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網路使用對政治、社會與心理的影響
網 際 網 路 的 出 現 , 對 人 類 整 體 生 活 造 成 很 大 的 改 變 與 影 響 , 尤 其 是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 一 般 而 言 , 網 際 網 路 對 於 社 會 之 影 響 , 如 果 從 個 體 的 層 次 來 看 , 大 多 著 重 在 政 治 、 社 會 與 心 理 等 面 向 。 本 研 究 接 下 來 也 將 從 這 幾 個 觀 點 來 論 述 其 意 涵 、 重 要 性 , 以 及 網 際 網 路 在 這 些 面 向 所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 , 而 這 些 論 述 也 將 呼 應 到 本 研 究 所 參 與 之WIP計畫所 著 重 的 研 究 調 查 方 向 。
一、網路應用與政治態度、行為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對 政 治 產 生 的 影 響 逐 漸 成 為 民 主 治 理 (democratic governance)所關注焦點,電子民主(electronic democracy) 成 為 政 治 與 公 共 行 政 學 界 的 重 要 議 題( 陳 敦 源 等,2008)。「電子民主」
意 指 公 民 運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於 公 民 參 與 政 治 與 公 共 事 務 上 , 讓 公 民 接 觸 政 治 與 公 共 事 務 資 訊 的 機 會 增 加 , 提 升 公 民 參 與 的 意 願,增 加 政 府 與 公 民 的 互 動 的 機 會 與 管 道(Conhaim, 2000)。換句話說,
政 府 與 公 民 可 以 直 接 經 由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及 網 際 網 路 進 行 溝 通 , 並 塑 造 一 種 新 的 對 話 空 間 , 破 除 傳 統 公 民 參 與 的 障 礙 , 尤 其 代 議 政 治 與 大 眾 媒 體 的 功 能 無 法 滿 足 公 民 參 與 的 需 求 , 電 子 民 主 的 出 現 提 供 一 種 新 興 的 民 主 參 與 方 式 ( 許 家 銓 ,2004)。
Hagen(1997)將 電 子 民 主 區 分 成 遠 端 民 主 (teledemocracy)、 數 位 民 主(cyberdemocracy) 及 電 子 民 主 化 (electronic democratization) 三 大 類 型 , 遠 端 民 主 意 指 國 家 運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來 達 成 民 主 目 標 ; 數 位 民 主 則 是 強 調 國 家 運 用 網 際 網 路 技 術 來 達 成 民 主 目 標 ; 電 子 化 民 主 則 是 在 代 議 民 主 的 框 架 下 , 利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來 增 加 公 民 參 與 機 會 , 並 改 善 公 民 與 政 府 之 間 溝 通 上 的 問 題 。 電 子 民 主 的 出 現 造 成 國 家 與 民 眾 政 治 層 面 的 影 響 , 像 是 電 子 民 主 會 造 成 政 治 資 源 的 重 分 配 , Snider(2001)表示電子民主改變了代議士的政治行為,由於「選民服務」
為 代 議 士 的 重 要 工 作 之 一 , 是 選 民 評 量 代 議 士 的 績 效 指 標 。 然 而 , 電 子 民 主 的 發 展 , 導 致 選 區 的 概 念 將 要 重 新 定 義 , 選 民 服 務 也 因 而 必 須
網 路 化 。 資 訊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導 致 電 子 民 主 的 出 現 , 大 大 的 改 變 公 民 參 與 的 形 式 與 民 主 進 行 的 方 式 。 網 際 網 路 運 用 在 政 治 和 公 民 參 與 上 , 促 進 了 民 主 運 作 的 空 間 性 與 便 利 性 , 提 供 公 民 與 政 府 官 員 一 種 新 型 並 強 力 的 連 結 方 式 , 提 供 公 民 大 量 的 資 訊 , 讓 公 民 表 達 意 見 與 想 法 的 新 論 壇 , 使 得 傳 統 政 治 活 動 重 新 被 定 義 , 公 民 與 政 府 在 政 治 對 話 上 的 形 式 改 變 ,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能 更 充 份 提 供 公 民 資 訊 , 促 使 公 民 參 與 的 發 展( 孫 國 祥,1999),並且藉由電子民主進而提升公民的政治效能 感 ( 游 明 儀 ,2002)。
除 了 電 子 民 主 對 政 治 生 活 的 改 變 與 影 響 外 ,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 使 得 民 眾 政 治 參 與 的 方 式 改 變 , 過 去 民 眾 皆 以 實 體 政 治 參 與 的 方 式 進 行 公 民 政 治 參 與 行 為 , 通 常 性 別 、 族 群 、 政 黨 認 同 都 是 影 響 政 治 參 與 的 因 素( 顏 秀 美,2003;莊隆昌,2007;楊婉瑩,2007),
但 也 有 部 分 研 究 指 出 政 治 參 與 和 性 別 、 族 群 無 關 ( 古 珮 玲 ,1997;莊 隆昌,2007)。然而,由於ICT的發展,許多政治參與的方式,從實體 政 治 參 與 轉 換 成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 像 是 線 上 公 共 審 議 與 公 共 論 壇 數 量 增 加 , 使 得 民 眾 接 近 使 用 政 策 資 訊 機 會 與 能 力 提 升 、 降 低 公 民 參 與 的 困 境 、 擴 大 公 民 和 政 府 之 間 對 話 與 溝 通 網 絡 、 促 進 公 眾 議 論 政 策 知 識 與 能 力 、 並 且 提 升 公 共 政 策 品 質 (Janssen & Kies, 2005;羅晉,2010)。
因 此,線 上 公 共 審 議 與 公 共 論 壇 的 出 現,影 響 公 民 參 與 的 形 式 與 結 果。
過 去 公 民 要 涉 入 政 治 與 表 達 意 見 必 須 透 過 實 體 的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來 進 行 , 但 是 容 易 受 到 場 域 與 時 間 成 本 的 限 制 , 導 致 公 共 參 與 的 機 會 與 能 力 不 均 的 問 題 。 隨 著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 對 國 家 與 人 民 的 政 治 生 活 產 生 極 大 的 影 響 , 線 上 公 共 論 壇 的 出 現 , 民 眾 可 藉 由 線 上 公 共 論 壇 表 達 意 見,破 除 過 去 公 民 會 議 空 間 與 時 間 的 侷 限 性( 羅 晉,2008)。線上公 共 論 壇 有 利 於 參 與 者 能 長 期 參 與 議 題 、 時 間 配 置 較 具 彈 性 、 確 保 身 分 的 匿 名 性 、 對 議 題 能 有 立 即 性 瞭 解 , 並 將 更 為 多 元 與 廣 泛 的 大 規 模 公 民 參 與 的 可 能 性 大 增 , 可 以 減 少 論 壇 組 織 者 與 參 與 者 在 金 錢 與 時 間 等 成 本 的 負 擔(Iyengar et al., 2003; Shulman et al., 2003)。另外,可以藉 由 線 上 公 共 論 壇 納 入 多 元 參 與 者 , 聽 取 多 元 的 意 見 與 觀 點 , 從 不 同 觀 點 下 相 互 學 習 與 體 認 民 主 , 增 加 民 眾 對 政 治 與 民 主 的 信 心 , 必 且 增 加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社 會 資 本 與 信 任 (Price & Cappella, 2002; Delli Carpini et al., 2004;
Janssen & Kies, 2005;羅晉,2010)。
雖 然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達 , 使 得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的 管 道 增 加 , 然 而 實 體 政 治 參 與 亦 為 影 響 網 際 網 路 的 使 用 ,Bucy等人(1999)的 研 究 指 出 , 造 訪 政 治 相 關 網 站 的 網 友 政 治 興 趣 較 高 , 而 經 常 投 票 的 選 民 的 使 用 網 路 情 形 也 較 普 遍 , 顯 示 出 平 常 參 與 實 體 政 治 的 人 , 亦 會 較 長 使 用 網 路 , 因 為 可 以 從 網 路 獲 取 政 治 資 訊 與 進 行 動 員 , 國 內 的 研 究 也 指 出 , 網 路 使 用 行 為 會 影 響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張 卿 卿,2002)。因此,實體政治參與 的 情 況 實 為 探 討 網 路 使 用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另 外 , 在 政 治 信 任 的 議 題 上 ,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與 政 治 信 任 的 關 係 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 Rheingold(1993)認 為 網 際 網 路 與 BBS, 可 用 來 交 換 想 法 、 動 員 民 眾 、 強 化 政 治 信 任 。Lin和Lim(2002)的 研 究 指 出 , 網 際 網 路 的 使 用 會 降 低 政 治 信 任 , 然 而 彭 芸(2004)在 進 行 大 學 生 媒 體 使 用 、 政 治 信 任 和 社 會 資 本 的 關 係 研 究 發 現 , 媒 體 使 用 與 政 治 信 任 沒 有 相 關 性 , 上 網 時 間 的 長 短 並 不 會 影 響 政 治 信 任 。 呂 傑 華(2011)的 研 究 發 現 呼 應 了Lin和Lim 的 研 究 , 該 研 究 指 出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政 治 信 任 較 低 。 由 上 述 可 知 , 政 治 信 任 可 能 會 受 到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的 影 響 , 亦 可 能 影 響 網 際 網 路 的 使 用 , 故 政 治 信 任 在 網 路 行 為 調 查 中 , 亦 為 重 要 的 分 析 因 素 。
除 此 之 外 , 許 多 研 究 顯 示 出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對 政 治 生 活 造 成 極 大 的 影 響( 傅 廷 暐,2005;羅晉,2008;黃朝盟、王俊元、許耿銘,2004;
陳 敦 源 等,2008;莊孟杰,2004;黃東益、陳敦源,2004)。傅 廷 暐(2005) 研 究 指 出 網 際 網 路 的 民 眾 參 與 機 制 與 傳 統 的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相 比 , 在 互 動 性 、 地 理 、 時 間 、 回 饋 、 方 便 等 面 向 上 , 線 上 參 與 機 制 都 優 於 傳 統 的 參 與 機 制 ; 然 而 線 上 參 與 多 為 匿 名 性 質 , 導 致 參 與 者 出 現 不 負 責 任 與 任 意 性 等 問 題,也 因 此 線 上 參 與 機 制 較 難 達 成「 理 想 的 溝 通 情 境 」;
羅 晉(2008)討 論 政 府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對 於 民 主 的 效 益 與 風 險 ; 黃 朝 盟 等 (2004)探 討 數 位 投 票 的 優 、 缺 點 , 並 且 討 論 數 位 投 票 對 未 來 電 子 民 主 與 治 理 可 能 會 造 成 的 影 響 ; 陳 敦 源 等(2008)研 究 發 現 資 訊 通 信 科 技 對 於 線 上 審 議 具 有 良 好 的 效 果 , 可 以 提 升 政 策 知 識 的 傳 播 , 並 且 讓 參 與 者 在 獲 得 相 關 政 治 知 識 上 更 具 效 率 , 研 究 亦 指 出 線 上 會 議 模 式 比 起 傳
統 會 議 模 式 , 可 以 增 加 與 鼓 勵 不 善 言 辭 或 少 言 的 民 眾 發 言 的 動 機 與 機 會 ; 莊 孟 杰(2004)研 究 指 出 電 子 信 箱 是 民 眾 與 政 府 之 間 最 具 效 率 的 溝 通 管 道 , 並 且 獲 得 許 多 民 眾 高 度 評 價 , 也 成 為 新 的 民 眾 與 政 府 溝 通 互 動 的 新 管 道 ; 黃 東 益 、 陳 敦 源 、 蕭 乃 沂(2004)研 究 探 討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商 議 式 民 主 之 間 的 連 結 , 以 提 供 未 來 審 議 式 民 主 發 展 相 關 建 議 。
因 此 ,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而 來 的 電 子 民 主 的 概 念 對 臺 灣 當 前 的 民 主 政 治 發 展 極 具 意 義 。 電 子 民 主 的 出 現 改 變 了 公 民 與 政 治 人 物 的 政 治 行 為 , 增 加 公 民 參 與 的 機 會 , 並 且 衍 生 出 電 子 投 票 、 線 上 審 議 公 共 論 壇 、 政 府 信 箱 與 新 型 公 民 與 政 府 溝 通 互 動 機 制 , 這 些 機 制 有 助 電 子 民 主 的 發 展,像 是 民 眾 網 路 投 票、民 意 調 查、市 民 陳 情 信 箱 、 網 路 公 共 論 壇 和 虛 擬 討 論 社 群 , 增 加 公 民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管 道 ( 宋 鎮 照,2005:21)。然而,電子民主在公民參與、政治行為、政治溝通、
民 意 調 查 和 意 見 表 達 與 傳 統 政 治 行 為 有 所 差 異 , 會 因 為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的 特 性 使 得 對 政 治 生 活 產 生 不 同 的 影 響 , 像 是 實 體 政 治 參 與 及 政 黨 認 同 是 否 會 進 而 影 響 政 治 信 任 、 網 路 使 用 行 為 和 網 路 政 治 行 為 , 前 面 文 獻 回 顧 提 到 , 實 體 政 治 參 與 較 高 者 , 其 政 治 效 能 感 較 高 , 也 易 有 網 路 政 治 行 為 的 出 現 。 此 外 , 前 述 的 文 獻 亦 提 到 , 使 用 網 路 反 而 會 降 低 政 治 效 能 感 , 所 以 網 路 的 使 用 行 為 與 政 治 層 面 的 影 響 的 關 係 是 相 當 複 雜 。 總 之 , 本 計 畫 探 究 實 體 政 治 參 與 、 政 治 信 任 、 網 路 使 用 與 網 路 政 治 效 能 感 的 關 係 與 影 響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課 題 。
二、網路應用與社會行為
網 路 的 發 展 及 使 用 , 對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互 動 、 信 任 , 或 整 體 社 會 的 社 會 資 本(Social Capital) , 亦 會 造 成 影 響 。 所 謂 的 社 會 資 本 , Fukuyama(1999)認為是以誠實、互惠為基礎 ,進而形成一種社會合作 關 係;Brehm and Rahn(1997)認為社會資本主要是經由公民合作進而形 成 的 網 絡 組 織 , 可 以 決 集 體 行 動 的 問 題 ;Putnam(1993)將 社 會 資 本 定 義 為 社 會 組 織 的 信 任 、 規 範 與 網 絡 特 徵(features),可透過社會資本的 合 作 協 調 , 提 高 社 會 效 率(efficiency of society)。由上述社會資本的定 義 可 知 , 社 會 資 本 強 調 一 種 信 任 的 網 絡 關 係 , 當 一 個 組 織 或 地 區 具 有
第二章 文獻回顧
高 度 的 社 會 資 本 , 代 表 該 組 織 與 地 區 成 員 之 間 的 信 任 程 度 高 , 該 組 織 與 地 區 事 務 的 運 作 則 會 具 有 效 率 。
根 據WIP(2012)的研究,許多國家民眾都會因為網路使用,降低了 與 家 人 、 朋 友 之 間 的 ( 面 對 面 ) 互 動 機 會 , 且 會 改 變 了 原 本 對 社 會 上 訊 息 的 接 收 方 式 , 從 傳 統 媒 體 轉 移 到 網 路 媒 體 之 上 ,Shah et al.(2001) 的 研 究 指 出 , 網 路 的 使 用 , 與 個 人 社 會 資 本 之 產 生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 尤 其 是 對X世代更是如此,不過最近Robinson and Martin(2010)的研究發
根 據WIP(2012)的研究,許多國家民眾都會因為網路使用,降低了 與 家 人 、 朋 友 之 間 的 ( 面 對 面 ) 互 動 機 會 , 且 會 改 變 了 原 本 對 社 會 上 訊 息 的 接 收 方 式 , 從 傳 統 媒 體 轉 移 到 網 路 媒 體 之 上 ,Shah et al.(2001) 的 研 究 指 出 , 網 路 的 使 用 , 與 個 人 社 會 資 本 之 產 生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 尤 其 是 對X世代更是如此,不過最近Robinson and Martin(2010)的研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