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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台灣的產業界,在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專利權競爭時,須仰賴一套全面 性的專利管理模式,藉以提昇企業的競爭力,透過一套標準化的管理,從技 術研發之初,乃至於專利取得及專利維護與運用等各階段,透過此套管理模 式施予必要的管理措施,以獲致發揮其功效的專利品質。

ㄧ、技術發展階段

新技術及新產品的發展,無非是為了延續企業的經營,在技術 發展階段,公司要衡量成本、技術及各項與生產、市場等條件,以決定:

(一)新技術的來源,(二)人事管理,(三)合約管理,(四)資訊 管理,(五)技術搜尋管理等工作內容與措施。

(一)新技術的來源

公司企業的研發部門必須研究技術的最新現況,並在自行開發 設計時避開侵權危險。此一階段的主要責任,是界定產品的關鍵特 色,以求在市場上脫穎而出,並且發揮產品特長以取得優勢;或者,

可藉讓與或授權取得新技術,立即在技術上有所突破,進而取得競 爭優勢,降低新技術研發的風險。

(二)人事管理

公司企業定期排定時間實施智慧財產權之教育訓練課程以及其 相關常識資訊,擬定各項員工智慧財產權資料保密規定及辦法,並 明確規範受僱人與受聘人的發明歸屬,方可避免日後產生權利上的 糾紛。

(三)合約管理

合約是公司重要的機密資料,制定一套合約簽核作業流程,透 過表單的填具,來控管整個合約的簽核作業,以使合約正常順利完 成簽訂。從產品規劃到研發,都應該確保在創作過程中不侵害他人

智慧財產權,並妥善保存自行開發記錄及文件,以證明權利的歸屬,

但如有對外取得素材或委外開發時,應簽訂授權合約或委託開發合 約,以確保產品權利之完整性,避免事後因權利上的瑕疵而影響整 體的權益。

(四)資訊管理

高科技產業智慧財產權部門可在公司內部網路中建立完整智慧 財產權資料庫,藉由該智慧財產權資料庫提供公司人員閱覽讀取到 相關最新智慧財產權資訊及重要消息;建立有專利權資訊管理系 統,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及儲存有關專利權之所有資訊,以供各 單位參考。

(五)技術搜尋管理

一般有專利權概念之高科技資訊業或中小企業或個人,由於其 在設計產品之初,怕會侵犯到他人專利權,均會請專利商標法律事 務所或至智慧財產局,查詢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專利權,故在設計產 品或推出產品時都會進行「安全檢查」藉由「安全檢查」以避免和 他人專利權相同,而造成侵犯到他人專利權。

二、專利取得階段

高科技公司之新技術新產品形成之後,隨即透過專利的申請,以獲 取公權力的保護,並可在市場上擁有合法壟斷的利益。在專利取得階段 中所要注重的管理工作內容包括:(一)專利要件,(二)主要相關工 作,(三)其他相關實行制度。

(一)專利要件

專利權的基本條件有四:新穎性 ( Novelty ),非顯而易知 ( Nonobviousness ),實用性 ( Usefulness )和適當的揭露 ( Adequate Disclosure ),一個有價值的發明會對社會,國家發展 有貢獻。這四個條件具備後就可以獲得專利權。

(二)主要相關工作

主要的工作包括:撰寫專利申請書、執行專利申請程序(經常 與外面的律師事務所合作)、專利侵害分析、及資料管理。並特別 注意下列因素: 確定企業與員工間無專利權歸屬瑕疵、注意各國專 利權之取得要件,尤其在新穎性方面之規定取得確實有效之專利 權、於適當之國家申請專利、爭取政府輔助經費等。

(三)其他相關實行制度

發明篩選制度:篩掉一些認為不該申請的專利,相對的對外申 請的核准率就提高;發明分級制度:企業內部應自行作一分級,然 後根據內部認定的等級,決定申請策略;專利品管制度:公司應設 立一個制度流程,將專利代理人的專利申請稿件送回公司做品質管 制;專利淘汰制度:考慮哪些專利需要維持或是放棄。

三、專利運用與維護階段

公司擁有專利權之後,便要開始思考與應對接踵而來的專利運用與 維護的相關管理工作,包括:(一)讓與和授權,(二)專利侵權,(三)

專利維護與運用。

(一)讓與和授權

專利權的授權和讓與,可以促進高科技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

對於授權者或讓與者而言,更能獲得高額的權利金收益。一個技術 公司若想進軍另一個技術境界,可以依交互授權合約方式交換專利 權(cross-license)。有相當規模的高科技公司幾乎均建立了交互授 權的關係。這種互相分享技術關係會導致極少數先進技術公司的技 術壟斷,此外,相互授權也能防禦其他公司的侵害起訴。

(二)專利侵權

一個產品不會侵害另一個產品,它只會侵害一個專利的要求權 ( patent claim );所以,鑑定侵權事宜,必須先斷定要求權的權利範 圍( scope of the claims )。公司必須確實執行專利相關法令之維護 措施,並且妥善保存營業及專利權實施等之相關證明資料,以備日

後爭訟時使用。公司應防衛他人對自己專利權之異議及撤銷等不利 行為,且應密切注意競爭對手潛在的侵權行為,並對侵權者採取必 要措施。

(三)專利維護與運用

公司對專利權法令規定之各項必要維護措施確實執行,包括政 府規費繳納、權利標示、權利實施、授權報備登記等。利用資訊收 集系統,密切注意市埸上之侵權行為。定期評估取得之各專利權之 價值,適時放棄已無商業價值之專利權,減少專利權維護費用。監 視並阻止競爭廠商獲得專利權。以專利權阻止仿冒來輔助產品、技 術之順利營銷。利用專利權,配合大量產品之推出建立業界之產品 標準。利用專利權形成廠商聯盟。授權其他廠商實施,收取權利金。

以專利權爭取他人投資、技術合作、技術移轉、製造生產。以專利 權建立企業優良形象。

對於公司的管理階層而言,過去傳統的生產製造、行銷活動及單一 內部的技術研發觀念已不敷現代企業經營所用。決定企業競爭優勢之因 素在於建立一套全面性專利管理模式,並且使其能完全融入於公司中的 各個層面。

正確的專利策略規劃與擬定,是決定專利管理制度成敗的首要條 件,企業內部管理階層必須深入了解企業的特質與資源,方能將具體而 全面的專利管理模式順利地推展到企業內的各個部門,藉由全面性專利 管理模式來提升研發的價值,並透過其管理機制來增加企業專利的數量 與品質。

近幾年來,台灣不斷地朝向高科技研發中心的目標在前進,就企業 的經營發展而言,在專利管理模式上有諸多的觀念及制度亟待改善與突 破。無論在人事、合約、資訊、技術搜尋、專利取得,專利權維護與運 用等,唯有透過強而有力的全面專利管理模式之建立,方能為企業建立 一道堅固強韌的專利保護牆。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