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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結論

一、社區發展協會功能探討

根據本研究的電訪及訪談結果,社區發展協會的主要功能如下:

(一)推展社區活動、促進情感交流和建立社區意識的功能:社區發展協會在社區中辦 理各式文化活動,提供社區居民互動交流機會,以辦理社區活動促進居民的情感 交流,藉由社區活動使居民彼此熟悉,對社區產生認同感與歸屬感,凝聚社區意 識。

(二)提供福利服務、發揮社區互助;提供社區福利,照顧社區老人及志願服務弱勢居 民。

(三)社會化和教育功能 :社區發展協會提供居民學習成長,藉由社區居民情感的互 相交流,培養人與人之間良性的互動,並且透過辦理各式課程,提供居民再教育 機會,以提升居民素養和精神生活品質。

(四)促進治安維護功能:成立社區巡守隊,共同維護社區秩序與治安。

(五)發揮互助精神:即提供居民參與志願服務機會,成立志工隊,發揮互助服務的精 神。

(六)提升環境品質:推動社區基礎建設、綠化或美化社區環境等社區發展工作,以改 善或提升社區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七)提升社區經濟與生產功能:如開設手工藝班,讓居民可以學習、創作,提供居民 參與生產工作機會,以增加經濟收益,改善生活品質。

但是目前社區發展協會大多沒有完整的具備這些功能,而是每個社區各具備其中幾 項,社區發展協會的實際功能不能算是健全,而更有許多功能無法完全發揮。功能健全 的社區畢竟是少數。

許世雨(1995:63-64)歸結非營利組織的角色功能,共將非營利組織到功能歸類

為五類:

(一)開闊與創新的功能:因為具有豐富的彈性、自發性與代表性,非營利組織較能敏 感於社會變遷的需要,並以多樣化的人力才智,去發展出新的因應策略,來加以 規劃執行及驗證;從而界定新服務需要,發展有校的努力方針與工作方法,適時 地將某些新的責任傳遞給有關當局。

(二)改革與倡導的功能:非營利組織往往從社會各層面的實際參與中,體認到某些亟 待改善的事情;從而運用服務經驗中所得到的資訊,透過輿論或遊說的具體行 動,以促成社會態度的變遷,並提倡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制定或修正進而提昇公共 服務的質與量。

(三)價值維護的功能:非營利組織透過運作,可有系統地激勵民眾對社會事項的關心、

參與,並界各種方案的實施,提供人們人格教育及再社會化的機會,而這些均有 助於民主社會理念及各種正面價值觀的維護。

(四)服務提供的功能:在這方面,非營利組織發揮了「彌補差距」的功能,對政府當 前所無法履現的福利服務職責加以補充;尤其在社會服務、教育文化的醫療衛生 等項目上皆發揮了極大的功能。

(五)擴大社會參與功能:非營利組織提供了一個鼓勵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便利管道。

不論是服務的提供或意見的表達方式,均有助於民主政治之發展。

我們根據非營利組織的功能來檢視前面所歸納的社區發展協會功能可知,在社區發 展協會方面,實際所能發揮的作用是在於服務的提供與擴大社會參與上,在電訪結果裡 顯示,協會主要的業務包含了提供福利服務、和促進志願服務等項目,而社區居民也透 過參與社區業務的方式學習參與公共事務,對於提昇民主的素養十分有幫助。另外,在 價值維護方面,透過社區活動的辦理,激發社區居民對於社區的認同感,也能有效的凝 聚向心力。

然則社區發展協會在開闊創新、改革與倡導方面顯見是較為缺乏的,社區發展協會 和政府的交流模式仍是以社區單方面的接受政府的訊息為主,社區發展協會對於政策推

行和政府的影響力十分薄弱,主要原因是在於社區發展協會過度窄小,零碎而瑣散,並 無法聯盟成一個擁有足夠資源及影響力的團體,在資源貧乏的狀況下維持協會運作已屬 不易,很難再有太大的發展空間。因此,社區發展協會反饋政府的方向是行不通的,而 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和補助款項,也難免和社區的需求有失偏差了。

而在訪問的結果中可以發現,理事長多半認為社區發展協會最主要的功用就是情感 交流了,電訪結果有74.7%的理事長認為協會的功能是如此;在業務方面,也以舉辦節 慶活動為最多,這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社區發展協會並不是聯誼會,非營利組織的出 發點也是以公益為主,何以淪落至協會的主要功能不彰,而頻頻以舉辦活動來象徵社區 發展協會的主要精神呢?任何非營利組織皆有其使命感,才能獲得社會的認同,而社區 發展協會雖說是台灣最普遍的社區組織,但其的發展開端是來自於政府的規劃輔導成 立,因配合政府而產生的組織,其使命感和精神必定不足,也因此對於自身的定位點產 生模糊不清的混淆狀態,能發揮的功能也就十分薄弱。新竹市早期的社區理事會以政府 成立的居多,但現在的社區發展協會則多是民眾自發成立為主,問題尚且嚴重,其他地 區的情形也多半可以預料。社區發展協會的定位點不明確,而現今社區政策又以社區自 發為主,協會的發展也將更為困難,因此,社區發展協會如何尋求自己的定位點,將會 是未來的一個重要課題。

而除了尋求認同之外,功能不彰的社區發展協會尚有其他困難必須克服。鄭文義提 出(1989:324-325;轉引自許世雨,1995:77-78)功能不彰的非營利組織常有 1.基礎 不固,2.制度不良,3 凝聚力不足,4.領導失效,5 會務廢弛,6.偏離方向等問題,正 符合目前社區發展協會的狀況。

(一)基礎不固:社區發展協會本身場地設施不足、資金短絀、成員數太少等。

(二)制度不良:協會內部權責不分、財務和人事制度都不健全。

(三)凝聚力不足:協會凝聚力不夠、協會成員歸屬感不足、只有少數人願意承擔業務,

因此會務為少數人所把持,而部分甚至有派系糾紛、權力爭奪的狀況。

(四)領導失效:協會負責人本身過度繁忙以致無力兼顧會務、或是本身就無心於會務

上、以及沒有充分授權或是領導方向不正確。

(五)會務廢弛:有些協會成立一段時間後社區成員或是領導者及失去了經營的興趣,

使得社區發展協會名存實亡、也有協會是因為缺乏經費以致於無法推動業務。

(六)偏離方向:違反法令規章、或團體章程等偏離公益團體本質,在社區發展協會明 顯的例子則是盜用生產基金,遭到解散的命運。

這些問題大部分是因為組織本身制度及運作上缺失所導致,但是政府適時的輔導、

確切的考核與獎助都是相當有幫助的,甚至是針對嚴重問題的協會予以撤銷都是相當重 要的。

二、社區發展協會問題分析

前述第三章文獻分析曾提及,Kuhnle 和 Selle(1992)從往來溝通的程度和財物的 依賴與控制程度這二個層面,來區分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共歸納出的四種非營利 組織模式:

1. 和政府溝通頻率密集、組織在財務與法規上受到相當嚴密監控的整合依附型。

2. 財物上依賴政府的支持程度較高,但和政府間的來往並不頻繁的分離依附型。

3. 和政府關係往來密切、但財務上並不依政府,而政府的法令規範亦有限的整合自 主型。

4. 對政府的財務依賴和受控制的程度低,往來也不密切,組織擁有極大的自主權的 分離自主型。

而經由面訪結果可以瞭解,社區發展協會的收入來源最主要的就是政府補助,所佔 金額最為龐大。協會對政府的財物依賴性高,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助社區;

受主管機關監控、協會範圍由政府劃定,協會章程範本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受控程 度強,和政府往來溝通程度密切,是屬於整合依附型。

然而,非營利組織若缺發自主性,極容易淪為政府或企業的分支機關,這樣一來也

和把非營利組織歸類為「第三部門」的原意不符,因此,非營利組織必須兼顧「公共性」

和「自主性」問題。而社區發展協會對政府的依賴程度極高,財務和運作皆很難獨立自 主,實務面向來看有許多特徵近似政府部門,也因此,如何尋求社區發展的自主性運作 一直以來都是學者專家研究的焦點。

我們根據研究結果,可以知道目前社區發展協會最主要面對的問題是:

(一)經費來源

在本研究中受訪的新竹市 75 個社區發展協會,協會運作時最易遭遇的困難比例最 高的是經費不足,共佔 85.3%,社區經費來源常需要理監事捐錢補貼、或靠理事長自掏 腰包,使得協會的發展相當困難。

在關智宇(1999)對台北市社區所做的研究中,也顯示經費不足是社區面對的最大 困難;而林淑惠(2003)對台中縣社區所做的研究也顯示,社區財源不足、過分依賴政 府補助,欠缺財源的獨立性和自主性。

(二)代表性不足

社區發展協會成員在社區居民比例中只佔很少數,最多也只有 10%,社區發展協會 代表性不足,真正參與社區事務的民眾更是少之又少,社區發展協會是否能代表社區居 民規劃決定社區事務是一個問題。

社區發展協會是依照人民團體法三十位以上之設籍市民發起籌組織人民團體,大部 分社區發展協會會員人數為一百餘人,與所劃定的社區範圍內市民數相比,其參與率約 為 4.9%,其代表性實在低得可憐(李易駿,2002:154)。黃致源(2001:184)針對三 種不同類型的社區,都會社區、鄉村社區、震災社區所做的研究,也同樣發現社區組織 代表性不足的問題,社區發展協會未能完全代表社區居民。

(三)缺乏人才

各社區一開始都有人才荒的問題,所以新竹市的社區發展協會一開始常有里長兼任 理事長的情形,漸漸的才逐漸減少,現在這樣的問題雖沒有一開始嚴重,但也有近 1/4 的理事長是由里長兼任的,要在社區中尋求大量人才是十分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