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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組織公平之相關研究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組織公平之相關研究 組織公平之相關研究 組織公平之相關研究 組織公平之相關研究

組織公平研究最早由企業領域開始,目前教育領域也開始有少數的研究,本 節將先介紹企業領域的相關研究,而後再介紹教育領域的相關研究,最後再分析 其研究內容及結果。

壹、企業領域的組織公平相關研究

關於企業領域的研究應用的範圍很廣,不管是在私人企業的壽險業、金融 業、觀光旅館業、或速食連鎖店,還是在公部門的市政府、警察局、公營銀行、

或國稅局等,都有相關的研究,研究變項大部份與工作動機與態度相關,如:組 織公民行為、工作滿足、組織承諾等,期望能探討組織公平對組織的影響,相關 論文整理如表 2-2:

表 2-2 企業領域的組織公平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結果 研究

方法 Alexander &

Ruderman

表 2-2 (續)

表 2-3 (續)

參、組織公平相關研究對本研究的啟示

以上為國內外對組織公平之研究,經研究者分析後,發現以下幾點可作為本 研究的啟示,分別敘述如下:

ㄧ、研究題目

由上述的研究題目發現,組織公平與各項組織行為關係密切,尤其是組織承 諾與組織公民行為均與組織公平有正向相關,由此可見組織公平在組織內的重要 性。但也可由上述題目發現,極少有研究者會針對組織內單一項目的組織公平知 覺進行探討,只有許嘉峻(2006)對行政機關績效獎金之組織公平進行研究。而 在教育組織內,由於職務分配與教師工作內容關係極大,如果職務分配之組織公 平知覺提高,相信對教育組織內各項行為均會有正面的影響,因此本研究將以國 民小學教師職務分配之組織公平知覺為研究題目。

二、研究方法

由上述的研究方法發現,研究者大多以問卷調查法來獲得被研究者對組織公 平的知覺,而本研究為獲得多數教師對教師職務分配的組織公平知覺,也決定採 用問卷調查法。

三、研究結果

(ㄧ)組織公平知覺

牟鍾福(2002)研究發現國民中學體育教師組織公平知覺屬於中上程度,而 邱麗蓉(2003)、廖佳君(2007)、陳慧穎(2007)對不同縣市的國民小學教師 分別進行組織公平研究,也顯示出教師的組織公平知覺都屬於中上程度,也就是 教師們能知覺到學校的組織公平。整體而言,教師們是能感受到學校的組織公 平,但因學校內影響組織公平的因素甚多,而職務分配更是頗具爭議的一個項 目,因此本研究將縮小範圍深入探討職務分配的組織公平知覺,研究職務分配時 教師對組織公平的知覺。

(二)組織公平與教師個人背景變項

本研究將針對教師的性別、年齡、最高學歷、服務年資、擔任職務等五個教

師個人背景變項加以分析,分別說明如下:

1、性別

江國泉(2003) 以國營事業的員工為研究對象,發現員工的不同性別將 會與組織公平的認知有顯著的相關性;黃小娉(2001) 以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為研究對象,發現不同性別對組織公平知覺有顯著差異;陳明正(1996)以金融 業為研究對象,發現不同性別對組織公平知覺有顯著差異。由此可知,即使在不 同行業或工作場所內,性別都有可能會影響組織公平的知覺。而在教育組織中,

邱麗蓉(2003) 以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也發現組織公平的知覺會 因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且男性教師比女性教師更能覺知組織的公平性,因 此,本研究也將探討不同性別對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的知覺差異,以進一步釐清兩 者之間的關係。

2、年齡

企業領域中,陳明正(1996)、黃小娉(2001)的研究顯示,不同年齡 對組織公平知覺有顯著差異。而牟鍾福(2002)對國民中學體育教師的研究也顯 示,不同年齡體育教師對學校正義的評價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也將探討不 同年齡對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的知覺差異,以進一步釐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3、最高學歷

黃小娉(2001)的研究發現,不同教育程度對組織公平知覺有顯著差異。

而探討教育程度與組織公平知覺的研究不多,因此本研究將探討不同學歷對職務 分配組織公平的知覺差異,以進一步釐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4、服務年資

陳明正(1996)研究發現組織公平因年資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邱麗蓉

(2003)研究顯示,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對於整體組織公平沒有達到顯著性的差 異,對於分配公平與互動公平也未達到顯著差異。經過事後比較分析,才發現不 同服務年資教師所覺知到程序公平是有顯著差異,且資深的教師比資淺的教師更 能覺知到程序公平。但各校進行教師職務分配時,多以服務年資為條件之一,因

此,究竟服務年資與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知覺的關係為何,值得進一步研究釐清。

5、擔任職務

在企業研究中,黃小娉(2001)、江國泉(2003)均發現員工的不同職 位對組織公平的知覺有顯著差異。在教育組織中,邱麗蓉(2003)發現擔任主任 職務的教師,比未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更能感受到組織的公平性。但張子龍

(2006)對教師職務分配制度進行研究時,發現擔任高年級級任教師對於職務分 配制度改進部份的同意程度高於科任教師。因此,究竟擔任職務與職務分配組織 公平知覺的關係為何,值得進一步研究釐清。

(三)組織公平與學校背景變項 1、學校規模

牟鍾福(2002)研究指出不同學校規模體育教師對學校正義的評價有顯 著差異,而邱麗蓉(2003)研究也顯示在 12 班以下服務的教師比在 13-24 班及 25 班以上服務的教師更能感受到組織的公平性。教師職務分配的工作量因為牽涉 到各學校教師的人數,且因學校規模不同,各校也會有不同的職位配置,因此,

本研究將探討學校規模與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知覺的關係。

2、選填志願方式

目前各校的教師職務分配方式並未有統一的定案,而是由各校校務會議 決議之,雖然校務會議的決議是由全體教師同意後通過,但此制度的公平性知覺 仍有可能因人而異,且根據張子龍(2005)研究結果顯示,在職務分配制度可能 面臨問題與困境中,教師認為職務分配「在操作上無法落實與公正」得分最高。

因此本研究將探討職務分配方式的組織公平知覺,以探究選填志願方式的公平知 覺差異,讓學校行政主管能了解教師們對選填意願公平性的知覺,以便學校進行 職務分配的改進。

(四)與其它變項的關係

Shore 和 Tetrick(1994)指出當組織成員知覺受到組織良好的對待,會使 員工對組織產生正向的情感依附進而以表現出有利於組織的行為作為交換(引自 吳政達、湯家偉、羅清水,2007)。研究指出不管是在企業領域或教育領域,知 覺的組織公平會對組織承諾有正向的效果(曾雅偉,2001;廖佳君,2007);組 織公平知覺也會正向的影響組織公民行為(Moorman,1991;陳明正,1996;曾雅 偉,2001;黃小娉,2001;江國泉,2003;邱麗蓉,2003;陳慧穎 2007) ;而 組織公平知覺中的程序公平對工作滿足的解釋力也高(Alexander & Ruderman, 1987),由此可見組織公平知覺在組織內的重要性,這也是本研究研究組織公平 知覺的原因。

第三章

由圖 3-1 可知,本研究首先探討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知 覺的現況及期望情形,其次探討台中市不同背景教師對職務分配組織公平知覺的 現況、期望情形,以及兩者之間的期望落差的差異情形,針對以上變項簡述如下:

壹、 教師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最高學歷、服務年資及擔任職務。

一、性別:分為男、女二類。

二、年齡:分為未滿 30 歲、30 歲以上-未滿 40 歲、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滿 50 歲以上四類。

三、最高學歷:分為師專、師範大學或師範學院、一般大學(學士後師資班及 各大學教育學程)、研究所(含四十學分進修班) 畢 (結) 業以上三類。

四、服務年資:分為未滿5年、5年以上-未滿10年、10年以上-未滿20年、20年 以上四類。

五、擔任職務:分為教師兼主任、教師兼組長、級任教師、科任教師四類。

貳、 學校變項

一、學校規模:分為 24 班以下、25-48 班、49 班以上四類。

二、職務分配方式:分為積分制、志願制、行政裁定制、綜合制四類。

參、 教師對職務分配之組織公平知覺現況與期望情形:包含分配公平與程序公 平三個層面。

肆、 期望落差:指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之組織公平知覺期望與現況之落差 程度。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

依據前述之研究架構,發展出七項研究假設,分別說明如下:

假設一:不同教師背景變項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 情形有差異。

1-1:不同性別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有差 異。

1-2:不同年齡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有差 異。

1-3:不同學歷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有差 異。

1-4:不同服務年資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 有差異。

1-5:不同職務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有差 異。

假設二:不同學校背景變項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 情形有差異。

2-1:不同學校規模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情形 有差異。

2-2:不同職務分配方式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之期望 情形有差異。

假設三:不同教師背景變項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知覺之 現況有差異。

3-1:不同性別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知覺之現況有差

3-1:不同性別的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職務分配時組織公平知覺之現況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