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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係以「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與管教行為之探 討」為研究主題,本章共分為五節,分別為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

名詞釋義;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對於身為教育現場執行的教師,每一位教師都有一股熱情與教好每一個 孩子的使命感,傳統「愛之深、責之切;不打不成器」的教育觀念,體罰一 直是台灣中小學存在已久的現象,但隨之時代之演進,人權議題的抬頭,許 多行之有年的管教方式,已經受到諸多挑戰,教育主管機關其實最早在 1986 年,即以台(75)國字第 31712 號函知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禁止體罰為教 育部一貫政策,各國民中小學均應切實遵行(教育部愛的教育網,2012)

近幾十年來,臺灣地區因時代的快速變遷,經濟結構、政治制度、教育 體制等各方面均產生明顯改變;其中,國人生育率明顯逐年下降,造成少子 化時代的全面來臨,首當其衝的正是學齡人口數的大幅銳減。根據教育部統 計處資料顯示,我國國民小學一年級學生人數自 85 學年度的 329201 人,逐 年降至 95 學年度的 286122 人,10 年間大幅下降了 13.09%,而至 100 學年度 一年級學生人數更只剩 208843 人(教育部統計處,2012)。在少子化的趨勢下,

許多家庭皆是獨生子或是獨生女,父母對於子女的教育非常關注,越來越多 家長重視體罰的問題,在人權議題逐漸受重視下,我國在 2006 年 12 月立法 院院會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 8 條及第 15 條條文修正案,增列身體自主 權及人格發展權為學生的基本權利,明訂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

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老師站在教育的第一 現場的管教備受外界目光的注視,零體罰政策的推展在現在一直還是許多國 民中學管教的隱藏性問題,本人身在教育現場,也持續仍有聽到體罰的消息,

媒體上至今仍可看到體罰事件的發生。例如台中私立中學附設國中部一名數 學教師,因學生成績不理想,用打手心的方式體罰。對此,私立中學學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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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校方嚴禁教師體罰學生,會要求教師改進。此外,在 2012 年 11 月人 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公布最新國中小學校園問卷調查結果,高達 9 成學校仍存 有體罰問題,3 成國中生、2 成 4 國小生曾遭體罰;近 5 成國中生、近 4 成國 小生曾遭老師辱罵白癡、腦袋裝屎、白目,甚至有老師以人渣、不知羞恥、

撿角(台語,意指不成才)辱罵學生,或針對外型、長相,罵學生長得醜或 胖。此調查於 9 至 10 月進行,全國 346 所國中小、2234 名學生受訪(動新聞,

2012)。教師對體罰的認知是否與人本有所不同?這是我的研究動機之一。

本人身在教育現場多年的且多是從事學務工作,在教育現場大多存在的 體罰,若是沒有體罰學生會變壞的說法;2010 年桃園縣八德國中學生霸凌事 件,引起政府與社會大眾對學生霸凌與管教的重視,零體罰政策在此時重新 面臨挑戰,霸凌事件的重視使得零體罰政策推行與管教問題的議題,再次被 搬上新聞媒體版面重新探討。管教為何大家首先會想到體罰,是什麼原因讓 老師在立法禁止體罰後的六年仍舊出現此種想法?或是找不到其他有效的管 教方式?這是我的研究動機之二。

2011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教法修正案,未來在國中小將增設總共 2 千多 位的輔導老師與社工,來防制校園霸凌,但台北市教師會認為,還需要另立"

學生輔導法",明確將教師管教權、行政處理程序與相關責任分屬入法,更能 解決霸凌問題!老師們並不是要恢復體罰,只是希望在管教學生上更站得住 腳,他們希望能儘速成立"學生輔導法",將教師管教權,家長該負的責任與 處份,以及處理程序都明確入法,才能有效處理霸凌問題!(林曉慧沈志明,

2011 年 1 月 13 日)新聞報導中覺得老師只有管教的義務,並沒有明確規定教 師管教的權利,讓教師常常會動輒得咎。教師是否有明確的管教權利?若有 的話該如何運用教師是否知道,這是我的研究動機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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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壹、了解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現況。

貳、了解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現況。

參、分析在不同背景變項中,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差異 比較。

肆、分析在不同背景變項中,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 之差異比較。

伍、探討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和管教行為之關連性。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探討的問題說明如下:

壹、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現況為何?

貳、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之現況為何?

參、在不同背景變項中,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差異情形 為何?

一、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二、 不同年齡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三、 教師最高學歷不同對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四、 不同年資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五、 教師學校所在區域不同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六、 教師學校規模不同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七、 教師擔任不同職務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否有差異?

八、 教師有無子女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是否有差異?

肆、在不同背景變項中,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之差 異情形為何?

一、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二、 不同年齡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三、 教師最高學歷不同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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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不同年資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五、 教師學校所在區域不同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六、 教師學校規模不同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七、 教師擔任不同職務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八、 教師有無子女對零體罰政策之管教行為是否有差異?

伍、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和管教行為之關連性為何?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使用了許多重要概念的名詞,為使其意義明確,便於分析與討論,

茲將說明如下:

壹、 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

本研究所稱之國民中學教師,是指一百零一學年度任職於屏東縣之公立 國民中學教師,包含兼行政職教師、導師及專任教師,簡稱為國中教師。

貳、 零體罰政策

零體罰政策之實施為立法院在民國 95 年 12 月 12 日,正式立法通過

『教育基本法第 8 條及 15 條條文修正案』,明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

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以免造成 身心之侵害。本研究之零體罰政策為正式立法通過之後教育部所推行有關零 體罰之相關政策。

參、 教師知覺

本研究之教師知覺為零體罰自 2006 年立法以來,已實行六年時間,但現 職教師是否對於零體罰的政策有確實了解,對零體罰的認知、認同程度、、

和實施現況看法。本研究所指之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量表之得分,得分 越高代表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越了解、清楚。此量表分為零體罰政策實 施後對零體罰的認知、對零體罰的認同程度、對零體罰之感受和對零體罰實 施之態度四大面向,

肆、 教師管教行為

本研究之教師管教行為係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不管在校內或校外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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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增進學生良好行為與習慣,導正學生偏差態度與行為的教育目的,對學生 施以管理的措施與策略與教師對於學生改變之調整。本研究所指教師對零體 罰政策之管教行為係指管教行為量表上的得分情形,得分越高表示教師管教 行越正確與積極。此量表分為分為管教程序、管教態度、管教方式和管教範 圍四大面向。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屏東縣國民中學零體罰政策實施之教師知覺與管 教行為之探討」。研究範圍分為研究對象、研究地區。研究限制分為地區性限 制、內容的限制、推論的限制。研究在前述之研究動機與目的,列出研究範 圍與限制如下: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屏東地區國民中學之正式教師兼主任、教師兼組長及非行 政教師三大類。

二、研究地區

本研究所涵蓋地區為屏東縣 35 所公立國中。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的限制

因本研究範圍僅限於屏東地區國民中學,乃受限於時間關係,恐無法進 一步全面研究,只能以屏東地區為主。

二、研究內容的限制

本研究主題所要探討的「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和管 教行為之探討」,因本研究主要以問卷調查法為主,並輔以文獻、理論探討,

由於問卷調查法的施測過程中,須盡量以教師性別與職位之不同平均分配,

若無法平均抽取,將有所誤差。

三、研究推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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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題所要探討的「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對零體罰政策之知覺和管 教行為之探討」,因本研究主要以國民中學為主,且以屏東縣地區為主,此結 果並無法推論到全國國民中學,就結果也無法推論到國民小學、高級中學、

職業學校或大學等教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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