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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結論

本節旨在綜合研究結果及主要發現,以整體性、扼要性的陳述方式,呈現本 研究主要結論,並且針對主要內容及重點提出研究者個人對研究結果主觀上的看 法及評析。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全體受試樣本對校長領導行為「關懷」與「倡導」的認同程度,二者都有 中等偏高分數的現象。

從調查資料結果分析來看,高雄縣國小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認知持正向、肯 定之看法,表示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關懷」與「倡導」都有良好的接受程度。

教師認知校長整體領導行為表現介於「有些符合」與「大多符合」程度間,屬於 中等偏高,但其中「關懷領導行為」平均得分高於「倡導領導行為」。可能是高 雄縣國小教師較支持或較能感受校長表現關懷行為,而不希望校長為了達成學校 目標而運用倡導之領導行為,而大多數校長在注重教師教學成效的同時,也能實 際表現出關懷之領導行為滿足教師需求,因而產生了這樣的結果。

二、不同背景變項樣本對校長領導行為「關懷」層面認知部分有差異。

從研究結果資料得知,不同性別、年齡及服務年資之教師在校長領導行為上 無顯著差異存在。不同職務教師在校長領導行為認知有顯著差異存在:兼任行政 教師高於級任教師;不同班級數教師在校長領導行為「關懷」之認知有顯著差異 水準,49(含)班以上高於25-48班。不同職務和不同班級數在校長領導行為「關 懷」層面有差異,其原因可能是:

1.兼任行政之教師,較常與校長召開會報或聯繫,而校長主動運用關懷行為,接 納、傾聽與兼任行政教師進行溝通,並能支持兼任行政之教師推動其工作,因此 兼任行政教師相較於導師及科任教師較能認知校長領導的理念與領導行為。

2.小型學校員額編制較少,每位教師幾乎會分配到工作,在教學與行政工作蠟燭 兩頭燒的情形下,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知覺偏低;49(含)班以上中型學校,在 人力資源運用及互動溝通機會上均適宜,行政可充分教學支援,教師ㄧ起分擔及 協助工作,自然也較容易感受校長的關懷行為。

三、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倡導」層面認知大部分沒有差異。

本結論係依據研究結果資料得知,不同性別、年齡、職務、服務年資及班級 數之教師在校長領導行為「倡導」認知上無顯著差異存在,表示不同背景變項教 師在校長領導行為「倡導」之認知,不會因任何教師背景變項而有所不同。推論

其原因:隨著時代的演變,受到教師專業自主及專業發展下,教師較期望校長能 表現人性關懷和民主的領導方式,若校長在領導行為上以傳統威權之「倡導」方 式來進行領導和達成目標績效,則較不能滿足教師的需求,容易產生教師對校長 感到不滿意。因此在男教師和女教師、年齡大小、主任、組長及教師、年資深淺、

班級數大小之教師在校長領導行為「倡導」層面皆無顯著差異存在。易言之,校 長在專業成長下,也能與時俱進,在兼重學校目標績效的同時,也能充分授權、

讓教師參與決定、表現平等尊重與關懷,破除了校長只用倡導領導行為達成目標 之刻板觀念。

四、不同地區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倡導」層面有差異。

從研究結果資料得知,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僅有「倡導」

層面有差異,鳳山區國小教師高於岡山區國小教師。推論其原因,學校規模大小 會影響校長運用「關懷」與「倡導」之領導行為,根據一般的研究結果顯示,大 型學校教師認知校長之倡導行為顯著高於小型學校教師,大型學校校長可能為了 學校效能推動及目標績效達成,在領導行為上會有較強勢的作為,而表現出倡導 之領導行為。鳳山區學校大都屬都市型學校且規模較大,校長在學校運用領導行 為時,往往以倡導之領導行為來突顯學校績效,因此,不同地區教師對校長領導 行為「倡導」之認知會有顯著差異。

五、全體受試樣本對校長領導型式「高關懷高倡導」的認同程度最高。

從研究結果資料得知,高雄縣國民小學校長領導型式的排序為「高關懷高倡 導」>「低關懷低倡導」>「高關懷低倡導」>「低關懷高倡導」,其中以「高 關懷高倡導」領導型式佔的比例較高,顯示目前高雄縣國民小學校長的領導型式 多為「高關懷高倡導」,而教師也感受及重視校長以「高關懷高倡導」的領導行 為來領導學校,但高雄縣國小教師對校長領導型式「低關懷低倡導」之認知也佔 居第二位,顯示校長在學校運用之領導行為落差兩極化,造成此現象之原因,尚 待後續研究者加以深入探討。

六、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關懷」、「倡導」二者之間認知關係。

本研究以「關懷」、「倡導」二層面之平均數54.125、28.650為高低分界構成 四種領導行為,在分組後因各組組內教師同質性極高,進行統計分析結果時,勢 必造成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校長領導行為認知並無顯著差異之現象。因此,本研 究進一步分析,不同變項樣本教師人數在校長四種領導行為之間關係,茲綜合整 理歸納如下:

(一)在高關懷高倡導方面:

1.性別:男性教師66人,女性教師126人。

2.年齡:3 0 歲(含)以下19人,3 1~ 4 0 歲71人,4 1~ 5 0歲81人,5 1 歲(含) 以上21人。

3.職務:兼任行政教師87人,級任導師75人,科任教師30人。

4.服務年資:5 年(含)以下14人,6~10年37人,11~15年41人,16~20年42 人,21年(含)以上58人。

5.班級數:12班(含)以下40人,13至24班38人,25至48班66人,49 班(含)以上 48人。

6.不同地區:鳳山區94人,岡山區66人,旗山區32人。

(二)在高關懷低倡導」方面:

1.性別:男性教師36人,女性教師56人。

2.年齡:3 0歲(含)以下11人,3 1~ 4 0歲40人,4 1~ 5 0歲34人,5 1歲(含) 以上7人。

3.職務:兼任行政教師37人,級任導師44人,科任教師11人。

4.服務年資:5年(含)以下11人,6~10年14人,11~15年29人,16~20年25 人,21年(含)以上13人。

5.班級數:12班(含)以下22人,13至24班18人,25至48班33人,49班(含)以上19人。

6.不同地區:鳳山區27人,岡山區41人,旗山區24人。

(三)在「低關懷高倡導」方面:

1.性別:男性教師21人,女性教師58人。

2.年齡:3 0 歲(含)以下10人,3 1~ 4 0 歲41人,4 1~ 5 0歲21人,5 1 歲(含)以 上7人。

3.職務:兼任行政教師22人,級任導師42人,科任教師15人。

4.服務年資:5年(含)以下11人,6~10年22人,11~15年16人,16~20年23人,

21年(含)以上7人。

5.班級數:12班(含)以下20人,13至24班24人,25至48班23人,49班(含)以上12人。

6.不同地區:鳳山區33人,岡山區35人,旗山區11人。

(四)在低關懷低倡導方面:

1.性別:男性教師34人,女性教師107人。

2.年齡:3 0 歲(含)以下19人,3 1~ 4 0 歲73人,4 1~ 5 0歲39人,5 1 歲(含)以 上10人。

3.職務:兼任行政教師50人,級任導師71人,科任教師20人。

4.服務年資:5年(含)以下14人,6~10年36人,11~15年36人,16~20年39人,

21年(含)以上16人。

5.班級數:12班(含)以下27人,13至24班28人,25至48班61人,49班(含)以上25人。

6.不同地區:鳳山區55人,岡山區69人,旗山區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