服務部門談判杜哈回合視聽服務部門談判杜哈回合視聽服務部門談判杜哈回合視聽服務部門談判進進進展進展展展
第一目 GATS 制訂後至 2005 年
起初談判回合展開時,係以雙邊「請求-回應」模式進行談判,至
起初談判回合展開時,係以雙邊「請求-回應」模式進行談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