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壹、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現況
一、班級現況
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共有35 個園所 38 個班,主要供應機構為國小附 幼、其次為鄉立托兒所、少數為私立托兒所。就讀國幼班學生人數共523 人,原 住民籍佔多數,班級之人數以每班15 位以下居多,且大多以混齡為主。學生家 庭狀況多數為雙親家庭、單親家庭加上隔代教養的比率將近三成,上課內容主要 使用坊間教材。
實施原住民族語及傳統文化教學有33 班,平均每週上課時數 1.2 小時。原 住民族族語及傳統文化教學的師資來源大部分由族語認證合格教師擔任,母語教 材來源主要使用自編教材。
二、教師背景
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教師教育程度以大學學歷為最多,但仍有高中職 學歷的教師。目前任教國小附幼國幼班教師均具有合格幼稚園教師證、鄉托及私 托國幼班教師以具有合格保育員資格居多,國幼班教師超過五成為代理代課教 師。多數教師於國幼班服務年資不超過二年,國幼班教師大部分為非原住民籍。
貳、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教師與家長對於目前國幼班 實施現況的看法。
一、在設班目的方面
國幼班實施計畫預定達成的目標之一是提供五歲幼兒充分的就學機會,保障 幼兒受教權益。九成以上的國幼班教師及家長皆同意國幼班的實施方式,可提供 原住民幼兒充分就學機會,提高就學率並符合幼兒及早教育的趨勢,透過學費補 助可減輕原住民家庭教育費用的負擔,由此可知已初步達成政府設立國幼班預定 達成的目的。
第二個目標是藉由提昇師資素質,充實相關教學軟硬體設備,改善教學環 境,建構五歲幼兒優質的幼教環境維護幼教品質,九成以上教師與家長認為國幼 班的設立能提升原住民幼兒教育的品質,培養幼兒學習準備能力,有利於幼小銜 接。也有九成以上教師及家長同意國幼班的設立可提供適合原住民幼兒文化背景 的學習環境。另因應未來社會環境的的變遷並滿足原住民學前教育的需求,超過 九成的教師及家長對國幼班繼續存在有很高的期待,在原住民地區設立國幼班的 確已喚起家長對幼兒教育的重視。
二、在教學與服務方面
國幼班最重要的目標在建構優質幼教環境,改善幼兒受教品質,因此除了改 善硬體的環境外更要改善實質教育品質,九成五以上教師與家長認同目前國幼班 提供的教育可以提升幼兒的素質,並可培養幼兒健康衛生的習慣,幾乎所有的教 師及家長都認為國幼班的教學內容符合幼兒的需求,教師與家長對國幼班提供的 教學品質抱持很高的評價,教師與家長滿意國幼班提供了安全及衛生的學習環 境,但有近兩成的教師不同意國幼班的教學設備能滿足教學的需求運用,購買的 設備不符合教學所需。有一成的教師認為國幼班室內外活動空間不能滿足教學需 求。超過九成的家長認為國幼班提供的服務時間能符合家長的需求。
從親師互動的層面來看,每位國幼班教師每週均會透過電話、聯絡簿或當面 溝通等方式,向家長說明孩子在國幼班的表現,九成以上的家長認為教師每個月
至少一次使用口頭或書面方式,為國幼班家長提供教養子女或在家指導孩子學習 的方法。
三、在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方面
教師與家長在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的態度上,有五成的教師與近七成的家長 認為幼兒學習國語比學習母語更重要,五成七的家長認為原住民幼兒既要學習國 語又要學習母語負擔很大,但有超過九成五以上的教師與家長認為原住民地區國 幼班應提供母語及傳統文化學習的課程,由此可知教師及家長雖認為原住民地區 國幼班提供相關課程學習母語及傳統文化是必要的,但似乎也認為應以主流語言 的學習為主。
從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的落實情形來看大部分的國幼班均有提供母語及傳 統文化教育的課程,但有三成的教師認為認為國幼班母語與傳統文化教學時間不 夠、有四成的教師認為認為國幼班母語與傳統文化教學的師資不足、有五成的教 師認為母語與傳統文化教學的教材缺乏。
叄、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教師與家長在
「設班目的」、
「教學與服務」 「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及整體實施現 況的看法上趨向一致。
教師及家長在「設班目的」、「教學與服務」的向度上都有超過九成的同意度 但在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的向度中,雖未達顯著差異但教師與家長在幾個題項的 反應情形是有些差異的,在對母語及傳統文化教育落實的情形上,有三成的教師 認為認為國幼班母語與傳統文化教學時間不夠、有四成的教師認為認為國幼班母 語與傳統文化教學的師資不足、有五成的教師認為母語與傳統文化教學的教材缺 乏。另外在母語及傳統文化的學習態度上家長認為學習國語比母語更重要的比例 近七成,認為幼兒既要學國語又要學母語負擔很大的比例近六成,都比教師的比 例要高,這也可看出家長對於為何要學母語的認知仍嫌不足。
肆、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教師在「設班目的」的看法
上會因服務機構與族籍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在「教學與
服務」的看法上會因服務機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一、服務於國小附幼國幼班的教師,比服務於鄉立托兒所國幼班服務的教師,在 實施現況「設班目的」的向度上有較高的同意度。
二、服務於國小附幼國幼班的教師,及服務於私立托兒所國幼班的教師,比在鄉 立托兒所國幼班服務的教師,對服務的國幼班所提供的「教學與服務」有 較高的同意度。
三、非原住民籍的國幼班教師比原住民籍的國幼班教師在實施現況「設班目的」
的向度上有較高的同意度。
伍、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家長在「設班目的」與「教 學與服務」的看法上會因孩子就讀不同班別而有顯著差 異
一、孩子就讀於國小附幼國幼班的家長比在孩子就讀於私托國幼班的家長對「設 班目的」有較高的同意度。
二、孩子就讀於國小附幼國幼班的家長比孩子就讀私托國幼班的家長在「教學與 服務」的向度上有較高的同意度。
陸、教師及家長認為國幼班實施現況所遇到的問題及困境
一、政府對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政策的宣導太少,無法提供正確完整的 訊息傳遞。
政策若不能正確有效的傳遞到所要服務的對象,政策的效果可能就會打折 扣,目前國幼班並沒有一套宣導與回饋的機制,或許有但如許多的家長所反應的 並不充分,可見政府在政策的宣導及訊息的傳遞上應加以檢討,特別是在偏遠的 原住民地區。
二、政府對原住民地區國幼班學生補助金額的認定和補助時效,與家
長的感受有落差。
目前滿五足歲原住民籍幼兒就讀國幼班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家戶 年所得30 萬以下可免費就讀公立國幼班,就讀私立幼托機構者,每年最高以等 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收費總額補助之,另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再向行政 院原民會申請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學期五千元,中低收入 戶學生每人每學期三千元,有近五成的家長及近三成的教師認為目前國幼班在學 費的補助太少。
學費補助無法於開學之時即予以減免,家長需先繳費俟補助作業流程完成後 大約在學期中後段才能領到,對部分家庭確實有繳費上的問題,也形成教師收費 時的困擾。
三、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應納入國民義務教育,實施強迫入學,避免產 生因家長疏忽或不重視,而影響幼兒接受教育的權利。
國幼班的入學是採非強迫、非義務的方式,是否入園接受學前教育仍為家長 自由意願,為避免家長不重視或基於其他原因(如接送不方便,家長工作地點不 固定)無法入學,影響幼兒受教權益。因此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應納入國民義務教 育,實施強迫入學。
四、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收托年齡有必要向下延伸至四歲,以符合及早 教育的趨勢及教育機會均等的主張
我國幼稚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幼稚園的就學年齡為四足歲到進入國民小學前之 兒童,因此國幼班向下延伸至四歲於法有據。學前教育的基本主張認為,幼兒應 該及早接受教育,如同美國國家教育政策委員會在一九六六年提出「普及幼兒教 育機會宣言」(university opportunity for childhood education),幼兒直到六歲才接 受教育為時已晚,應該享有在四歲時即接受教育之權利;六歲以前的發展對幼兒 來說具有關鍵性之影響(蔡春美,2002)。針對弱勢族群幼兒實施學前教育計畫 如英國安穩起步計畫、美國啟蒙教育方案等都將實施年齡提早到0 歲幼兒,可見 國幼班收托年齡有必要向下延伸至四歲甚至更早。
五、原住民地區國幼班教師需兼任教學與行政工作,負擔太重
幼稚園的課程、作息、生態有別於其他教育階段,教師需長時間與幼兒接觸,
沒有足夠時間可休息,但仍需辦理許多和教學無關的行政工作,長期下來對教師 身心負荷是一大挑戰,嚴重影響教學品質。
六、原住民地區國幼班的教師工作權益沒有保障
依據調查結果,屏東縣原住民地區國幼班代理代課教師比例佔51.3﹪,且為 一年一聘,代理教師因任期短易產生安定感不足而影響班級經營、經驗傳承、教 學熱忱及服務熱心,直接影響原住民幼兒受教品質及學習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