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結論
一、 糖尿病患之就醫概況
在就診機構特性方面,自行調劑處方之診所家數,約佔健保特約 診所之70~80%;門前藥局家數約佔健保特約藥局之25%,而將近4成 釋出處方箋,係由門前藥局所調劑,由此可見西醫基層糖尿病處方 箋,有集中於診所及門前藥局調劑之現象。
在就診特性方面,三種處方箋調劑類型所接收調劑之處方箋,多 集中於不分科診所、家醫科診所、每日服務規模大於120人次之診所,
以及單獨執業之高都市化程度診所;在病患特性方面,女性之糖尿病 盛行率較男性高,而年齡越大罹患糖尿病比率越高。
二、 糖尿病用藥型態
1. 用藥類別:基層診所醫師偏向使用刺激腎臟β細胞分泌胰島素 之Insulin secretagogues (54.7%)及Biguanide (37.7%);
2. 用藥品項:每張處方箋平均使用3.84項藥品,診所及門前藥 局在平均用藥品項數,皆大於一般社區藥局;
3. 用藥費用:
A. 每張處方箋平均用藥費用為944.31元,其中一般社區藥局之 平均用藥費用最高;
B. 每張處方箋平均糖尿病用藥費用為439.9元,其中一般社區 藥局之平均費用最高。
C. 糖尿病藥費佔總藥費比率僅近四成五,其中診所自行調劑
為46%,門前藥局及一般社區藥局均約20%。
4. 給藥天數:平均給藥天數為25.82天,一般社區藥局大於診所 及門前藥局。
三、 就診特性對用藥型態之影響
1. 診所特性:僅登記型態對糖尿病用藥類別數,以及醫師性別 在給藥天數及糖尿病用藥類別數,未具統計意義;就醫科別、
執業型態、服務規模、都市化程度及醫師年齡皆與糖尿病用 藥型態,具顯著相關。
2. 病患特性:僅病患性別對糖尿病之用藥類別數,未具統計意 義;病患年齡及併發症與糖尿病用藥型態,皆具顯著相關。
四、 就診特性對問題處方之影響
1. 問題處方:在15,289張糖尿病處方箋中,發生超量處方、重 複用藥及交互作用之比率,各為4.2%、2.7%及19.4%,具有 任一處方問題之比率為25.7%;
2. 處方箋調劑類型與問題處方:三種處方箋調劑類型,雖然與 問題處方未具有統計差異,但診所及門前藥局之問題處方發 生率,皆高於一般社區藥局。
3. 處方箋調劑類型與用藥型態及問題處方:上述結果或可印證
「三種處方箋調劑類型之用藥型態及問題處方有所差異」之
之問題;至於醫師年紀<61歲、中及高都市化程度、單獨執 業、內科、專科診所,以及年紀越大、有心血管病變之女性 糖尿病患者,較容易發生藥物交互作用之問題。
第二節、建議
一、醫藥政策嚴謹規劃及執行:
國內已實施醫藥分業10 餘年,不論健保局或國內學者對於醫藥 分業各項滿意度之認知多呈現正向之認知(白璐,1999;蔡昭華,
2001;龔佩珍,2007)。然而本研究之結果顯示,處方箋調劑類型中 之門前藥局及診所自行調劑,其在糖尿病用藥品項數及問題處方發 生率方面,兩者皆高於一般社區藥局;在用藥費用及給藥天數方面,
卻呈現一般社區藥局高於診所及門前藥局之現象。
此一結果應與現行健保支付制度仍存有調劑藥品利潤,以及鼓 勵釋出誘因有關,是為因應全民健保及醫藥分業政策之對策所致。
是故,建議衛生主管機關於推動醫藥分業政策及全民健保支付制度 規劃設計之際,更應確實稽核與掌控因應政策之診所及藥局,其不 合理耗用健保資源之行為。
二、建立糖尿病用藥品質指標:
健保局(2005)在全民健康保險糖尿病專業醫療服務品質報告 中,利用糖尿病臨床診療指引,發展過程面醫療品質指標,並進行 監測,內容包含醣化血色素(HbA1c)檢查、空腹血漿葡萄糖或微血 管血糖檢查,但欠缺結構面之品質指標。建議主管機關能參考國內 外糖尿病治療指引,加速建立基層診所及藥局糖尿病用藥之品質指
能為病患確實把關,更遑論處方醫師之藥品專業知識,經常僅來自 於藥廠業務代表,相對疾病醫療知識欠缺。
利用用電腦軟體輔助人工不足,在處方有不適當疑慮時,得以 自動跳出警告訊息,將可有效降低處方及調劑之用藥錯誤產生。此 一資訊系統在醫學中心或醫療服務規模量大之醫院,或許願意為提 升處方品質,承受額外成本,診所及藥局卻可能無力負擔,僅能依 賴人工「三校五對」。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制定完善之資訊系統輔助辦 法,協助及補助基層院所及藥局建制電腦輔助系統,得以有效降低 問題處方之發生,確保民眾之用藥安全。
四、鼓勵醫師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本研究結果發現,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佔西醫基層糖尿病案件之比 率不到5%,與健保局 2006 公佈基層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釋出率 12.8%
相較,明顯偏低。
糖尿病患若能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配合前往基層診所就醫,
不但能節省許多交通與時間成本,同時更能享有免藥品部分負擔之優 惠;醫療機構則可將空出部分門診量的產能,服務其他有需要的病 患。張國芳(1997)指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利用,能使社區藥局藥 師有效追蹤諮詢病人,提高慢性病人按時調劑之比率,將能帶來顯著 的營業收入與利潤。建議衛生主管機關應有相關配套措施,鼓勵醫師 多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除可撙節醫療資源的耗用外,更可充分利 用社區藥局藥師之藥學專業,提供民眾用藥安全之優質醫療環境,落 實醫藥分業政策目的與功能。
五、加強用藥教育訓練:
本研究發現基層糖尿病處方中,將近四分之一是具有用藥問題,
對於用藥安全之監控,除有賴建立基層院所資訊輔助系統,基層醫師 與藥師更應主動深入認識各類常用的糖尿病藥品,並持續加強教育訓 練課程,如此醫師在開立各類處方藥品時,便能自行加以注意,避免 產生用藥問題;而藥師在調劑各類糖尿病用藥時,也能特別加以審視 是否有不合理的使用情形發生,若有問題應當與醫師溝通及討論。
六、後續研究之建議:
1. 擴展研究疾病範圍:本研究結果顯示基層診所及門前藥局所 調劑之處方,在超量處方及重複用藥之發生率方面,皆高於 一般社區藥局,其他疾病是否具有相同嚴重之用藥安全問 題,值得後續相關研究進一步探討。
2. 探討完整用藥安全問題:本研究僅研究問題處方,侷限於醫 師之開立處方行為,而調劑錯誤、處方醫令與給藥差異等用 藥安全問題,並未於本研究探討範圍。
3. 探討處方箋調劑類型之用藥結構影響因素:本研究已有初步 結果顯示,處方箋釋出與否,與用藥型態及問題處方有顯著 差異之相關性,後續研究可深入探討其間影響因素及其是否 具有因果關係。
4. 分析糖尿病患之個人就醫行為:本研究係為系統抽樣之健保
第三節、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資料來源為「全民健康保險學術研究資料庫」,僅能呈現 健保申報之用藥資料,而民眾自費醫療及用藥,無法由此資料庫 獲知,因此本研究外推性僅及於全民健保制度之範圍,亦可能低 估糖尿病盛行率,及其問題處方之發生率。
二、本研究資料檔案為 2002 至 2005 年「健保西醫門診處方治療明細 檔及處方醫令明細檔」,為健保局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管理之系 統抽樣檔,受限資料庫特性,僅能對健保特約診所及特約藥局歸 戶,並無法對糖尿病患進行歸人分析,因此無法推測糖尿病患個 人醫療行為。
三、本研究分析單位為糖尿病處方箋,每張處方箋僅顯示一次調劑內 容。而糖尿病係為慢性病,部分處方箋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依 據健保局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多可調劑三次,但本研究無 法得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後兩次之調劑情形,故本研究結果可能 因此受到影響,但是影響程度無法確認,尚需瞭解三次調劑內容 其間之差異。
四、糖尿病患常有多重疾病,但現行門診申報僅可填寫三個診斷碼,
而醫師即可能在填寫多重疾病診斷碼時,省略部份疾病碼,或錯 置順序,因而低估併發症之發生,進而影響本研究用藥型態及問 題處方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